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创新创业课程发展状况研究
2021-09-10程敏
程敏
摘要:我国创新创业课程经历了具有基础教育领域初具雏形、向高等教育领域延伸、在高等教育领域全面推进三个历史发展阶段。在发展历程中,存在课程模式较为单一;课程类型过于理论;专业学位合法性机制有待完善的现实问题。选择特色的课程组织模式,搭建交叉融合的课程类型,形成完整有序的课程架构体系,完善创新创业教育的合法性机制,是加快创新创业课程改革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高校;创新创业课程;课程类型;课程模式;课程体系
创新创业教育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有力支撑,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摇篮。 而课程是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载体,是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如何厘清我国创新创业课程的历史发展,总结我国创新创业课程的现实状况,探索创新创业课程改进途径,是本文探讨的三个问题。
一、我国高校创新创业课程的发展历史
我国创新创业教育经历了最初萌芽期(1917—1992 年)、发展上升期(1993—2009 年)、全面展开期(2010 年至今)三个历史阶段。 每个阶段都有其鲜明的时代发展特征。
(一)创新创业课程在儿童教育领域初具雏形
“五四”运动前期,新文化运动促进了民众思想的解放,“创新创业教育”在该时期名曰“创造教育”,其课程领域与研讨范围也仅仅限于基础教育领域。1917 年,《教育杂志》发表了第一篇以创造教育为主题的文章,即《儿童创造力养成法》[1]。 1978 年改革开放后,创造教育很快兴起,全国中小学学科教学中、 课外活动中和专门创造课中的创造教育都空前活跃起来[2]。中国发明协会于 1985年成立,协会的根本出发点是推动群众性发明创造活动,也为创造学的诞生奠定了组织机构基础[3]。
(二)创新创业课程向高等教育领域延伸
在基础教育创新创业课程蓬勃发展的同时,创新创业教育的核心思想与改革举措也积极向高等教育领域拓展。1993 年,全国首届高等学校创造教育与创造学研讨会在中国矿业大学召开,为我国高校创造教育和创造学把脉定向[4]。1997 年,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在 MBA 人才培养计划中设立了创新与创业方向课程,是我国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改革的发端。2000 年,西北工业大学开设了“创业学”本科生选修课,这成为我国最早的创业教育课程。2008 年,教育部设立32 个创新与创业教育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三)创新创业课程在高等教育领域全面推进
2010年,随着《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的颁布,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迎来了发展的春天。这是我国第一个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引领性文件。2012 年,首次以政策文件的形式颁布了《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对高等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做出了规定:“要把创业教育教学纳入学校人才培养体系,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评估指标[5]”。
2015年,《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创新创业课程改革进一步作出指示,“各高校要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6]”。
二、我国高校创新创业课程发展现状
我国高校创新创业课程已经取得了瞩目的成绩,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 但在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层次结构合理,但课程模式单一
我国高校的创新创业课程模式过于单一,主要是磁体模式,磁体模式以清华大学为典型代表。清华大学创新创业课程的特点是打通了各院系、各专业的局限,架构了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的多层次、交叉性、立体化的培养课程体系。
(二)课程形式多元,但课程内容侧重理论
创新创业课程按课程内容可大致分为知识类、素养类、实操类;按形式可分为正式课程、非正式课程,正式课程是专业教师在课堂上教授与创业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非正式课程是课堂外进行的创业实践类课程,如创业计划大赛、创业论坛、企业孵化器等。在课程内容上,创业知识类、能力素质类课程较多,创业实务操作类还较为薄弱。
(三)课程体系相对完整,但其衔接性有待提高
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国创新创业类课程体系已经较为完整。目前, 就创新创业类课程而言,大多可分为两类:一是理论类,二是实践类。理论、实践两大类课程较为丰富,但缺乏有机衔接。
(四)普及程度有所增加,但专业学位合法性机制有待完善
就目前而言,我國创新创业教育还没有其专业学科归属及合法化机制。虽然部分高校已经将创新创业作为专业,如武汉理工大学设立创业管理本科专业、浙江大学设置创业博士点,但严格从法律法规来说,仍然没有归属权和合法性机制。
三、我国高校创新创业课程的改进路径
(一)因地制宜地选择独具特色的课程组织模式
就高校层面而言,各高校可以根据各自历史特征、优势学科来选择不同的创新创业课程组织模式,如以管理类学科见长的高校可以选择焦点模式;工科类见长的高校可以选择磁体模式;而科系门类多且均衡发展的高校,可选择辐射模式。
(二)搭建交叉融合的课程形式类型
促进通识课程与实战课程有机结合。促进专业课程与素质课程有机结合。加强专业课程与素质课程建设,坚持在相关创新创业专业课程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学生群体的创新创业需求,做到课程建设有交叉、学生学习有融合。
(三)注重衔接,形成完整有序的课程架构体系
创新创业教育过程是把新的事实和想法整合到已经存在于思想中的概念、记忆和信息中,并以这种方式主动地建构知识和理解知识。衔接有序的逻辑在创新创业教育中是至关重要的。
(四)健全保障,完善创新创业教育的合法性机制
理顺创新创业教育的学科归属问题,从学位制度上给予合法性地位。建立高校创新创业师资队伍质量提升机制。建立严格的准入机制;建立省级创新创业导师库,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建立灵活多元的创业教学评价机制。全面调动高校全体教师开展教学和创业实践活动的激情和活力,使教师真正成为学生创新精神的引领者和培育者。
参考文献:
[1]王伦信. 创造教育理论研究回溯—— 以民国时期为例[J].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 91-96.
[2]李小平.创造教育的历史、现状与基本内涵[J].有色金属高教研究,1999(4);62-66.
[3]胡引.刘道玉的创造教育思想与武汉大学的改革实践[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0.
[4]王占仁. 中国创业教育的历史发端与科学表述论析[J].东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4);181-186.
[5]毛荟,何云峰,王宁.国内高校创业教育模式研究回顾与理性审思[J].重庆高教研究,2016(4);24-29.
山东协和学院 山东 济南 25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