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治理视野下的殡葬改革
2021-08-27陈某
陈某
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建立国家治理体系、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需要。地方政府现代化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其中,殡葬改革是地方政府现代化治理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本文将以现代化治理为视角,分析地方政府在殡葬改革中采取的措施,发现其存在的问题,探究解决的方法与途径,以推动地方政府的殡葬改革,进一步推进地方政府现代化治理的发展。
关键词:现代化治理 殡葬 改革
引言
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明确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离不开地方政府现代化治理,地方政府治理的现代化则需要各项改革的实施推进。殡葬改革作为地方政府改革的重要內容,解决当今殡葬改革中存在的不足,探索出与地方政府现代化治理相适应的殡葬改革举措至关重要。
一、殡葬的内涵及其殡葬服务的特点
(一)殡葬涵义。殡葬指的是对过世的亲人的祭奠方式(殡)、把过世的亲人经过火化或直接埋进土里(葬),以及每当遇到清明扫墓或过年过节(祭)而举行的仪式和情感的表达活动。殡葬在过程上体现为丧礼的举办、逝者的埋葬以及特定时间的祭奠怀念三方面的内容。殡葬还包括一系列的程序和形式。这些程序和形式并不是殡葬的根本目的所在,而仅仅是作为殡葬过程中对逝者哀思和纪念的表达。
现代殡葬礼俗是在古代殡葬方式的传承基础上依据时代变化做出的创新,涵盖了殡葬丧礼举办、安葬方式和祭奠纪念的各个过程之中。
(二)殡葬服务的特点
中国人民大学的郭林博士将殡葬服务的特点概括为公益性、自然垄断性以及信息不对称性。
1. 公益性。人人都会经历从出生到死亡的过程,死亡也是每个人都享有的一种权利,即人的死亡权,它也是人权,殡葬服务的过程必须存在相应的人文关怀,殡葬服务必须为广大受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在遗体的安置、追悼会的举办以及祭祀等相应产业链中,不能忽视家属需求,一切以逝者及其家属为重。将殡葬服务视同为和现代社会医疗、教育等各类社会服务相一致的公益事业,为全民的殡葬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自然垄断性。从公共产品理论性质的角度来看,殡葬服务在我们国家可以划归到准公共产品的行列,拥有非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特征。在我国的殡葬服务中,仍旧保留了买卖丧葬用品、祭奠行为服务等多个部分面向市场开放。与此同时,比如遗体的火化,墓地的规划等内容必须由政府委托相应的单位提供服务。所以,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对殡葬行业服务内容、方式方法、殡葬市场监督和殡葬基础设施方面施展作用,完善相关服务内容。
3.信息不对称性。在我国的殡葬观念中比较注重入土为安,广大人民将死亡认为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自古便有超度亡魂的习俗,有清明、中元节等相关节日。与此同时,又存在着因恐惧而逃避死亡的现象。这也导致了部分人对殡葬认识的缺位,不敢主动了解殡葬行业信息。再加之部分人认为丧礼不吉,在殡葬中刻意避重就轻,未对殡葬服务进行全面了解。而逝者的家属则因悲痛无法投入到相关丧葬服务的全程,这就造成了消费者与殡葬服务行业之间的信息偏差。
二、殡葬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全国一刀切地推行殡葬改革,城乡差别正逐渐取消。千年来形成的丧葬习俗,至今仍对农村的殡葬产生影响,殡葬改革未能适应这一变化,在改革中往往伴着一些阻碍,对我国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推动存在明显制约。
(一)强制执法缺乏合法性,一刀切现象突出
殡葬管理条例曾于2013年修订,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删去了其中强制执行的规定。此外,有的传统殡葬风俗习惯依旧继续流行,殡葬传统思想中的不良因素对殡葬改革的发展产生了制约,政府在执法过程中往往伴随着暴力执法的行为,存在着不合法的改革措施。各地有关殡葬改革引发的群众与地方政府对立的事件并不鲜见。云南X市在殡葬改革试点推行中,因前期宣传不到位,村民殡葬观念相对落后,政策解说未能及时跟进,部门村民对逝者遗体火化的方式存在抵触情绪,甚至出现不愿火葬而被政府强制实行。在进行殡葬改革时,我国地方政府为加快推广火葬,用“一刀切”和“家长制”的方法推行殡葬改革,无法解决政府新政策与保有传统殡葬观念的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极其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导致政府权威受损。
(二)重葬不重殡的问题严重
殡葬改革存在落实不力,由于殡礼方面行政监管难度较大,地方政府改革往往只注重葬改,一味提高火化率,而忽略殡改,对丧葬礼仪的改革则关注不够,丧礼铺张浪费的习气依旧在广大农村地区甚为流行。在落后的丧葬观念影响下,丧事大办的攀比现象时有发生,厚养薄葬的良好风俗未能在农村形成风尚。大操大办的情况屡见不鲜,五花八门的丧葬用品和繁琐的丧礼习俗正反映了丧礼的铺张浪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民甚至因为操办丧事而背上较重的经济负担。地方政府在这一过程中,未能对丧葬消费进行合理引导,这也形成了殡葬改革中只重视遗体处理方式的转变,而不注重殡葬习俗的劝导。
