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党百年与中国学前教育发展之路
2021-09-13朱宗顺
朱宗顺
【摘要】我国社会主义学前教育发展之路,是中国共产党奋进百年的缩影。从百年建党史的视角来看,我国学前教育制度的发展可分为3个时期:(1)新民主主义革命进程中,以“托儿所”和“保育院”等形式对学前教育展开初步探索;(2)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社会主义学前教育制度建立并曲折发展;(3)改革开放时期,学前教育的改革不断深入和完善。百年学前教育探索积累了4点经验:顶层规划是坚强保障,战略同频是坚定方向,开拓创新是不竭动力,规范发展是必然要求。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21)7/8-0003-09
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带领人民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1〕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与改革开放时期,学前教育作为党之大计、国之大计,始终在中國共产党建国安邦的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可以说,我国社会主义学前教育制度是伴随着党的创建、奋进而逐步完善的,中国社会主义学前教育的发展之路是中国共产党奋进百年的缩影。本文拟以中国共产党百年历程为线索,梳理我国社会主义学前教育的发展之路,总结学前教育的发展经验,并以此庆祝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华诞。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进程中的学前教育初步探索
(一)建党到土地革命时期以“托儿所”为核心的学前教育探索
1.学前教育在土地革命初期开始发展
1922年,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将“改良教育制度,实行普及教育”作为“制定关于工人和农人以及妇女的法律”内容,奠定了学前教育探索的政治基础。1927年,《江西省革命委员会行动政纲》提出:“建立一般未达入学年龄的机关(如儿童养育院、幼稚园等),以利增进社会教育和为解放妇女的目的。”〔2〕1928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妇女运动决议案中要求“保护母性”“组织儿童院和幼稚院等”。〔3〕可见,伴随武装斗争的开始,以保护和解放妇女为目标,学前教育开始以幼稚园、幼稚院、儿童养育院等名义发展。
2.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学前教育的初步展开
第三次反围剿胜利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于1931年11月成立,学前教育有了更多发展空间。
1931年9月,《湘鄂赣省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文化问题决议案》明确要“注意学龄前儿童教育”,并提出4项措施。〔4〕同年11月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工厂内设立哺乳室及托儿所,由工厂负责请人看护。〔5〕1932年5月,湘鄂赣省苏维埃政府《颁布学制与实施目前最低限度的普通教育》规定:普通学制包括幼稚园、列宁小学校、特别学校、保育院等,其中,“自3岁至7岁的儿童入幼稚园”,“为着使3岁以前的婴儿度着在有专门知识的保姆保护下的适当生活,为着代劳动妇女白天看护婴儿,应适合实际情形设立保育院”。〔6〕1933年10月,中央文化教育建设大会提出:应当建设托儿所、幼稚园等,以达到增进社会教育和解放妇女的目的。〔7〕1934年,江西省第一次教育会议提出“要宣传托儿所的建立”。〔8〕同年,川陕省革命互济总会“革命互济会标语大纲”中有“创办幼稚园和学校来优待革命战士的子女”〔9〕的条目。可以看到,“学龄前儿童教育”“幼稚教育”“托儿所”“保育院”等学前教育的称谓增多,并纳入学制,强调保护妇女、优待革命战士子女等目标。
3.苏区首部有关托儿所的专门法规出台
1934年,中央人民内务委员部颁布《托儿所组织条例》,对托儿所的目的、入托条件、场所要求、看护方式、管理措施等做出规定,强调了托儿所“有助于妇女参加生产及苏维埃各方面工作”“使小孩得到更好教育与照顾”的目标。
4.苏区托儿所的发展
据1934年4月24日《红色中华》介绍,苏区各地托儿所发展迅速,“经过20余天动员,就建立托儿所227所”。〔10〕虽然苏区工作艰巨,但中国共产党将学前教育和苏区建设、革命战争统一起来,初步探索了在革命战争背景下学前教育的政策定位,并制定施行《托儿所组织条例》,难能可贵。
(二)全面抗战到解放战争时期围绕“保育院”的学前教育持续探索
1.抗日根据地对儿童保育的重视与定位
1937年8月,毛泽东发表《为动员一切力量争取抗战胜利而斗争》,提出“改变教育的旧制度、旧课程,实行以抗日救国为目标的新制度、新课程”〔11〕的抗战教育方针。
1937年10月5日,陕甘宁边区政府机关报《新中华报》发表社论《保育我们后代的战士》,指出:“要坚持长期抗战建立新中国,必须爱护、保育、救济未来新中国的主人。儿童保育工作是整个抗战建国工作的一环,是全国人民的责任。边区的战时儿童保育院,是为着担负起这样任务而建立的,它对保养后代人物必然有巨大的贡献,实是边区儿童的福音”,“谁忽视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谁就等于对抗战建国的怠工”。〔12〕1939年4月,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在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中提出:加强保育儿童的工作,注意儿童的健康,使其健全发育。1941年1月,中共中央妇委会召开保育工作会议,决定成立儿童教育委员会、儿童家长会、保育员训练班、母亲座谈会等组织,以切实改进儿童保育工作。同年8月,边区政府民政厅召开检查保育工作的专题会议,确定保育工作的方向:第一,制定保育条例及保育须知;第二,切实抓紧保育训练班的工作;第三,研究保育工作的方法;第四,多反映民间保育情况;第五,加强保育宣传工作。
