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收益如何影响农民工留城意愿
2021-09-11YANQiu-xia李胜文
YANQiu-xia 李胜文
摘 要:基于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2017年的数据,实证分析了农地收益对农民工留城意愿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对农民工而言,农地收益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对应留城的概率下降0.7个百分点。土地保障、土地依恋、融入障碍、生存压力以及地权不安全都加深了农地收益对农民工留城意愿的抑制作用。建议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依法落实农民工的农地权益,适度提高农民工的工作待遇,不断加强对农民工培训与辅导,尊重农民工的合理文化诉求,破除农民工留城的相关阻力,推进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
关键词:宅基地;承包地;农地价值;留城意愿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697(2021)04-0020-09
一、问题提出
非永久性迁移成为中国劳动力流转的鲜明特征[1]。一方面,为突破农村农地、资金及技术的重重约束,农村家庭往往倾向去寻找最适合的劳动力外出务工,以寻求更为丰厚的收入来源[2],2018年中国流动人口已经达到了2.41亿人;另一方面,流动人口向城市集聚,特别是向大城市集聚,其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为中国经济发展注入“人口红利”,但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具有政策偏向性[3],经济贡献颇丰的农民工被严格排除在外,加上城市的高房价、社会融入的难度以及对农村安稳生活的怀念,返乡成为大多农民工退休后的最后选择。以非永久性迁移为特征的农民工流动严重影响了中国城镇化的进程与质量,推进农民工的市民化成为政府和学者关注的重点话题。
农民工市民化除了要破除与户籍、社会保障相关的制度约束外,更要厘清农民工非永久性迁移动机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理,大量的相关文献也证明该问题的重要性。农民工非永久性迁移的动机可以用留城意愿加以度量。现有对留城意愿的研究已从农民工的个体特征层面(年龄、性别、婚姻、民族、受教育程度、外出时间、心理等[4-7])深入到外部环境层面(如城市房价、产业结构、来源地与定居地距离、城市政策等[8-11]),但这些研究大多基于城市推力视角,较少关注户籍地拉力的影响。
始于2014年的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为农民提供了充分的外出就业机会,但是农地所造成的束缚依然是农民工“半城镇化”的重要推动力量[12]。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农村收入结构数据可知,尽管工资收入已经成为农村的主要收入来源(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42%),但是经营性收入的占比也不容忽视(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37%),即农民工没有理由不重视农地对其收入的贡献。同时,当农民工因退休而离开城市劳动力市场时,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如果依旧不能惠及他们,寻求土地收益的动机将进一步影响他们的留城决策。可见研究农地收益对农民工留城意愿的影响在理论与现实层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上述分析,尽管农民工留城意愿的研究已经相当广泛,但是较少研究从户籍地吸引以及农地收益的角度讨论这种影响。对此,本研究利用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2017年的数据,使用工具变量克服内生性问题,研究了农地收益对农民工留城意愿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
二、理论假设
农地收益如何影响了农民工留城意愿?本文从以下几个角度考虑:
