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部署开展2021年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
2021-09-13
本报综合消息 8月13日,我省召开2021年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部署会,对2021年评价工作进行部署。省教育厅主任督学徐仕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我省对21个地级以上市、122个县(市、区)开展了两轮履职评价全覆盖,履职评价已经成为督促各级政府优先发展教育的重要抓手,引导各级政府科学履职的重要方式,对我省教育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今年,将进一步加大评价工作力度,公布各地的履职评价结果。对市县级政府履职评价是国家对省政府履职评价的落实和延伸,各地要深化对履职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在机制创新、投入保障、办学质量等方面精准发力,推动教育事业不断发展。
会议强调,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今年的评价内容纳入了考核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指标,而且赋予较高分值权重;对珠三角地区,以考核增加优质学位供给为重点;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以考核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为重点。发展基础教育的事权在市、县政府,要通过履职评价,有效带动市、县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保障我省教育朝着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方向不断前进,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会议要求,各地要准确把握评价对象,做好组织领导和分工协调;要准确理解评价内容,加快工作推进力度;要准确把握评價规则,做好教育发展顶层设计和前期规划;要准确把握整改要求,倒查问题的原因,倒逼问题的解决。要强化对评价工作的指导,强化评价的严肃性,每一项评价指标都应该有对应负责的市、县职能部门,在教育局内部应该有负责的科室,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应该有相应的责任人,一旦出现问题,应当倒查追责。
会议主会场设置在省教育厅,各地级以上市设置分会场。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省直单位人员,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市、县(市、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分管基础教育、教育督导工作的负责人,督导室主任,市直、县直有关单位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省教育厅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