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资产经营的组织机构及模式探究
2021-09-10张媛媛
张媛媛
摘要:由于独立学院特殊的历史背景和发展路径,其后勤管理和资产经营与公办本科类院校的管理模式和经营模式呈现出多种差异。据此特点,本文分析了独立学院独立法人运营模式、双重身份模式、模拟企业化运作模式及其他资产经营的组织机构及模式现状,并从组织机构、关系协调、科研成果和特色发展四个方面给出了对策建议,以期通过经营性资产的规范管理和良性运营,为独立学院的转设和发展提供助力。
关键词:独立学院;资产经营;组织机构;模式
中图分类号:G6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7164(2021)06-0014-04
一、独立学院资产经营的背景和特点
(一)独立学院的经营性资产
独立学院经营性资产是指在完成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基础上,通过出租、出借、入股、对外投资等方式运营的,以赢利或取得收益为主要目的的资产[1]。独立学院的固定资产来自政府、投资方、母体学校和社会资助等多元化渠道,并通过产权整合形成股份化运作,因而独立学院经营性资产的规范管理和良性运营,不仅能为独立学院提供办学经费支持,在独立学院资产的保值增值方面也显得尤为重要。
(二)独立学院资产经营的背景
1.独立学院转设的政策背景
自2008年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出台后,独立学院便开始了转设发展之路。2008年到2018年间,教育部有多个文件对独立学院的转设给予了政策上的引导和鼓励,给出了独立学院发展的六条路径,使得独立学院的发展转设之路呈现出多样性特征。随着政策的推进,独立学院需要在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之间做出选择,然而大部分独立学院的投资主体都呈现多元化特征,而由地方政府和母体高校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在路径选择上更为谨慎和观望。
2.独立学院资产经营的背景
在政策演进的过程中,尚未转设的独立学院往往因为各自不同的办学历史、办学实践和投资方的影响而呈现出更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然而,独立学院的跨越式发展需要有力的后勤保障和更多的资金支持,独立学院的资产经营也突显出其重要性。在独立学院二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很多管理规章在政策不明晰的情况下是参照同类本科院校执行的。随着高校财政政策和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推动,国有资产管理由过去单纯非经营性资产管理走向经营性与非经营性资产共存的多元化管理时期[2]。多数公办院校与校办企业之间增设了一个资产经营公司,进行对外的投资和对内的运营管理。在这种模式下存在着一些问题,而近期的政策导向显示,公办类院校已开始对资产经营公司及校办企业进行进一步规范:已存在有实际业务的校办企业,需要由社会化的资产经营公司运作,资产经营公司从资产上和人员身份上与公办院校进行划分;对管理不规范、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校办企业要实行关、停、并、转;对与学科建设无关、对教学科研无促进作用或长期不向高校分配利润的企业要尽快撤出投资[3]。作为部分参照公办院校管理的独立学院,一方面考虑到教育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法律风险,使用国有划拨土地经营办理证照困难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又肩负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和盘活资产推动教学科研的使命,在资产经营的模式选择上走得更加谨慎。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独立学院的资产经营也面临着更多的探索和多样化。
(三)独立学院资产经营的特点
1.资本结构决定资产经营的模式
由民营企业或个人等真正的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独立学院,无论民营资本在独立学院投资的份额中所占的比例如何,鉴于资本的逐利性,追求经济利益以及合理的投资回报,是在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同时被重点关注的方面。此类独立学院的资产经营模式更加注重市场化的运作、外部资源的引入和资产经营的绩效。而由母体高校和地方政府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则更关注资产经营的规范性和风险性,资产经营更依赖于内部资源,更偏向于出租、出借等传统模式。
2.转设的进度影响资产经营的水平
具有转设意向和转设计划的独立学院,一般具有相对成熟的办学条件,投资方有清晰的投资目的和投资意图,发展规划也得到地方政府的大力扶持,此类独立学院有较强的资产经营意识,并且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提升资产经营的水平。而尚未有转设意愿的独立学院,资产经营往往参照同类本科院校,还处于探索阶段。
3.管理的模式决定了资产经营的效率
资产经营的效率是指有限的资产在经营过程中获取更多的营业收入的能力。各个独立学院在各自发展的历史中,形成了不同的后勤实体和管理模式。一般而言,符合市场运作规律的独立法人治理结构模式,更加有利于提升资产经营的效率。
二、獨立学院资产经营的组织机构及模式现状
(一)常见的独立学院资产经营的组织机构
1.独立法人运营模式
独立法人运营模式即后勤服务部门与经营性部门为甲乙方关系,后勤部门为学校行政机构,经营性部门一般为“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实体。“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所辖业务模块,可下设具有法人主体的子公司,独立学院作为“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股东,“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见图1)。
