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格局下都市圈经济与都市圈金融协调发展研究
2021-08-24陆岷峰
陆岷峰
(南京工业大学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研究中心,江苏 南京 210000)
一、 引言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主要是以行政区域划分为单元进行管理与考核的,行政区划带有较强的历史文化传承,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对经济活动的管理,有利于将施政目标与经济发展目标高度一致起来,便于充分运用行政力量推动经济发展。但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要素迫切需要打破行政壁垒。因此,以经济带为特征的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经济发展战略陆续出台。实践证明,这种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能更好地体现经济发展规律和市场要求,而目前提出的城市群、都市圈等概念则是在区域经济概念基础上又一次深度的挖掘与维度的重构。
都市圈的概念源于法国。1957年,法国地理学家戈特曼第一次提出用都市圈来综合概括当时美国东北海岸大城市连绵区现象(Megalopolis)。我国在2019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中也正式提出都市圈的概念。2021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的复函》正式发布,这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家发改委正式行文批复的都市圈规划。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写入党章,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重点是关于乡村振兴战略意见。据此,城市群、都市圈、乡村振兴等概念再次引起社会经济各方面的高度关注。
城市群、都市圈、乡村振兴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都市圈是城市群、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中心环节,起承上启下的链接作用,建好这项系统工程受制因素很多。但现代经济发展充分证明,任何经济活动对金融都有很高的依存度,都市圈的建设离不开都市金融圈构建与耦合。在步入新的历史阶段,坚守新的发展理念,构建新的发展格局战略背景下,深度研究都市圈经济与都市圈金融的现状、问题,并探寻解决矛盾的路径,构建共生发展的新思路,对于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开启新的一百年的新征程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与现实意义。
二、文献资料
(一)关于都市圈经济概念的研究
陆岷峰认为(2021)明确都市圈经济概念,首先要进一步明确城市群、都市圈和城镇概念。城市群一般是指国家级的特大或超特大城市为中心并有若干个都市圈形成的一种形态;都市圈也是以城市为中心,由周边若干个次规模城市构成的一种群体形态,是一个集合体;城镇一般是指行政镇或由历史、经济等原因形成的集镇,大都以县、乡级政府所在地或区域经济形成的集镇,是城市群中最底层、体量最小的形态,也是城市群和都市圈最基本的构成元素。都市圈在这三个群体中处于中心地位,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城市群经济、都市圈经济、乡镇经济则是寄于三个群体上的经济总称[1]。徐阳洋认为(2020)城市群、都市圈之间划分标准通常是以人口、通勤距离为标的,但不宜过于机械地用这两个指标来确定,而应当根据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相关规模进行划分。在步入新的一百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征途上,更要注重考量经济发展因素在确定群、圈中的分量和权重[2]。欧阳文杰认为(2021)城市群、都市圈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有国内、国际性的,也有区域性的。因此,要根据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原则来确定若干个集合群体,甚至各都市圈也可以按经济属性来划分,且各圈之间相互交叉,只要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群圈的划分只不过是一种形成而已,重要的是要通过这种集合群体的分类,便于在发展政策上能有针对性地分类管理,抓住发展的重点,培植超规模的发展行业与企业,推动国内国际经济双循环[3]。王婷婷认为(2021)都市圈经济实际上是一个以若干个城市与乡村城镇共同构建的经济集合体,这个集合体从物理形态上是城市布局的归类、集合,实际上是包括了一个城市中所具有的产业、文化等各个行业的集合体,只不过是以中心城市为核心、若干中小城市、乡镇相拥而已[4]。
(二)关于都市圈经济的作用研究