土地保障。农地能够为农民带来什么?一是增收功能,即农地作为生产要素能够实现农民收入的增长;二是社会保障功能,即农地提供了农户基本的物质生产需要,使其能够以“自给自足的状态实现自我生存,这类似于一种失业保险[13],李琴等人的研究证明社会保障与土地保障存在明显的替代关系,且主要作用于高土地依赖的农户[14],不过也有学者指出农地的价值也可能随着农户非农收入提高而被弱化[15]。当前,城市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依旧不够完善,部分农民工出于寻求替代品的需要,更加注重农地的价值,因此加深农地收益对留城意愿的抑制作用,并且这种影响可以通过年龄的异质性进行识别,因为年龄越大,农地收益对留城意愿的抑制作用就越明显。据此,提出假设1:
H1:土地保障动机加深农地收益对农民工留城意愿的抑制作用。
土地依恋。农民对土地有种特殊的感情[16],或者说是依恋与热爱[17],而且这种感情能够深刻影响农民的行为[18],这是印刻在农民或有过农业经历的人身上独特的烙印[19-21],即便土地不再是农民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出于“乡愁”或者“落叶归根”的动机,中国多数农民并不愿意脱离土地[22-23]。出于土地依恋的动机,农民工赋予土地某种特殊价值[24],这将进一步加深农地收益对留城意愿的抑制作用。据此,提出假设2:
H2:土地依恋动机加深农地收益对农民工留城意愿的抑制作用。
土地增值。农村的土地也存在增值的可能。《土地管理法》区分了农地征收和农民住宅征收[25],强调保障农民工的土地财产权益,以确定农地“非农化”后土地增值收益[26],已有研究表明了土地增值对农民工市民化的贡献[27]。但现实存在的问题是,依旧有大量农业流转人口依旧预期土地的增值,这在经济发达的地区表现得更为明显。出于土地增值的动机,农民工可能对农地价值更加地看重,因此土地增值的动机会加深农地收益对留城意愿的抑制作用。据此,提出假设3:
H3:土地增值动机加深农地收益对农民工留城意愿的抑制作用。
地权安全。胡新艳等人的研究表明,地权的安全性涉及法律、认知与事实三个层面。事实维度的地权安全对农户影响较小,但是事实维度会减弱法律赋权,法律维度与认知维度相互促进,认知维度可以消除事实维度的地权安全[28]。也就是说,尽管当前法律赋予农民工合理的土地权益,但是他们在现有认知下并没有意识到这种权益,或者村集体实施时可能也并未尊重他们的权益,造成法律、認知与事实三个层面地权的不一致。所以,农民工如果存在地权不安全的感知,他们将更看重土地的价值,因此土地增值的动机会加深农地收益对其留城意愿的抑制作用。据此,提出假设4:
H4:地权不安全感加深农地收益对农民工留城意愿的抑制作用。
生存压力。生存压力是农民工面临的突出经济问题。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探析。如“适应或融合假设”认为,移入地的经济压力显著地降低了迁移人口的生育意愿,而有学者认为经济上的趋同[29]、文化的趋同[30]或是交流频次的增加[31],都能提高迁移人口的生育意愿。房价[32]、城市义务教育[33]、低工资[34]等构成农民工留城的强大阻力。面对生存的困境,农民工需要寻找一个有保障的归属,特别是当他退休之后,农地价值对他来说更为重要。基于生存压力,农民工难以舍弃土地给他带来的安全感,从而更不愿意留城。据此,提出假说5:
H5:生存压力加深农地收益对农民工留城意愿的抑制作用;
融入障碍。社会距离理论形容人与群体及其之间的亲疏度,可以用于说明城乡居民在主观、客观上与观念上的距离[35]。社会距离受到地理分布、交往频率和感情隔离的影响[36]。农民工与市民在社会经济地位、文化和交往频率都存在较大差异[37],即社会距离过大,其面临着融入还是隔离的艰难选择[38],当然通过强化价值判断的趋同,增加两个群体的交往频率,社会距离能够被有效的缩小[39-40]。通过社会距离理论,进而探讨农民工的融入问题,可知农民工与市民的巨大差异,以及他受到排挤,进一步强化了农民工所感知了社会距离,为了缩小这种社会距离,他们不愿意留在城市,而是选择继续在农村生活。据此,提出假说6:
H6:融入障碍加深农地收益对农民工留城意愿的抑制作用。
本文的基本研究框架如下:
三、实证设计
(一)数据来源
本研究数据来源于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组织实施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2016年的调查数据。该数据以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5年全员流动人口年报数据为基本抽样框,采取分层、多阶段、与规模成比例PPS方法进行抽样。该数据具有全国范围的代表性。基于本文的研究需要,本研究剔除了非农户籍的城市流动人口,剔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西藏等地区的样本,剔除婚姻嫁娶、拆迁搬家、投靠亲友、学习、参军等非经济性流动目的样本,然后将样本与县级层面的地形坡度进行匹配,最终得到的有效样本量为77459。