该模式的优势为:
(1)规避风险
该模式为大多数公办本科高校采取的后勤社会化的模式,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权分离体制,有利于责任义务的明确、经营业务的扩展、经营行为的进一步合法合规以及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后勤部门作为甲方代表学院行使监管职能,“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携其各子公司作为经营实体,从事学校经营事务,在学校与企业间设立“防火墙”,规避学校直接投资经营企业的经济和法律风险,理顺校企关系。
(2)利于规范经营
建立各个经营模块的法人实体子公司,有利于各模块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遵循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建立起成本意识、竞争意识、品牌意识和危机意识,有利于积极主动地寻求发展,提高服务水平。
(3)减员减负
作为校内的职能部门,后勤部门主要负责管理和监督企业运营,可以降低学院的用人成本和用工风险,精简校内编制,减轻学院的负担和包袱,集中精力做好教学和科研。
该模式的劣势为:
(1)转制程序复杂
这种模式的运作转制的过程非常复杂,不仅涉及经营性资产的评估界定、土地使用性质的变更、法人手续的办理,也涉及原有人员的转移安置、现有业务的衔接,对未来的经营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前期的界定不明确,导致运行机制不畅,后期运营跟不上,都可能会使改制流于形式,而无法做到真正的独立经营。
(2)成本支出增加
经营性项目的规范化经营势必增加赋税、资产使用、土地使用性质变更等各类成本支出,运行过程中也会受市场监督部门、公安消防部门等多方职能机构的检查。
(3)偏离建设目标
容易重视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从而偏离学校统筹兼顾学校、企业、职工三方利益的初衷。在后勤社会化改革铺开后,很多学校出现这个问题,不能平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
2.双重身份模式
双重身份模式即行政机构与企业法人主体并存,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甲乙方一体,具有半行政化半企业化的职能。公共事务部与“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合署办公,“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之业务即为当前经发中心之业务,不仅具有行政职能,同时具有经营职能,业务基本由公共事务部暨“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统管,各项业务视经营情况有选择的自营或外包(见图2)。
该模式的优势为:
(1)利于高效运行
在该模式下,对各个模块的直接监管可以高效地传递和执行学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有利于校内各项保障的执行到位。
(2)便于管控
由于直接参与经营管理,使得经营目标和经营模式可控,经营模式可以随经营状况随时调整,具有灵活性。
该模式的劣势为:
组织机构及人员岗位设置会比较庞大,造成学院的运行包袱和负担过重,经营性事务繁雜可能会影响对教学、科研等基础工作精力的投入。
可能存在事企不分、校企不分的情况,导致并不能有效地规避学院风险,不能发挥防火墙的作用。同时也存在廉政风险,容易滋生腐败。
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没有分离,使得企业化的运作不能独立展开,往往会在经营活动中受到行政化的指令影响,使得资产经营的效率大打折扣,会挫伤部分员工的生产积极性。
3.模拟企业化运作模式
受独立学院转设进程的影响,部分独立学院尚在权衡发展路径的利弊,对经营性项目存在谨慎的态度,又希望可以盘活资产的使用,取得经营性资产的收益,往往先在学院内部将后勤相关经营性项目划归经营性部门管理,但经营性部门仍作为后勤部门下属行政部门,不作为独立法人运行,其经营及财务管理需按企业运作,暨模拟企业化运行。有些独立学院的资产经营公司并未取得独立法人经营资质,仅仅是在管理模式上模拟企业化的运营来提升资产经营效率。或者通过此种方式来弱化经营功能,强化服务保障职能(见图3)。
(1)优势
既具有企业化运行的灵活性,也具有行政化管理的保障性,有利于强化学院的监管职能,能够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2)劣势
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没有法人的经营资质,无法扩大业务范围,规范经营存在阻碍,同时以校内服务保障为主的模式可能很难提升经营指标。
(二)其他模式
除了上述三种常见的模式外,还存在全外包模式、自主经营模式等。全外包模式是指将经营性业务打包,完全委托第三方的资产经营公司或者其他类型服务公司提供服务。有些独立学院的后勤服务体系的后勤组织是独立于独立学院之外的社会力量,通过招投标进入后勤服务市场,也属于这种全外包模式。自主经营模式是指参与创建独立学院的民营企业集团,通过其自身下属的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来直接参与经营或提供服务的模式。除此之外,相信有更多的独立学院在探索适合自己的经营和管理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12月24日,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正式发布《2019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文件显示,201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榜首、中国顶尖的独立学院以及浙江地区独立学院排行前三强,四所优秀的独立学院无一例外均设置有独立法人经营的资产经营公司来进行经营性资产的运营。
