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类盲盒”缘何禁而不绝
2021-08-27刘国信
刘国信
(作者单位:山西省阳城县南环路畜牧兽医局,048100)
继成都“犬类盲盒”事件后,近日苏州1个快递站又被发现活体犬快递。“30个塑料快递筐中有21头犬已死亡,其余存活的犬也有不同程度的疾病”看到此类消息,让人深感痛心,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就因买卖双方的私欲与好奇心,沦为交易的牺牲品。
事实上,今年以来,被曝光的“犬类盲盒”事件层出不穷。盲盒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产品,因其随机、新鲜和刺激的特点,勾起了大部分人的好奇心,深受年轻人的喜爱。而原本流行于潮玩市场的“动漫手办盲盒”,却进入了活体动物界,被称之为“动物盲盒”,“犬类盲盒”就是其中一个分类。
盲盒是一种娱乐方式,但它带来的快乐不应该建立在动物的痛苦之上。不少“犬类盲盒”被装在盒子里进行运输,由于环境恶劣,空气难以流通,在邮寄的途中难以存活。我们可以想象出这些动物在运送途中经历的痛苦,但我们却无法感同身受。
如今,在一些电商平台上,消费者“只要九块九”就能轻松买到1个“犬类盲盒”,卖家会神秘地告知里面有可能是名贵品种的犬,来吸引消费者的购买。但实际上,最终送到消费者手中的可能只是普通品种的犬,而一旦这些犬被退回,等待它们的就是被丢弃、死亡的命运。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那些买家真的都喜欢犬吗?他们下单的原因到底是因为对犬的喜爱,还是在寻求购买盲盒带来的惊险与刺激?在这些商家眼里,这些小生命不过是用来获取利益的短暂工具,这是对生命的漠视和不尊重。
活体动物运输有别于普通快递,国际上通用做法是走特殊通道。一般来说,动物特别是野生动物存在携带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的风险隐患,容易造成人畜共患疫病的传播,危害人畜健康与公共卫生安全,在运输前必须经过严格检疫,并持有相关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才能进入流通环节,且运输过程中也必须有相应的兽医卫生防疫手段,对运输车辆、运输环境也都有严格的要求,以确保动物的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事实上,对于活体动物寄递行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早有规定。邮政法实施细则明确,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各种活体动物。《动物防疫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不得买卖、交易,因此通过快递公司快递“活体犬类盲盒”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根据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快递行业业务量持续高速增长,截至今年6月1日,今年我国快递业务量已突破400亿件。然而,在快递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点多、线长、面广、量大、人货分散、经济便捷等特点,乘虚而入违规寄递,导致行业安全风险加大,“犬类盲盒”正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在这场“犬类盲盒”风波中,无论是消费者、商家还是平台,都缺乏对生命的敬畏,无视规则意识,最终让犬成为利益交易下的牺牲品。
国家邮政局曾向全行业发出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活体动物寄递、严厉打击非法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切实保障寄递渠道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毋庸置疑,确保快递业合法合规的运行,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督促、企业的负责和社会的监督。一方面,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邮政法》《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活体动物寄递行为;另一方面,社会公众在收寄物品时,应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快递企业对寄递物品的验视,配合寄递企业做好核对、登记等工作;快递企业则应严格做好对收寄物品的安全检查工作,摒弃“利润至上、份额要紧”的观念,严格落实开箱验视、实名登记、过机安检等管理制度,还要督促快递员在揽收快件时,对可疑邮件、快件重点查验,及时报告可疑包裹等等。对于消费者而言,要倡导理性消费,不要为了一味地追求刺激伤害最无辜的动物生命。
只有牢固树立尊重动物、保护动物的理念,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规范和发展并重、安全与快捷同行,才能避免类似“犬类盲盒”事件重演,快递业才能行稳致远,为畅通循环、助力生产、促进消费、便利生活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