(三)火化率行政指标化
据民政部数据显示,2009年至2016年全国火化率在47.0%至49.5%之间徘徊,趋近于50%。在殡葬改革形势下,民政部为加强殡葬改革,推进相关政策落实,制定了全国火化率达到或接近100%的目标。在此情况条件下,每个地方积极推行火化入葬,火化率率在短时间得到极大提高。以云南省XW市为例,自2018年6月1日零时起,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规范公民丧葬行为,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火葬区域范围内实行遗体火化,骨灰一律进入公募安葬,火化率自殡葬改革以后由原来的8.8%迅速升至100%。在殡葬改革的推进中,火化率往往被作为单一指标,地方政府在殡葬改革行政实效的评价中,为火化率至上、行为手段存在简单粗暴的缺点,甚至在部分地区因强制推行而引起了群众的不满,对政府权威造成伤害。
三、殡葬改革适应现代化治理的途径
六十多年前,中国开始渐进地将传统土葬通过殡葬改革变为火葬,殡葬改革确实取得了不可忽视的成绩。但在推行的期间,由于人民群众的殡葬观念无法及时更新,引发了土地资源、生态环境、社会诸多问题。为了推行同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殡葬改革,我们必须尊重传统殡葬文化核心价值取向,必须遵循地方政府现代化的治理理念,采取相应措施推进殡葬改革。
(一)因地制宜,因人而异
在殡葬改革的过程中,必須避免一刀切现象。地方政府应在现代化治理的理念下,循序渐进地开展殡葬改革。目前中国根据国情,在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可以根据民族习惯选择丧葬方式,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起依托其自身风俗的殡葬制度,尊重民族选择;在部分土地资源问题不突出的农村地区,则可在部分不宜耕种的山地修建符合生态理念的环保陵园,在殡葬改革的缓冲期继续保留土葬风俗;对于部分未接受过教育的农村高龄群众,其殡葬思想受到时代因素的制约,确实较为落后且难以转变,可让其选择土葬的方式来处理遗体,待这一部分人群逐渐逝去后,逐步加快殡葬改革的推进,从而使我国殡葬文明在全国各地得以普及。总而言之,必须将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殡葬改革融入到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中,从根本上避免殡葬改革一刀切现象的发生。
(二)宣传教育,移风易俗
殡葬观念一直就具有严格遵循和力求变革的争论,民间存在着繁琐、铺张与简单、朴素的丧葬观念。传统社会的统治者通过剥削积攒了大量财富,崇尚较为铺张的丧葬风气,广大劳动人民则无财富用于丧葬,极为节俭。到了现在,依旧受到传统社会殡葬观念的影响,大部分以较为奢侈的丧葬排场作为对死者的敬重。因为群众观念得不到及时更新,他们无法将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融入殡葬礼仪之中。一味地通过政府使用政治力量改变丧葬习俗,是不现实的。政府在殡葬改革中必须加强对民众的教育,通过学校或者村委会等机构普及先进的殡葬观念,使火葬利国的观点深入人心,达到人民自愿参与殡葬改革的进程。在乡村等相对思想落后的地方以大众传媒,比如乡村剧目、宣传活动等形式改变人民的落后殡葬观念,以减小火葬推行的阻力,从而促进火葬的顺利推行。这一宣传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水平,增强治理能力。
(三)科学行政,强化监督
推进殡葬改革,促进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绝对不能仅以火化率作为殡葬改革的单一指标,要依据科学行政的原则,采用多种评价指标对殡葬改革进行综合评估。因此,在对殡葬改革在破除唯火化率至上的过程中必须成立相应的监督机制,趋利避害地开展相关改革。比如将红白理事会的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到殡葬改革成效的考核范围之中。与此同时,要将部分落后地区在村民中具有一定威信的风水先生,由政府领导转化为殡葬改革顾问,在殡葬改革中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以推进殡葬改革在落后地区的发展,增强殡葬改革落实中的科学性、合理性,打破火化率指标化的制约。通过这些监督机制和考核体系的建立,势必增加政府殡葬改革政策推行的科学性,加速推进地方治理现代化的实现。
四、结语
死亡是每一个人都必须经历的人生阶段,殡葬服务同人们的生活往往密不可分。合理的殡葬改革的推行将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服务能力,为当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地方政府在殡葬改革中必须加强引导,推动殡葬的移风易俗,旗帜鲜明地宣传改革,更新人民群众的殡葬观念,大力宣传新时代火葬方式的殡葬礼仪。
参考文献:
[1].王长征,彭小兵.殡葬改革中的公众“消极响应”现象研究——基于动员过程的跟踪分析[J].公共行政评论,2020,13(06):61-78+208-209..
[2].金栋.脱贫攻坚背景下关于推进乡村文明建设的思考——以农村殡葬改革为例[J].山东干部函授大学学报(理论学习),2020(10):39-43.
[3].李佳晗,张同贺,吕佑任.生态殡葬的基本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20(28):11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