1940年9月,山东省临时参议会通过《山东省战时施政纲领》,提出:“保育婴儿,建立托儿所。”〔13〕同年12月,中共晋察冀边区党委发出《关于儿童保育工作的通知》,指出:“为了反对敌人的‘灭种政策,保卫我们的后一代,边区各界发起组织战时儿童保育院晋察冀边区分院,各地对此事应从各方面给予实际帮助,党必须抽调一批有高度政治责任心、热心社会服务、勤苦耐劳、善于待人接物、有相当年龄、富于忍耐性的女党员献身这一工作,使保育工作在边区健康地发展起来。”〔14〕
2.出台儿童保育工作的专门规章
1938年5月,陕甘宁边区民政厅颁布 《陕甘宁边区机关托儿所章程》,规定托儿所以“保护边区各机关、学校脱离生产或尚在学习的女干部的男、女小孩为宗旨”,〔15〕对托儿所组织人员的任命、职权、保育员、医生、入托对象、入托手续、经费等做了规定。
1941年1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关于保育儿童的决定》,对儿童保育院的行政、卫生、保育员训练班等做了具体规定。〔16〕同年6月,陕甘宁边区政府民政厅发布举办保育训练班的通令,对保育学员资格做了明确规定。
3.抗战胜利后解放区持续关注儿童保育工作
1946年 10月7日,解放区保育委员会召开保育工作干部会议,以“重视保育事业,抚育革命后代”为议题进行讨论。〔17〕1949年1月召开的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提出:在全国胜利前夕,为使大批妇女放下孩子出来参加工作,要迅速推广保育事业。苏皖边区教育厅于1946年2月公布《苏皖边区暂行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在学制系统中包含1年的幼稚园或托儿所,规定:足5岁幼儿入托儿所,足5岁至6岁的入幼儿园(班)。〔18〕
4.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学前教育实践
陕甘宁边区保育工作遵循“建立公育制度”“全面推进保育工作”两条原则,在卫生处设立保育科,负责保育工作。〔19〕1937年8月,边区第一家托儿所兰家坪托儿所在延安成立,收托延安各机关工作人员的子女。〔20〕1938年10月,在陕甘宁边区保育分会领导下,以边区兰家坪托儿所为基础,陕甘宁边区战时儿童保育院(亦称第一保育院)成立。設婴儿班,收6个月至4岁儿童;幼儿班,收4岁至6岁儿童;儿童班,收6岁至15岁儿童。附设保育员训练班。〔21〕1940年春,延安成立中央托儿所。1942年,为感谢美国洛杉矶华侨的捐赠,改名为“洛杉矶托儿所”,附设于鲁迅艺术学院内。1945年6月,延安第二保育院正式成立。1946年保育院疏散到太行解放区。1948年1月,改名晋冀鲁豫边区实验保育院。陕甘宁边区的绥德县还出现农民自发创办的民办保育机构“幼童园”。〔22〕到1948年底,东北解放区大批干部南下,各地以抚养和教育干部子女为任务的保育院应时而生,如嫩江省保育院等。〔23〕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社会主义学前教育制度的建立与曲折发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建立时期学前教育制度的确立
1.学前教育制度确立的路径
毛泽东在党的七大报告中提出:“一切奴化的、封建主义的和法西斯主义的文化和教育,应当采取适当的坚决的步骤,加以扫除。”〔24〕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定:“人民政府应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25〕1949年12月,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将“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有用经验,借助苏联经验”作为新中国教育发展的原则。〔26〕在此背景下,教育部初等教育司幼儿教育处在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有计划地培养典型,创造经验,打好基础,准备迎接在经济建设高潮到来的文教建设高潮中发展学前教育的新任务”。〔27〕
一是接收和改造旧的学前教育机构。1949年4月25日,毛泽东、朱德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要求:“保护一切公私学校、医院、文化教育机关、体育场所,和其他一切公益事业。凡在这些机关供职的人员,均望照常供职,人民解放军一律保护。”〔28〕上述布告成为接收并逐步改造旧政权留下的学前教育机构的依据。1950年12月,政务院公布《接受外国津贴及外资经营之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登记条例》,逐步接收、改造外资所办学前教育机构。1952年9月,教育部发布《关于接办私立中小学的指示》,私立幼儿园逐步改为公立。
二是对苏联学前教育经验的学习。1950年《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 签订后,各领域开始学习苏联经验。从1950年开始,苏联幼儿教育专家戈琳娜、马弩依连柯先后被聘为教育部幼儿教育顾问,二人还参与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的建设,为我国培养学前教育人才。教育部在北京确定5所幼儿园作为学习苏联学前教育经验的基地。苏联学前教育专家的讲座内容还被整理出版。
三是吸收老解放区学前教育经验。同学习苏联学前教育经验相比,对老解放区经验的总结,除了将部分延安时期的保育院迁往北京外,其他做得相对不够。
2.社会主义学前教育制度的确立
一是将学前教育纳入学制体系。1951年10月,政务院颁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规定:实施幼儿教育的组织为幼儿园;幼儿园招收3足岁到7足岁的幼儿,使他们的身心在入小学前获得健全的发育;“幼儿园应在有条件的城市中首先设立,然后逐步推广”。〔29〕
二是出台规范幼儿园的规章。1952年3月,教育部颁发试行《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对幼儿园的任务、目标、学制、设置与领导、教养原则与教养活动项目、入园与结业、经费与设备、组织与制度等做了规定。该草案明确幼儿园的“双重”任务,即“根据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教养幼儿,使他们的身心在入小学前获得健全的发育;同时减轻母亲的负担,以便母亲有时间参加政治生活、生产劳动、文化教育活动等”。借鉴苏联经验,明确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初步的全面发展”的教养工作,并对幼儿体、智、德、美4方面发展的目标,以及体育、语言、认识环境、图画与手工、音乐、计算6类教养活动项目做了明确规定。〔30〕
