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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与朱安

2021-09-22张映勤

时代文学·上半月 2021年5期
关键词:朱安许广平鲁迅

张映勤

世人只识许广平,无人知道有朱安。

在相当长的时期,鲁迅的原配夫人朱安被有意无意地封闭起来,似乎一提到朱安就会有损鲁迅的形象,他们虽然没有爱情,无婚姻之实,却有婚姻之名,始终保持着婚姻关系。在封建时代,朱安是鲁迅明媒正娶的合法夫人,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客观存在。

“十年携手共艰危,以沫相濡亦可哀”,这句诗是鲁迅和许广平爱情生活的真实写照,但是在四十一年的婚姻生活中,朱安的存在同样对鲁迅的思想、生活、创作产生过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说,无论是正面还是负面,正是因为与朱安不幸的婚姻,才造就了我们今天看到的鲁迅,了解朱安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理解鲁迅、研究鲁迅、还原鲁迅,从而发扬鲁迅的精神。

1.包办的婚姻

朱安一八七八年六月生于绍兴城里的丁家弄。朱家富足殷实,祖上曾做过官,到她出生的时候家境虽然已经败落,但不像周家遭过大难,宅门里小楼庭院花园依旧,衣食无忧,在富庶的绍兴城算得上名门。

朱安与鲁迅的母亲鲁瑞一样,都是大丈夫三岁,都没有读过书。一百多年前的封建时代,受“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旧礼教影响,女人一般是没有权利读书的,也不以读书为荣,而女大男小,在当时也是常态,不足为怪。

没读过书自然就没有文化,但是这好像并不影响她们成为一个好女人、好妻子或好母亲。

至于朱安缠足,那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一百多年前的旧中国,不缠足的女人极少,当然像鲁迅那样具有新思想、接受新教育、念洋书、穿洋服的留学生更是少而又少。

一八九八年,鲁瑞为鲁迅议婚的时候他正在南京矿路学堂求学,此时的新台门周家已经彻底败落了。鲁迅的祖父周介孚因为科场舞弊案被关押在杭州监狱已经五年,父亲周伯宜心情抑郁,重病不治,于两年前病故。经此变故,周家耗尽家财,元气大伤,用鲁迅自己的话说:“从小康人家坠入困顿。”当然,鲁迅的话有些自谦,当初周家的生活水平远在小康之上,后来也没有贫穷到困顿的地步,但总体上是坐吃山空,有出无进了。这一年年底,鲁迅六岁的四弟椿寿又突然发病夭折。这一连串的打击令鲁瑞十分悲痛,而周家的长子长孙、背负家庭重担的周树人(鲁迅)这时已经年满十八岁,亲戚们提议用孩子的婚事来冲冲喜,母亲鲁瑞欣然同意,开始为儿子张罗婚事。

为安慰身陷丧子之痛的鲁瑞,新台门里鲁迅家隔壁的谦少奶奶常来串门,她因为幼子早夭,与鲁瑞同病相怜,过从甚密,关系很好。说起儿子的婚事,谦少奶奶向鲁瑞提起自己婆婆的内侄孙女朱安,两家门当户对,孩子年龄相称,论经济条件朱家还要略强过周家。年龄也不是问题,女方大鲁迅三岁,按绍兴当地风俗这不算是什么缺点,鲁迅的母亲就大丈夫三岁,关键是姑娘温顺明理、勤快和善、待人厚道,像她的小名安姑一样,安静、安分、安宁,鲁瑞从心里满意。谦少奶奶的婆婆就是玉田夫人“蓝太太”——鲁迅的叔祖母,鲁迅在新台门最早开蒙读书时,就是和这位玉田叔祖读的《通鉴》,后来才到不远处的三味书屋师从寿镜吾先生,两家住在同一个台门,又是近亲。说起来朱家和周家算得上沾亲带故,知根知底,于是这门婚事很快就定了下来。

鲁迅这时候正帶着母亲变卖首饰筹措的八块钱川资,远在南京矿路学堂读书,对自己的婚事他一开始并不知情,也不需要他知情,当时的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儿女是无权过问的。鲁瑞到朱家“请庚”议婚的时候,他在南京听说,虽然谈不上满意,但也没有激烈反对。

鲁迅后来在北京的邻居俞芳在《我记忆中的鲁迅先生》中提到,鲁瑞曾在与自己提起鲁迅的婚姻时说:“当时我为大先生(鲁迅)订了亲,事后才告诉大先生。他当时虽有些勉强,但认为我既作了主,就没有坚决反对,也许他信任我,认为我给他找的人,总不会错的。后来得知对方(朱安女士)是缠脚的,大先生不喜欢小脚女人,但他认为这是旧社会造成的,并不以小脚为辞,拒绝这门婚事,只是从日本写信回来,叫家里通知她放脚。”

那个时代儿女的终身大事从议婚、订婚到完婚要经过几道繁杂的程序,母亲鲁瑞在紧锣密鼓、按部就班地操持着,一九〇一年四月十三日她派人往“丁家弄朱宅‘请庚”,这是婚前的准备,问明女方的生辰,以便择定吉日成婚。鲁瑞想这一年年底或转年年初,就要为儿子完婚,因为按绍兴的风俗婚礼大多在冬天举行,而这时鲁迅也应该从南京矿路学堂毕业了。

