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群体、社会地位与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
——基于广州调查的实证分析
2021-09-16李树茁悦中山
袁 玥,李树茁,悦中山
(A.西安交通大学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B.西安交通大学 人口与发展研究所;C.西安交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陕西 西安 710049)
一、引言
我国产业工人和商业服务业劳动者的主要来源都是以农民工为主的流动人口。根据国家统计局2019 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的最新数据,2019 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9 亿人,[1]占总人口的22.0%。农民工群体在我国工业化发展进程中,为推动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经济增长是我国居民提升幸福感的动力,过去10年的居民主观幸福感总体呈上升趋势。[2]然而,经济增长带来的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在不同社会群体存在明显差异,对不同社会群体生活满意度的影响也不同;其中,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仍处于较低水平,[3]既低于城市居民也低于农村居民。[4]这与新型城镇化提出的以人为核心的目标相背离。为了实现“人”的城镇化,满足人民群众更幸福、更高质量生活的需求,[5]应该从只关注农民工的客观生活质量,转向同时关注他们在城市生活的主观评价和心理感受,[6]即主观社会地位和生活满意度。
对农民工来说,他们在城市的社会经济地位越高,生活满意度水平也越高。但当农民工的收入、职业等客观社会经济地位普遍得到改善后,其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逐渐减弱,而主观社会地位作为社会经济地位的重要补充维度,能够更显著地正向预测生活满意度。[7-8]这主要是因为主观社会地位是个体感知到的自己在社会结构中的相对位置,与参照群体相关。个体选择不同的参照群体进行社会比较而产生的主观地位自评结果存在明显差异。当农民工因流动导致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他们会接触不同地理范围和不同社会文化背景的人,使得他们在选择参照群体来评估自己的社会地位时可能同时包括不同空间和不同社会阶层的人。因此,研究农民工在流动的过程中如何选择自己的参照群体以及这一选择标准是否会发生变化,可为研究人员分析人们社会地位评价标准的变化提供新的视角。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一)参照群体、社会地位和生活满意度
大量有关生活满意度影响因素的研究发现社会经济地位是生活满意度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传统的社会经济地位强调个体在社会结构中的绝对地位,常通过收入、教育和职业这三个客观指标来衡量,对个体的心理状态产生重要影响。[9-11]已有文献在探讨收入、社会地位和公平感等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时往往涉及相对剥夺和社会比较这两个理论,前者强调比较的结果,后者则强调比较的过程。虽然二者的侧重点不同,但在比较对象的选择上都包含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纵向维度指个体因时间或空间的变化将自己的现状和过去进行比较,个体的内在因素在这里发挥重要作用。[12]Clark 和Tella 等指出生活满意度与个人过去的收入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13-14]罗楚亮进一步发现除了个体纵向收入的增加对幸福感有显著提升外,相比过去有所改善的生活状况也是影响幸福感的一个重要方面。[15]横向维度指个体将自己的现状和周围人进行比较,参照群体是这一维度的重要概念。[12]Ferrer-I-Carbonell 的研究发现人们与参照群体相比的相对收入越高,幸福感越强;[16]同时,这一相关关系在发展中国家表现出更强的稳定性。[17]由此可见,不论是哪个维度的比较,当人们感知自己的现状处于劣势时,都会对生活满意度产生不利影响,但与参照群体相比的横向维度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是本文的研究重点。