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杂乱中寻找规律,在规律中善于发现特殊
2021-09-13钟爱军
钟爱军
【内容摘要】笔者在长期的高中地理教学中发现许多学生学习地理不得法,往往事倍功半,学生为此而困惑,大大影响了学生学习地理的积极性和学习效率。高中地理课程主要分为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两大部分的内容,学生普遍感觉学习自然地理知识是有一定难度的。因此,在日常教学中对学生进行自然地理学习方法的指导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综合思维 学法指导 思维导图 共通法则
整体性和差异性是自然地理环境的两大基本特性,结合这两个基本特征笔者总结出学习自然地理的两个基本的学习方法,在日常的教学中结合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旨在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效率。
一、指导学生学会构建具有内在联系的知识体系,提升地理综合思维能力
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指出综合思维是地理学科的四大核心素养之一,综合思维是指人们全面、系统、动态地认识地理事物和现象的思维品质和能力。人类生存的地理环境是一个综合体。在不同时空组合条件下,自然和人文要素相互作用,综合决定着地理环境的形成和发展。“综合思维”素养有助于人们从整体性的角度分析和认识地理环境,以及它与人类活动的关系。自然地理环境主要由五大自然要素构成,它们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构成了自然地理环境的整体性,如图1所示:
基于自然地理“整体性”这一基本原理,我们在分析某一自然事象的形成和发展变化时就要多角度、多要素综合分析,在平时教学中指导学生学会建构具有内在联系的知识体系是培养综合思维能力的一种途径。无论是某一具体的知识点还是一节课的知识内容抑或是一个大单元的知识内容都可以构建不同尺度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知识体系。例如高中自然地理基础—地貌知识的学习中,可以建构不同尺度具有内在联系的知识体系(思维导图),如“河口三角洲的形成”思维导图如下图2所示:
“河流地貌的形成”思维导图如下图3所示:
“塑造地表形态的力量”思维导图如下图4所示:
借助建构具有内在联系的知识体系,摸清知识的来龙去脉,搞懂基本原理,学会多要素综合思考地理问题,解决地理问题。
二、指导学生学会从“杂乱的地理事象中寻找规律,在规律中善于发现特殊的地理事象”,对地理“特殊事象”的解析能够回归到一般“法則”上来
自然地理环境是纷繁复杂的,遵循自然地理环境整体性和差异性的特性,在学习自然地理事象时,首先要学会在杂乱的地理事象中寻找规律,掌握自然地理事物的基本规律,然后在规律之外学会发现特殊的地理事象,研究其特殊性及其成因。下面以自然地理的主干知识—气候为例,说明如何掌握规律,发现特殊现象。看似复杂的世界气候类型分布图(图略),我们借助气候类型分布模式图(如下图5所示)便可以轻松地掌握其分布规律(地带性)。
自然地理环境中地带性现象是符合一定分布规律的现象,例如热带雨林气候一般分布在南北纬10°之间,主要由赤道低气压带控制,终年盛行上升气流,从而形成全年高温多雨的特点。但是由于洋流、地形、海陆位置等因素,干扰或破坏了地带性分布规律,使得并不是所有热带雨林气候都符合这一分布规律,如中美地峡东部、澳大利亚东北部、巴西高原东南部、马达加斯加岛东部等地区,这便称为气候的非地带性分布(即地理事象的特殊性)。我们进一步探究发现这四处特殊热带雨林气候的形成原因又具有一定的“法则”即大气环流(来自海洋的信风带来大量水汽)+地形(位于山地东侧迎风坡,水汽受地形抬升,多地形雨)+洋流(沿岸暖流增温增湿)而形成的。我们发现无论是地带性气候还是非地带性的气候,分析它们形成的方法是共通的法则,即建构影响气候形成的知识体系(如下图6所示),在分析气候“特殊现象”成因时需要利用“影响气候形成因子”这一基础知识来分析。
“地理学既是一门追求一般性的学科,也有强调独特性的一面。一般性体现在寻求共通的法则,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地方、特例、个体。”[1]我们把分散的、具体的地理事象,按其内在的因果关系或逻辑顺序进行概括归纳、综合提升,从而得出最本质的普遍结论即地理原理、地理规律、地理过程等,这就是地理的“共通法则”,它揭示的是地理事象及其运动变化的本质属性与联系性。这种共通的地理原理也能够对“特殊”的地理事象进行合乎逻辑的分析。在自然地理的教学中,教师结合教学内容指导学生 善于“从杂乱中寻找规律,在规律中善于发现特殊”,可以启迪学生的地理学习思维,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2]。
以上两种方法是相互联系、一脉相承的。在分析地理事象的一般“法则”(基本原理、基本规律)时要进行深度学习,扩大思维的广度、提升思维的高度,构建具有内在联系的知识体系,从而使对地理“特殊事象”的解析能够回归到一般“法则”上来,调动和运用地理学科的知识与地理原理分析解决地理事象的“特殊性”。
【参考文献】
[1]R.J.约翰斯顿.哲学与人文地理学[M].蔡运龙,江涛,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2]钟有长.地理“特殊性”现象的引导化解策略[J].地理教学,2020(23):27-31.
(作者单位:山东省青岛第十七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