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的“企业文化”要不得
2021-08-24孙远明
文| 孙远明
企业文化核心是“人”,企业要学会“经营人心”,重视建设企业文化同时通过制定标准、建立制度规范、奖罚分明等措施来推动企业管理水平进步。
贵州贵阳某房地产营销公司员工小崔,因未参加同事生日宴被罚甚至开除。当事经理表示:让员工参加同事生日会是企业文化,不这样做下次再有人过生日谁都不会来。经理也表示并没有真的罚款,只是警示。
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同事举办生日宴的情况,去不去完全可以自己决定。但在贵阳这家公司,不参加同事生日宴,就被认定是违背了公司的企业文化,这样的企业文化有些霸道,既不合情也不合理。一个小小的生日宴,成了公司领导口中的“团建”。员工下班时间本可以自由安排,现在却被要求强制参加生日会,面对这种情况,有的人碍于“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而参加,在场强颜欢笑;有的不想去推脱了,却最终收到了被开除的消息。
众人有苦不能言,因为这是公司的“企业文化”。当事经理表示:“这样做是为了增加员工的归属感,让员工在公司有家的感觉。”领导沉浸在“自我感动”里,对推掉宴会“忤逆”领导权威的人霸道处罚,这种“企业文化”更显病态。
当前疫情形式仍然十分严峻,防控不可懈怠。多地政府部门已发布消息:减少聚餐或禁止聚餐。此前,贵阳也通报了一例河北来黔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贵州卫健委建议市民不扎堆、不聚会。在这种严峻的情况下,公司不严格落实防控要求,组织员人聚餐,这种做法不合乎规定。
从法律方面来看,有律师对此指出,如果因为员工拒绝参加这种活动而处罚员工,甚至开除员工,员工有权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员工在某家企业工作,员工提供约定范围内的时间、精力、知识、技能,为企业工作、为企业创造价值,而企业给员工发工资、发奖金、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给员工实现自我和发展的机会作为报酬,是纯粹的利益合作关系,不是卖身为奴给公司和公司领导了,公司及公司领导无权要求员工做工作之外、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工作。
生活中这种情况并不少见。有网友表示也参加过这种宴会,不去会被认为是“不合群”,领导会给“穿小鞋”。有的还遇到过更加离谱的“企业文化”,比如此前媒体报道过的“不评论老总微博被罚款”“感谢公司,跪拜文化”“员工未签单、未带单,会被罚吃蚯蚓、泥鳅或请全员吃早餐”等等,类似的“毒文化”“病态文化”都要不得。
企业与其用各种奇葩招数打着“企业文化”的幌子侵害职工权益,不如正确“经营人心”,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多给员工发展空间,更能凝聚团队,增加员工归属感。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灵魂,企业应该建设健康的企业文化,积极打造健康的企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