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部门视角下对国内校园欺凌定义的文件综述研究反思
2021-09-10黄婕
黄婕
摘 要:本文主要通过对相关文献、法律法规、指引性文件的研究,厘清校园欺凌、校园霸凌、校园暴力三者概念的区别,以便公安、教育等基层部门开展实务工作。
关键词:校园欺凌;综述;实务部门
一、校园欺凌概念的法律法规及行政文件研究综述
2016年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全国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文中对“校园欺凌”进行了定义:“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行为。”
2016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防止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2017年11月,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为了帮助各地中小学校、教师和家长更好地理解和落实《指导意见》和《治理方案》,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组织编写了《防治中小学欺凌和暴力指导手册》,在该手册中,将学生欺凌界定为“在校学生之间发生的强势一方对弱势一方进行侮辱性身心攻击,并通过重复实施或传播,使被欺凌的学生遭受身心痛苦的事件。[1]
此后,理论界的学者们多引用该指导手册对“学生欺凌”的解释作为“校园欺凌”的定义。
2017年11月,由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中,明确界定“学生欺凌”含义:“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附则中,对“学生欺凌”这一用语做出定义:“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这是我国首次在法律条文中对“学生欺凌”一词做出定义解释。
二、校园欺凌与校园霸凌、校园暴力定义的异同
“校园欺凌”、“校园霸凌”和“校园暴力”这三个词含义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理论文献、法律法规、政府文件中均有出现,且概念边界模糊,导致无论理论界或者实务部门都没有办法将现实中特定行为的描述形成统一。从调研来看,由于这三个词没有明确、权威的概念分界,实务部门尤其是基层公安机关对于这三个词的应用分歧很大,对实际工作中的表述造成很大的困扰。
(一)校园霸凌的含义
任海涛认为,校园霸凌中的“霸凌”一词,源于我国台湾地区对英文bullying单词的直译音译词,有学者认为从含义上“霸凌”和“欺凌”二者同义无差别,只是大陆地区学者及官方文件习惯使用“欺凌”一词而已。[2]
台湾是我国最早使用“霸凌”的地方,在字典上其意是指持强凌弱,是种有意图的攻击性行为,发生在实力不对等的人之间。i我国台湾地区教育事务主管部门对“校园霸凌”定义是,认为其系指相同或不同学校学生间,于校园内外发生之个人或集体持续以语言、文字、图画、符号、肢体动作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对他人进行贬抑、排挤、欺负、骚扰或戏弄等行为,使他人处于具有敌意或不友善之校园学习环境且难以抗拒,产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财产上之损害,或影响正常学习活动之进行。
(二)校园暴力的含义
校园暴力,英文是School violence。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报告指出:校园暴力是指在教室内外、学校周边、上下学途中、网络上发生的,以及在其他所有与校园环境有关的情境下发生的暴力行为。主要表现为学生之间的暴力、师生之间的暴力、校外人员与校内师生之间的暴力。可见,校园暴力不是法律概念,是指一种多存在于中小学的社会丑恶现象。校园暴力多指发生在中小学内部或校园周边,主体身份被多认为但不限于在校学生,包括:校内外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霸道和攻击行为,其行为实施主体为一人或多人,受害方多为单独个体,主体实施的行为多具有攻击性或暴力性,主观上多为故意和蓄意。
(三)校园欺凌与校园霸凌、校园暴力的定义比较
1.校园欺凌与校园霸凌
截至2021年2月22日,在中国知网上以“主题”为标准搜索关键词“校园欺凌”进行搜索,最早出现“校园欺凌”的中文文献是在2002年,最早出现“校园霸凌”的中文文献是在2011年,题目是“对台湾霸凌现象的成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通过文献研究,得出对二者区别进行理解:
一是,对于“校园欺凌”、“校园霸凌”的研究热度是持续上升的,且从2016年开始呈现一个大幅增加的现象,2016年研究“校园欺凌”的文章比上一年增加了约6倍,这与2016年教育部首次在正式文件里使用了“校园欺凌”这一概念有密切关系。
二是,以“校园欺凌”和“校园霸凌”为主题的中文文献在使用上比例相差悬殊。在知网上检索主题词“校园霸凌”得出文献1654
篇,其中中文文献476篇;在知网检索主题词“校园欺凌”得出文献3893篇,其中中文文献3882篇。
从使用比例上看,“霸凌”只少量出现在中文文献中,更多作为外文文献对bullying的音译词与“欺凌”并列使用。在主题词为“校园霸凌”的文献中,几乎所有的外文文献对于“校园霸凌”的英文表述均为bullying,并且将“校园欺凌”作为文章可替换词,没有额外进行解释。可见,国内学者们多将“欺凌”和“霸凌”作为英文单词bullying的音译词使用,本质含义上差别不大,在大多数文献中“校园霸凌”和“校园欺凌”并列出现,并不做特殊区别。
2.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