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西方研究发现客观社会经济地位对主观幸福感的预测作用正在逐渐减弱,而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对个体心理健康的影响作用则越来越显著。[18-19]主观社会经济地位是人们的主观心理感受,强调个体在社会结构中与特定参照群体比较后的相对地位。[20]参照群体理论(Reference group theory)认为人们在选择自己的参照群体时,往往倾向于选择那些与自己经常接触、有实际交往和稳定社会联系的重要他人(Significant others)而非一个抽象的群体,参照群体对人们评价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发挥重要作用。[21]一般来说,以不同参照群体为标准进行的自我评价会对个体的主观感受产生不同的影响作用。Buunk等发现不论是与社会地位比自己高的人比较,还是与社会地位比自己低的人比较都可能对个体产生积极的影响。[22]
Adler 等首次提出测量主观社会经济地位的经典10 级梯形评分,随后的研究大多采用此方法来衡量人们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23]这些研究发现在控制客观社会经济地位后,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对成年人健康的显著正向影响在不同人群中都存在。[24]虽然Adler 的方法测量了个体与他人比较后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但该方法仅选择一般人群作为衡量自己相对社会地位的参照群体,而没有进一步探讨不同个体可能会选择不同的参照群体作为自己的评价标准。在这种情况下,Evans 和Kelley提出:相比整个社会或者抽象概念,人们更愿意与亲戚、朋友、同事或者熟人进行比较来评估自己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25]并且,还会因为与这些重要他人的比较结果较差而产生强烈的相对剥夺感,[21]从而降低他们的主观幸福感。总的来说,人们依据客观分层指标区分的社会阶层难以改变,但与参照群体比较的主观感受可以因参照群体的不同而发生变化,从而缓解社会不平等带来的相对剥夺感。[26]
(二)移民的参照群体和农民工的参照群体
与非移民群体不同,移民参照群体的选择过程更加复杂。当移民的生活环境因迁移而发生变化时,迁移者很有可能改变自己的参照群体类型和比较标准。[27]当移民利用Adler等提出的全社会一般人群的标准选择自己的参照群体时,他们的跨境特征使“全社会一般人群”既可以指迁出国的一般人群,也可以指迁入国的一般人群。不同的迁移理论对移民选择哪个“一般人群”作为参照群体来评价自己的社会地位有不同的看法。劳动力迁移的两个主要的传统理论认为移民通常将目前的社会经济状况与迁出国进行比较并根据迁出国的社会标准来评价自己的社会地位。[24]第一个理论是Piore支持的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Segmented labor market theory),该理论认为国际人口迁移的主要动因是发达国家对低工资劳动力的长期需求,这一需求使大量的跨境劳动力流入发达国家;[28]然而,他们中的大部分只把此类迁移当作是增加个人或家庭经济实力的一个途径,而非永久性迁移,他们的情感归属和社会网络仍以迁出国为主。[29]另外一个理论是新迁移经济学理论(The new economics of labor migration),该理论的核心观点是:个体的迁移决策是基于家庭或整个家族而非迁移者本身做出的,迁移的目的既是为了预期收益最大化,也是为了家庭风险最小化,家庭经过权衡利弊后做出部分家庭成员外迁的决策是为了减少整个家庭在迁出国的相对剥夺感。[28]基于新迁移经济学理论的假设,Stark 认为从短期来看,迁移者将继续选择迁出国作为自己的参照群体;而长期来看,迁移者将选择迁入国作为自己的参照群体;但是,在长短期之间的中间过渡期,迁移者将同时选择迁入国和迁出国作为自己的参照群体。[24]
与Stark 和Piore 支持的劳动力迁移理论不同,跨国主义理论(Transnationalism)的文献认为迁移者同时在迁入国和迁出国两地从事跨国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活动,即使他们与迁入国的联系逐渐加深,他们也同时维持着和迁出国的强联系。[30-31]这一情况正是Stark 提到的中间过渡期的状态,迁移者会同时与迁出国和迁入国进行比较。也就是说,跨国主义理论假设迁移者不以迁出国和迁入国任何之一作为唯一居住地,而是通过在迁出国和迁入国之间建立经济和社会文化的联系把二者联结起来,使迁移者在衡量自己的社会地位时,同时选择迁入国居民和迁出国居民作为自己的参照群体,从而形成参照群体的双框架(A dual frame of reference)。[24]