陆岷峰认为(2021)聚焦都市圈经济有利于不断提升都市圈中城市的国内外竞争能力,有利于产生规模效应及资源整合、协调效应,避免单打独斗的竞争模式,可以快速将都市圈内的产业形成集聚力,一方面可以大幅度提升城市的功能,另一方面可以使圈内产业成为区域甚至国内外市场上最具竞争力的中心,有利于不断延伸产业链和供应链,促进经济的国内外双循环[5]。徐阳洋认为(2021)城市圈的经济功能不仅仅体现在单一的城市经济发展上,而必须从一个城市与其关联城市、乡镇的整体经济功能的发挥程度来进行评价。因此,对一个城市经济作用的评价,不能用孤立的、局部的办法,而必须用联系的、整体的方法。这样,有利于城市从整体上来设计经济发展的思路,从更大的范围、更高的层次来提出城市经济发展的目标,利于社会经济的共同发展[6]。
(三)关于都市圈经济发展路径的研究
欧阳文杰认为(2020)发展都市圈经济要注意处理好经济区域布局之间的矛盾,要从全国的经济和资源的分布、协调发展角度进行谋划,防止都市圈经济的高度集中,进而加剧大城市病或大城市圈病,同时使大片的相对离都市圈较远的地区边缘化,从而引发社会新的矛盾[7]。陆岷峰认为(2021)发展都市圈经济最重要的是要将着力点放在如何与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我国在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消灭绝对贫困后首要任务是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要实现这一目标,乡村振兴战略得到全面实施是关键。可行的办法是通过扩大都市圈的直径,将都市圈经济的辐射力进一步渗透到乡镇,从而带动乡村经济的持续做大、健康发展,进一步夯实全社会经济持续前行的基础[8]。
目前理论界对发展都市圈经济的重要性、意义研究较为全面深入,对于如何发展都市圈经济的路径进行了多维度的探索,对于构建经济发展新格局,充分发展都市圈经济,拓展乡村振兴之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但现行的都市圈经济发展研究成果一定程度上忽略了都市圈金融对都市圈经济发展的重要制衡作用,对于都市圈金融特别是都市圈经济的深度融合研究不深、不多、不系统。基于此,文章认为都市圈经济是区域经济中一种特殊的经济业态,是以一定区域内城市为主体构建经济发展的一种新布局。都市圈的经济发展离不开都市圈金融的支持,由于都市圈经济有其特殊的生态个性特征,相应的都市圈金融发展策略也必须与之相适应。因此,围绕经济发展新格局的总体目标,推动都市圈经济与都市圈金融互融共生,大力发展都市圈金融,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都市圈金融需求的管理,充分发挥技术在融合都市圈经济与金融中的作用,以进一步放大城市功能、激活城市圈的高质量发展。
三、经济新格局下都市圈经济与金融生态特征及互融发展对策
(一)经济新格局下都市圈经济与金融生态特征
1.中国都市圈的现状评析
自1995年起,城市群、都市圈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作用快速提升,其对经济的集聚能力持续加大,圈内经济发展总量扩张很快,中心城市的作用与功能不断加大。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两个社会各界公认城市群,一个是珠三角城市群(包括深圳都市圈、广州都市圈等),一个是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包括上海都市圈、南京都市圈、杭州都市圈、宁波都市圈、苏锡常都市圈等)。其中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目前已跻身于世界级六大城市群。2019年随着国家有关都市圈文件的出台,我国都市圈形成也取得较大进展,现代化都市圈格局初步形成,有些都市圈的全球影响力也在不断加大。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24个主要都市圈(见表1:中国主要都市圈)。
表1 中国主要都市圈
华东地区青岛都市圈青岛、潍坊厦门都市圈厦门、泉州、漳州华中地区武汉都市圈武汉、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天门、潜江郑州都市圈郑州、开封、新乡、焦作、许昌洛阳都市圈洛阳、孟州、汝州、义马长沙都市圈长沙、湘潭、株洲、益阳、岳阳华南地区广州都市圈广州、佛山、肇庆、清远、云浮、韶关深圳都市圈深圳、东莞、惠州、河源、汕尾西北地区西安都市圈西安、宝鸡、商洛、铜川、渭南、咸阳西南地区成都都市圈成都、德阳、眉山、资阳重庆都市圈重庆主城区、渝西地区以上邻近都市圈存在重叠现象
2.都市圈经济与都市圈金融生态特征
(1)都市圈经济的生态特征。都市圈是指在特殊的地域空间构成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基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都市圈经济是基于都市圈物理形态上所形成的经济要素的总称,具有以下的生态特征:一是都市圈经济是指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二是经济链条上一般是以一个或者多个经济较发达并且有较强城市功能的大城市或者特大城市经济为核心,以特定区域内在性质、规模、城市等级上不同的中小城市经济作为主体,一起构成在空间位置上较近,发展功能上联系密切、之间依存度较高的具有圈层式地域结构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经济组织;三是都市圈经济圈内各城市之间存在密切相连的互动关系,城市虽然分布不同地域,但之间的经济已经形成了一个紧密相关的有机整体;四是都市圈经济往往以一个中心城市为链主、构成都市圈产业链,在此基础上形成相关链,由于区域上十分相近,通过产业链上下游,互相之间的配合、协调、竞争性发展,从而形成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能力。
