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训练频度对儿童体适能锻炼提升及课程优化的实证研究
2021-09-15李旭鸿
黄 涛 李旭鸿
杭州师范大学,浙江 杭州 311121
1 前言
随家庭养育孩子方式由传统散养转为现代电子产品及富养模式等诸多问题的显现,人们开始重新思索健康养育孩子重要问题。与此同时,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主席提出“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这对于扭转我国学龄幼儿体质下滑居高难下局面、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7]工程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给多变的家庭养育孩子模式带来了无限生机。另外,国家层面颁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手册(幼儿部分)》,也给孩子体能达标做出指引。
2 研究方法
2.1 研究对象
选取符合受试标准的5周岁学前男、女儿童共计45名,分3组。其中对照组为G1组,无体适能锻炼人群15名,(男11,女4)。实验组有G2组15名(男13,女2),每周1次,1小时/次;G3组15名(男11,女4),每周2次,1小时/次,上述研究对象均是幼儿园中班正常参加体育活动学前儿童。
训练地点:杭州地区体适能活动中心。训练项目为5个:儿童走平衡木、儿童双脚连续跳、儿童10×2米折返跑、儿童立定跳远、20米速跑。
2.2 研究方法
采用《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幼儿部分)》及杭州市青少年发展中心幼儿体质标准,进行为期4月的体适能训练。分别在干预前和后对实验对象进行一次测试,测试指标分别为:走平衡木、双脚连续跳、10×2米折返跑、儿童立定跳远、20米速跑的时间。
2.3 实验方案
儿童体适能是通过人体在运动中表现出具体的素质能力,其机能的增减是用参与运动项目成绩指标来评定。10×2米折返跑、20米速跑反映其速度和灵敏素质变化,而立定跳远测试下肢力量增减,双脚连续跳表现耐力和协调性改变,走平衡木的时间则能反映平衡素质改善与否。合适的儿童体能训练频度,是基于每次运动效果衔接积累而定,即必须考虑一次运动效果存留的时间内,进行下一次运动的频度。实施不同频度运动方案,测试干预前、后体适能成绩变化数据,可定量观察其克服生理惰性极限,引起全身器官、心脏储备力扩展的响应程度。进一步分析差异,获得孩子在运动中力量、速度、耐力和灵敏度等指标安全提升范围,而形成符合生理学的训练频度及优化课程。
2.4 数据统计分析方法
将所有实验数据运用软件SPSS19.0,对实验前后的实验组和对照组的组间数据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另外,实验班及对照班干预前后利用配对T检验。实验结果均用平均值±标准差来表示。若P<0.05,则判为有显著性差异;P<0.01判为具有非常显著性差异。[3]
3 研究结果与分析
根据《国民体质测试标准(幼儿部分)》,我们对实验和对照组幼儿进行5个项目的干预前检测,并进以独立样本T检验。从结果看出,两个实验组分别与对照组在5个项目上P值>0.05,故根据小概率事件原则,判定实验组与对照组在练前5个项目成绩差异不显著,即本实验是在同质基础上进行,具有可比性。
利用配对样本T检验对受试对象干预前后自身指标变化数据分析,结果发现:在10米折返跑方面,因三组均有自身前后比:P<0.01,(P折返G1=0.007,P折返G2、P折返G3=0.000),即说明体适能训练课和幼儿常规体育课在该项上,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的速度提高都是比较明显的,且呈现非常显著差异。因此要比较出那一组提高最快,则需由速度均值增长率△(单位时间内速度均值改变量)才能识别。从表1可见:G1组、G2组、G3组分别提高了0.40s、0.40s、0.89s,因∣-0.89∣>∣-0.40∣;而PG1vG3折返=0.024<0.05有显著差异,另外G3组相比较G1和G2组更有优势。故G3组在10米折返跑训练效果更优。
表1 三组实验对象干预前后的自身纵向比较
在20米速跑项目上,三者前后比三组均P<0.01;因∣-0.68∣>∣-0.41∣>∣-0.40∣,故得:在20米速跑其速度和灵敏度训练效果优势上,G3组>G1组>G2组。
在走平衡木项目上,三者自身前后比均有 P平衡G1、P平衡G2、P平衡G3<0.01;因∣-0.78∣>∣-0.61∣>∣-0.14∣,所以平衡性、协调性素质提高效果上,G3组>G2组>G1组。