从指导性文件的措辞上看,2016年6月李克强总理在对校园欺凌事件的批示中使用的是“校园暴力”一词,2016年4月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实施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中,使用了“校园欺凌”一词,并将其概念界定为“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行为,这反映了理论界普遍对于“校园欺凌”的定义:伤害程度较低,且多偏向心理和关系型的伤害。在理论研究界普遍使用“校园欺凌”概念的背景下,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学生欺凌”概念,并且之后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延续使用了这一概念,应是为了强调将概念的主体范围缩小为“在校学生”,明确“在校教师、非在校人员”不在概念主体范围内;且欺凌场所不应只局限于发生在校园内,还应当包括校园周边合理辐射范围。《指导意见》将“欺凌”和“暴力”紧紧相连在一起,不但表達了教育部等九个部门对切实防范和综合治理“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决心和立场,也表明了要依法惩戒“学生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和“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等这一类违法犯罪暴力行为的态度。
通过对法律法规、文献、媒体报道的研究,我们发现“校园暴力”多指导致严重身心伤害的违法犯罪案事件。“校园欺凌”是从属于“校园暴力”范围的一个概念,是校园暴力中伤害程度较轻的一种类型。
从犯罪学角度看,我们认为“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是从属关系,“校园暴力”的主体和客体包括了在校学生也就是“校园欺凌”行为的主体和客体;从主观要素上看,“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二者的加害方都存在故意、蓄意,且行为具有强制性、暴力性;从结果上看,“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都对被害人的人身财产、心理或精神上造成不同程度的侵害。由于二者的从属关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都有可能引发的刑事案件,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常常混用“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不做绝对区分。举个例子:对于后果非常严重的“校园欺凌”案事件,社会舆论和公安机关更多的会用“校园暴力”来表述和报道。
“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二者之间主要的区别在于:一是“校园欺凌”的主客体专指在校学生;“校园暴力”的主客体还包括在校教师和非在校人员。二是“校园欺凌”的行为特征多为“软暴力”,即使用语言和程度较轻的肢体接触方式实施的校园欺凌行为,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常和“玩笑打闹”混在一起,难以区分;“校园暴力”的行为多为赤裸裸的暴力冲突,容易被识别、发现和制止。三是施害方和受害方之间力量对比上看,一般“校园欺凌”双方势力对比悬殊,欺凌者占据不可反抗性或强制性的优势;“校园暴力”的行为主体并不一定占优势,部分“校园暴力”案件中的施害方恰是由于在“校园欺凌”关系中长期受到欺凌的一方反抗所引起。ii四是从结果上看,“校园欺凌”一般多指对心理和精神上造成的伤害;“校园暴力”一般多指造成的后果严重的身体伤害。
三、“校园欺凌”的文件定义对实务部门的影响
通过梳理相关文献和文件和调研工作得知,公安、教育基层实务部门在治理校园欺凌中存在最大的困难之一是实务部门对于校园欺凌行为概念模糊,难以进行有效处置。这里的概念模糊包括法律法规文件、国内文献和媒体舆论中使用概念的不统一。
综上所述,近年来,我国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行政部门指引文件的内容之中,“霸凌”一词完全没有出现,这或成为理论研究界区别和规范使用“校园欺凌”和“校园霸凌”的重要依据。随着2016年开始教育部在文件中首次提出“校園欺凌”概念,随后文件逐渐规范使用“学生欺凌”概念,可以预测,今后“校园欺凌”、“学生欺凌”相对于“校园霸凌”,在大陆地区理论文献中的使用比例将会越来越大。但遗憾的是,文件中并无明确界定 “学生欺凌”与“校园欺凌”二者间的区别,尤其是“学生”与“校园”之间的定义仍无清晰认定,对今后这一领域的学术研究统一概念、深入研究或留下遗憾,对实务部门实践中的指导也容易造成混淆。
注释:
i来源于张祎《校园霸凌的现状、原因及防治路径》关于“霸凌”的来源。
ii 1999年4月20日,高中生埃里克·哈里斯(Eric Harris)和迪伦·克莱伯德(Dylan Klebold)持枪和爆炸物冲入科伦拜高中,连续枪杀12名学生和一名老师,击伤20余人,最后自杀。事后的调查表明,科伦拜高中的霸凌现象非常普遍,两名杀人者,都是霸凌的长期受害者。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组织编写. 防治中小学欺凌和暴力指导手册[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8:7.
[2]任海涛.校园欺凌法治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9:11-12
[3]台湾地区教育事务主管部门,2012-12-19.教育大事年表[EB/OL].[2016-10-15].
[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校园暴力与欺凌: 全球现状报告[M]. 巴黎: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2017: 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