(2)都市圈金融的生态特征。都市圈金融是围绕服务都市圈建设与经济发展所提供的金融业务的总称,既有一般金融的特点,又有专注服务于都市圈经焙服务的特点。都市圈金融个性化特征主要有:一是金融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围绕都市圈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当然有些金融业务也不一定完全属于服务都市圈业务的属性;二是在金融产品上更能体现都市圈经济发展的要求,诸如用于都市圈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等信贷业务;三是在服务机构上,有些是金融机构设立专司都市圈经济服务的分支机构,业务上更加专业;四是以都市圈的循环发展为目标,促进其做大做强。在金融业务范围上涉及所有的金融业务,且强调金融业务间的协作与分工,强调圈内合作与协调效应。
(二)都市圈经济与都市圈金融矛盾与冲突表现
我国都市圈经济与都市圈金融之前虽然没有进行过系统的关联研究与探讨,但都市圈经济与都市圈金融的合作与支持客观存在早就形成。但由于在理论上特别是在政策上、体制和机制上没有进行优化和设计,因此,两者之间形成矛盾与冲突也就在所难免。
第一,都市圈经济形成大多是历史传承,金融布局基本是依行政区域而设。都市圈的形成一般要经历漫长的历史过程,依都市为中心逐步形成了行政或区域的中心,当然,现代社会构建新型的都市也有,但也基本是在原有的小规模乡镇基础上扩大和发展起来的。因此,历史的传承决定了都市圈一定意义上形成的客观性,由此形成的都市圈经济也固定在特定的范围之内。而都市圈金融是因都市圈经济而生,但现行的金融布局基本上是依行政区划而设,且是条块分布,在形成上主要由决策者主观意识决定形成。现行的金融管理体系并没有根据都市圈经济特点对城市圈金融进行特别的设计,因此都市圈经济与都市圈金融之间两张皮、圈内金融重点支持不突出的矛盾十分明显。
第二,都市圈布局形成后固化性强,金融机构因逐利避险会优选机构布局。个体城市及形成的都市圈一旦形成往往会固化地点,随着都市圈的形成及发展壮大,其移动成本会很大。因此,往往会在区域上不断做大做深,提高城市化率,发展都市圈经济。而都市圈金融往往是以逐利避险为基本原则,资金运行通道多且发达。因此,都市圈金融的运行方向有可能与都市圈经济发展目标产生逆向调节。
第三,都市圈是个性特征加功能多元化,金融有服务城市圈职责但非全部。都市圈经济是多元、多极的,而都市圈金融支持城市建设仅仅是金融功能之一,不是金融的全部,都市圈金融仅仅是金融的组成部分之一,虽然城市金融的质量相对较高、资源相对集中、风险总体可控,但这并不能阻碍金融机构在金融布局上多元化。都市圈经济是金融需求方,而都市圈金融是金融的供给方,在金融资源总体上供不应求的大背景下,金融供给方往往处于交易的主导地位。因此,一定意义上讲,都市圈经济形成的进度、发挥作用的力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都市金融的支持程度。
(三)经济新格局下都市圈经济与金融互融发展对策
1.规划前置,推动经济与金融的互融共生
基于都市圈经济与金融各自的角度和运行规则的不同,需要通过规划等形式将其的发展方向一致起来,实现相向而行,减少两者分力的影响:一是要认识融合的作用意义。都市圈经济与金融主体都要充分认识到支持都市圈发展对自己发展的积极意义,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服务,而应当认识到经济与金融的融合支持有利于宏观经济、有利于区域经济、有利于各微观主体成长的大事。二是要制定统一的发展规划。无论是行政区域机构还是金融机构,均要制定都市圈发展子规划,两者的规划一方面要符合各自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另一方面两者的规划目标、原则等重大节点上要保持一致,从制度、规划架构上框定两者发展目标与思路。三是要完善推动融合的法规。都市圈经济与金融不仅仅要有规划作为指引,有些措施还要形成制度和法规,使各自在整体业务发展中,能对都市圈的发展进行聚焦,并具有法律和制度保障约束。
2.深化改革,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都市圈金融的供给方式、产品种类、业务流程等影响都市圈经济的需求实现程度,都市圈金融的供给还存在着金融机构间协调不到位、投资结构带有盲目性、金融产品个性化不强、针对城市圈经济的金融体系尚未形成等不足,因此,对当前都市圈金融必须进行深度改革:第一,要打破行政区划设置,统一金融机构协调运作。现在都市圈内金融机构众多,一方面形成了有效的竞争,增加了圈内金融的活力,但是另一方面也形成了较为无序的竞争。因此,要打破行政区划,根据都市圈成立圈内金融机构业务协调机构,统一金融机构行动目标、政策、步骤,既保持适度的竞争,又保持有序的发展。第二,要着力激活城市功能,加大城市建设投入力度。不断优化圈内金融机构的支持导向,要有牵头机构及时发布投资信息,要不断优化圈内金融投资的结构,着力个体城市功能的完善与优化,提供与城市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配套的资金支持。第三,要激活城市主体经济,不断优化金融供给产品。圈内的金融机构要从优化金融产品结构上来促进圈内经济结构的优化,立足城市圈的发展,发展城市圈特色化金融。要根据圈内城市和企业的经济运行特点,设计具有个性化的产品和流程,为都市圈经济发展提供量身定制的金融服务。
3.管理升级,加强都市圈金融需求的管理