(二)变量选择
1. 因变量
借鉴已有研究[41-42],将愿意留城的农民工定义为1,其他的定义为0,我们样本中农民工的平均留城意愿为48%,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但也同现有留城意愿的统计指标基本一致①。
2. 自变量
农地的收益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家人种植或者雇人种植所产生的经营收入,二是转给他人种植所产生的租金,三是转给集体或公司使用产生的分红收入。由于这三类收益单独所在的样本量相对较小,因此将这三类收入进行加总,并取对数,命名为农地收益。
3. 其他变量
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流动范围、工资收入、流动范围、是否办理社保卡、合同长短、城市适应情况、流动时间,是否为个人流动,就业省份以及对家乡文化的认同都是研究的控制变量,也是以往对流动意愿研究的控制变量,户籍地GDP是本文加入的户籍吸引力的指标。有必要对家乡文化的认同,城市适应情况及合同长短这三个指标的定义进行细致说明。对家乡文化的认同对应的问题是,您是否同意“按照老家的风俗习惯办事对我比较重要”这个说法,1表示完全不同意,依次,4表示完全同意;城市适应情况对应两个指标,一个反映适应的情况,一个反映不适应的情况,适应指标对应的问题为,您是否同意“我很愿意融入本地人当中,成为其中一员”这个说法,1表示完全不同意,依次,4表示完全同意,不适应指标对应的问题为,您是否同意“我感觉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这个说法,1表示完全不同意,依次,4表示完全同意。
(三)模型设定
本文主要研究的是农地收益对留城意愿的影响,研究选择了二元Probit模型,之后进一步使用工具变量进一步对可能的内生性隐患进行处理,关于工具变量的讨论在后文进行具体说明。研究主要模型如下:
P (y=1|X0,Xi)表示农民工留城意愿的概率,α为截距,X0为核心解释变量农地收益,β0为对应系数,其他的Xi为模型控制变量,βi为其对应估计系数,εi为对应残差,Φ(*)表示标准正态的累积分布函数。由于回归无法直接得出估计的概率,之后研究对关键结果的边际效应进行了处理。同时,考虑到潜在的内生性隐患,除基准回归外,研究主要使用IV-Probit模型进行分析。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内生性识别与工具变量有效性检测
使用农民工户籍所在县的农地坡度作为工具变量,研究农地收益对农民工留城意愿的影响。选择该变量作为工具变量的原因在于,地形的差异作为地理的关键要素,是影响地区农地收益的重要因素。但不容忽视的是,地势的平整也构成了地域相对的经济发展优势[43]与天然地理优势[44]。因此,地势并非只是通过影响农地收益进而影响农民工的留城意愿,还有可能通过影响农民工户籍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地理的相对优势,进而影响农民工的留城意愿,研究通过控制地域虚拟变量,对该因素予以去除,回归残差与农地坡度的相关性已经充分证明了这种做法的合理性(图1所示)。至此,工具变量的内生性与外生性条件均已满足。
使用二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与IV-Probit方法同时检验工具变量的有效性。IV-Probit识别内生性与弱工具变量的Wald统计量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了原假设;2SLS对应的Hausman检验识别出了内生性,Cragg-Donald Wald F值遠大于10%水平下的Stock-Yogo关键值(16.38)。两种方法均说明本研究存在较为严重的内生性问题,并且农地坡度是一个良好的工具变量。
(二)基准回归:农地收益对留城意愿的影响
控制所有变量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农地收益对农民工留城意愿的影响。OLS,2SLS,Probit以及IV-Probit的结果一致表明,农地收益显著的抑制了农民工的留城意愿。除了2SLS方法(对模型设定更为敏感),OLS,Probit,Logit及IV-probit方法都得到了基本一致的概率估计,即农地收益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农民工留城意愿的概率下降0.7个百分点。
