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监理服务业务工作实践
2021-08-24蓝鹏
蓝 鹏
近年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改革合并,各地市的农机管理部门同样进行了机构改革。农业农村部于2018年公布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与《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对农业拖拉收割机械做出新的管理规定,农机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农业生产的环境和机制也不断变化,涌现出许多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大中型农机具所占比重逐年提高,农机监管服务工作出现了一些新变化。
一、新法规的实施带来了新变化
农机监理服务是履行牌证监管职能的具体体现,是服务广大机手的重要窗口,在服务农民群众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农业农村部新修订的规定和规范,对农机安全监理的牌证业务重新进行了梳理,并于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农机监理服务规章修订后,进一步明确了县级农机监理机构承担农机牌证业务办理的职责。通过各市的政策改革、明晰了责任、强调了安全、简化了业务办理流程、优化了服务效能,农机监理服务业务进行了“放管服”改革,强化了基层窗口便民服务,为广大农机手提供了更好的农机监理服务。
(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管理登记要求得以明确。登记内容主要包括注册登记、转移变更、抵押注销等部分组成。业务登记办理分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用于运输的拖拉机时要求相对严格,重点检查是否办理具有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合格运营证,明确定载质量,号牌使用单独号段,还需要新版农业机械出厂合格证、进口凭证等资料。
(二)加强驾驶证核发和考试工作。加强农机手考试管理工作是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县(市、区)主管机构要按照规范要求严格驾驶证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落实监考措施;驾驶证申领,申请人年龄标准在70周岁以下,健康查体可由社区或乡镇正规医疗机构负责并出具身体条件证明,考试类目及补考规定,设立了驾驶证注销、恢复制度等问题。设置驾驶证有效期,要距离期满3个月内进行新证更换,原驾驶证收回;《规定》的内容就新旧准驾机型的衔接转换问题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严格按照流程,对驾驶人员不能亲自换证的,在有申请人签字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前提下,按要求和流程给予代办业务,以方便机手、服务群众;要从严、规范把握驾驶证注销和有条件恢复。
(三)加强农机手考试管理工作,确保机械作业安全。对于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要求有关培训机构落实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做好培训全过程监督监管,强化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教学人员的监督考核,进一步规范了教学培训工作。
二、农机安全技术检验
农机的注册登记工作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正规厂家生产的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都经过出厂验收检查,带有出厂推广鉴定报告和合格证明,自出厂日期算起一年时间内不需要进行技术安全检测,用于运输的拖拉机组不在此范围。农业机械达到报废条件时要主动及时开展报废实施工作,收回登记证书、牌照和行驶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取消年检资格。国家强制检验标准的执行主要包括:《(GB16151.1、GB16151.5-2008、GB16151.12、)农业机械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NY/T 1830—2019)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和《(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在全省范围内执行新的检验规范,同时出具合并后的统一检验报告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要区别对待并分别做好拖拉机运输机组、其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不同检验要求;检验类别分为查验和检验,只进行查验的由1名检验员签字,进行检验的由2名检验员签字。检验项目分为7大类,其中制动检验只针对轮式车辆,履带车辆不检制动。检验员要按照查验岗位职责,做好用机检验或相应业务查验,进行注册登记检验、规范签注《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严把查验(检验)关。
三、新标准的规范和完善
农机出厂合格证标准实施前,有些企业生产的拖拉机执行国家标准不到位,存在无号牌安装位置、号牌无处安装等实际问题。这些情况,都给牌证管理带来实际难度。通过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完善了出厂拖拉机合格证标准。合格证进行了规范,发布了行业标准农业机械出厂合格证。拖拉机挂车管理过去存在一些问题,市面上挂车多为自制,无后尾灯和合格证等问题,没有挂车合格证的都不能给予注册登记。拖拉机改装后的合法性问题。为求检验过关,机手将自制挂车或托盘进行改装,安装尾灯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这类拖拉机挂牌和挂车检验存在问题。在新法规标准实施的同时,山东省充分利用现代办公系统建设了挂车及农业机械的品牌登记、型号等为主要内容的数据库,统一对联合收割机和拖拉机实现了机型品牌等数据的目录管理。这些举措规范了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管理和服务,确保了联合收割机、拖拉机和挂车的登记信息、技术参数等基本内容的完整和准确,有效保障了农业机械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牌证服务提高了效率。
四、新的农机管理系统完善了农机牌证服务
农机主管部门开发了新的“山东省农机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监理主要业务实现了智能化、信息化管理。该系统的使用,对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水平具有重大促进作用,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服务机构使用后,获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新法规的实施效果明显
工作责任进行了细化。牌证业务办理的职责权限下放到了县区级,实现了分级管理目标,优化了管理职责;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将农机登记和驾驶证等业务类别进行归并精简,由原来的5个合并精简为3个岗位,减少业务办理的复杂性,办理流程更加规范合理,工作效率得以提升。同时,对考试内容也进行了优化精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现场驾驶、田间作业技能将3项精简合并为1项,道路驾驶技能评判标准从51项整合简化为15项。完善了农机驾驶理论有关安全操作和文明驾驶知识的考试内容,简化了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要求;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农机事故频繁发生于道路、农田和场院,注重考核驾驶员的场院停车和倒车“入库”及农田作业“调头”技能的考试,按照要求进行道路“驾驶”等关键环节,对违背操作安全的行为实行“零容忍”,要求农民机手熟练掌握操作安全技能,服务措施得到了优化。考虑到农机具主要在田间作业的特点,规定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实施一次性和唯一性号牌核发,对从事道路运输的拖拉机运输机组只核发一副号牌。提前预约、实施代办、异地办理和多次补考等措施得到了实施,方便了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