都市圈经济发展,对金融需求方管理也十分必要,因为错误的需求信息会对都市圈金融的供给提供错误的导向,因此,必须要对都市圈经济的金融需求进行适当性管理:第一,要力求都市布局科学合理。保持都市圈经济发展是当前构建经济发展新格局的重要举措。然而现实经济工作中,有些地方发展片面追求规模,片面强调形象工程。还有些地方脱离了区域经济的实力,提出超负荷的经济发展目标,在规划布局上随意性较大,甚至换了领导就换发展思路,政策的稳定性、延续性严重不足。这种政策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金融的风险,提高了风险的识别难度,因此,都市圈经济发展首先要强调科学的发展;其次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处理好区域经济发展动能影响要素之间的关系,保持投资、出口、消费适当的比例,立足于地方经济的长远、可持续发展,避免短期行为的产生;最后要强调都市圈建设的连续性,不能因为换了领导而更换发展目标和措施,给金融提出不适当的需求,要通过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便于金融机构进行正确的决策。第二,要加强都市圈经济结构的协调。都市圈经济中各个主体城市之间发展经济存在资源上竞争,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但是过度或盲目的竞争往往会加大都市圈的金融风险。因此,要充分利用新计划经济的手段即科技手段,加大对都市圈各类信息的采集、处理与发布,推动圈内城镇、企业之间保持适当的竞争关系,通过协调发展提升区域经济的发展质量,提高都市圈金融的发展质量。第三,要加强都市圈经济主体全面风险管理。要增强都市圈内各经营主体的风险意识,对其进行风险评价,特别是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对其进行合格投资人教育,从而使其提出合理、有效、高质的金融需求。
4.技术引领,发挥科技在经济与金融中作用
加强与加大都市圈经济与都市圈金融的融合,打通两者之间的通道,实现实时的融通与合作,有利于都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第一,要发挥科学技术引领作用。技术是经济与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催化剂。在步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党中央提出要进一步提升技术创新在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技术的思维可以突破人们传统的一些思维,技术手段可以解决常态情况下难以解决的难题。在数字化的今天,数字技术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催化剂,特别是近年来,金融科技的发展更是让金融企业的发展日新月异。实现都市圈金融及时呼应都市圈经济发展的要求,可以完全实现信息与手段的精准性、实时性,从而为都市圈经济与金融的科学融合提供技术基础。第二,要推动智慧都市圈与金融数字化同步转型。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有其规律与逻辑,应用的场景与质量决定了技术应用的效果。技术在推动都市圈经济金融融合过程中,首先从立足点上,双方资源要本着互相应用的原则,各自为对方的发展为目标;其次要着力打通双方数据信息,为技术发挥作用提供基础资源,创造一体化数字经济金融生态;三是对于一些交叉的信息要共建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第三,要集中资源进行一些重大技术难题攻关。都市圈经济与金融的融合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技术的创新力度与速度,而技术的创新特别是重大技术创新尚需社会各界的合力而为。都市圈经济与金融融合的技术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一是没有列入技术重点攻关项目,二是交叉性项目攻关责任不明确,三是技术研发基本上顺应智慧城市及金融数字化转型要求,各自在进行开发运作。分散、无规划是当前都市圈经济与金融融合的技术项目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因此,必须根据都市圈经济与金融的特点,列出重大技术难题项目,集中社会资源进行攻大关、大攻关,以技术手段的突变性进步增加都市圈经济与金融融合度。
5.市场导向,发挥市场调节基础性引导作用
都市圈的形成虽然是历史、政治、经济等多种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功能的发挥程度及运行目标方向却主要受市场因素的约束。也就是说,在新的历史阶段,要充分发挥都市圈的功能与作用,必须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第一,要大力发展平台金融,打通生态圈的空间通道。已经格式化金融组织体系如何突破空间上的限制,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大力发展平台金融。平台金融可以将金融与都市圈经济发展实现最好的结合,金融供需双方通过在虚拟世界实现金融交易,从而将金融的供给与都市圈发展的金融需求无缝对接起来。