但是计划往往赶不上变化,一九〇二年初鲁迅从矿路学堂学习期满,以第一等第三名的成绩被保送官费到日本留学,还没有准备好完婚,只能往后延。

朱家对周家新台门的长孙应该是认可的、满意的,周家虽已败落,但毕竟是名门望族、翰林之家,生活绝到不了捉襟见肘、难以为继的地步,在这样家庭长大的孩子知书达礼、勤奋上进,品行学问都不成问题,况且朱安已经二十岁出头,再不出嫁,更成了“大龄剩女”。听说周公子要到日本留学,朱家的感受应该是喜忧参半,喜的是未来的姑爷留洋深造,前程远大;忧的是姑娘不知何时才能完婚。这一切,朱安应该是了解的,但是她也无能为力,只有苦苦等待。

旧时代的包办婚姻是两个家庭之间的事情,用不着征求子女的意见。无论是鲁迅还是朱安都无权过问,只能听从家长的安排,这是导致他们失败婚姻的主要原因。

2.母亲的礼物

许多文章都记述过鲁迅的新婚,但几乎没有人从朱安的角度分析过她的感受。不错,朱安是没有知识,作为一个旧式的、保守的女人,她极少被人关注,既没有文字也没有向人提起过她在新婚之夜的痛苦感受,我们只能从对鲁迅的相关描述中反观、推测朱安的心理。

一九〇六年夏秋时节,鲁迅被母亲以生病为由从日本召回国内。他对回来完婚是有一定思想准备的。几乎所有文章在论及此事时,都一致认定他当年是被母亲从日本骗回国的,是在毫不知情、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扮演了新郎的角色。对这种说法我表示怀疑,以鲁迅的聪明智慧,能不明白此次回国将要面临的问题吗?

周作人曾说过:“鲁迅是在那一年里预备回家,就此完姻的。”他虽然表示自己当时在南京读书,对家里重修房屋和鲁迅将要结婚的事情并不十分清楚,但是他和在日本的大哥始终保持通信联系,对鲁迅回家完婚一事不可能只是猜测。

比鲁迅小六岁的堂叔周冠五,也住在新台门,两家的关系很好,他与周氏三兄弟都是好朋友,对周家的情况十分了解,当年鲁迅的母亲鲁瑞和儿子的通信大多是由他代笔。当初鲁迅在日本和母亲通信时表示,希望女方能读书、放足,也只是希望而已,并不是把它作为成婚与否的先决条件。

周冠五在《我的杂忆》中说:“鲁母知道我和鲁迅在通信,就叫我写信劝他,我写信后得到鲁迅回信,他说:要娶朱安姑娘也行,有两个条件:一要放足,二要进学堂。安姑娘思想很古板,回答脚已放不大了,妇女读书不太好,进学堂更不愿意。后来把这情况又告诉鲁迅,结果鲁迅回信很干脆,一口答应了,说几时结婚几时到,于是定局结婚。定了日子,鲁迅果然从日本回国,母亲很诧异,又是高兴又是怀疑,就叫我和鸣山两人当行郎,他穿套袍褂,跪拜非常听话。”

鲁迅最初对婚姻的态度是既不积极响应,也不激烈反对,顺其自然。这个前提是他对深爱的母亲十分相信,虽然败落的周家经济上已十分拮据,他的自身条件也谈不上出色,长相一般,身材偏矮,正在外地求学,事业前途无所考量,但是天底下的母亲没有不爱自己儿女的,她们会尽其所能为孩子找一个门当户对、条件般配的配偶。这一点他是深信不疑的。十八岁的鲁迅当时在南京上学,没太把婚事放在心上,后来自己多年留学日本,接受新思想、新文化的熏陶,他开始对母亲为自己选择的旧式女人不满意,曾经有过退婚的想法,但一经试探便遭到母亲的极力反对,没有合适的理由,又碍于亲友的情面,退婚对朱家会造成极大的伤害,对周家的声誉也相当不利,于是鲁迅这才提出过让对方放足、学文化,这种要求只是希望而已,是不可能实现的,当然最后也都落空了。他克已奉母,侍亲至孝,听从家里的安排,对当时回国成婚是有一定思想准备的。

要儿子回国,总得找个合适的理由,于是说是母亲生病,其中的隐情,鲁迅也应该有所意会。

俞芳在《我记忆中的鲁迅先生》中提到,鲁瑞后来对自己说过:“倒是朱家以女儿年纪大了,一再托媒人来催,希望尽快办理婚事。因为他们听到外面有些不三不四的谣言,说大先生已娶了日本老婆,生了孩子……太师母又说:我实在被缠不过,只得托人打电报给大先生,骗他说我病了,叫他速归。大先生果然回来了,我向他说明原因,他倒也不见怪,同意结婚。结婚那天,花轿进门,掀开轿帘,从轿里掉出一只新娘的鞋子。因为她脚小,娘家替她穿了一双较大的绣花鞋,脚小鞋大,人又矮小,坐在轿里,‘上不着天,下不着地,鞋子就掉下来了。”