三是学前教育制度的初步推进。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工矿、企业自办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的规定》(1955年),初步规范工矿、企业办园活动。教育部、卫生部、内务部联合发布《关于托儿所幼儿园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1956年),初步明确学前教育的领导体制,即依据“全面规划、加强领导”“又快、又多、又好、又省”的原则积极发展托儿所和幼儿园,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托儿所由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31〕《关于适当解决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工福利问题的几项原则的决定》(1953年)等一系列相关文件发布,对幼儿园教师的福利待遇、幼儿园教师培养、幼儿园一日工作、学前教育督导等多个领域的学前教育活动做出初步规范。
随着社会主义学前教育制度初步确立,学前教育得到发展。据《中国教育年鉴(1949~1981)》统计,到1957年,教育部门主办的幼儿园有4367所,其他部门主办的幼儿园有3433所,民办幼儿园有8620所,初步形成学前教育“两条腿”走路的格局。
(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学前教育的曲折发展
1.“文化大革命”前的學前教育
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开始探索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历经“大跃进”等波澜,我国社会主义学前教育发展也经历曲折。
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提出:全国应在3到5年的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农业合作社社社有中学和使学龄前儿童大多数都能入托儿所、幼儿园的任务”。〔32〕同年12月,中共八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提出:人民公社“要办好托儿所和幼儿园,使每一个孩子比在家里生活得好、教育得好”,“使整个社会和整个公社把办好公共食堂、托儿所、幼儿园和其他集体生活福利事业,作为服务性工作,看成是为人民服务的一种崇高工作”。〔33〕在此背景下,人民公社纷纷大办幼儿园,1958年全国幼教机构猛增至69.53万所;1960年,全国幼儿园更是增至78.49万所。全国培养幼儿园教师的幼儿师范学校,也从1952年的2所增加到1957年的20所,1960年更是增加到89所。当然,幼儿园在数量扩张的同时,质量问题很难得到保障。
面对“大跃进”运动和自然灾害给我国发展带来的困难,1961年1月,中共八届九中全会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在此方针指引下,学前教育机构根据经济、师资等实际条件采取了保留、撤销、充实等手段,朝着巩固和提高的目标逐步恢复正常发展秩序:1961年幼儿园数量减至6.03万所,1965年为1.92万所。在这一调整中,教育部门主办的幼儿园减少并不显著,大量减少的是其他部门主办及民办、集体类型幼儿园。幼儿师范学校经过调整整顿,1963~1965年间稳定为19所。
2.“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学前教育
“文化大革命”时期,学前教育界不可避免地卷入了风暴中。教师队伍遭到破坏,学前教育秩序陷入瘫痪。全国幼儿师范学校纷纷停办,只剩下一所浙江幼儿师范学校,在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举办短期培训班。〔34〕但学前教育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探索,如:加强党对幼儿园的领导,突出幼儿园教育内容的政治化;一些地方放开办园限制,探索“开门办园”。
“文化大革命”后期,特别是邓小平于1973年复出并在1975年主持中央工作后,加大整顿力度,学前教育出现好的发展势头。据统计:1973年,全国有幼儿园4.55万所,1975年发展到17.17万所,1976年更是增长到44.26万所。
三、改革开放时期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1977年党的十一大宣告“文革”结束,1978年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引领中国航船驶入改革开放时代。学前教育深度卷入改革进程中,并不断向前推进。
(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三大学前教育改革的展开
1.学前教育改革的初步推进
1979年10月召开的全国托幼工作会议恢复和明确了学前教育发展体制。国务院转发《全国托幼工作会议纪要》,明确提出以下要求。(1)加强托幼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分工合作,国务院设立托幼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部、卫生部等多部委组成。(2)积极解决托幼工作的经费和保教人员工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问题。(3)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恢复、发展、整顿和提高各类托幼组织。(4)建设一支又红又专的保教队伍。(5)努力提高保教质量。〔35〕上述要求明确了当时学前教育发展的方针、管理体制等重大问题的解决办法。
随着农村和城市改革的展开,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提出“必须从教育体制入手,有系统地进行改革”,“在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的同时,还要努力发展幼儿教育”。〔36〕但总的来看,这份重要的教育改革文献对学前教育改革着墨不多。
