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工程审计目标
2021-09-10刘崇非
刘崇非
摘要:在工程审计过程中,提出了工程审计目标的理论框架,这种理论是以传统的经典审计理论为基础,进一步体现工程特征,工程审计目标是人们希望通过工程审计而获得的结果,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可以使其划分成工程审计终极目标和工程审计直接目标。结合这种情况,本文重点分析工程设计目标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为相关从业者提供一定的启示和参考。
关键词:工程审计目标,主要分类,相关内涵
从整体情况来看,针对工程审计目标而言,主要包括两种类型,分别是工程审计终极目标和工程审计直接目标,前者是工程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的目标,具体内容主要是利用工程审计的形式对于工程类经营管理责任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负面问题进行有效控制,后者是工程审计机构的目标,主要是希望利用工程设计的形式来发现代理人在工程类经管责任履行中的负面问题,然后对其进行相对应的改正。不同的工程审计主题和工程审计业务所涉及的直接目标有着节目的差异性。
一、工程审计目标的理论框架分析
从传统的经典审计理论来看,审计目标主要是相关方面希望通过切实可行的审计手段获得相对应的结果,相关方面主要指的是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委托人。在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要充分明确审计结果的具体期望,然后委托人选择相对应的审计机构,以此作为审计活动的主要实施者,在这样的情况下,审计机构要有效通过审计活动来采取相对应的行动,以此确保委托人的审计目标能够得到充分的实现。在審计过程中,审计机构也要充分明确相对应的审计目标,此类目标通常称为直接目标。在工程审计目标的组成结构中,主要包括终极目标和直接目标。存在审计需求的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的目标是终极目标,而审计机构的目标是直接目标。各类委托人发起工程审计工作是期望利用工程审计的形式,实现相对应的目标,委托人目标在整体的工程审计过程中是起点,也是终点,所以也叫做终极目标。
二、工程审计目标的主要内涵
要想充分明确工程审计目标的主要内涵,就要从其具体组成结构出发,针对两个方面进行充分的认知,具体来说,其内涵体现在以下方面:
1. 工程审计终极目标
工程审计的终极目标是工程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的目标,这种目标和工程审计的内在需求有着至关重要的紧密联系。工程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会结合实际情况把特定资源交给代理人,同时提出与之相对应的要求,在这样的情况下,代理人就对委托人承担了特定资源使用和特定职责履行的责任,这种责任称为工程类经管责任。需要指出的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很可能因为合约不够完备或者信息不够对称等相关因素的影响,使得代理人往往不能充分完成委托人的意愿,或者存在着偏差和违背的情况,进而出现不同程度的代理问题。为了确保此类问题能够得到充分的减少和解决,委托人要有效构建更为健全完善的治理机制,其中工程审计就是机制中十分重要的内容。从该机制的作用路径来看,委托人是希望利用工程审计的方式对于相关方面的负面问题进行充分的解决和抑制,这也是委托人希望利用工程审计的方式获得的最直接的结果,也是工程审计的终极目标。。
2. 工程审计的直接目标
从经典的审计理论情况来看,针对工程审计的直接目标而言,主要是相关审计机构希望通过审计获得的相关结果,直接目标是为终极目标提供必要服务的,所以针对工程审计直接目标而言,主要是审计机构希望通过工程审计来发现代理人在履行其工程类经管责任中存在的负面问题,与此同时,在最大程度上有效整改相关问题,确保目标能够得到有效实现。此类目标所有设计的内涵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利用工程审计的方式,进一步有效发现和明确代理人在履行工程类经管责任中是否存在负面问题;其次是对于发现的这些负面问题,审计机构还要推动其整改,以此在更大程度上有效改善代理人工程类经管责任履行状况。
三、工程审计直接目标促进终极目标实现的路径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以充分明确,工程设计目标的两个方面是以经典审计理论为基础而发展来的,在实践的过程中要尽可能有效确保工程审计的直接目标,可以更有效的促进终极目标的有效实现,这样才能更有效的完成相对应的审计目标,为整体工程取得更加良好的进展而提供必要的保障。具体来说,直接目标促进终极目标实现的路径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揭示路径,威慑路径以及抵御路径 。揭示路径的有效推进,可以进一步有效确保相关审计机构能够及时取消的发现代理人履行工程类经管责任中的相关负面问题,然后对其进行相对应的揭示并做出积极有效的改进和完善,使相关问题得到充分的处理,通过声誉机制起到应有的作用,审计机构可以更有效的发现代理人方面的负面问题,为了确保审计机构的声誉和代理人的信誉能够得到充分的维护,这样能够进一步抑制其负面问题或者相关方面的影响。威慑路径对于存在负面问题的代理人,审计机构或委托人会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在对其进行追究的过程中主要是进行相关方面的处罚,而此类情况对于责任人的声誉或者直接利益会造成十分严重的损害,所以,要想从根本上有效避免或者减少此类不利后果或者相关问题,代理人自身也会对自我的负面问题进行充分的抑制和处理,在这样的情况下,基于审计结果的处理处罚就可以呈现出应有的作用和效能,对于个别人员起到既有效的警戒和预防的作用,其他人员也会引起高度的重视,在实践的操作过程中,可以引以为戒,基于审计结果的处理处罚可以呈现出应有的预防效果,抵御路径的提出和落实主要是审计机构发现代理人存在的负面问题,然后针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把握问题的根源,并且进一步有效提出系统完善的管理机制和应对制度,以此在最大程度上有效控制产生负面问题的根源,对其进行充分的消除,为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和规范。
四、结论和启示
从上文的分析中,能够充分明确,在当前的工程审计制度建构过程中,相关内容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其中在各项内容中,工程审计目标是其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该内容是以经典审计理论为基础,进一步结合实际情况而提出和发展来的,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要着重把握工程审计目标的理论框架,同时要充分明确工程审计目标的主要分类,包括两种类型,分别是终极目标和直接目标。工程审计目标是指希望通过审计得到的结果。委托人的目标称为终极目标,审计机构的目标称为直接目标。工程审计终极目标是希望通过工程审计来抑制代理人履行工程类经管责任中的负面问题,以促使代理人更好地履行其工程类经管责任。工程审计直接目标是希望通过工程审计发现代理人履行其工程类经管责任中的负面问题并促使问题得到整改。工程审计目标是一个具有十分紧密联系的共同体,是一个完整的体系。直接目标是终极目标有效实现的基础所在,而终极目标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为直接目标的有效完成提供必要的指引。不同的审计主题、审计业务有着自身独一无二的直接目标,如果对两者进行混淆或者张冠李戴,在这样的情况下就无法完成相对应的工程审计终极目标,因此也不具备应有的基础,这对于工程设计工作而言会造成根本上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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