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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妊娠期亚临床甲减以及甲状腺激素干预治疗对妊娠结局的影响

2021-08-25高金保

云南医药 2021年4期
关键词:激素水平孕产妇激素

高金保

(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 内分泌科,河南 商丘 476000)

妊娠期亚临床甲减症指产妇出现甲状腺功能异常的疾病,发病率达2%~5%,随着胎儿的生长需求,孕妇不能适应甲状腺激素应激反应,将会导致内分泌紊乱,出现甲减症,严重影响胎儿的脑部及神经元发育,最终导致胎儿的发育异常、早产、合并症的产生[1]。必须要进行及时治疗,降低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相关研究显示亚临床甲减与临床甲减治疗方法相同,以控制甲状腺激素指标为主,进行药物类型、剂量选择。本研究采取甲状腺激素进行干预,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取2018年1月-2020年1月期间本院的80 例分娩的亚临床甲减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患者的治疗意愿分为A、B、C 3 组,A、B 为实验组,C 为对照组,A 组(34 例) 采用常规护理,B 组(46 例) 采用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C 组(40 例)为正常孕妇。A 组患者:年龄为22~28 岁,平均为(24.8±3.1) 岁;B 组患者:年龄为23~29 岁,平均为(25.3±3.4) 岁,C 组孕妇:年龄为22~29 岁,平均年龄为(24.9±3.5) 岁,3 组试验对象的临床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排除标准:⑴确诊实属甲减或伴有既往甲状腺疾病史;⑵自身免疫性疾病;⑶心肝肾疾病;⑷胰腺疾病。

诊断标准:符合《甲状腺功能减退症》[2]中关于甲减症的诊断标准,妊娠期亚临床甲减需要满足:促甲状腺激素>妊娠期特异性参照值,血清游离甲状腺素正常,根据孕早、中、晚期进行衡量,参照值存在地区及医院的差异。

纳入标准:⑴符合上述临床诊断标准;⑵试验对象均为单胎妊娠;⑶患者建立生育及临床治疗档案;⑷患者对本研究知情,愿意配合实验及检测。

排除标准:⑴对所用激素药物存在不耐受;⑵甲状腺抗体呈阳性;⑶合并免疫疾病、肝肾器障碍者;⑷孕产妇在20 周以上方确诊的患者。

1.2 治疗方法

3 组均进行常规的孕产妇护理指导,摄入适量的蛋白质等营养物质。A 组患者在日常中摄入碘盐,减少脂肪的摄入。B 组需要提前告知孕产妇治疗的潜在风险及注意事项,再给予左甲状腺素钠,首次服用为50μg/d,治疗2 周后进行甲状腺指标复查,再根据产妇的促甲状腺激素水平及不良反应等情况进行剂量调整。

1.3 观察指标

甲状腺功能指标:参照《妊娠和产后甲状腺疾病诊治指南》[3]中的治疗目标即促甲状腺激素妊娠早、中、晚期分别处于0.1~2.5mU/L,0.2~3.0mU/L,0.3~3.0mU/L,同时血清游离甲状腺素处于正常区间,记录并对比3 组试验对象的中、晚期的甲状腺功能指标水平。不良妊娠结局:包括早产、低重儿、流产等情况,对孕产妇的实际情况进行记录。

1.4 统计学方法

研究所得的计量资料(t)、计数资料(χ2)使用SPSS20.0 统计软件包进行数据分析,表示方式为(±s) 和[n(%)],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3 组试验对象的甲状腺功能指标对比

经过治疗后,3 组试验对象的孕中、晚期促甲状腺激素水平排列未发生改变,由低到高依次为C组、B 组、A 组,并对比A、B 组的差异,分析甲状腺激素干预的结果,其中经过激素治疗的B 组,激素水平明显降低,与未经过治疗的A 组,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同时血清游离甲状腺素的水平指标无明显差异,均处于正常区间(P>0.05),见表1。

表1 3 组试验对象的甲状腺功能指标对比(±s)

表1 3 组试验对象的甲状腺功能指标对比(±s)

