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新能源汽车维修人员的要求
2021-09-09江苏郭栋
◆文/江苏 郭栋
继德国对新能源汽车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强制安全培训后,日本于2019年修改了劳工部的《安全与健康特殊教育条例》,修改内容主要针对汽车维修企业等,旨在防止发生与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维修作业有关的安全事故。
一、《安全与健康特殊教育条例》修订的背景
1.在日本,近年来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加速推广,这些车辆内置了直流电压超过50V的高压动力电池系统,为了防止因触电引起的职业事故,需要对从事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维修的技师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2.通用的用电安全教育包括配电设备的使用、变电站设备的使用等,但在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领域,安全设备还没有完整配置。并且,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特有的逆变器、高压电系统、高压连接器等的操作规范并没有包含在过去通用的用电安全教育内容中。
3.为此,日本劳工部根据《工业安全与卫生条例》(劳工部1972年第32号条例)和《安全与健康特殊教育条例》(劳工部1972年第92号条例)制定了“电动汽车等维修作业所需的特殊教育研究小组的报告”(2019年4月26日发布),补充了与从事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维修的技师相关的用电安全教育内容。
本修订新条例的主要内容从201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二、新旧条例的对比
新条例最大的特点是将与从事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维修的技师相关的用电安全教育与通用的用电安全教育(含低压电处理)内容区分开,并重新设置安全教育作业的目标。我们来看一下新旧条例的对比:
1.修订前
(1)高压电气处理作业是指铺设、检查、修理和操作专用高压充电电缆及其设备的作业;
(2)包括低压充电电线的布置与维修;
(3)包括在配电室和变电室等分隔区域中安装低压电路中裸露充电部分开关的操作。
2.修订后(单独设置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维修条例)
条例修订后,单独设置了与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维修相关的内容,其中包括配有内置低压蓄电池的汽车和对地电压超过50V的自动驾驶汽车。
表1列出了与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维修相关用电安全教育项目的知识范围及学时要求(《安全与健康特殊教育条例》第6条第2项)。
表1 新《安全与健康特殊教育条例》中与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维修相关的内容
三、与新条例相关问题的解答
1.新《安全与健康特殊教育条例》中与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维修相关的内容适用于哪些车辆的维修?
答:适用于混合动力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不带内燃发动机)、燃料电池汽车、电池供电的叉车和其他基于车辆的货物装卸机械和运输机械以及电池供电,包括具有内置式蓄电池且搭铁电压超过50V的基于车辆的工程机械,例如牵引车和挖掘机等。该条例中规定的车种范围比德国8686E法规中的车种范围要宽。主要的要素,一个是移动设备、另一个是电压等级。
2.如果曾接受过常规的用电安全教育,是否还需要进行新《安全与健康特殊教育条例》中与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维修相关内容的教育?
答:在2019年10月1日之前接受过常规的用电安全教育的维修技师可以直接参与新《安全与健康特殊教育条例》中与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相关的培训,无需重新学习新《安全与健康特殊教育条例》的全部内容。也就是说,接受过类似国内低压电工安全培训的人员,不能免除新《安全与健康特殊教育条例》中与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维修相关的教育内容,只能在培训内容上减免一些学时。
3.如果已经具备电动汽车及混合动力汽车维修资格,还需要参加新《安全与健康特殊教育条例》中与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维修相关的教育吗?
答:如果是已经具备电动汽车及混合动力汽车维修资格的维修技师,并且已经学习过低压电相关知识且获得相关资格认证的。根据《工业安全与卫生条例》第37条,可以在新《安全与健康特殊教育条例》中与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维修相关的内容中省略“低压电的基本知识”部分。这些职业资格证书包括:
(1)一级大型机动车维修技师证书;
(2)一级小型机动车维修技师证书;
(3)一级摩托车维修技师证书;
(4)二级机动车(汽油)维修技师证书;
(5)二级机动车(柴油)维修技师证书;
(6)二级自动挡机动车维修技师证书;
(7)二级摩托车维修技师证书;
(8)三级机动车车身维修技师证书;
(9)三级自动挡(汽油)维修技师证书;
(10)三级自动挡(柴油)维修技师证书;
(11)三级摩托车维修技师证书;
(12)汽车电气维修技师证书。
日本的汽车维修职业证书分为三级,一级最高、三级最低。日本的汽车维修协会负责对维修企业和维修技师进行维修资质认证,日本的交通部负责开发认证标准和对认证过程进行监管。
职业资格认证和强制安全教育的关系为:职业资格是行业准入的资格,是从业人员技术能力的保障,而安全教育是为了保障从业人员自身的安全。
4.新《安全与健康特殊教育条例》中与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维修相关的教育如何进行?
答:新《安全与健康特殊教育条例》中与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维修相关的教育基本上可由维修企业经营者组织进行,对于培训教师的资格没有特殊规定,但培训应由具有足够知识和经验的人负责,维修企业还可以通过外部组织或培训机构进行安全教育。新《安全与健康特殊教育条例》中与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维修相关的教育必须在开始从事维修工作之前开展,也就是我国所说的“持证上岗”。
5.从事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轮胎更换及轮胎维修的维修技师是否也需要接受新《安全与健康特殊教育条例》中与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维修相关的教育?
答:新《安全与健康特殊教育条例》中与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维修相关的教育仅适用于需要接触常规低压电操作的维修技师,旨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因此,不接触或接近充电线(电路部分或电池,无触电危险)的维修技师可以不参与新《安全与健康特殊教育条例》中与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维修相关的教育。但是日本劳工省规定,对于从事与汽车轮胎维修相关的维修技师,需要接受空气压缩机使用等相关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