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对经典名著的多层面借鉴与应用
2021-09-10刘羿含
【摘要】 网络文学作为逐渐兴起的文学形态。其产业价值和学术价值被重视的同时,网络文学类型小说创作同质化、套路化问题逐渐暴露,成为限制其长足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网络文学作家Priest的悬疑罪案类小说《默读》,从内容、思路、观念等不同层面彰显了其作为侦探类型小说对传统文学资源进行借鉴与应用的突破性尝试,直接证明了网络文学借鉴纯文学、严肃文学乃至传统文学资源进行创作的可行性。这种尝试不仅有利于启示网络文学创作对于传统文学资源进行直接利用以丰富自身内涵,同时也昭示着网络文学对于自身固有缺陷的改进方向。
【关键词】 《默读》;经典名著;经典化;侦探类型小说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獻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11-0011-02
网络文学作为20世纪末出现的新的文学形态,凭借高产值、高质量、高学术价值的特点获得了文学地位合法性的胜利。针对网络文学的研究也日益繁盛,而对网络文学作家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网络文学发展早期较为有名的作家。针对具体文本的研究也多立足于对网络文学“经典化”体系的建构中。对于近年来新兴“神级”作家的研究则不甚充分。
本文将立足于文本细读,从《默读》的创作元素、情节设计和创作理念三个方面分析其对经典名著的借鉴与应用,并以此着重分析《默读》的创作方式对于网络文学发展和网络文学经典化的借鉴意义与价值判断。
一、《默读》与经典名著的叙事关联
《默读》将经典名著作为一种创作元素融入其创作过程中,最直接的体现在于对经典名著不同形式的直接引入。《默读》各篇章标题分别取自世界文学名著中主人公的名字。各部分以《红与黑》的于连、《洛丽塔》的亨伯特·亨伯特、《麦克白》的麦克白、《群魔》的韦尔霍文斯基和《基督山伯爵》中的爱德蒙·唐泰斯命名。各部分的题记也来自对应经典名著的标志性语句。小说借由广播节目、“朗读者”电台推送文章、直接进行引入等多种形式在书中穿插相应名著的一些片段。
名著片段的引入多具有点明章节主题和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五个篇章的标题、题记与内容情节相互诠释,形成互文的表达效果。同时,各章对应的经典名著使得各章结构作为全书的“支线”部分结构彼此独立紧凑,内容各具特色。
《默读》第一部分的标题“于连”取自司汤达的名著《红与黑》的主人公。开篇题记引用《红与黑》原著的名句“真实,这残酷的真实”,并以此为核心建构本章乃至全书的情节主线。《红与黑》的情节主线是资产阶级有为青年不断在名利场奋斗并不惜向罪恶堕落的过程。《默读》这一部分的案件对应的是由白手起家的精英律师实施的凶杀。凶手与于连的自卑心理暗合,构成了一种类似于“谜底”与“谜面”的暗示关系。
相应的对照关系还体现在《默读》中的重要反派组织“朗诵者”上。“朗诵者”组织作为全书主线的重要因素,在支线篇章中以广播节目“朗读者”和其朗读的篇目与推送的文章存在。而与之对应的是德国名著《朗读者》。
“朗诵者”组织的成员认为司法者只能通过“程序正义”保护有罪者,自己受到的伤害与冤屈只能通过越过法律约束的方式去得到补偿。其思考方式与《朗读者》对战后德国司法体系进行讽刺的主题存在一定的相合之处。名著《朗读者》中的女主人公在蒙昧状态下成为法西斯势力的帮凶。“朗诵者”组织成员在其首领范思远的洗脑后以正义和复仇的名义残害更多的无辜者,在所谓“以恶惩恶”的同时,客观上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二者都属于不自觉的破坏行为。法西斯势力与范思远属于操作者,二者作为“恶人英雄”的自我位置认知和其滑向“恶人”的消解自身正义性的过程也暗合了“移情”与“同理心”原理中的代入作用,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全书的标题“默读”。
作家通过词义的对比体现着主角阵营与“朗诵者”的区别,暗示同样是维护正义,主角阵营所代表的现行司法体系不会造成无谓的客观性破坏。
二、《默读》中的现实投射与心理认知
《默读》借鉴经典名著中反映社会现实的创作理念。不管是被各部分标题引用的五部世界级名著,还是字里行间被引用的其他名著,都对社会与人进行了深刻批判和进一步探索。全书立足于现实世界,严格遵循现实逻辑,没有任何超自然超现实的虚拟设定。
