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点位布设浅析
2021-09-14王东哲曹姗姗
王东哲 曹姗姗
(1. 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辽宁沈阳 110000;2. 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大连 116000)
1 引言
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2016 年5 月,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到2020 年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确保到2030 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并提出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1]。自2019 年1 月《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国家出台了关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土壤修复文件,以及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监测技术和效果评估等一系列技术导则[2-7],对建设用地土壤监测点位布设和样品采集进行了规定。
2 建设用地土壤监测类型
根据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内容,建设用地土壤监测可分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地块治理修复监测、地块修复效果评估监测、地块回顾性评估监测四大类[5]。各类型监测内容见表1。
表1 建设用地土壤监测类型
3 土壤监测点位布设
土壤监测点位布设是否合理对监测结果有直接影响,所以监测点位布设要规范,要能够反映土壤的真实情况。
3.1 地块土壤环境监测点位的布设方法
地块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布设常用的方法主要有系统随机布点法、系统布点法及分区布点法等[8]。点位布设具体方法见表2。
表2 建设用地土壤监测点位布设方法
3.2 土壤对照监测点位的布设方法
一般情况下,应在地块外部区域设置土壤对照监测点位。对照点可选取在地块外部区域的4 个垂直轴向上,每个方向等间距布设3 个监测点,监测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 不同土壤监测类型布点方法
不同的土壤监测类型采用的布点方法不同,具体如下[5,9-10]。
4.1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点位的布设
4.1.1 初步调查采样点位布设
选择可能污染较重的若干工作单元,原则上在工作单元的中央或有明显污染的部位布点。污染较均匀的地块和地貌严重破坏的地块,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划分工作单元。每个工作单元综合考虑在土壤表层和土壤垂直方向布点。原则上表层0~0.5 m,0.5~6 m 土壤采样间隔不超过2 m,最大深度直至污染地块的深度为止。
4.1.2 详细调查采样点位布设
对于污染较均匀的地块和地貌严重破坏的地块,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划分工作单元。土壤使用功能不同及污染特征有明显差异的地块,采用分区布点法划分工作单元。单个工作单元的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 600 m2,对于面积较小的地块,应划分不少于5 个工作单元。
如需采集土壤混合样,可根据每个工作单元的污染程度和工作单元的面积,将其分成1~9 个均等面积的网格,在每个网格中心采样,将同层土壤样品制成混合样(四分法)[8]。
4.2 地块治理修复监测点位的布设
4.2.1 地块残余危废和具有危废特征的土壤清理效果监测
治理修复后,应对清理作业结束后的土壤进行布点采样。根据界面的特征和大小将其分成面积相等的若干工作单元,单元面积不应超过100 m2。可在每个工作单元中均匀分布采集9 个表层土壤样品制成混合样(测定挥发性有机项目除外),检测是否达到清理标准。
4.2.2 污染土壤清挖效果监测
污染土壤清挖后,要对清挖后土壤界面进行监测,监测范围包括界面四周侧面和底部。将四周的侧面等分成段,每段最大长度不应超过40 m,在每段均匀采集9 个表层土壤样品制成混合样(测定挥发性有机项目除外)。将底部均分成几个工作单元,单元最大面积不应超过400 m2,在每个工作单元均匀采集9 个表层土壤样品制成混合样(测定挥发性有机项目除外),检测是否达到相应要求。
4.2.3 污染土壤治理修复监测
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过程中要进行监测,其监测点位应根据工程设计规定的原位治理修复工艺技术要求确定,每个样品代表的土壤体积不应超过500 m3。此外,还应对修复过程中可能排放的物质进行布点监测。
4.3 地块修复效果评估监测点位的布设
地块治理修复后,要对地块土壤修复效果进行监测。土壤修复效果监测点位一般应采用系统布点法,原则上每个工作单元面积不应超过1 600 m2。对原位治理修复工程措施效果的监测,应依据设计相关要求进行监测点位布设。对异位修复工程措施效果的监测,处理后土壤应布设一定数量监测点位,每个样品代表的土壤体积不应超过500 m3。
4.4 地块回顾性评估监测点位的布设
地块经过修复效果评估后,对土壤进行定期回顾性评估监测,应综合考虑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详细采样监测,对治理修复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应进行相关监测点位布设。对原位修复工程措施效果的监测,应针对工程设计的相关要求进行监测点位的布设。
5 结语
(1)根据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所涵盖的内容,可将建设用地土壤监测分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地块治理修复监测、地块修复效果评估监测、地块回顾性评估监测四大类。
(2)地块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布设主要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系统布点法及分区布点法,可根据土壤污染特征及地形地貌等条件选择不同的布点方法。
(3)不同的土壤监测类型其布点方法不同,可根据监测目的选择与之相适应的布点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