现阶段关于我国农民工参照群体选择的研究大都是基于社会心理学中相对剥夺的视角,探讨农民工与参照群体比较后的被剥夺感。而在如何选择参照群体的问题上并未进行深入探讨,使得在参照群体的选择上表现出随意性和不一致性,由此得出的逻辑和结论也各不相同。例如,选择标准不统一:有的选择与老家村民进行比较,[32]有的选择与全社会人群进行比较,[33-34]还有的选择与本地的亲戚朋友或居民进行比较。[35]尽管有关我国农民工参照群体选择的文献有限,但Knight和Gunatilaka针对我国农民工的实证研究为此提供了一些启示。他们发现农民工更关心自己的物质财富,并且愿意选择城市居民这一新的参照群体进行比较。[4]在此基础之上,徐广路等的研究进一步探讨了新老农民工选择参照群体的差异。他们认为老一代农民工通过与家乡农民比较来缓解自己的相对剥夺感,而新生代农民工更愿意选择城镇居民作为自己的参照群体,即使这会让他们感受到较强的相对剥夺感。[36]程菲等通过与老家农民相比和与本地市民相比这两方面来测量农民工的相对社会地位。[11]该研究是第一个同时包括老家和城市两类参照群体的实证文章,但并没有深入分析为什么农民工在选择参照群体时需要从这两方面进行考虑,而不是仅考虑本地市民或老家村民中的某一类。综上所述,至今还没有研究深入探讨农民工在选择参照群体时出现不一致现象的原因,即农民工在参照群体的选择上为什么会选择这部分人而没有选择另一部分人。[21]有学者提出随意设定比较对象的根本原因可能是缺乏相应的理论支撑,无法从根本上回答“人们究竟会与谁比较”这一核心问题,[37]而目前对于这一方面的探讨还很少。也就是说,已有研究忽视了农民工对自己主观社会经济地位进行评价时所选择的参照群体可以既包括流出地社会(老家村民)也包括流入地社会(城市市民)。在这样的背景下,从理论层面探讨农民工在流动过程中参照群体的选择和可能发生的变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
(三)研究假设
根据上文的综述,传统迁移理论和跨国主义理论在分析移民如何选择自己的参照群体时是两个竞争性的分析框架:传统迁移理论认为迁移者始终维持与迁出国的紧密联系,在评估自己的迁移行为是否成功时会天然地选择迁出国作为参照群体;相反,跨国主义理论认为迁移者更愿意同时选择迁出国和迁入国两方面作为参照群体。为了考察国际移民参照群体的选择是基于传统迁移理论还是跨国主义理论,Gelatt使用在美国具有代表性的拉美裔和亚裔调查数据,利用已被大量研究验证的社会地位与主观幸福感之间的相关关系对此进行了检验。[24]具体操作化时,Gelatt认为当移民在迁出国的社会地位与主观幸福感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时,说明移民选择迁出国的居民作为自己的参照群体;相反,当移民在迁入国的社会地位与主观幸福感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时,说明移民选择迁入国的居民作为自己的参照群体。实证结果发现以上两个相关关系均显著,由此说明国际移民同时选择迁出国和迁入国作为自己的参照群体,支持了跨国主义理论,形成了移民的双参照群体比较标准。
农民工作为城市中一个特殊的流动群体,他们的生活场域在流动的过程中发生了变化,与国际移民类似,他们的生活经历同时覆盖迁出地(农村)和迁入地(城市)。那么,农民工在评价自己的社会地位时是否与国际移民类似,同时选择老家村民和城市居民作为自己的参照群体。为了考察传统迁移理论和跨国主义理论是否适用于农民工参照群体的选择过程,本文借鉴上文论述中Gelatt 对国际移民参照群体检验的方法与步骤,提出如下竞争性假设:
假设1a:基于Stark 和Piore 的迁移理论,农民工选择老家村民作为参照群体来评价自己的社会地位,即与老家村民相比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与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假设1b:基于跨国主义理论,农民工同时选择老家村民和城市居民作为参照群体来评价自己的社会地位,即与两类参照群体相比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与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之间均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除此之外,Stark和Piore都认为随着迁移者在迁入国居住时间的增加,他们很有可能从仅选择迁出国作为参照群体逐渐向仅选择迁入国作为参照群体转变。相反,跨国主义理论认为不管是刚进入迁入国的新迁移者,还是已经在迁入国居住一段时间的迁移者,他们始终都会同时选择迁入国和迁出国这两个参照群体,而不会出现参照群体转变的情况。Gelatt 的研究对上述移民参照群体转变的可能性也进行了验证,检验结果发现移民的参照群体不会随着在迁入国居住时间的延长而出现从迁出国向迁入国转变的现象。[24]但是,孟慧新等和苏群等在研究我国农民工如何选择自己的参照群体时对参照群体可能发生的转变提出了不同的看法。[32][35]这些研究提出农民工最直观的比较对象是老家村民,但随着务工时间的推移,参照群体可能会逐渐从老家村民向城市居民进行转变。遗憾的是,这些研究都只是提出了一种可能性而没有对这种可能性进行实证检验。因此,本文将通过农民工在城市居住时间的长短来检验他们的参照群体是否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显著的变化,并据此提出如下竞争性假设:
