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多视角探究共享单车投放治理问题的有效措施
2021-09-05杨鎏刘潇赵倩莉关聪慧王苓旨
杨鎏 刘潇 赵倩莉 关聪慧 王苓旨
作者简介:杨鎏(1986-),男,汉族,陕西商洛人,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基数数学。
基金项目:陕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关于优化和完善共享单车短期投放所出现的若干问题研究(2017DC039)。
摘要: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网络的不断更新换代和近年来提倡的环境治理规划目标,共享单车式行业迅速发展了起来,共享单车人们出行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难题。人们使用单车却未正规停乱,导致对交通的阻碍,不仅对城市市容造成了影响,还占用了公共空间。基于此本文即以多视角探究共享单车投放治理问题为主要论题,进行了有关共享单车发展历史的了解,分析了当下共享单车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现状,并针对相关问题和现状提出了具体的优化解决措施,旨在帮助进一步改善共享单车投放治理的问题,仅为笔者拙见,望以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多视角;共享单车;投放治理;措施
处于21世纪这个互联网技术逐渐成熟之际,同时还伴随着共享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将发展的眼光逐渐转变到对自然生态的关注上,倡导“绿色出行,节能减排”,共享单车的出行方式为人们接受,并逐渐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然而基于共享单车投放引发的治理问题也是当下亟需解决的重点问题,为了减少因共享单车投放引发的有关交通拥堵、支付安全、社会秩序混乱、行业恶性竞争等问题,笔者根据有关的调查分析,做出“多视角探究”的观点,旨在全面、完善、系统的解决近年来因共享单车投放引发的系列社会问题,具体从政府、企业、社会群体三个主要方面提出改善措施,仅供参考。
一、共享单车的发展历史
(一)根据网上的相关调查以及次相关的资料参考显示,最早提出共享单车的人物是阿姆斯特丹,其在1965年时把自行车涂成白色放在街上给人们使用,然而以破产形式宣布失败。然后是在2007年的巴黎,再次产生公共单车自由骑的活动,以车辆遭受严重破坏而宣布失败。随之就是在我国的2008年,推出了公共自行车项目,可是这时公共自行车实际是由政府提出且操控的,直至2014年ofo的正式成立,才最终提出共享单车这一系统的理念,并展开实际的共享单车组织运营计划,最终在2016年,共享单车火爆全网,流行于全国各地的大城市中。
二、共享单车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用车行为
(1)乱停、滥骑行为
可以看到的是,当下相当部分用车群体存在单车的乱停乱放行为,群体用户无视企业宣传的在指定区域停放车辆,而是为了为了自身的方便随骑随放[1],任意停放,盲道、人行通道、公交站台等均遍布任意停放的共享单车,严重占用了公共资源。其次是用户群体违规滥骑行为,严重影响着交通秩序。共享单车理应在非机动车道行使,然而实际上总会存在相当部分的骑行者为了自身的便利无视交通规则,凭借着共享单车车身小、灵活的优势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之间任意骑行,违规抢道、变道,而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为了避开共享单车,就必须降速,进一步加剧了城市的交通拥堵,还提高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
(2)破坏、私自占用共享单车
共享单车作为公共资源,在投放使用过程不久,出现了各种对共享单车的破坏行为,根据相关的调查分类,该破坏行为主要是两大类:第一,基于自身道德素质水平的低下无理由的恶意破坏单车;第二种行为偏多,即为了自身不同的不法利益追求破坏单车。有为了逃避付费对单车的二维码、车锁系统进行恶意破坏的。共享单车通常是根据时间收费的,以密码锁锁上为时间结束,以OFO共享单车为例,密码锁手动密码,用户通过扫描车辆二维码得到车锁密码,然而漏洞在于每个车辆有固定的密码,因此用户只需记住密码就可免费骑行,因此就产生了用户为了逃避收费恶意扫描二维码,仅为获取密码;也有为了自身用车便利,私自再为车辆上锁,将公共单车变相为私有专车。
(二)行业恶性竞争
由于共享单车市场刚起步,因此其准入门槛低,自2016年下半年来,共享单车企业以迅雷不及掩耳只是增加到20多家,出现OFO、摩拜、优拜等多家企业“群雄割据”的现象,各企业为了扩大自身的市场,相继不停加大单车投放量,由于共享单车服务价格等功等有限,企业为了利益渐渐产生了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严重影响着用户的体验度,阻碍着单车市场的良性发展。
(三)共享单车资源投放不均衡
共享单车企业公司为了利益,都爭相占据主要的经济发达城市的资源,导致了全国不同城市共享单车资源投放不均衡的现象,同时城市不同区域的共享单车资源也不均衡。大致出现一线城市的共享单车数量较多,二三线较少。实际企业未考虑到城市人口数量和用车数量对单车使用率的影响,从而产生了人口密集的二三线城市的共享单车不够用,一线的城市共享单车无人用的现象。同时由于单车的投放主要在商业区、地铁口、大型社区和大学校园附近,未考虑基础设施不发达的旧街区城市,因此共享单车的投放实际占用了繁华地段的公共资源,也未缓解由于早晚高峰导致的交通拥堵现象,单车的使用效力受限制。
(四)安全隐患方面
(1)共享单车的质量