(三)机制1:土地保障
作为相对弱势的群体,农民工历来都十分重视农地带来的基本物质保障,以应对各种不确定性的干扰。为识别农民工土地保障的动机,研究用年龄的异质性来捕捉这种影响。回归结果表明,年龄越大,农地收益对农民工留城的抑制作用就越强,对应的t值也越来越大。对于20岁以下的农民工而言,农地收益没有对留城意愿产生明显的抑制作用。尽管随着年龄的增加,农地收益对留城意愿的抑制作用也会越来越强,可以说明农民工土地保障的动机的作用。但也不得不考虑年龄增加也意味着工作机会与人力资本的损失。不过,按照年龄异质性的假说,工作机会与人力资本与年龄的关系可能存在“倒U型”的特征,但从回归结果来看,这种倒U型的特征并未在年龄异质性中表现出来,即可认为土地保障动机深化了农地收益对留城意愿的抑制效应,土地保障动机越强,抑制效应越深。假说1成立。
(四)机制2:土地依恋
年龄异质性识别出的土地保障动机,可能忽视了不同年龄层次对农地情感的差异。年纪越大的群体,可能接受农耕文化会更加的深厚。因此研究检验了年龄与对家乡风俗习惯的重视程度之间的相关性,研究表明,确实年龄越大的群体土地依恋的动机就会越强(回归系数=0.0048,p=0.000;相关系数为0.0613)。机制2通过分解不同人群对对家乡风俗习惯的重视程度的差异,也进一步捕捉了这种影响。表5的回归结果总体表明,对家乡风俗习惯的重视程度越高,农地收益对留城意愿的抑制效应更加明显, 即可认为土地依恋动机深化了农地收益对留城意愿的抑制效应,土地依恋动机越强,抑制效应越深。假说2成立。
(五)机制3:土地增值
不可忽视地是,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可能出于土地增值的动机而不愿意落户到城市。根据我国新发布的《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相关内容,农村居民有偿退出自己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可以获得一定的补贴,同时也允许落户的农村居民享受农地入股、分红带来的收益。因此,对农民工而言,土地增值的动机可能是一个很小的影响因素,不过也存在事实维度与法律维度的差异。表6检验了沿海与内陆以及不同GDP区域,农地收益对留城意愿的影响,结果表明在内陆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农地收益对农民工留城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而沿海与经济更发达的地区则是显著的刺激作用。
表7,进一步检验了在不同地理区域里,农地收益对留城意愿的影响,结果表明,在东北地区和西南地区,农地收益对留城意愿的抑制作用表现得更为明显。如果存在土地增值动机,那么越是发达的地区可能表现得更为明显,结果说明土地增值并没有加深农地收益对留城意愿的抑制作用。假说3不成立。
(六)机制4:地权安全
地权安全对农民具有重要的影响。外出农民工留城,也存在着对地权安全的考虑,他们会担心在户籍地的农地是否被不当处置。由于数据集不存在地权安全的直接指标。研究使用农民工户籍地承包地种植对象作为表征变量,如果是“家人种植农地”或“雇人种植农地”定义为自己经营农地,如果农民工将自己的农地雇给亲朋好友、私人,公司或村集体,则定义为转给他人经营,自己经营农地比转给他人经营的农民工,具有更强的地权安全感。研究结果表明,对自己经营农地的农民工而言,农地收益对其留城意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对转给他人经营的农民工而言,农地收益对其留城意愿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结果说明地权的不安全感加深了农地收益对农民工留城意愿的抑制作用。假说4成立。
(七)机制5:生存压力
除了心理上的融入障碍,农民工更面临经济上的生存压力。已有研究表明,城市的高房价与高生活成本已成为农民工不愿意留城的重要原因。除此之外,农民工自身的工作性质、生存的状态也将进一步影响他们的留城意愿。由于样本中存在大量的自营经商的农民工,为了尽可能识别出总体的状态,研究没有使用合同的期限作为度量指标,而是使用他们的就业身份来捕获他们的生存压力。表9的结果表明,对有固定雇主的农民工与自身就是雇主的农民工而言,农地收益对其留城意愿没有显著的影响,但是对于无固定雇主与自营劳动者而言,农地收益对其留城意愿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结果表明,有固定雇主与自身就是雇主的农民工生存压力更小,结果说明生存压力加深了农地收益对农民工留城意愿的抑制作用。假说5成立。