假设2a:基于Stark 和Piore 的迁移理论,相比在城市居住时间较短的农民工,居住时间较长的农民工在选择参照群体时将逐渐从老家村民向城市居民转变,即居住时间越长,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相比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与生活满意度之间的正相关关系越显著。
假设2b:基于跨国主义理论,农民工在城市居住时间的长短对参照群体的选择没有影响,农民工在任何时候都会同时选择老家村民和城市居民作为自己的参照群体,即不论居住时间的长短,农民工与两类参照群体相比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与生活满意度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均显著。
三、数据与方法
(一)数据来源
本文的分析数据来自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中山大学于2016年1-4月联合开展的广州市农民工调查。调查对象为在广州居住一个月以上,15 周岁及以上持有非广州市、农业户口或家里有耕地的居民户口的农民工。调查在广州市的白云区、天河区、番禺区、海珠区和黄浦区进行,根据广州统计局发布的2015 年广州统计年鉴,以上五个区的流动人口总数约为376.1 万人,占广州市流动人口总数的80.8%。由于没有可用的抽样框,调查采用宽松的配额抽样方法,覆盖农民工所在的主要区域和所从事的典型行业,提高了样本的代表性和多样性,计划样本量为1 500。本次调查的最低抽样单位为街道,每个街道的样本量为100个。根据五个调查区域的样本量确定各个调查区的调查街道数量,并利用Excel 随机抽取相应数目的街道。在每个街道,根据原国家卫计委实施的2014年广州市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中农村流动人口的职业比例,在每个调查街道配额抽取相应整数的农民工。最终获得有效样本1 621个。其中,男性占比51.9%,已婚农民工占比66.0%。
(二)变量设置
1.因变量
本文的因变量为生活满意度,采用Diener的生活满意度量表(SWLS量表)来测量。五个题项是:(1)我的生活在大多数方面都接近于我的理想;(2)我的生活条件很好;(3)我对我的生活是满意的;(4)迄今为止,我在生活中已经得到了我想要得到的重要东西;(5)假如生活可以重新再过一次的话,我基本上不会做任何改变。五个题项均采取5 级Likert 量表正向赋值的方法,从“非常不同意=1 分”到“非常同意=5 分”,将五个题项的得分加总作为生活满意度的综合指标,取值范围为5-25 分之间,分值越高,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越高。该量表的Cronbach’s Alpha值为0.8。
2.自变量
本文的自变量为农民工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通过自评社会地位、以城市居民为参照群体的相对社会地位和以老家村民为参照群体的相对社会地位三个方面进行测度。社会地位采用经典的10级梯形评分来测量,题项为“您觉得自己处在社会中的哪个位置”,计分时将10级梯形等级评分转换成10 点计分,取值范围为1-10 分,得分越高,农民工认为自己的社会地位越高。以城市居民或老家村民为参照群体的相对社会地位通过“与广州市民相比,您觉得您的社会地位”和“与老家人相比,您觉得您的社会地位”分别测量,受访者从“非常高”“比较高”“一样”“比较低”“非常低”五个选项里选择最符合自己的一项,计分时将五个等级转化成5点计分,取值范围为1-5分,得分越高,农民工认为自己的相对社会地位越高。
3.控制变量
首先,本文控制了农民工流动后与流动前的纵向对比指标,包括经济收入水平、家庭生活质量、家庭成员关系、身体健康状况、生活居住环境和劳动工作状况这六个题项的变化情况。对该纵向对比指标的操作化过程分为三步:第一步,逐一对六个题项重新赋值,赋值方法为流动后情况比流动前情况变好赋值1 分,流动前后情况不变赋值0 分,流动后情况比流动前情况变差赋值-1 分;第二步,将六个题项的得分加总作为纵向对比指标的综合得分,得分范围为-6-6 分;第三步,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将该纵向对比指标分为三类,即得分大于0 分的为流动后情况比流动前情况变好,等于0 分的为流动前后情况不变,小于0分的为流动后情况比流动前情况变差。