关于谣言,有这样一种说法:有一次鲁迅在公园看见一位日本妇女,背上背着一个孩子,怀里抱着一个孩子,后面还跟着一个孩子,在拖泥带水地走路,他跑过去,替那位妇女抱过手里的孩子。这件事也许被留学生看见,传言说是鲁迅娶了日本女人,并有了孩子。

这种说法当然是传言,鲁迅是一九○二年到日本留学,一九〇六年回国完婚,这四年之中,他不可能娶妻生子,而且有了三个孩子!这种传言,鲁迅的母亲和朱家都不会信以为真,只是催他回来的借口。

一九三九年,在鲁迅逝世三周年的纪念会上,他的好友、学生孙伏园回忆道:“家中屡次要他(鲁迅)回国去结婚,他不愿意放棄学业不肯回去。后来家中打电报来了,说母病危,先生回国了,到家一瞧,房已修理好,家具全新,一切结婚的布置都已停当,只等他回来做新郎了。鲁迅先生一生对事业奋斗勇猛,待人则非常厚道。他始终不忍对自己最亲切的人予以残酷的待遇,所以他屈服了。

鲁母以病重为由召他回国,确有其事,鲁瑞也亲口对人说过。问题是,以鲁迅的智商、情商,能不明白这其中的原因吗?他在日本始终和家里保持通信,母亲的身体状况他是了解的,母亲也许真的身体不适,也许只是一种托辞。但是回国与朱家姑娘谈婚论嫁的问题肯定是无法回避的,因为六年以前母亲就为他议定了这门亲事,三年前他第一次从日本返乡探亲时,朱家已经来催过婚,这些情况他都是知情的,不可能想不到这一点。须知,一九〇六年的鲁迅已经二十六岁,而朱安已经二十九岁,盼夫成婚已经接近八年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朱家的担心、焦急自在情理之中,为女儿着想,不可能不着急,不可能让婚事一拖再拖。鲁迅心里虽不情愿,但是母命难违,只能顺从母亲的安排。所以他这次回国,尽管对婚事不满意、不拒绝,但是有预感、有准备,只是没想到事情会来得这么突然,当他走近家门的时候,已经是大红灯笼高高挂,母亲急不可耐地在为他准备婚事了。

3.痛苦的新婚之夜

自然,这场婚姻是失败的,在鲁迅的心里留下了巨大的阴影。既然母亲没有考虑自己的感受,一厢情愿地喜欢自己选中的儿媳,那鲁迅也只好将这个母亲送给他的礼物完好无损地还给母亲。对这个名义上的妻子,鲁迅终其一生也不接受,更谈不上喜欢。

鲁迅的新婚之夜,母亲在门外探听消息,新房里无声无息,儿子在一旁胡乱翻书,儿媳妇默不作声,俩人一反常态,没有任何亲密的举动。第二天夜里他便抛下新婚妻子,一个人躲到书房里去睡。那两天的鲁迅极不高兴,面沉似水、神情冷漠、心灰意懒,连新婚夫妇到老台门拜祠堂祭拜祖先他都没有去。婚后的第四天,他便别母抛妻逃离故乡,重返日本。

无爱的、失败的婚姻让鲁迅很快逃离故乡,之所以说是逃离,是因为依常情而言,新婚燕尔,正是两情相依、如胶似漆、缠绵缱绻、难舍难分之际,鲁迅当时也没有非回日本的理由,此时他已经从仙台医学专科学校退学,学籍挂在东京独逸语学校所设的德语学校,基本上不去上课,处于闲居状态,急于返回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逃避婚姻、躲避新人。这一去就是三年,三年里与家人,主要是与母亲保持着通信联系,对新婚妻子朱安却只字不提、不闻不问。

作为封建婚姻的受害者,鲁迅的新婚无疑是在极其痛苦、极其失望中度过的。但是有谁考虑过朱安的感受?这个可怜的女人,独守闺房,空等新郎,没想到苦等了八年之久的夫君在新婚之夜不仅对她不管不顾、视如空气,而且蒙头痛哭,不理不睬,这种屈辱、委屈和冷漠是任何一个女人都难以接受的。而更可怕的是,这种屈辱和冷漠几乎持续了一生。从此,她成了周家的长媳,做了鲁迅四十一年名义上的夫人,却守了一辈子活寡,一天也没有得到过丈夫的关爱。

朱安默默地忍受着,似乎也只能默默地忍受。在绍兴周家新台门,她是明媒正娶的太太,虽然得不到丈夫的爱,但是她可以等待,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良剂。

三年后,朱安期盼的一天到了,一九〇九年八月鲁迅回到故乡,不久到杭州担任浙江两级师范学堂教员,转年六月到家乡任绍兴府中学堂学监。学校离家并不远,鲁迅却长年住校,只在节假日偶尔回家,或拿点衣物,或看看母亲,即使有时住在家里,也是孤灯残卷,彻夜读书,与朱安形同路人,始终分居。

我们无从揣测朱安的心理感受,想必也是痛苦不堪,心如刀割。她没有任何过错,但是丈夫与她别说是肌肤接触、感情沟通,甚至连语言交流、目光交流都很少,鲁迅对她爱搭不理、不闻不问,她成了一名弃妇,一个名义上的妻子。