(八)机制6:融入障碍
城鄉在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生活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农民工难免会面临融入的障碍,这种融入的障碍可能造成农民工对乡土生活的怀恋与对农地的依赖。研究使用“我感觉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表征城市不适应度,用“我很愿意融入本地人当中,成为其中一员”表征城市不适应度。回归结果表明,越能够适应城市的农民工,农地收益对其留城意愿的影响越小,越不能够适应城市的农民工,农地收益对其留城意愿的影响越大。结果说明融入障碍加深了农地收益对农民工留城意愿的抑制作用。正向指标与反向指标出现的变化相反,呈现结论一致,说明了该结论的稳健性。假说6成立。
五、结语与建议
中国的发展离不开城镇化的助力,高质量的城镇化面临农民工市民化的考验。基于上述背景,本文从农村农地收益的角度探讨了农民工不愿留城的原因。研究结果表明,农地收益对农民工的留城意愿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农地收益每提高1个百分点,农民工留城意愿下降约0.7个百分点,土地保障、土地依恋、地权安全、融入障碍以及生存压力都加深了农地收益对农民工留城意愿的抑制作用,尚未发现农地增值的调节作用。本文的研究为推动农民工的市民化,解决非永久性迁移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与借鉴。
首先,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研究表明,出于社会保障的动机,年龄越大的群体越看重承包地的收益,进而对留城意愿的抑制作用也会越强。李琴等人的研究表明,土地保障与社会保障存在明显的替代关系,农民工对土地保障的看重,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略显不足。因此,之后的政策实施要更加注重城乡社会保障的一体化,更加注重满足农民工对医疗、教育、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适度降低农民工对土地保障的重视程度,为实现农民的市民化提供制度保障。
其次,依法落实农民工的农地权益。研究表明,土地保障、地权安全及土地依恋都能加深农地收益对其留城意愿的抑制作用。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诸多法律文件保障农村流动人口的农地权益,但具体实施情境中,很多农民工并不清楚政策的具体细节,导致主观上对农地的过度重视与依赖。之后政策改革,不仅要在法律上维护流动人口农地权益,更要注重政策的实施,做好法律条文的解读与普及工作。
再次,适度提高农民工的工作待遇。研究表明,生存压力加深了农地收益对其留城意愿的抑制作用,这同现有诸多研究的观点具有一致性。缓解农民工的生存压力最好的方式,就是要适度提高农民工的工作待遇,既要在薪酬上有所提高,也实现从临时聘用向长期聘用方式转变。农民工生存压力不仅来源于工作上,也来源于城市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压力,如果这方面的压力能够有所缓解,农民工的工作待遇间接得到了提高,因此多措并举、打好改革组合拳是缓解农民工生存压力的有效手段。
另外,不断加强对农民工培训与辅导。研究表明,融入障碍与生存压力都加深农地收益对其留城意愿的抑制作用。农民工工作待遇的提高,也要做好针对农民工培训与辅导。既要加强对农民工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绩效,实现更高的收益;同时也要加强他们的心理辅导,减轻他们对城市的不适应,使他们能够更好的融入城市。
最后,尊重农民工的合理文化诉求。对乡土的怀恋是农民工表现较为突出的特性。研究也表明,土地依恋都加深农地收益对其留城意愿的抑制作用。因此,对于农民工群体而言,要做到移风易俗,要摒弃以往的一些生活陋习,同时也要尊重他们的一些合理文化诉求,一方面可以提高他们对城市的情感,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城市文化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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