其次,本文控制了农民工的客观社会经济地位。客观社会经济地位指标包括月收入、职业和教育三个方面。月收入指受访者在过去六个月内的平均收入,分析时依据收入的上四分位数、中位数和下四分位数将其分为四类:低于2 500元、2 500-3 199元、3 200-4 499元、等于或高于4 500元。职业分为非体力劳动者(包括私营企业主、专业技术人员、企业或商业负责人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半体力劳动者(包括技术工人和办事人员)和体力劳动者(包括商业服务业劳动者、非技术工人、个体户和农林牧渔人员)三类。教育为连续型变量,根据受访者的最高受教育程度转化为相对应的接受教育年数。
其他控制变量包括人口学特征、流动经历和就业情况。农民工的社会人口学特征包括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方言掌握程度和健康自评状况。其中,年龄为连续型变量;婚姻状况为二分类变量,分为已婚和未婚两类,将调查问卷中的初婚、再婚、离婚和丧偶合并为已婚;方言掌握程度为二分类变量,分为会说粤语和不会说粤语两类;健康自评状况为连续型变量,来自SF-36通用健康量表中General Health 子量表的五个题项,将五个问题的分数相加得到农民工健康自评状况的综合得分,取值范围为0-100分,得分越高,农民工的健康自评状况越好。流动经历包括本地居留时间、社会歧视状况和流动距离。其中,本地居留时间为连续型变量,通过农民工初次来广州的时间至调查时间之间的长度来测量;社会歧视状况为二分类变量,借助问卷中“在工作和生活中,您是否受到过广州市民的歧视”来测量,分为“几乎没有”和“有时/经常”两类;流动距离为二分类变量,分为省内跨市和跨省流动两类。就业情况包括工作时间和工作稳定性。其中,工作时间为连续型变量,通过每周平均工作的小时数来测量;工作稳定性为连续型变量,借助问卷中“来广州后,您做过几份工作”测量。
(三)分析方法
本文的生活满意度指标为连续型因变量且近似正态分布,在分析与参照群体相比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作用时,采用OLS方法。同时,本文对所有自变量进行VIF 检验,检验结果显示所有自变量的VIF均小于2.3,表明自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共线性问题。具体OLS分析过程如下:
首先,探讨农民工与参照群体相比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与生活满意度之间的相关关系。根据前文的论述,农民工与参照群体相比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以老家村民为参照群体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另一方面是以城市居民为参照群体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验证过程包括三种可能性:其一,当农民工以老家村民为参照群体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与生活满意度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以城市居民为参照群体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与生活满意度之间不存在相关性时,说明农民工选择参照群体的理论依据是Stark和Piore的传统迁移理论,即农民工的参照群体是老家村民;其二,当农民工以老家村民为参照群体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和以城市居民为参照群体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与生活满意度之间同时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时,说明农民工选择参照群体的理论依据是跨国主义理论,即农民工的参照群体既包括老家村民也包括城市居民;其三,当农民工以老家村民为参照群体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和以城市居民为参照群体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与生活满意度之间均不存在相关关系时,说明农民工不会选择任何一类群体作为自己的参照群体。此外,本研究没有探讨农民工仅选择城市居民作为参照群体的情况,这主要是因为根据国际移民参照群体选择的理论解释和我国农民工的现实情境,仅以城市居民作为农民工参照群体的情况在现阶段难以实现,因此,我们不进行深入分析。