在双脚连续跳项目上,三者自身前后比P双脚G1=0.192<0.05,无显著差异;而P双脚G2、P双脚G3=0.002<0.01,进而说明参与体适能锻炼的儿童在耐力、协调性素质提高上具有非常显著差异;因∣-1.41∣>∣-1.27∣>∣-0.10∣,且干预实验后组间比较差异显著性P双脚G1G2=0.048、P双脚G1G3=0.030<0.05,故在耐力、协调性提高优势上,G3组>G2组>G1组。而出现P双脚跳G1=0.192且无显著差异,这可能与幼儿园体育课缺少双脚跳技能指导有关。在立定跳远项目上,三者自身前后比三组均P=0.000<0.01,下肢力量素质的提高具有非常显著差异;因19.73>17.07>4.87;故下肢力量素质训练效果提高上,G3组>G2组>G1组。
综合均值增长率Δ大小,三者在干预实验后组间差异可得出如下两个结果:(1)在10米折返跑、20米速跑训练上均有:Δ折返G3>Δ折返G1=Δ折返G2;Δ速跑G3>Δ速跑G1>Δ速跑G2。即在速度、爆发力训练效果提高上,G3组均优于G1组和G2组且优势明显;而(2)走平衡木、立定跳远、双脚连续跳训练上,都有G3组优势高于G2组,G2组好于G1组,即:Δ平衡G3>Δ平衡G2>Δ平衡G1;Δ跳远G3>Δ跳远G2>Δ跳远G1;Δ双脚G3>Δ双脚G2>Δ双脚G1。如图1所示(曲线斜率陡,则改变率大,效果明显)。这说明体适能训练干预组在提高年龄段孩子身体素质的下肢力量、耐力、协调性和平衡性上明显优于幼儿班体育课,且每周二次比一次干预组提高素质还要高。
从人体适应性恢复原理,必须考虑儿童应激和免疫功能渐进的原则。因此干预终是通过恰当超量运动刺激(例引导孩子超原指标),让人体释放最大潜能、经激素调控引起非特异性适应助长、提高机能指标。其间,孩子体能会出现超量恢复现象,运动后会出现“高血皮质醇-低血睾酮”激素调节系统紊乱。这状态一般要求在3天内恢复,否则导致衰竭。故其训练间歇在超量补偿恢复安全周期(3天)后才可持续。本研究曾征得家长同意对两名5周岁50米折返跑、20米速跑不合格者进行一月期周三次加练,结果测成绩和每周两练者同比未见明显进步,一定程度映证应激内分泌调控机能循序性。
在课程优化方面,由体育差异数据的映证和联系性,为了找准问题,提高课程优化针对性,本研究对3-6周岁男女受训儿童练前测成绩按标准打分,发现孩子们在10米×2折返跑、20米速跑上有过半数以上不合格,是突出弱项。在5周岁儿童中,其分别有86.7%、66.7%达不到儿童健康合格线。分析原因是他们在速度、耐力和协调性达不到健康标准。为此,在优化教案上,采用一周2此训练的频度,强化上述两项目专业训练。措施是:采用法特莱克式变速跑;快速摆手助跑;到钱塘江脚一蹬转身跑;双膝夹球跑;障碍跑,来回搬运“货物”;翻轮胎;串行半蹲行;贪吃蛇游戏;跳格子等。 耐力训练,练前做足准备活动;由跑得快孩子带跑等。结果发现:经实施体适能优化教案训练,检测5周岁儿童10米折返跑不合格率,2019年下半年由练前86.7%减少到练后33.3%,减少53.4%;20米速跑不合格率,由练前66.7%减少到练后33.3%,同比减少33.4%;双脚连续跳不合格率由练前26.7%减少0,减少26.7%;立定跳远不合格率:由练前40.0%减少为0,减少40.0%;平衡木练前、后均未有不合格者,平均速度提高0.68s,说明课程优化后孩子体适能素质指标提高效果很明显。在实施过程中还发现,经4月每周二次(G3组)优化课程训练后5周岁孩子在10米×2折返跑、20米速跑上,仍有1/3未达到健康标准;有3个孩子(女:2;男:1)经4 月训练20米速跑成绩仍落最低分线内(项目最低分1分),占20%。同时结合前面G2、G1组,干预4个月后10米×2折返跑不合格率仍分别为60.0%和66.7%;同比4月后两班20米速跑不合格率均达53.3%。以及干预前G2组、G1组试验4月后20米速跑仍徘徊在最低分数线上仍有7名孩子,占23.3%。这三方面数据足说明跑步速度的提高不是经过短期训练所能奏效的;而速度又是由人生命运动中生物电现象的肌力产生的,是衡量孩子机能素质能力高低的最重要指标之一。鉴于3组练前折返跑,速跑不合格率达2/3及上抽样概率表明:一是没干预前大部分孩子该两项不合格,说明被测对象速度不达标严重性;二是因任取抽样概率,故可从杭州5周岁学童速度素质不达标推测出全社会儿童共性现象。也告诉我们,目前杭州地区5周岁孩子体能动态指标中,存在着速度和力量不够影响体质不能达标的瓶颈约束并非个例。这对家长、幼儿体教以及体适能培训机构是尤引以为重的。
4 结论和建议
体适能训练和常规幼儿体育活动对5周岁男女儿童自身机能提高都有明显的变化;但是组间比、增长率指标上的干预效果要优于常规体育课。另外每周2次的体适能干预效果更明显,结合孩子超量补偿恢复周期条件,建议5周岁左右的儿童体适能锻炼应优先安排每周二次课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