198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明确幼儿教育事业领导管理职责分工的请示的通知》,要求:“幼儿教育既是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具有福利事业的性质,因此,必须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除地方政府举办幼儿园外,主要依靠部门、单位和集体、个人等方面力量发展幼儿教育事业,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37〕该通知对学前教育的主要影响是出现了将地方政府以外的其他力量作为发展学前教育的“主要依靠”的趋势。
198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计委、财政部等《关于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社会力量”在学前教育发展中的地位。〔38〕
2.聚焦质量的学前教育规制的初步丰富
在学前教育体制逐步从“两条腿”向“社会力量”转向的过程中,学前教育各领域的规制逐步丰富。
1979年11月,教育部印发《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对幼儿园的性质、任务、目标、原则、领导与管理、卫生保健和体育锻炼、游戏和作业、思想品德教育、人员、设施设备等做了全面规定,还特别强调幼教工作者要继承和发扬老解放区“一切为革命”“一切为孩子”的革命传统。〔39〕
1981年10月,教育部下发《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将幼儿园教育内容分为生活卫生习惯、体育活动、思想品德、语言、常识、计算、音乐、美术等8个方面,并按照大、中、小班的年龄,分别对各方面的内容和要求做了说明。这虽然仍带有一定“学科”色彩,但强调“要纠正那种认为只有上课才能完成《纲要》,因而日常教育工作中仅仅注重上课,忽视游戏、观察、劳动、日常生活等重要活动的倾向,防止幼儿园教育小学化、成人化”。〔40〕
1983年9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几点意见》,提出:积极创造条件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建设稳定合格的幼儿教师队伍,贯彻教育方针提高保教质量,多渠道筹措发展农村幼儿园的资金,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41〕该意见首次聚焦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
1989年6月,国家教委发布《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全面规范幼儿园各项工作。〔42〕1989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委发布《幼儿园管理条例》,加强幼儿园管理工作。这两份文件的出台意义重大,“是政府加强对幼儿教育管理和指导的两个重要行政法规”。两个法规的实施,“将使我国幼儿教育逐步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推动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43〕
同期颁布的一系列其他相关法规,如《关于试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草案)的通知》(1980年、1985年正式印发)等,涉及学前教育机构的建筑设计、幼儿园教师、学前班管理等方面,丰富了学前教育的规制体系。
(二)党的十四大到十七大学前教育改革的推进
1992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要求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给我国学前教育改革的推进带来了挑战。
1.明确学前教育战略地位
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大中城市基本满足幼儿接受教育的要求,广大农村积极发展学前一年教育。”〔44〕1998年12月,《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明确:“实施素质教育,要从幼儿阶段抓起,要用科学的方法启迪和开发幼儿的智力,培养幼儿的体质、良好的生活习惯、活泼开朗的性格与求知的欲望。”〔45〕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重视学前教育”。〔46〕2010年11月,《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明确“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47〕
2.学前教育体制改革的持续探索
1995年9月,国家教委等部门发布《关于企业办幼儿园的若干意见》,提出:坚持依靠社会力量发展幼儿教育的方针,有条件的企业继续办好幼儿园。〔48〕
1997年7月,国家教委印发《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重申:幼儿教育事业必须坚持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在地方政府举办幼儿园的同时,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办园模式和内部管理机制,逐步推进幼儿教育社会化”。〔49〕虽然该意见也强调“主办单位不能将幼儿园一步推向社会”,但确实在一些地方出现将幼儿园简单推向社会的倾向,造成不良影响。
200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虽然对“一些地方对学前教育的重要性认识尚不到位,简单套用企业改制的做法,将幼儿园推向市场,减少或停止投入,甚至出售”〔50〕的现象提出了批评,但基本肯定1997年《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的“社会化”改革方向。