然后,分析农民工与参照群体相比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与生活满意度之间的相关关系是否会随着居住时间的延长发生变化。为了验证农民工参照群体的选择是否会随着他们居留时间的增加而发生转变,本文借鉴已有文献对国际移民迁移时间的划分方法,将农民工分为流动时间较短(5 年以下)和流动时间较长(5年及以上)两个群体,对这两个群体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与生活满意度之间的相关关系进行检验。
四、研究结果
(一)描述性分析
由表1 可知,农民工生活满意度的均值为14.5,低于中间水平15.0。在主观社会经济地位方面,农民工自评社会经济地位的得分为4.2 分,低于中间值5.0 分;以老家村民为参照群体的相对社会地位得分高于以城市居民为参照群体的相对社会地位得分,且只有大约2.0%的农民工认为自己的社会地位高于城市居民。
从农民工流动后与流动前的纵向对比指标来看,大约2/3 的农民工认为外出打工使他们在经济收入水平、家庭生活质量、家庭成员关系、身体健康状况、生活居住环境和劳动工作状况这六个方面的综合情况变得更好。从客观社会经济地位来看,广州市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为3 937.8元,中位数工资为3 200 元,70.0%左右的农民工的收入低于4 500 元。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不高,平均受教育年数约为10 年,以初中学历为主,占比四成以上。从职业状态来看,农民工仍以体力劳动者和半体力劳动者为主,占比超过95.0%。从其他控制变量来看,男性占比52.0%,平均年龄34.5 岁,66.0%为已婚状态(包括初婚、再婚、离异和丧偶),自评健康状况的平均得分为66.8 分;超过一半的农民工可以说粤语,60.0%的农民工为跨省流动,在广州生活8 年左右;农民工每周的平均工作时间高达60 个小时,工作时间仍然较长。
(二)OLS 回归模型与结果分析
表2 展示了农民工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影响生活满意度的OLS回归结果。其中,模型一的回归结果显示了主观社会经济地位的两个相对指标与生活满意度之间的相关关系,用来验证假设1a 和假设1b;模型二的回归结果显示了农民工居住时间的长短对主观社会经济地位的两个相对指标与生活满意度之间相关关系的影响作用,用来验证假设2a和假设2b。
表2 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对生活满意度的OLS回归结果
1.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分析
由模型一可知主观社会经济地位的两个相对指标与生活满意度之间均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与城市居民相比的社会经济地位越高,生活满意度水平越高;与老家村民相比的社会经济地位越高,生活满意度水平越高。由此,假设1a 不成立,假设1b 成立。然而,尽管与两类参照群体相比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对农民工生活满意度都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与城市居民相比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对农民工生活满意度的积极影响更显著。具体来说,与老家村民相比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每提高一个等级,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提高0.3 分;相应地,与城市居民相比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每提高一个等级,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将提高0.8分。基于以上回归结果,本文认为更适合我国农民工参照群体选择的理论视角是跨国主义理论,即农民工在选择自己的参照群体时与国际移民类似,同时选择老家村民和城市居民这两个参照群体,而不只是依赖于老家村民这个单一的参照群体。此外,农民工的自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对生活满意度也有显著影响,即自评社会地位分数越高,生活满意度越高。本文的这些发现与已有研究一致,即无论用何种指标测量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它对农民工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始终显著且方向为正。[11]
