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韦弁、冠弁小考
2021-08-25李佳
李 佳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长沙 410006)
“周弁、殷冔、夏收,三王共皮弁素积。”(《礼记•郊特牲》)皮弁冠渊源久远,是夏商周三朝君主共有之服饰,且广泛应用于征战、田猎、政事、祭祀及丧葬等礼制中。在周朝,皮弁的功用发生了分化,产生了韦弁和冠弁。《礼记•王制》孔颖达疏:“皮弁以日视朝,韦弁以即戎,冠弁以田猎。”又云:“天子韦弁与皮弁同也,其冠弁亦与皮弁同。”另据《仪礼•士冠礼》郑玄注:“皮弁者,以白鹿皮为冠”,则皮弁、韦弁、冠弁三者形制一致,均应是鹿皮制作的帽冠;但三者的功能有别:皮弁主要用以主政,韦弁用以从战,冠弁用以狩猎。本文结合文献记载与民族资料、出土文物等研究成果,简单考证韦弁、冠弁服的形制、应用及演变。
《周礼•司服》云:“凡兵事,韦弁服。”郑注云:“韦弁以靺韦为弁,又以为衣。”《通典•嘉礼二》释之:“齐人名蒨为靺韐。以染韦为绛色,曰‘靺韦’。”《礼记•曲礼》孔疏云:“韦,熟皮,为衣及靺韐者。”正如前述,韦弁与皮弁形制相同,均以鹿皮制成。但相比于皮弁,韦弁有两个特点。首先,韦弁是鞣制的熟皮。这种熟皮与皮弁不同。皮弁有白鹿毛,且毛皮外饰。而韦弁因是熟皮,故而无毛。其次,皮弁是白鹿皮;而韦弁用靺草将鹿皮染成枣红色。这种鞣制红色鹿皮制衣的方式,在现存的民族材料中也有记载,如西伯利亚的布里亚特人巫师即把一张鞣掉毛的高如革逊皮(羚羊或驯鹿的皮)染成红色,再制成衣服;赫哲族的神衣也是“用染成红紫色鹿皮”制成的。巫师穿鹿皮神衣,是为了与鬼怪争斗;而战伐亦是人与人的搏斗,所以取血红色,以表示勇武无敌,同时还具有巫术祝祷之意,表达制胜的愿望。至于怎样将干燥生硬的兽皮搥鞣成软熟可用的熟皮的方法,史无明载,或与现今的赫哲族制皮法相似。
韦弁服用于征伐攻战,在典籍中多有体现。如《诗经•小雅•六月》:
六月栖栖,戎车既饬,四牡骙骙,载是常服。
猃狁孔炽,我是用急,王于出征,以匡王国。
比物四骊,闲之维则,维此六月,既成我服。
我服既成,于三十里,王于出征,以佐天子。
郑注云:“常服,韦弁服也。”孔疏进一步说:“言载之者,以戎服当战陈之时,乃服之;在道,未服之。”则韦弁服是在双方开战时,才穿戴以保护自我;但在行军路上,因不需防护,所以一般是放在戎车上载行的。孔疏又云:“此所载者,据将帅服耳。其余军士之服,下章言:‘既成我服’是也,通皆韦皮。故坊记注云:‘唯在军,同服耳。’知者,僖五年左传曰:‘均服振振,取虢之旗’是同也。”由此可知,军中戎服一视同仁,都是韦弁服。不过将帅之服由戎车载行;而普通军士之服,则未可知,或许只能自己肩背。
正是因为军中同服,故而《春秋公羊传》记成公二年齐晋鞌之战,齐国不敌,齐顷公之车右逢丑父“面目与顷公相似,衣服与顷公相似”,所以与顷公互换位置,最终救下主公。汉代的何休解释这一段说:“《礼》:皮弁以征,故言衣服相似。顷公有负晋鲁之心,故特选丑父备急,欲以目代。”(《春秋公羊经传解诂•成公第八》)原来齐顷公为防万一,特选与自己相貌相似的逢丑父同车,又因军中同服,故而替身成功。何休所谓的二人同穿之皮弁服,其实是韦弁服。《毛诗注疏》中孔颖达释《六月》:“以皮韦同类,故《孝经》注曰:田猎、战伐冠皮弁。《援神契》云:皮弁素积,军旅也。皆以皮弁统韦言之。若分别言之,战伐用韦,不用皮也。”因为韦弁是由皮弁发展而来的,所以常以皮弁统一称呼而已。
韦弁服用于征战时以靺韦制作,而在战伐前的占卜活动和宗庙祭祀等场合中,则用靺布代替了熟皮,制成礼服。《周礼•司服》郑注云:“彼非兵事,入庙不可纯如兵服,故疑用靺布为衣也。言素裳者,亦从白履为正也。以其履从裳色,天子诸侯白舄,大夫士白履,皆施于皮弁故也。”则韦弁礼服应该是绛红色的鹿皮冠、绛红色的布上衣,下着素裳白履。《周礼•司服》郑注:“韦弁,……今时伍伯缇衣,古兵服之遗色。”这种韦弁服,在汉代还用作伍佰的服色。至晋代,韦弁仍以靺韦制成,顶上少尖。刘宋因袭之,是“车驾亲戎、中外戒严之服”;后周时期“巡兵即戎”仍服之,以后就不闻有此弁制了(《通典•嘉礼二》)。
