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企改革的法人治理机构现状及优化探析
2021-09-13周晓天
周晓天
摘要: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生力军,创建科学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是改革创新、依法治企和国企改革的重中之重。本文通过分析国有企业现阶段法人治理机构的现状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创新的新形势新规定,就怎样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机构提出一些想法。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法人治理机构
一、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现状
(一)党组织参与企业法人治理的机制有待进一步深化
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制度和党的执政基础的密切联系,国企必须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发挥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公司法》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没有明确规定,对企业党组织在企业运行中的政治核心作用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也没有明确规定,缺乏对企业党组织研究决策制度的保障。虽然国有企业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参与决策的各项制度,但相对于《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而言显得相对薄弱。
(二)企业各治理主体协同运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从实际操作来看,国有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机构设置和建设比較完善,但在厘清国有企业党组织与这四者之间的关系方面,存在着不够清晰、相互替代等问题。董事会是公司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对经理层进行监督。但在实践中,董事会的一些法定权力并没有得到完全落实,比如董事会选择经理层和管理层的薪酬。
(三)利益相关者制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实质是确立公司的“游戏规则”,确立公司各方面的职责、权利关系。从国有企业具体的运作状况可以发现,尽管开展了公司制的改革改造,可是在开展公司制改革改造的同时没有积极动员较多投资人参与,存有着“一股一家独大”的状况,因为股份太过集中化,内部欠缺多元化效益相关者之间的互相牵制,因此改革后的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也就难以标准化实行。而把国资委作为投资人代表,从方式上看,国家资产拥有了承载的主体,但作为一个机构来讲,想解决好管控和运营之间的关联也存在一定的困难,而行政管理又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企业法人治理机构的健全完善,无法充分发挥出法人治理机构所应该具备的作用。
(四)市场机制在公司治理中的体现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些国有企业对管理层的考核评价依然运用党政领导干部的评定方式,欠缺以经营绩效为关键考核因素的激励制度,金融市场、职业经理人市场等外界约束机制缺少,对企业的经营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影响。此外,决策管理权把握在极少数代理人手上,员工难以深入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当中。
二、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议
(一)强化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的有机统一
国有企业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法》,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出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并积极处理好党组织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企业法人治理机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因而国有企业要积极主动促进“党建入章程”工作,确立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中的法定地位,依规健全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机构。
(二)通过推行股权多元化突破产权结构限制
现代企业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股权高度分散,在此前提下,国有企业也应积极推行股权多元化,突破产权结构的限制。企业产权结构单一、一股独大,不利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应采取多种方式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
(三)科学规范处理法人治理主体权责和制衡关系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旨在于明确划分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责任、权力和利益,形成所有者、公司法人、监督者、经营者四者之间的制衡关系,以保证公司制度的有效执行,而国有企业更需要加强权、责、利之间对等的标准化规范。在国资监管机构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聚焦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坚持党的领导的大背景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所出资企业履行股东职责,科学界定所有权和经营权边界,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加大对企业授权放权力度,赋予企业更多自主权,进一步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组织,但要把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的信任委托关系、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让董事会作为法人代表能够全权负责公司的经营,使经理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有权决策并不受其他人员的随时干涉。
(四)坚持推进员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一心一意依靠员工,全力提升广大员工的主人公意识,充分运用好工会和员工代表大会在企业运营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主动创造机遇让员工更大程度地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中来,共同推动企业的改革发展前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设立即有助于员工意愿有效地在董事会、监事会中体现出来,让员工可以真正参与到企业经营管理和监管中,从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利。
三、结语
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国有企业要遵循自身发展实际和市场规律标准,建立规范管理决策、协同运作、相互制衡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从而推动形成更加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卢优莎.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机构的建设与完善[J].财经界,2017(11):103.
[2]韩世春.国企党委代表与法人治理结构关系探析[J].中国发展观察,2014(2):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