《默读》以双男主及市局刑警解决一桩横亘三代人的大案冤案为主线,四个案件及其背后的旧案为支线,借由五桩罪案连带出一系列社会热点问题,每一个案件所对应的社会问题都足以引发全社会广泛又持续的关注,并且在现实世界中能够找到类似的案例。在案件的设计与编排上,作者也借由人物之口暗示了不同案件所呼应的类型:“刑事案件中,有几种情况容易受到公众关注:第一,规模很大,比如恐怖袭击,这是新闻;第二,手段格外诡异残忍,或是带有都市传说色彩的事件,这是猎奇;第三,受害人属于低风险群体,这是代入受害人后产生的群体性恐慌;第四,切中某种积怨已久的社会矛盾,这是话题。”[1]具有相当的现实象征意义。
网络文学作为一个映射现实社会的他者空间,每一个文本类型背后都暗含着对社会现实的投射。《默读》作为刑侦小说,其类型本身就具有强烈的反映社会现实的传统。
但作品不止步于对现象的再现,更多进行其深层原因特别是犯罪心理方面的现实思考与冷静探照。本意不是将犯罪行为进行任何角度的合理化,相反,作者在书中的文案做出回应:“……我们不断追溯与不断求索犯罪者的动机,探寻其中最幽微的喜怒哀乐,不是为了跪服于所谓人性的复杂,不是为了反思社会矛盾,更不是为了把自己也异化为怪物——我们只是在给自己,给仍然对这个世界抱有期待的人,寻找一个公正的交代而已。”[2]
这种“入世”精神则与主要人物费渡“不自由,毋宁死”的抗争精神特点相契合。哪怕自身即无尽深渊也要挣脱黑暗的抗争精神与经典名著中不信命、不认命的“悲剧”精神一脉相承。
三、《默读》借鉴应用经典名著的现实价值判断
“网络文学将深处剧烈转型期的中国人的欲望和焦虑以各种‘类型文’的方式塑形,并形成了一套‘全民疗伤体制’。”[3]网络类型小说的同质化也是限制网络文学长足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默读》在保持自身作为网络文学的基本内核的前提下,充分借鉴西方流行通俗文化、日本ACGN文化和中国通俗文学等常规创作资源之外的传统文学资源,特别是经典名著资源。抓住网络类型小说创作中资源利用的空白点,以鲜明的主题融汇多种创作元素的写法取得了成功。而《默读》的成功,也为网络文学的这种借鉴传统文学资源,在二者之中寻找联系的网络文学写作创新模式提供了成功的范例。
作为以破案为主要情节的悬疑罪案类侦探小说,《默读》以网状结构和逆时序的叙事手法讲述了五桩罪案及其背后陈年旧案的故事。并从这一网状结构的内部提出了一个其他代表性网络侦探小说都鲜少提及的,具有突破性的问题:在社会转型和国民心理全面转向的时期,在侦探技术和司法体系日益更新完善的环境中,人物对书中被比喻为“沉疴”的旧案、悬案、冤案及其连带问题应当如何处理,并且直接提高到个人与社会关系的高度。
而这一核心问题的展现手法也不同于其他侦探小说的叙事与描写方式。不是《法医秦明》中“以怨报德”的行凶者视角,不是《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的旁观者视角,而是经历过案件带来的切肤之痛的受害人视角。
这种视角选择脱胎于经典名著中常用的“圆形人物”塑造手法,更利于其“个人化正义”的认识逻辑和“以暴制暴”的行为逻辑的展开。而《默读》的另一个创新点在于,除却书中以骆闻舟为代表的市局刑警队外,包括灵魂人物费渡在内的所有主要角色都处于一种被害者、行凶者、旁观者和裁决者身份双重甚至多重立场相互杂糅混淆的状态。其中以费渡所代表的“默读者”和范思远所代表的“朗诵者”最为突出。并将关于“真正的正义”这一命题的描写直接内化进角色塑造与情节冲突中。
多种身份混合的处理方式的优势在于可以引导读者从血腥暴力描写和案件分析所带来的纯粹感官快感与逻辑思维刺激中跳脱出来,缓和节奏的同时直指社会弊病。在重构正义的同时对“恶人英雄”进行解构。
《默读》现实逻辑与虚拟逻辑相互作用,构成了现实与虚拟之间令人舒适的分寸感。作品全面继承了经典名著“改造世界”的创作方向,行文中充分投射社会现实,形成作品的思想内核:“真正的你只要一息尚存,总会试着发出微弱的声音。”[4]这一内核充分体现了《默读》对于网络文学连接主流文学领域的现实价值。它为网络文学打破“虚拟世界”设定。《默读》本身也成了网络文学中融入传统文学因素,通过文学创作引发读者对现实世界的注意提供可能性的重要载体。
虽然《默读》的完结时间较短,影响力相较于经典网络作品而言着实不高。但作品通过对经典名著的應用进而引发的一系列社会层面研究探讨所取得的成功也证明了一点:在网络文学创作的过程中,严肃文学、主流文学乃至传统文学与网络文学并非绝对的二元对立关系。
参考文献:
[1]Priest.默读(第一册)[M].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18:43.
[2]Priest.默读[M].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18.
[3]邵燕君.网络文学时代的文学引渡[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161.
[4]Priest.默读(第二册)[M].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18:304.
作者简介:
刘羿含,女,辽宁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