由于经营共享单车的企业并不是专业的单车行业,在单车的制造和质量监管上未尽到合格监督,因此市面上的共享单车质量参差不齐,对于共享单车的重量、尺寸以及不同部件的制造标准未作全面的保障监督,存在质量隐患。
(2)用户的支付安全和未成年人骑车隐患
由于共享单车采用的是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技术,线下用车线上支付的形式要求用户要使用移动终端技术在线上交付一定的押金并支付相关的骑行费用[2],然而未做好支付环境的保护和售后服务,常常出现押金退还不及时、退还的押金未到账户、结束骑行仍计费等平台漏洞,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权益;其次根据相关法规,明确禁止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上路骑行,由于家长的监督失职,使得未达到年龄的儿童私自利用家长手机进行骑行,存在极大的骑车安全隐患。
三、多视角下共享单车投放治理的优化措施
(一)合理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参与治理监督
(1)提高社会群体素质,倡导文明用车
针对群众用车秩序混乱,私自破坏、占用共享单车、以及出现的用车安全问题,首先应当向群众宣传文明用车的理念,宣传积极、高尚、文明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念,让群众主动自觉的遵守社会道德,以主人翁的身份共同維护社会文明,进而提高人们对共享单车的保护意识。其次,督促群众遵守交通规则,不在机动车骑行,不乱闯红灯,同时做到在指定位置按要求停车。最后做好对未成年的人的保护,严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同时倡导群众时刻注意用车安全,用车前进行基础的安全检查,不使用有故障、损害的单车,以保障自身骑行安全。
(2)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制度
要明白仅仅宣传灌输群众文明用车理念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制定相关的涉及个人利益的制度来进一步约束群众的行为,因此可以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将共享单车的使用纳入到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体系中[4],将监督、投诉以及复核制度柔和为一,统一纳入到综合信用考评体系之中。第一,加强企业的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即针对企业的恶性竞争问题制定的信用制度,以鼓励企业的公平竞争行为,保障消费者的用车体验,维护消费者有关权益;第二,加强个人信用制度建设,就是通过互联网和计算机相结合的技术,把用户不当的违规行为计入社会个人信用体系,对不满一定信用积分的用户进行相关行为的限制,以更好的约束用户的用车行为,落实文明用车的理念。
(二)企业视角下的有关治理优化措施
(1)针对共享单车使用安全以及用车体验问题,企业应当进行技术的创新、优化和升级,制定好于共享单车相关的系列配套服务系统,在保障单车质量前提下为群众用户提供更好的骑行体验。以此单车的生产制造企业应当努力钻研前沿技术,致力于单车的技术创造创新[5],根据大数据分析用户群体的特点,偏向的用车方式,做好细节技术的处理,举例来说,对于用户群体的身高做调查,设置合适车身高度和座椅调解高度;针对用户用车习惯是否配置置物架等等,切实保障用户的用车体验。其次,根据要使用先进的技术,保障车身的质量,确保硬件设施的健全,同时在车体合理位置安装智能锁和卫星定位设备,以保障单车行车里程指标记录正常,维护用户权益。
(2)针对共享单车的有关的用车问题[6],企业要对设立的反馈平台进行数据信息的及时采集、整理、分析、解决,也就是说要及时的了解群众的信息反馈,及时进行回复和问题的解决,要明确用户群体是共享单车发展的主要力量,为了促进共享单车健康持续发展,解决用户问题是第一要务。因此企业当设立相关的反馈平台,建立健全平台反馈机制,密切和用户群众之间交流,加强两者的互动。还可以利用当下成熟便捷的网络技术,建立自身的微信公众号,企业官网等等,做好公众号、官网的管理,鼓励群众通过这些平台对自己进行监督和建议的提出,派遣专门的人员对主要信息进行采集,然后由公司做及时的解决方案。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共享单车行业的发展繁荣是当下我们历史和社会发展的产物,有正当合理的存在必要。首先共享单车满足了我国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帮助人们锻炼身体的同时还减少了人们因短距离驾驶汽车行驶产生的不必要汽车尾气排放;其次,共享单车的发展是我国互联网技术渐渐成熟产物,同时结合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给共享单车的发展提供了过硬的技术支持,让共享行为成为现实。因此,相关部门和企业应针对实际发展情况,从多角度思考问题,全方位、完善的解决问题,及时高效的解决运营过程中存在或者即将面临的风险。
参考文献
[1]多视角分析共享单车投放治理问题[J].现代管理科学,2020,No.323(02):87-89.
[2]岳宇君,胡汉辉.基于多理论视角的共享单车治理对策研究[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9,271(02):88-93.
[3]覃志清.基于共享经济视角的共享单车治理问题及对策[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7,15(006):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