2010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该纲要第三章聚焦学前教育,提出了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明确政府职责、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三项任务,其中,就“明确政府职责”提出了多项措施。〔51〕同1997年、2003年的政策相比,该纲要对学前教育体制规划的“政府主导”色彩明显加强。
2010年11月,《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出台。该意见明确提出,“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52〕对扭转学前教育“社会化”导向产生了积极作用。
3.学前教育专门规制体系进一步完善
1996年,国家教委正式发布《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规制的规范性得以提升。
2001年7月,教育部印发《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求从2001年9月起试行,同时废止1981年颁布的《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2001年制定并实施该纲要的目的是“指导幼儿园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将幼儿园教育内容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5个领域,对每一领域的目标、内容与要求、指导要点做了规定,还对幼儿园教育的组织与实施、教育评价等做了规范。
2012年10月,《教育部关于印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通知》发布,指出研究制定《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目的是“为深入贯彻教育规划纲要,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帮助广大幼儿园教师和家长了解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全面提高科学保教水平”。〔53〕该指南按照大、中、小班分段,分别对各领域在每一阶段的学习与发展目标、教育建议等做出规定。该指南的出台,使我国幼儿园课程及教学政策进一步完善。
同期颁布的其他学前教育政策,如《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2012年)等,进一步推动我国学前教育规范发展,特别是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和资格证考试制度的推行,对我国学前教师教育产生了重大影响。
(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学前教育改革的新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人民迈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54〕学前教育改革在新的时代、新的阶段取得了新的突破。
1.學前教育战略地位更加明确
党的十八大报告坚持“办好学前教育”的明确宣示。〔55〕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办好学前教育”。〔56〕2018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57〕至此,学前教育被定位到“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的高度。
2.学前教育目标与体制更加清晰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学前教育深化改革的总体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58〕为此,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改革创新、规范管理等四项原则。该若干意见明确了学前教育在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的总体目标,使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方向更加坚定和清晰,政府在新时期对学前教育的主导责任更加明确。
3.学前教育规制体系更加完善
2015年12月,《幼儿园工作规程》修订。一是坚持立德树人,强调了幼儿园“实施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调整了此前“体、智、德、美”的表述顺序。二是强化安全管理,专设“幼儿园的安全”一章。三是规范办园行为,对幼儿园的学制、办园规模、经费、资产、信息等方面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四是注重与上下位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衔接。五是完善幼儿园内部管理机制,如建立家长委员会等。修订后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将1996年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修改为“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这种修订一方面体现幼儿园工作专业化的追求,另一方面也是对根据地托儿所和保育院服务革命、服务战争、服务家长生产生活这一传统的微妙调整。
2020年9月,教育部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我国学前教育领域根本大法的制定和颁布指日可待。这可视为我国学前教育法规体系完善的最重要的标志。
这一时期,围绕新时代学前教育改革的推进,还出台了其他规制,如《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2018年)等,涉及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幼小衔接、学前教育督导、幼儿园教师发展等领域,事关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未来。
四、历史经验
