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福利的定位与改革研究
2021-09-10仲之豪
仲之豪
摘要:將企业职业福利与国家福利关系的变革作为研究主线,对中国企业职业福利的转型、转型后与国家福利的关系进行探索性研究。运用补充理论明确转型后企业职业福利的补充功能衡量指标、生成机制和发展配套措施的分析框架。
关键词:职业福利;国家福利;补充功能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高水平、多元化的福利需要不断产生;企业职业福利成为满足员工不同层次福利需要的重要途径。同时,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企业职业福利、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从其中分离出来,共同构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越来越重视为员工提供职业福利,职业福利在员工保障方面也被赋予了重要的作用。本文的研究问题是中国企业职业福利与国家福利的关系发生了怎样的转变、以及如何实现转变。
1 中国企业职业福利补充功能现状
1、服务形式
与企业提供该类福利相对应的社会保障体系部分是个人社会服务,也称为社会照料服务,它是西方福利国家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但是在我国,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重点一直放在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社会照料服务被理解成民政系统的社会福利事业,这严重制约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的完整性。随着家庭结构、人口结构和社会经济转型对社会照料服务的迫切需要,在政策层面,国家在该方面的政策开始转型,基本社会服务的提出突破了原有社会服务狭窄的范围和对象:2012年全国民政第十三次会议提出,要构建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家庭和群众的公共服务体制。
2、时间形式
对于照料需要的满足除了企业内部直接的福利供给以外,还可以以时间形式供给。相对而言,对于照料需要的休假规定较服务供给形式有所发展,但仍然存在照料假期缺乏的问题。虽然2012年《女职工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但是哺育后代和照顾老人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政策仅对产假进行规定、哺乳期进行规定,而忽略了对儿童哺乳期过后的照料、生病照料以及老年人的照料等政策需求。
总体而言,从具体福利项目的规划实施层面来看,法规补充保险福利与工资替代型福利与国家福利之间的补充关系已经基本形成,两者相互补充;但是对非货币的法规补充型福利而言,政策设计方面仍然存在缺陷。
3 企业职业福利发展趋势:发挥补充功能
3.1 个人经济保障的社会化
在社会福利理论中,多元主义福利理论具有重要影响,个人的偏好是通过多种途径得以满足的。由个人家庭福利到职业福利再到社会保险的产生和发展是个人经济保障社会化的过程。究其原因是因为社会生产的进步,风险规避的外部性和社会化保障的规模效应。
3.2 规制工资替代型职业福利
传统社会风险的变化,例如养老金的改革,由于养老金支出在福利国家财政支出中所占比例都较大,各国纷纷对其进行改革,通常的改革方案就是降低现有公共养老金替代率和鼓励私营养老金制度发展。对于工资替代型职业福利中每一子类的供给形式、供给范围、供给量及相应的税收规定做出明确规定,如规定以实物形式提供的福利项目,若企业以现金的方式发放,将不享受税收优惠,违反者将会受到惩罚。目前在中国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大多是借助职业福利之名进行逃避税收,以各种福利的名义给员工发放现金或将该部分职业福利费用支出在税前扣除而据为已有,不仅损害了税收收入,而且妨碍了职业福利补充功能的发挥。
3.3 引入企业职业福利人群覆盖范围的反歧视规制
3.3.1 增加对法规补充型保险类福利账户缴费额度的规定
我国当前政策只是规定了企业补充养老金缴费总额在企业员工工资总额中的比例,而没有对个人账户的缴费额进行明确限制,这导致很多企业对高收入员工的偏向政策,高收入人员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额是普通员工的数十倍,所以,虽然企业缴费总额没有超出法规的规定,但是企业内享受该福利项目的人数却大大受限,严重损害了职业福利的补充功能。为此,需要对养老金个人账户的缴费金额进行限制、对个人账户的税收政策进行详细的设定,这样才能保障企业补充养老金向更多的员工扩展。
3.3.2 增加反歧视检验机制,缩小职工间收入差距
反歧视规制标准的设置对于职业福利人群覆盖范围的保障有重要作用。设置相关的反歧视验证,并完善相应的监管和诉讼机制。首先对歧视的概念、范围、类型进行明确界定,然后设计出相应的反歧视验证标准;对于违反该标准的企业不予以税收优惠,同时要接受其他相应的制裁、惩罚或是诉讼赔偿等。此外,可以考虑制定反歧视法律,为职业福利补充功能的发挥提供人群覆盖范围上的制度性的保障。
参考文献
[1]白玉清.职业福利在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功能定位[J].大众商务,2010.114:43
[2]杨艳东.转型期职业福利失序问题及发展规制[J].商业时代,2009.25: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