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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征得同意,收取1元包装费,超市该不该罚

2021-09-22

新传奇 2021年33期
关键词:消保永辉行政处罚

近日,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因在其运营维护的微信小程序“YH永辉生活+”中,未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对每笔订单收取1元包装费,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没收违法所得8059.2元,罚款3万余元。

未征得同意,收取1元包装费,永辉超市该不该罚?收的1元包装费,永辉超市该不该退?

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YH永辉生活+”收取的这笔包装费,实际上相当于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买了一个塑料袋。“但在超市结账时买塑料袋,通常由消费者主动提出,且可以根据商品数量选择买大买小。‘YH永辉生活+没有让消费者选择,这属于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对于消费者被收取的1元钱,上海市消保委提出,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涉事企业有义务改正错误,对消费者作出赔偿或者补偿。

“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是两回事,行政处罚不能代替民事赔偿。”陈音江认为,既然监管部门已认定这1元包装费是通过违法方式收取的,或者说是以损害消费者合法權益为手段收取的,那么,消费者就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不说加倍赔偿,至少应主动退还收取的1元包装费。

8月11日,永辉超市向上海消保委表示,将通过小程序主动为消费者返还1元包装费。(《经济日报》 佘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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