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学前教育始终相伴而行。从苏区《托儿所组织条例》,到陕甘宁边区《关于保育儿童的决定》,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社会主义学前教育制度的确立与曲折发展,到改革开放时期学前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经过百年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前教育体系基本建成。从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的视角看,我国学前教育在百年探索中积累了如下经验。
(一)顶层规划是学前教育不断前行的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发展历史上,主要通过三种方式为学前教育做好顶层规划,为其护航。一是党的领导人高度关注和重视学前教育的发展。1938年10月,毛泽东为祝贺陕甘宁边区第一保育院成立题词“儿童万岁”,年底再次为该院题词“好好的保育儿童”。〔59〕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重视学前教育”。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進一步提出“幼有所育”要有新进展,要“办好学前教育”。二是纳入党的战略规划。苏区时期,幼稚院、托儿所等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立,不仅成为各级党的会议的议题之一,而且成为苏维埃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在陕甘宁边区根据地,边区机关报《新中华报》提出,忽视儿童保育工作“等于对抗战建国的怠工”。根据地于1941年8月召开了当属党史上首次的保育工作专题会议。进入改革开放时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多次召开专门的学前教育会议,不仅将学前教育写入党的报告,而且发布一系列学前教育发展的专门规划文件,极大地推动了当代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三是不断提供规制保障。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托儿所组织条例》《关于保育儿童的决定》,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再到当代的《幼儿园工作规程》等,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推动学前教育法规不断完善。
(二)战略同频是学前教育发展的坚定方向
始终和中国共产党的战略保持同频,是百年来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坚定方向。苏区时期,苏维埃政权建设和保卫是最高战略。为此,苏区学前教育的发展旨在优待革命子弟,解放妇女参加生产和革命。全面抗战时期,抗战救国是党的战略目标。1937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要求改变教育的旧制度,实行以抗日救国为目标的新制度。陕甘宁边区的学前教育一直以服务前线将士为首要目标。边区第二保育院在解放战争时期,用马驮着130多名幼儿辗转上千公里,历尽坎坷,被誉为马背上的摇篮,形成了“一切为了革命,一切为了孩子”的精神。〔60〕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随着党在不同时期战略的调整,社会主义学前教育曲折发展。进入改革开放时期,随着改革不断推进,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我国学前教育经历了从“社会力量”“社会化”导向,向“政府主导”导向的回归。
(三)开拓创新是学前教育发展的不竭动力
纵观百年来学前教育的发展历史,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不断开拓创新,是学前教育发展的不竭动力。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时时面临战争和根据地建设的急切所需,学前教育建设条件十分艰苦,但中国共产党并未停止学前教育探索,而是因地制宜,开拓前行。苏区时期,托儿所的保育员是在群众中选择威信高且年纪大一些的人担任;为了让保育员安心工作,组织群众代她耕田,在群众自愿的原则下每年给她一些谷子等。陕甘宁边区时期,保育院以窑洞为园舍,缺乏设施设备保育员就自己动手制作,幼儿的粮食、饮品有时也要靠保育员自己生产。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为建设社会主义学前教育制度,确立了改造旧的学前教育、学习苏联的学前教育、总结老解放区学前教育经验的路径,尤其是以极大热情研究、吸收苏联社会主义学前教育制度的经验,为我国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进入改革开放时代,经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三大学前教育改革的初步展开、十四大到十七大学前教育改革的持续推进以及十八大以来学前教育改革的新进展,我国学前教育在不断改革中前行。
(四)规范发展是学前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
伴随建党而起步的学前教育,始终强调规范发展。苏区时期,虽僻处山区,但也矢志规范。早在1931年的《湘鄂赣省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文化问题决议案》中就初步明确了学前教育的目标和内容。1934年的《托儿所组织条例》对托儿所的目的、入托条件、场所要求、看护方式、管理措施等都有较为适宜的规定。陕甘宁边区时期,先后出台《陕甘宁边区机关托儿所章程》和《关于保育儿童的决定》,对保育院的运作给以详细指导。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以及改革开放时期,我国学前教育制度逐步完善,规范发展有了足够保障,学前教育规范发展达到有史以来的新高度。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
