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唱好“双城记”
2021-09-10
2020年7月23日,川渝两地人大常委会签署了关于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合作协议。
一年来,在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川渝两地人大常委会履职尽责,在立法和监督等方面持续发力,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就两地人大合作取得的成果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本刊专访了两地人大有关负责人和专家学者。
合作成绩 创造性做好立法工作 取得了“四个一”成果
“川渝两地人大常委会签署关于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合作协议后,两省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落实‘立法项目协商确定、立法文本协商起草、立法程序同步推进、立法成果共同运用、法规实施联动监督等工作要求,创造性地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邹钢说,通过一年的探索实践,目前取得了一定成绩,可以归纳为“四个一”成果。
畅通了一个渠道。川渝两省市有关部门在遵循立法价值趋同、双方需求共通、工作相对同步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并畅通了立法工作沟通交流渠道。一年来,两省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召开联席会议,法工委层面三次面对面座谈商议立法选题、法规结构、重大制度安排等问题,收获了立法共识。
建成了一批机制。通过一年来的探索实践,积累了协同立法经验,并逐步固化形成若干立法工作机制。比如,形成了专班推进立法的工作机制,建立了立法计划编制情况通报机制,探索实践了联合实地调研机制。此外,两省市有关部门还就项目推进协调同步、重大问题联合攻关、立法课题合作深化等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践。
完成了一项立法。川渝两地人大共同推进的首个协同立法项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21年7月1日起同步施行。该项立法着眼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着力于破解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共性问题,共涉及30余个协同条款,实现了两省市法规重要制度的有机对接。
凝聚了一股合力。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协同立法过程中,川渝两省市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工委共同委托西南政法大学,组织川渝两地5所高校和社科院的专家学者就条例草案开展专题论证评估。此外,坚持开门立法,以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征集意见建议。
协同方向 加强专项工作交流 探索立法监督联动
对于川渝两地人大常委会今后的协同方向,四川省人大经济委主任委员黄昌明说,要加强专项工作交流,探索立法监督联动,深化“四个落实”。
一是在深化协同立法上抓落实。提出立法项目前加强沟通,推进立法进程中相互借智,开展立法问题研究时集中攻关,推动建立相对统一、相互衔接的法规制度。如: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数字化发展、数据信息保护等开展协同立法;围绕成渝地区铁路建设,协同开展铁路安全管理地方立法。
二是在深化联动监督上抓落实。改进监督方式,校准监督靶向,注重实现从“听取审议综合情况”向“聚焦重点关键问题”转变,加强对渝西高铁、成都重庆至上海沿江高铁等重大项目和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大工程的联动监督。服务两地人大常委会同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助力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和川渝高竹新区建设。
三是在深化议案建议办理上抓落实。做好代表跨区域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服务,就双方共同关心的重大事项提出议案建议。探索议案建议联合办理、一体推进,促进解决共性问题。
四是在深化交流合作上抓落实。探索建立经济运行定期会商、年度合作机制,加强工作交流,凝聚助推合力。
项目推进 强化“一盘棋”思想 贯彻“一体化”理念
“自2020年1月3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以来,川渝两地人大常委会以争分夺秒的行动破除壁垒,锐意创新,相向而行。”重庆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屠锐说,今后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一盘棋”思想、贯彻“一体化”理念。搭建相互交流的平台,把战略要求转化为战略行动、工作机制、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和人大代表的作用,组织开展跨区域的调研视察,积极助力各地在发展思路、重大项目布局、重大政策制定和专项规划上的对接。
在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中,结合各地实际,商定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设计,涉及两地联防联控、联合执法等方面的内容,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统一规范相关标准和措施,成立立法领导小组,实现法规立项论证对接、项目推进协调同步。充分尊重两省市生态环保领域现有立法框架体系,虽采用不同的立法方式,但法规的核心内容保持一致,共同完善各自生态环境领域立法。
区域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离不开快捷畅通的交通体系。为协同推进渝西高铁建设,今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拟在10月开展专题调研,在11月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市政府关于渝西高铁建设的专项工作报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拟采取代表视察、专题调研方式,推进渝西高铁建设。
联合护水 制定一条例一决定 保护好嘉陵江生态
四川省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说,协同立法保护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是两地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重要的协同推进项目。两地人大经过充分沟通交流,议定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决定的协同立法方式。按照计划,四川“条例”和重庆“决定”将在年内同步审议通过、同步实施。目前,“条例”和“决定”的制定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2022年,为进一步推动川渝协同保护嘉陵江流域的四川“条例”和重庆“决定”落地见效,根据四川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要求,拟推动川渝两地人大进一步联合开展监督,依法推进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一是联合开展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共同采访、宣传依法保护嘉陵江好的做法,对破坏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二是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对四川“条例”和重庆“决定”宣传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切实推进依法协同保护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工作取得实效。通过联合监督行动,统筹推进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协调发展。
专家建言 以立法推动协调发展 推动形成发展新格局
对于川渝协同立法,重庆市地方立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周祖成说,区域协调发展离不开区域协同立法的支持。
周祖成说,首先,通過协同立法优化成渝地区协调发展的制度环境。两地人大不但要根据发展需要协同创建新的地方性法规,而且要对现有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两地相关法规与制度的协调性进行评估论证。其次,通过协同立法,解决市场环境、政务环境、公共服务环境和法治环境等方面影响成渝地区协调发展的问题。再次,通过协同立法促进各方面协调发展和协同保护。立法要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促进成渝地区产业发展协同规划、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济结构互利互补、科学技术协同开发利用、人才资源共享共用、教育资源有效配置。
四川省委党校科研处处长、教授杨志远认为,在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方面,两地人大要充分发挥立法和监督职能,以推动创新发展为重点,以支撑协调发展为基础,以落实共享发展为根本,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
杨志远说,要聚焦两地人大立法和监督的协同性,既要重视夯实科技创新、生态保护、流域治理等重大事项协同的法制基础,更要重视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社会公共服务一体化等区域协调发展的一般性体制机制的构建。在发展进程中,要坚定不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立法和监督的导向性,高度关注乡村振兴、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等领域。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基本遵循,体现在相关制度建设中,体现在重大建设事项的推进中。
(本文由本刊记者 人民权力报记者联合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