关于控制变量的影响,表2的两个模型显示的回归结果基本一致。流动后与流动前的纵向对比指标说明:与农民工流动前后情况不变相比,流动后比流动前情况变好有利于生活满意度的提高,而流动后比流动前情况变差对生活满意度则无显著影响。这一结果与罗楚亮的研究发现一致,即对流动人口来说,与流动后生活状况的恶化相比,生活状况的改善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作用更大。[15]客观社会经济地位的三个指标对农民工生活满意度有不同的影响作用:职业对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没有影响;收入对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有显著影响,与低收入群体相比,高收入对农民工生活满意度的积极影响作用非常显著;教育对农民工生活满意度产生消极影响。由此说明收入仍然是农民工群体最关心、最看重的方面,较好的经济状况可以提高家庭的整体经济实力和生活居住条件,增强农民工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使个体对未来充满信心,进而提高生活满意度。而教育水平与生活满意度之间的负相关关系可能是因为随着农民工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他们可能接触城市中的中上层群体,群际间的显著差异导致农民工更深刻地体验到先赋性身份地位带来的不平等,产生更强烈的相对剥夺感和不满足感,从而严重降低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水平。另外,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和自评健康状况对生活满意度均有显著影响。女性比男性、已婚比未婚生活满意度高。年龄越大、自评健康状况越好,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水平越高。
2.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对不同居住时间的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的影响分析
模型二是以5 年为分界线的两类农民工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与生活满意度之间的相关关系。由模型二可知,不论农民工选择城市居民还是老家村民作为自己的参照群体,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对生活满意度的显著影响仅对居住时间更长(5 年及以上)的农民工发挥积极作用,且与城市居民相比的社会地位对居住时间在5年及以上农民工的生活满意度的影响作用更强。同时,考虑农民工参照群体的转换可能需要比5 年更长的时间,我们还将农民工的居住时间按10 年分为10 年以下和10 年及以上两个群体进行考察。回归结果与模型二类似,因空间限制,文中未展示回归结果(可提供)。
总的来说模型二的回归结果不能支持假设2a,即农民工参照群体的选择不会随着在城市居住时间的延长而出现由老家村民向城市居民转变的现象。相反,模型二显示随着农民工在城市居住时间的延长,他们与两类参照群体相比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与生活满意度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变得越显著,即农民工在城市生活的越久,越有可能同时选择老家村民和城市居民作为自己的参照群体。但是,流动时间较短的农民工不会选择任何一类群体作为自己的参照群体,由此假设2b只得到部分验证。以上发现表明农民工通过选择参照群体来评估自己的相对社会地位和可能的参照群体转变都不会发生在流动时间较短的农民工身上,这可能是因为农民工在流入城市的初期处于较低的需求层次且以增加个人或整个家庭的经济收入为主要目的,只有当较低的需求层次得到满足后,他们才有可能关注自身在社会结构中的相对地位。随着经济状况的逐渐改善和居住时间的增加,他们在城市基本稳定后将开始关注与参照群体相比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
五、结论与讨论