再叙冠弁。《周礼•司服》:“凡甸,冠弁服。”郑注云:“甸,田猎也。冠弁,委貌;其服,缁布衣,亦积素以为裳。”汉代的委貌冠与皮弁冠同制,以皂缯为之。则冠弁服,就是黑色皮冠,黑色布衣以及素裳白履了。这种用于田猎的冠弁服,在河南信阳长台关楚墓漆瑟中有绘图。其中的猎户形象“一律短衣,紧身袴,头戴尖锥式帽子”,沈从文先生猜测或是韦弁,由于韦弁、冠弁同制,且田猎所戴为冠弁,则漆画上表现的应该是冠弁才对。
另外,典籍所载的春秋时各国贵族田猎时所戴之“皮冠”,也应是冠弁。《左传》有三则故事与皮冠有关:
1.“卫献公戒孙文子、宁惠子食,皆服而朝。日旰不召,而射鸿於囿。二子从之。不释皮冠而与之言。二子怒。”(《左传•襄公十四年》)
2.“楚子狩于州来,……楚子次于乾溪,……雨雪。王皮冠、秦复陶、翠被,豹舄,执鞭以出,仆析父从。右尹子革夕。王见之,去冠、被,舍鞭,与之语曰……”(《左传•昭公十二年》)
3.“十二月,齐侯田于沛,招虞人以弓,不进。公使执之。辞曰:“昔我先君之田也,旃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臣不见皮冠,故不敢进。”(《左传•昭公二十年》)
冠弁源于皮弁,此处“皮冠”应是对两者的一种合称。从以上例子看,卫献公和楚灵王狩猎时均戴皮冠。但会见臣子时,似乎应该免皮冠。孙文子和宁惠子见卫献公,即因献公“不释皮冠而与之言”,不禁发怒。对于相见要脱皮冠的原因,杨宽先生认为“古时只有戴武装的帽子,见客要脱帽”,所以,“皮冠不仅是田猎的帽子,原来该是武装的帽子”。徐中舒先生认为皮弁如胄一样,“要保护头顶,必须包裹严密,冠胄等于掩面”,所以,“古人相见必免胄去皮冠,不去皮冠就是失礼。”郭宝钧先生推测戴皮冠是为了猎兽,则戴皮冠见人有不敬之意。除以上缘由之外,笔者认为:上古的田猎行为与军事武装常常是合二为一的,均需动用武力以制胜。戴这样的帽冠见臣子,多少会有威胁的成分在里面,总是不敬。另外,戴弁本也是为了保护头部,而将这种保护装备去除以相见,本身也蕴含着彼此信任的情谊(此处参考达尔文对于西方脱帽风俗的解释)。
古代,掌管山泽苑囿田猎的职官是虞官。《周易•屯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所说即是狩猎必须有虞人陪同、指点。由于冠弁用于田猎,所以就成为虞人的标志物。天子诸侯狩猎时,必以皮冠召见虞人。上引第三例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对这位宁死却不见皮冠不受召的虞人,孔孟二人称赞有加,叹美曰:“志士不忘在沟壑,勇士不忘丧其元。”(《孟子•滕文公章句下》)
冠弁的形制到汉代,演变为用黑缯布制成的委貌冠,不过仍旧暗含有田猎之意。而至隋唐之际,委貌冠被移做太学生或乐舞之类的冠饰(《隋书•礼仪志》《新唐书•车服志》),这与冠弁本意相去渐远。
注释:
①凌纯声.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上)[M].北京:民族出版社,2012.
②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55.
③杨宽.冠礼新探[A].杜正胜.中国上古史论文选集(下册)[C].台北:华世出版社,1979:1106.
④徐中舒.四川彭县蒙阳镇出土的殷代二觯[J].文物,1982(2):18.
⑤郭宝钧.中国青铜时代[M].上海:三联书店,1963:129.
⑥(英)达尔文.人类和动物的表情[M].北京:科学出版社,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