孕中期 孕晚期组别A 组B 组C 组例数34 46 40 t P- -促甲状腺激素(mU/L) 血清游离甲状腺素(pmol/L) 促甲状腺激素(mU/L) 血清游离甲状腺素(pmol/L))5.35±1.67 14.43±2.56 4.56±1.32 14.03±1.97 3.97±1.03 14.17±2.48 2.07±0.54 13.76±2.12 2.34±0.69 13.97±2.52 1.91±0.65 13.89±2.43 4.558 0.457 11.571 0.580 0.001 0.649 0.001 0.564

2.2 对比3 组的不良妊娠结局情况

C 组的妊娠结局较理想,出现早产、产后出血等情况概率由高到低依次为A、B、C 组,其中妊娠高血压及产后出血无明显统计学意义,而妊娠糖尿病及早产存在明显差异,B 组出现不良妊娠结局的概率明显低于A 组,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见表2。

表2 3 组不良妊娠结局情况[n(%)]

3 讨论

甲减症是由于多种因素共同导致甲状腺激素缺少的疾病,而亚临床甲减症即患者的促甲状腺激素水平出现升高,而血清游离甲状腺素处于正常水平[4]。促甲状腺激素水平是衡量亚临床甲减症的最佳指标,可以在早期进行确诊并采取正确措施。随着孕早期的定期检查意识的逐渐形成,越来越多的妊娠期孕妇出现亚临床甲减症,其原因主要在于孕妇甲状腺能够分泌甲状腺激素促进腹中胎儿发育,而胎儿对于激素的需求与孕产妇的摄入出现不平衡,导致孕产妇自身的激素水平处于异常,也会造成胎儿的发育出现问题,最终导致不良的妊娠结局[5]。相关研究显示妊娠期的亚临床甲减症不仅会提高妊娠的风险,还会抑制患者的造血功能,出现贫血状态,因此需要积极治疗该病症,减少用药顾虑,加快恢复到正常指标,改变不良的妊娠结局[6]。

甲状腺激素干预可以提高孕体内环境的甲状腺激素,降低促甲状腺激素受体的水平,改善异常的代谢情况,预防亚临床甲减的进一步发展,达到较理想的治疗效果[7]。我国的相关疾病诊治指南中也明确提出可以给予促甲状腺激素>1mU/L 患者进行药物干预,激素用药后会促使甲状腺水平处于正常水平,改善紊乱的内分泌现象[8]。进行治疗需要及时干预,避免对胎儿的发育造成不可逆的影响,对妊娠结局起到消极作用。

本研究显示,给予甲状腺激素干预患者组的促甲状腺激素明显低于未干预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主要原因在于亚临床甲减症孕妇经过治疗后,促甲状腺激素会出现明显降低,且远低于未进行治疗的患者,妊娠期的亚临床甲减症与临床甲减的治疗原则一致,均需要进行补充甲状腺素,从而达到治疗的效果。同时随着孕龄的增加,促甲状腺激素会随之降低,主要是由于胎盘分泌激素起作用,患者自身的代谢出现变化或雌激素促使甲状腺的含量提高。B 组的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明显低于A 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亚临床甲减症孕妇出现高血压疾病,可能是由于甲状腺功能出现减退导致机体的内部代谢率降低,但统一进行常规护理后,3 组试验对象出现合并高血压症的概率无明显差异,而早产及妊娠糖尿病出现明显差异,其原因在于促甲状腺激素的水平的升高会导致胎盘发育异常,孕体内部的甲状腺激素也会分泌紊乱,采用甲状腺激素干预后,可以改善临床症状。

治疗妊娠期亚临床甲减症以保护孕体及胎儿为原则,改善甲状腺功能指标,促进孕体的内分泌正常,提高甲状腺激素水平,促使胎儿的正常发育,及时给予甲状腺激素干预。综上所述,妊娠期亚临床甲减会提高患者的分娩风险,造成不良的妊娠结局,而采用甲状腺激素干预可以调节孕体内环境中的甲状腺激素,有效改善不良结局,安全性更高,值得临床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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