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必须“刷脸”进门?禁止!
2021-09-10新华社
公民导刊 2021年8期
新华社
商家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采集人臉信息进行数据分析、物业强制将人脸识别作为业主出入的唯一验证方式……解决这些纠纷有了新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7月28日公布,列举了信息处理者处理人脸信息情形,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包括: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人脸验证、辨识或者分析;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向他人提供人脸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