三、资产经营组织机构的完善及发展的建议
(一)健全组织机构、规范经营行为
从规范经营的角度,条件成熟的独立学院可以成立“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资产经营公司———控股或参股企业”三级管理模式,根据2005年《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由资产经营公司代表学校持有对企业投资形成的产权,通过清产核资与非经营性资产划转为经营性资产,在独立学院与经营风险之间设立防火墙;对于条件尚未成熟的独立学院,可委托相关资产公司代理经营,而资产经营的公司需要承担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3]。只有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起相对成熟的法人治理模式和健全的组织机构,变更经营性资产的土地使用用途,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补偿款,办理经营所需的合法证照,才能为规范经营提供基础保障,才能让资产经营远离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二)兼顾服务保障和经营发展两个职能
独立学院的经营性资产是有限的,有限的资源必然具有稀缺性,既要满足服务师生、服务教学科研的服务保障职能,又要实现保值增值,在某些情况下必然会存在冲突和矛盾。这也是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不管未来发展的路径如何,教学和科研的成果永远是独立学院的核心竞争力。从这个角度出发,资产经营的目的虽然包括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然而最终还是为教学和科研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为了增强独立学院的核心竞争力,需要妥善处理服务保障职能和经营发展职能的关系,通过清产核资明晰非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的划分,明确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通过经营性资产的盘点,将用于保障教学和科研的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经营活动不影响基本的校园服务保障职能。而无法剥离的资产和资源,则应该制定相应的资源分配和调配的管理办法,明确此部分资产的闲置利用原则。
(三)应重视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浙教计(2009)58号文件指出,“各高校投资创办企业要以转化高新技术成果并实现产业化为目的,主要通过专利等技术成果出资参与创办科研企业。”姜文标等学者认为由于高校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成果转化投入不足、企业吸纳能力不强及市场信息流通不畅等因素,高校科研成果整体转化率不高,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规模和水平与浙江省经济发展需求相比有很大发展空间[4]。虽然独立学院在这一块尚处于起步阶段,但是独立学院与公办院校相比,从资本构成、组建方式、运营方式等方面更贴近市场化运作,尤其是應用型独立学院,更应该重视产学研一体化,重视大学的社会服务功能和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可以在资产经营公司设立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部门,与学校科技成果转化进行有效对接[5],对接内部科研成果资源和外部需求市场信息,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来推动教育科研成果的产业化。
(四)独立学院的特色化发展之路
教育部对全国两百余所独立学院给出了六种发展路径,目前没有政策要求独立学院必须强制转设,也就是说独立学院的发展路径不止六条,正是由于独立学院特殊的历史定位,使得独立学院的发展呈现出差异性。肩负着独立学院资产经营的部门也必须跟随独立学院的总体发展思路,依据自身发展的阶段和特点,突破高校传统发展模式,勇于尝试资产经营的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具有独立学院特色的师生新需求,充分利用自身的经营性资产参与到地方经济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中,走出富有独立学院特色的资产经营道路。
四、结语
独立学院无论是从办学体制上还是内部运行机制上,都不同于公办高校,因而独立学院资产经营的模式不能拘泥于公办院校原有的模式,应该依靠社会资源和地域的优势,通过特色化的资产经营之路,助力独立学院的发展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段明.高校经营性资产管理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J].高教探索,2017(10):30-34.
[2]樊鹏,杨生海,单肃.高校经营性资产规范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17(14):175-176.
[3]胡源珍.高校经营性资产运作及管理办法研究[J].当代会计,2019(01):109-110.
[4]姜文标,陈金来,徐立伟.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参与科研成果转化问题研究———以浙江省为例[J].中国高校科技,2015(07):68-71.
[5]王阿妮.加强高校经营性资产管理的对策探析[J].商业会计,2017(15):97-98.
(荐稿人:唐小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副教授)(责任编辑:邹宇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