〔2〕〔5〕江西省檔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册)〔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
〔3〕〔10〕〔12〕〔17〕〔19〕中国学前教育史编写组.中国学前教育史资料选(全一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
〔4〕〔8〕张挚,张玉龙.中央苏区教育史料汇编(上册)〔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6.
〔6〕陈元晖,璩鑫圭,邹光威.老解放区教育资料(一)〔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1.
〔7〕吕良.中央革命根据地教育史〔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9.
〔9〕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川陕苏区教育史文献资料选编〔M〕.巴中: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1985.
〔11〕〔13〕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老解放区教育资料(二):抗日战争时期(上册)〔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6.
〔14〕〔18〕〔20〕姚宏杰,等.中国革命根据地教育史事日志〔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20.
〔15〕〔21〕刘宪曾,等.陕甘宁边区教育大事记〔M〕.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
〔16〕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第一辑)〔M〕. 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1.
〔22〕张蔚.陕甘宁边区民办儿童保育的实践及经验〔J〕.陕西档案,2019(6):43.
〔23〕苏甫.东北解放区教育史〔M〕.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89.
〔24〕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毛泽东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5〕〔26〕〔32〕〔33〕何东昌.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1949~1975)〔M〕.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
〔27〕史慧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教育50年大事记(一)〔J〕.幼儿教育,1999,214(10):4.
〔28〕中共中央毛泽东选集出版委员会.毛泽东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9〕〔30〕〔31〕〔35〕〔37〕〔38〕〔39〕〔40〕〔41〕〔42〕〔43〕〔44〕〔45〕〔48〕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教育重要文献汇编〔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34〕喻本伐.中国幼儿教育发展史〔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36〕何东昌.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1976~1990)〔M〕.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
〔46〕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N〕.人民日报,2007-10-25(1).
〔47〕〔52〕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EB/OL〕.〔2020-11-06〕.http://www.gov.cn.
〔49〕何东昌.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1991~1997)〔M〕.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
〔50〕教育部,等.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EB/OL〕.〔2020-11-08〕.http://www.gov.cn.
〔51〕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EB/OL〕.〔2020-11-08〕.http://
www.gov.cn.
〔53〕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通知〔J〕.学前教育研究,2012(12):3.
〔54〕本书编写组.中国共产党简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中共党史出版社,2021.
〔55〕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N〕.人民日报,2012-11-18(1).
〔56〕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N〕.人民日报,2017-10-28(1).
〔57〕〔58〕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N〕.人民日报,2018-11-16(1).
〔59〕西安市第一保育院.我的童年故事:战火中的陕甘宁边区战时儿童保育院(上册)〔M〕.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17.
〔60〕杨世铎.一切为了革命一切为了孩子:记北京六一幼儿园〔J〕.人民教育,1979(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