作为女人,朱安生前死后都得不到公平的待遇,她的人生是孤苦的一生、压抑的一生、悲惨的一生。

想起朱安,就想起鲁迅那句名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但是我心里又十分理解这个可怜的女人,她无疑是极其不幸的,孤苦伶仃地在煎熬中度日,但是對其不争又实在怒不起来,一个柔弱无助、本分守旧、善良大度的女人,让她如何去争,她似乎只能逆来顺受,只能任凭命运摆布。

鲁迅对好友许寿裳谈起自己的婚姻:“这是母亲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能好好地供养它。”此话一语成谶,在朱安与鲁迅四十一年的婚姻关系中,她确如一件可有可无的礼物被闲置一旁,而且这件礼物始终不被自己的丈夫所接受、所喜欢,基本上被鲁迅还给了母亲鲁瑞,她的大部分时间用于照料婆婆,几乎从来没有享受过夫妻之爱。

可怜的朱安,本是一个活生生的有感情、有青春、有需求的女人,在丈夫眼里却被当作了没有生命的礼物,悲乎哀哉!

4.不爱不离:尴尬中的朱安

从一九一二年到一九一九年,鲁迅只身在教育部工作,先南京,后北京,一个人在外独居,朱安始终在老家绍兴照顾婆婆,两人异地生活。

一九一七年,二弟周作人到北京大学任教授,两年后,周氏家族绍兴新台门的旧居卖出,鲁迅在北京八道湾十一号买好了房子,这才决定接家人到北京定居。鲁迅做此决定时,在朱安的去留上似乎不存在问题,自己常年在外,与妻子从无感情,但是朱安在大家庭中的地位是稳固的,被尊重、被接受的,她精心照顾婆婆,善待家人,操持家务,作为周家的长媳长嫂方方面面做得都是相当称职的,鲁迅没有任何理由抛下朱安不管,他在一九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的日记中写道:“下午以舟奉母偕二弟及眷属携行李发绍兴,蒋玉田叔来送。”

“眷属”自然指的就是朱安。鲁迅虽然在感情上不接受朱安,但是作为自己名义上的太太——他的“眷属”,自然应在随行之列。

这是朱安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出远门,而且是北上定居,很可能以后再难回绍兴娘家了,所以走之前她和寡母、兄弟、弟媳和侄子等合照留念。应该说朱安那时的心情是极其复杂的,孤独寂寞、缺乏安全感的她,独守空房十三年,虽然婆家、娘家都是她的靠山,但是离开故土,到一个完全陌生的新环境生活,始终冷淡自己的丈夫会如何对待自己,她的心里一片茫然。

来到北京,全家十几口人住进了新购置的北京西直门内八道湾胡同十一号院。这里的条件显然好过绍兴新台门,房屋整齐宽敞,修葺一新。

刚到北京的朱安,以为从此可以结束夫妻分居的状态,和“大先生”(对鲁迅的称呼)团圆了,她在整理屋子的时候,特意将两个人的床和被褥铺好,幻想着夫妻能够团聚,同床而居,开始一种全新的夫妻生活。不料鲁迅发现后却把床拆了,不言不语,拿起自己的被褥搬到别的屋子居住。可怜的朱安再一次陷入失望和痛苦之中,她知道,自己的丈夫仍然不会接受她,仍然不愿意与她同床共枕,她只好抱定最后一个希望:“好好地服侍他,一切顺着他,将来总会好的。”

鲁迅与朱安仍旧是同院分居,院子分为前、中、后三进,外加一个西跨院。鲁迅的书房和卧室开始先在中院西厢房三间,后来为了安心写作,改住前院前罩房中间的一套三间房子,中院有正房三间和东、西各三间厢房,正房东、西两间分别住母亲鲁瑞和妻子朱安,中间的堂屋为饭厅;后院有一排后罩房九间,周作人一家住后院北房的西侧三间,周建人一家住后院中间的三间,东侧三间是客房;西跨院的房子为储藏室和佣人居室。

朱安在家里的处境十分尴尬,名义上是周家的大少奶奶、大太太、长媳长嫂,但在家里却没有经济地位,主持家务财政的是二儿媳羽太信子。

到了北京,从未出过远门的朱安眼界大开,从家里的居住环境、经济条件和来往的朋友中,她明显感受到兄弟二人在北京已经事业有成,不仅收入颇丰、衣食无虞,地位也如日中天,隔三岔五家里就有朋友来访,他们大多是京城文化界、教育界的社会名流,衣着体面,气度不凡,可谓是谈笑皆鸿儒,往来无白丁。渐渐地,朱安对丈夫有了新的认识,此时的鲁迅已经不是昨日的周树人了,她和大先生的距离越来越远,而让她倍感失落的是远离家乡,远离亲人,身边连个说说知心话的人也没有。