本文借鉴国际移民参照群体选择的理论依据和检验方法,利用广州数据考察了我国农民工如何选择自己的参照群体以及参照群体的选择是否会随着农民工在城市居住时间的增加而发生变化。实证结果发现:农民工以城市居民为参照群体的相对社会地位和以老家村民为参照群体的相对社会地位与生活满意度之间均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随着农民工在城市居住时间的增加,农民工与两类参照群体相比的相对社会地位与生活满意度之间的显著相关关系没有发生变化。
首先,本文发现农民工与老家村民相比的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对生活满意度有显著影响,这说明老家村民作为与农民工有稳定社会联系的重要他人,构成了农民工参照群体的一部分,与已有研究一致。[21][25]本文还发现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相比的主观社会地位对生活满意度也存在显著影响,这说明城市居民也是农民工参照群体的一个重要部分,这与孟慧新等认为的城市社会尚未成为大多数农民工的参考框架的结论不一致,[32]但最近的一项研究认为农民工的福利参照群体是城市普通家庭而不再是农村家庭,[38]支持了我们的观点。以上两方面说明农民工会同时选择老家村民和城市居民作为自己的参照群体,支持了跨国主义理论提出的双参照群体比较标准对我国农民工参照群体选择的适用性,拒绝了Stark和Piore的传统迁移理论提出的选择单一参照群体的假设。另外,跨国主义理论的双参照群体比较标准既适用于国际移民也适用于我国农民工,这一检验结果间接说明了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对个体生活满意度的影响作用在不同社会结构和文化情境中具有稳定性。[39]与此同时,本文从参照群体选择的理论视角回应了程菲等在测量农民工主观社会经济地位时同时选择老家村民和城市居民两类参照群体的原因。[11]现阶段来说,农民工既会选择与自己社会地位相近的人(老家村民)作为参照群体,也会同时选择与自己社会地位相差较大的人(城市居民)作为参照群体。尽管城乡差距导致农民工与前者比较时会获得相对满足感,而与后者比较时可能会带来强烈的相对剥夺感,但随着户籍制度的深化改革和新一代农民工逐渐成为主体,农民工会更加关注自身在城市的发展机会,而不再把流动看作是临时性和不稳定性的一种被迫选择。在这种情景下,农民工必然会将城市居民纳入自己的参照群体比较范围,而本文的发现也证实了城市居民这一参照群体对农民工生活满意度的重要影响作用。因此,充分发挥与城市居民相比的积极比较效应,激励农民工进一步地改善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从而实现向上的社会流动,对农民工的心理福利和社会融合至关重要。
此外,有研究指出农民工在城市居住时间的长短会影响他们参照群体的选择并发生分化。[32]本文发现了该研究提出的分化现象,即居住时间不同的农民工在参照群体的选择上存在差异:在城市居住时间越长的农民工越愿意同时选择双参照群体;相反,在城市居住时间较短的农民工既不会选择城市居民也不会选择老家村民作为自己的参照群体。由此,在农民工的流动时间影响参照群体选择的问题上,跨国主义理论只得到部分验证。可见,农民工外出流动时间越长,参照群体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越大,评价标准也会越高,[40]以城市居民为参照群体的相对社会地位发挥的作用越强。
以上发现对未来的研究方向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本文的研究发现农民工在流入城市的初期,不愿意与参照群体进行相对社会地位的比较,而随着居住时间的增加,参照群体才开始发挥显著的影响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未来的研究可对农民工的居住时间进一步细分,例如,利用上下四分位数和中位数,从而更准确地探讨农民工在选择双参照群体时是否存在先后顺序。第二,已有研究发现了主观社会经济地位在客观社会经济地位和心理健康之间发挥的中介作用,[11]未来的研究可以从参照群体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探讨客观社会经济地位、主观社会经济地位与生活满意度之间的相关关系。第三,农民工群体是一个异质化的群体,很多新生代农民工从小在城市长大,他们在文化、观念和行为等多个方面与老一代农民工存在较大差异,这也会对他们如何选择自己的参照群体产生一定的影响,未来的研究应该从代际差异的视角进一步探讨新老农民工在参照群体的选择上可能存在的差异。
本文还存在以下局限性:其一,基于横截面数据的条件限制,本文无法辨别究竟是居住时间还是同辈效应对农民工参照群体的选择发挥作用;而使用纵贯数据则可以准确而有效地描绘居住时间对农民工参照群体选择的影响过程。其二,调查数据没有涉及农民工在流动之前的主观社会地位情况,因此无法对比农民工流动前后主观社会地位的变化情况以及这种变化对生活满意度的影响作用,在今后的研究中应该对此加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