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激酶与阿替普酶在不同时间窗下治疗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的临床效果
2021-09-02刘晓侯晓晖
刘晓,侯晓晖
涡阳县人民医院神经内科 (安徽涡阳 233600)
卒中是以脑缺血或出血性损伤为特征的脑部疾病,病死率、致残率均较高[1]。近年来,我国卒中的发病率呈现明显增长趋势,每年新增患者超过300万例[2]。溶栓药物是治疗该病患者的首选方法,但溶栓治疗存在时间窗的限制,超过时间窗的溶栓治疗效果明显下降[3]。目前,临床针对溶栓药物的时间窗定义存在一定争议。本研究采用回顾性分析,比较溶栓药物尿激酶与阿替普酶在不同治疗时间窗下对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的治疗效果,以期为临床制订合理治疗方案提供帮助,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1.2 方法
所有患者均采用溶栓药物进行溶栓治疗。
对照组给予100万U尿激酶(上海枫华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133152,规格7万U/mg)静脉滴注治疗,30 min内滴注完毕;若治疗完毕后未出现出血症状,可追加25万U尿激酶静脉滴注30 min。
试验组给予0.9 mg/kg阿替普酶(勃林格殷格翰,国药准字S20020034,规格50 mg/50 ml)溶于50 ml配制溶液中,静脉推注10%,随后静脉注滴剩余90%,1 h内注滴完毕。
1.3 临床评价
通过NIHSS评分下降程度判断治疗效果:痊愈,治疗后7 d的NIHSS评分下降90%~100%;显效,NIHSS评分下降45%~89%;有效,NIHSS评分下降18%~44%;无效,NIHSS评分下降<18%,无变化或增加;总有效率=(痊愈例数+显效例数+有效例数)/总例数×100%。
1.4 统计学处理
2 结果
2.1 不同溶栓治疗药物及不同时间窗的患者分布
治疗时间窗为<3 h的41例,3~4 h的26例,4~6 h的16例,>6 h的10例;不同时间窗两组患者例数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不同溶栓治疗药物及不同时间窗的患者分布比较[例(%)]
2.2 不同药物溶栓治疗后的疗效比较
试验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治疗效果比较
2.3 不同时间窗的治疗效果比较
试验组不同时间窗治疗效果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中时间窗为<3 h及3~4 h的治疗有效率明显优于时间窗为>6 h,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对照组治疗时间窗为<3 h及3~4 h的治疗有效率明显优于时间窗为>6 h,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试验组治疗时间窗为4~6 h治疗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试验组其他时间窗治疗效果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不同时间治疗有效率比较[例(%)]
3 讨论
近年来,急性缺血性卒中已经成为导致患者死亡和残疾的主要因素[4]。有研究发现,50%~70%的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在治疗后存在如语言功能障碍、运动功能障碍等严重后遗症[5-6]。
药物溶栓治疗一直是临床首选的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的主要方法。溶栓治疗药物可以溶解纤维蛋白,破坏凝血系统,以达到溶解血栓的目的[7]。早期卒中患者的治疗指南确定了3 h的时间窗概念。但有研究发现,在卒中发生后4 h内进行溶栓治疗,与3 h治疗的效果并没有显著性差异[8]。蔡景润[9]研究也发现,使用尿激酶进行溶栓治疗时,时间窗为<3 h、3~6 h的卒中患者欧洲卒中量表(the european stroke scale,ESS)评分及治疗效果相似,但是时间延长到6 h以上后,治疗有效率明显下降。本研究结果显示,试验组时间窗在12 h以内的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治疗有效率优于尿激酶,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试验组治疗治疗时间窗为<3 h、3~4 h的治疗有效率优于时间窗为>6 h(P<0.05);试验组在治疗时间窗为4~6 h的治疗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
综上所述,阿替普酶和尿激酶在治疗时间窗为<3 h,3~4 h以及>6 h的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的效果相当,但在治疗时间窗为4~6 h时,阿替普酶的治疗效果明显优于尿激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