鲁迅当时在教育部的收入是三百大洋,周作人在北京大学收入是二百四十块,加上稿费、讲课费,两人每月的收入在六百块以上。朱安虽然名义上是鲁迅的妻子、家庭中的长媳长嫂,经济大权却由周作人的妻子羽太信子把持,鲁迅的工资绝大部分不是交给自己的妻子和母亲,而是交给了弟媳羽太信子支配。他不仅不与妻子同屋而眠,甚至连吃饭都是在后院与老二一家在一起,朱安则与婆婆鲁瑞同吃,这种状况很能说明鲁迅和妻子朱安异常的夫妻关系。鲁迅平时对她虽然说不上横眉冷对,但至少也是视若无人,不管不问。朱安守在老太太身边嘘寒问暖、精心伺候,而自己的丈夫甚至连话都很少和她说。

鲁瑞后来和小邻居俞芳说起自己的儿子儿媳:“他们既不吵嘴,也不打架,平时不多说话,但没有感情,两人各归各,不像夫妻。”

客观地讲,在两人的关系中,朱安做出过无数次努力,但始终得不到丈夫的回应,也许在鲁迅眼里,这个旧式的保守女人一无是处,心理上的抗拒、排斥、厌烦让他终生无法接受名义上的妻子。

鲁迅当时的想法是兄弟三人和睦相处永不分开,幻想着把绍兴老家聚族而居的生活方式照搬到北京,这个愿望只维持了三年多就破灭了。

一九二三年七月十八日,鲁迅和周作人兄弟失和,义断情绝,这是他人生经历中最沉痛的打击。他必须要尽快搬出八道湾,但问题是,妻子朱安怎么办?这是让他颇费踌躇的问题。我相信,鲁迅的心里是不情愿和朱安搬出去单独生活的,因为带她搬出八道湾,意味着将打破过去楚河汉界般的模式,要过一种二人世界的新生活,他情愿独身,也不愿意面对妻子朱安。犹豫再三,在决意搬家时鲁迅向朱安提出:“你是留在八道湾,还是回绍兴朱家?如果要回,我一定按月给你寄钱的。”(俞芳:《我记忆中的鲁迅先生》,浙江人民出版社1981版)这时的鲁迅绝口不提要带她一起搬出去,而是给她两种无法接受的选择。丈夫的话肯定让朱安心里泣血,极度失望,因为这两种选择都是她无法接受的。

留在八道湾?兄弟俩闹得水火不容,丈夫搬出去住,自己却留下来,这算怎么回事?回绍兴朱家?结婚十六年,无缘无故被送回去,那不是如同被休了一样,怎样面对娘家的親人?怎样面对亲朋好友和社会舆论的压力?朱安虽然软弱温顺,但是在这样人生选择的关键时刻,她头脑清楚,她明白自己的位置,也清楚丈夫的真实想法,她只能带着恳求的语气说:“八道湾我不能住,因为你搬出去,娘娘(太师母)迟早也要跟你去的,我独个人跟叔婶侄儿侄女过,算什么呢……绍兴朱宅我也不想去。你搬到砖塔胡同,横竖总要人替你烧饭、缝补、洗衣、扫地的,这些事我可以做,我想和你一起搬出去。”(俞芳:《我记忆中的鲁迅先生》,同上)

朱安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想她的心里一定在流泪、滴血,他们夫妻之间像这样的商谈对话是极为罕见的,却没想到涉及的是让朱安痛心不已的话题。家庭遇到变故,无依无助的她却要面对这样尴尬的选择。大先生虽然有学问、有地位,但那是她的丈夫,是丈夫在这个时候就应该承担起当丈夫的责任!

不爱不离,这就是鲁迅当年的艰难处境。八月二日,他“携妇迁居砖塔胡同六十一号”。

房子当时是借住许钦文四妹许羡苏的同学俞芬的空房,许氏兄妹是鲁迅的老乡兼学生。北房三间,夫妻各居一屋,这是朱安自婚后十六年以来第一次与丈夫单独相处,成了身边唯一照顾他的人,她渴望进入鲁迅的世界,与丈夫过上正常的生活。但是情形并未因此而发生变化,朱安虽然小心翼翼地照顾着大先生,洗衣服做饭、料理家务,对痛苦中的丈夫精心呵护,无微不至,但一切努力、付出都没有得到丈夫的回报,鲁迅对她的态度没有丝毫改变,两人仍然各居一室,各行其是,除了吃饭穿衣之类的生活琐事,再无其他交流。

平时鲁迅的衣服该换洗的放在床前的一个柳条箱里,朱安洗好后放在另一个箱里。吃饭的时候,两人极少说话,有时朱安会问问饭菜的冷热咸淡之类的话,鲁迅或简单支应两句,或是略微点点头。鲁迅的裤子还是二十年前留学时做的,已经补过多少回,朱安实在看不过去了,亲手做了一条新棉裤,等丈夫上班的时候,偷偷放在他的床上,希望他不留神的时候能换上,这是朱安一针一钱满怀爱心做成的裤子,没想到鲁迅发现后竟然扔了出去。他对朱安的无情、淡漠和厌嫌由此可见一斑。

朱安有情,鲁迅无意,他不想再改变什么了。

在砖塔胡同的九个月是鲁迅生活中最为灰暗消沉、痛苦挣扎的九个月,他和二弟周作人兄弟成仇,背负污辱被赶出了八道湾周宅,其间他的心情极度沮丧,情绪低落,贫病交加,大病一场,在这种情况下还要不停地找房、看房、修房,以安顿好母亲和妻子。

在砖塔胡同租住的三间小房逼仄狭窄,破烂不堪,加在一起只有二十几平方米,二房东俞氏三姐妹——俞芬、俞芳、俞藻,虽然活泼可爱、年轻天真,两家的关系融洽,气氛和谐,但她们有时在院子里嬉闹说笑,也影响鲁迅的读书写作,尤其是母亲鲁瑞时常要往返八道湾与砖塔胡同之间,比较辛苦,鲁迅身为长子,觉得有义务赡养母亲,也好让朱安与母亲做伴,以尽孝顺之责,于是他一刻不停地找房搬家。

三间房中,鲁迅和朱安各居一室,给母亲留出一间。老人时常过来看望,一是关心儿子,二是也可以调节一下家庭气氛,九个月中有一半时间鲁瑞就住在砖塔胡同,等到搬至西三条二十一号,母亲和他们一起生活,一切又回到了原来的样子。住在砖塔胡同期间本来是夫妻单独相处、改善关系的大好时机,却白白地错过了。

5.鲁迅去世时的朱安

一九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鲁迅与许广平离京南下,转年一月,鲁迅由厦门赴广州中山大学任教,许广平开始相伴左右,同年十月两人到上海正式开始同居生活,直到一九三六年十月十九日鲁迅在上海去世。

此时的朱安与婆母鲁瑞始终生活在北京西三条二十一号寓所。

十年间,鲁迅两次回到北京探望母亲,朱安对丈夫在上海的生活现状是了解的、默认的。她心里十分清楚,过去在没有外力的情况下,自己尚得不到丈夫的关爱,如今男人另有新欢,并有了孩子,自己再怎么努力也是白费,希望随之破灭了,她凄凉地对俞芳说过:“过去大先生和我不好,我想好好地服侍他,一切顺着他,将来总会好的……我好比是一只蜗牛,从墙底一点点往上爬,爬得虽慢,总有一天会爬到墙顶的。可是现在我没有办法了,我没有力气爬了。我待他再好,也是无用的。”(俞芳《我记忆中的鲁迅先生》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42页)

以鲁迅的为人,生活上不会对妻子弃之不顾。“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作为一个没有经济地位的旧时代弱女子,朱安也只能对这种现状默默承受,别无办法。

鲁迅在上海去世后,生活在北京的朱安得到消息,悲痛异常,鲁迅与她虽然没有感情,但毕竟夫妻二十多年,自己名分上就是大先生明媒正娶的太太。相对于上海,北京这边的悼念情况要冷清得多,家里虽然设了灵堂,但除了一些好友、弟子、记者等,来家里吊唁的人和上海没法相比。

朱安的处境是尴尬的,鲁迅在临终前留下了类似遗嘱的文字,一九三六年九月五日,他在杂文《死》中写道:“我只想到过写遗嘱,以为我倘曾贵为宫保,富有千万,儿子和女婿及其他一定早已逼我写好遗嘱了,现在却谁也不提起。但是,我也留下一张罢。”随后,他在文中附加了“七条遗嘱”等内容,发表在《中流》杂志九月号上。四十四天后的十月二十日,鲁迅病逝的第二天,天津《大公报》发表了《鲁迅的七条遗嘱》:

一、不得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人一文钱。——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

二、赶快收殓,埋掉,拉倒。

三、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情。

四、忘记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涂虫。

五、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

六、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不可当真。

七、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他在杂志中的文章,于七条遗嘱之后,又附加了一句很重要的话,常常被人们所遗漏:

此外自然还有,现在忘记了。只还记得在发热时,又曾想到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

这七条,或说是八条遗嘱中对自己的后事及家人做了简单的交待,显然是对许广平说的,唯独没有给原配夫人留下一个字。即使这样,朱安还是满怀悲痛地在家里布置了灵堂:身近花甲的她全身戴孝,白鞋白袜、白绳挽髻、全身素妆,客厅的饭桌挂着鲁迅最喜欢的陶元庆画的木炭肖像画,桌子上摆着文房用具、香烟清茶,还亲手做了几样丈夫平时爱吃的几味绍兴小菜供在一边,不大的屋里点燃袅袅香火。致哀的客人和记者来了,她还要逐个接待,亲友散去,她默默地守在灵前。

次日北京的《世界日报》刊出题为《周夫人述悲怀》的报道中说:

其寓所为一小四合房,记者投刺后,即承朱女士延入当年鲁迅之书斋接见,室中环列书箱书橱甚多,东壁是鲁迅速写像一帧,陈设朴素。朱女士年已届58岁,老态龙钟,发髻已结白绳,眼泪盈眶,哀痛之情,流露无遗。记者略事寒暄后,朱女士即操绍兴语谈前两周接其(指鲁迅)由沪来信,索取书籍,并谓近来身体渐趋痊复,热度亦退,已停止注射,前四日又来信谓体气益好。不料吾人正欣慰间,今晨突接噩耗,万分悲痛。本人本拟即日南下奔丧,但因阿姑(按:指鲁瑞)年逾八旬,残年风烛,聆此消息,当更伤心,扶持之役,责无旁贷,事实上又难成行,真使人莫知所措也。

不知是上海方面没有邀请,还是她没有能力远行,也许是为了照顾沉在失子之痛中的婆母鲁瑞吧,朱安没有南下奔丧,事实上方方面面的原因她也不便到上海治丧,朱安一辈子任劳任怨、通情达理、逆来顺受、忍让迁就,做到了一个传统女人能够承受的极致,此时此刻只有躲在一个被遗忘的角落默默咀嚼心中的痛苦,鲁迅的去世让朱安更觉无依无靠,晚年陷入凄凉贫困的境地。

鲁迅在上海的十年,靠职业写作为生,除了稿费、版税、编辑费的收入,从一九二七年底到一九三五年底还被蔡元培聘为民国政府大学院特约撰述员,不用干活写稿,不用为大学院做任何事情,每月有三百大洋的编辑费,四年里共领了一万四千七百大洋,这笔钱在当时绝对算是巨款。有人统计,十年间,鲁迅平均的月收入为七百二十四元,当年上海的小学教师的月收入为四十多元,鲁迅无疑属于高薪阶层。他生前每个月负担奉养母亲和朱安一百五十元或一百元的生活费,过节格外从丰,这笔钱当时维持婆媳两人的中等生活水平没有问题,有时还略有节余。他去世后北平家中的生活开支由许广平及周作人接济。

对鲁迅著作版权和遗产问题,朱安明确表示由许广平全权处理,从未提出过异议,一九三七年七月她第一次托朋友宋紫佩给许广平写了一封信,就出版鲁迅全集一事表明自己的态度:

景宋女士:

闻先夫鲁迅遗集全部归商务书馆出版,姊甚赞成,所有一切进行以及订约等事宜,即请女士就近与该书馆直接全权办理为要。女士回平如有定期祈先示知,以免老太太悬念。其余一切统俟面谈。此颂

时祺。并祝婴儿健康。

姊朱氏敛祍

七月二日

鲁迅著作的版权是朱安后半生的生活保障,但她全权委托给了许广平。

许广平回忆说:“一九三六年鲁迅死后,每月由北新书局支付一百元,到(一九三七年)‘八一三抗战起,即行停付。战争期间,我即托在辅仁大学任教的李霁野先生按月垫给朱女士五十元(这之前,我因儿子身体多病,经朋友介绍,想到南洋工作,要离开上海。曾有信给周作人,托其照顾北京家属。经其回信,说母亲他可以负担,朱女士则不管了。我才无法,转托李霁野先生,每月筹寄五十元的)。”

也就是说鲁迅去世后一年多(十四个月)时间,许广平负担鲁瑞及朱安的生活费,由出版鲁迅著作的北新书局支付一百元。北平沦陷后,自一九三八年一月开始,周作人负担母亲的生活费,每月五十元,朱安仍由许广平供养四五十元。一九四一年十二月,许广平在上海被日本宪兵逮捕关进监狱七十六天,出狱后因自身困难和邮寄不便等原因,自一九四二年五月中斷了对朱安的供给达两年多时间,这期间许广平搬家,但朱安始终住在西三条胡同二十一号旧宅,后来一度失去了联系。周作人开始负起赡养母亲和朱安的责任。

一九四三年四月二十二日鲁迅母亲逝世,临终前将周作人每月给自己的十五元零用钱转给朱安。这十五元大洋折合当时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发行的“联准票”一百五十元。当时朱安和一位无家可归、相伴二十多年的老女佣王妈相依为命,共同生活,这笔钱暂时可以维生,但后来随着货币贬值、物价上涨,周作人没有加钱,朱安也不会开口要他加钱,她说过“大先生生前从来没有要过老二一分钱”,花与丈夫绝交的周作人的钱她心里肯定是极不情愿的,而来自上海方面的生活费又没有了着落,音讯皆无,当时北平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费要六百元,朱安及女佣两人最低的生活开支每月至少要在千元左右,贫困潦倒、体弱多病又步入老年的朱安靠一百五十块钱根本无法维持生活,每天的食物主要是小米面窝头、菜汤和几样自制的腌菜,即使这样,也常常难以保证,到一九四四年已经积欠外债四千多元。

鲁迅去世后,朱安始终妥善保管着丈夫在北京购买的大量中外书籍、碑帖等,共计二十三箱又三大书柜。但是到了一九四四年七、八月间,由于上海方面两年多的时间中断了接济,生活所迫,社会上传出了鲁迅藏书要出售的消息,后经许广平及鲁迅友人的多方努力,朱安晚年的生活才有了起码的保障,出售藏书风波得以平息。

6.晚年朱安孤苦离世

朱安的晚年生活十分凄苦,一方面没有经济来源,主要靠许广平寄钱度日,而许广平孤儿寡母,经济状况也大不如前,要同时维持两个小家庭的生活用度也相当艰难,靠许广平寄的这些钱,老人只能勉强维持最低生活水平。另一方面,朱安无儿无女,缺亲少友,年老多病,精神上也倍感寂寞孤独。

“售书风波”后,鲁迅北平遗属生活困顿的消息被外界所知,一九四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世界日报》副刊《明珠》有人发表文章提议“发起一场捐款运动”,引起了人们对朱安的关注,不少人纷纷给报社或到西三条胡同给朱安送去现款,朱安女士虽然没有文化,过着与社会相对隔绝的生活,但是她深明大义,克己自律,多次拒绝一些个人或团体的馈赠。她在由人代笔写给周海婴的信中说:“我想我之生活费,既由汝处筹寄,虽感竭蹶,为顾念汝父名誉起见,故不敢随便接受漠不相关之团体机关赠送……故宁自苦,不愿苟取。”老人在竭尽全力维护着鲁迅的形象,但是只有一次例外,一九四六年一月二十四日(农历腊月廿二)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长郑彦芬代表蒋介石馈赠法币十万元,朱安仍不肯收。郑彦芬反复强调:“别人的钱可以不收,委员长的心意一定要领。”朱安只好勉强收下来。几天以后她将此事信告许广平,称:“长官赐不敢辞。”当时,物价高昂,其后飞涨,每个月法币都在不断贬值。有人统计:一九四六年初,一百元法币约合今天人民币一元,到夏季,就贬了一倍,二百元法币约合今天人民币一元。如此折算,这十万元法币只相当于现在的一千块钱,越往后越不值钱,所以这笔馈赠对改善朱安的生活起不了什么作用。除了许广平的勉力支持外,只能靠朱安节俭度日。

许广平对有人发起的“为鲁迅遗族募捐”的活动深感不安。她在报上发表声明,谢绝资助。一九四六年一月二十七日,《世界日报》刊载了她的信:“两奉惠教,殷殷垂念鲁迅家属生活,无任感荷。平方生活,当竭尽微力,倘劳社会贤达如先生们者费心,实不敢当。因胜利之后,各方待救济较个人为重者实多。”

朱安去世前一日,对前来探访的南京《新民报》记者说:“周先生对我并不算坏,彼此间并没有争吵,各有各的人生,我应该原谅他。”

这是朱安一生中唯一一次公开谈论她与鲁迅的关系。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可怕的是两个人生活期间不仅极少说话,甚至连争吵也没有,夫妻间的这种状况应该是异于常人的。她肯定从心底对自己的人生有所怨悔,否则不可能说出“我应该原谅他”这样的话。

对丈夫生活中的另一个女人许广平,朱安不仅没有表示怨恨之意,而且还表现出宽容理解的友善态度,尤其是对后期许广平对她生活上的关照深表感谢。临终前一天,她拿出一块蓝绸裤料和一块麻料里子,留给许广平做纪念,还对来访的记者说:“许先生待我很好。她最懂得我的想法,她肯维持我,不断寄钱来。物价飞涨,自然是不够的,我只有更苦一点自己,她的确是个好人……”

朱安在病重期间,曾托人代笔致信许广平说:“自想若不能好,亦不欲住医院,身后所用寿材须好,亦无须在北平长留,至上海须与大先生合葬……海婴不在身边,两位侄男亦不拟找他们。此事请您与三先生酌量办理。”在她心里,最亲的是周家人,是许广平母子和小叔子周建人,她在信中将自己的后事详细托付给她们,希望与丈夫合葬一处。

宋紫佩是鲁迅在杭州浙江两级师范学堂教书时的学生,两人关系密切,他多年照顾老师在北平的家属。朱安去世的前一天,已重病在床,但头脑清醒,她流着泪对宋紫佩再次强调:“请转告许广平,希望死后葬在大先生之旁。”另外,再给她供一点水饭,念一点经。她还说,她想念大先生,也想念许广平和海婴。

十天之后,宋紫佩在给许广平的信中说:“琳(宋紫佩名)意(一)可由先生酌核。(二)所费不多,希望顺其意以慰其灵,念她病时一无亲近可靠之人,情实可怜,一见琳终是泪流满面,她念大先生,念先生又念海婴。在这种情形之下,琳惟有劝慰而已。言念及此,琳亦为之酸心。”(见《鲁迅研究资料》第16期第107页)

重病之下的朱安夫人正像宋紫佩说的:“情实可怜!”直到临终她心里想的还是大先生,还希望与丈夫合葬一处。她这一辈子,无怨无愧、全身心地献给了周家,献给了鲁迅,生不同床,但求死能同穴!可惜可叹,可悲可怜,老人临终的这点遗愿最终也没能实现。

一九四七年六月二十九日晨,朱安终于度完了凄苦的岁月,孤独地离开了人间。

朱安曾说过:“我生为周家人,死为周家鬼。”但是到最后她连和丈夫葬在一起的愿望都没能实现。

相对于鲁迅,朱安更为不幸,她一生都没有得到过爱情,没有得到丈夫的关爱……

关于朱安女士,直到现在,许多文章在她的名字前还冠以鲁迅前妻的字眼,这是很不恰当的常识性错误,是对朱安女士的极不尊重。何谓前妻?前妻是指再婚男人死去的或离了婚的妻子。朱安是鲁迅明媒正娶的结发妻子,虽然他们的婚姻有名无实,但两个人從未解除过婚约,在旧家庭里她始终是鲁迅的夫人、太太、妻子,是名正言顺的原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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