一是金融企业搭建的金融平台要加强机构间的统筹,即在虚拟的空间要形成金融产品供给的超市,让都市圈经济主体在这个世界能找到自己适用的产品,并能够尽可能获得更多的符合都市圈发展的金融产品,保证都市圈发展的重点金融需求;二是平台要能够提供包括城市群、都市圈、乡村振兴等一系列城市经济发展的需求服务,既要有一般的金融服务,更要有都市圈的个性化、定制化的金融产品;三是平台要与金融业整个业务、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有机地结合起来,为都市圈经济的发展提供全景化的线上金融服务;四是要通过产品的多样化、系统化,不断改善都市圈经济金融需求的体验度。第二,要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保证资本的有序发展。都市圈经济也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巩固全社会经济发展的枢纽、框架。因此,一方面要充分运用市场价值规律、竞争规律等,不断优化都市圈经济的结构;另一方面要积极主动应用财政、税收、价格、金融杠杆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在都市圈经济发展中的有序运行,避免过度投入、催大虚拟经济。当前,金融要正确处理好都市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投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过度融资之间关系,要积极介入市场化程度高的都市经济项目,避免有些地方政府的盲目投资,要将有限的金融资源用在有现金流、有回报的都市实体经济项目上。第三,要加大智慧城市投入,提升都市圈项目的吸引力。城市建设是都市圈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但实际工作中也出现了城市建设盲目、建设结构不合理,特别是一些地方建设形象工程,不仅造成社会资源浪费,也不利于都市圈经济的发展。都市圈金融要按市场规律控制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资金来源,要严格按市场化运用,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都市圈金融重点要积极支持都市圈智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要从整体上提升城市功能,要通过金融的一体化推动都市圈经济一体化,提升系统性经济的发展效率;要大力发展绿色都市圈建设,实现节能环保,有利于低碳经济的转型,助力都市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6.以链为核,拓展都市圈经济发展新空间
都市圈经济虽然以城市的发展发挥经济集聚与辐射能力,但这种积聚与辐射是通过各种类型的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资金链渠道来实现的。因此,不断拓展都市圈经济的发展空间,扩大其影响面与力度,就必须围绕锻链、拉长拓展各类链的长度与宽度才能充分发挥都市圈的经济意义。为此,就要大力发挥供应链金融,与供应链、产业链相呼应。第一,锻强都市圈产业链经济。城市群、都市圈、乡村振兴之间是有一种内在逻辑关系的,之间的产业是互相关联或补充,存在一种上下游或衍生的关系。产业发展主要强调的是产业种类与产业的做大做强做深。都市圈产业最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服务业。因此,都市圈金融要紧紧围绕都市产业的发展,集中信贷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同时要以信贷结构的优化,推动都市产业结构的优化,要积极助力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加快低碳经济的转型,强调城市绿色发展与建设,提倡节能环保,保持都市生态能够健康发展。第二,锻长都市圈供应链经济。供应链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重要的经济形态,目前各种供应链不仅种类多,且互相交错,在供应链节点上还向纵向延伸,形成了经济的循环与提升。而现代都市是很多供应链的源头及供应链中的重要节点,保持都市圈供应链的延长、正常运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都市圈和供应链经济的正常发展。都市圈供应链金融要积极根据都市圈供应链经济设计金融产品,对于都市圈供应链上的仓单质押业务等要大力支持,要通过区块链技术防范供应链融资风险,保持都市圈供应链金融的正常运行,要根据都市圈供应链经济特点尽可能形成闭环供应链金融,既可以大力支持都市圈供应链经济,又可以有效地防范都市圈供应链金融的风险。
四、研究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1.中国经济是由若干个区域经济构成,都市圈经济是区域经济的一种特殊形式,与行政区划相互交叉,与既成若干经济区域经济也有重复,它是以城市为骨干主体的区域经济群体,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另一个聚焦点和考量的维度。
2.都市圈之间由于有共同的物理空间、紧密的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文化链,构成一个紧密联系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与相邻或相仿的都市圈展开激烈的区域间竞争,正是这种竞争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与进步。
3.都市圈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都市圈金融的支持,目前我国金融对经济的贡献度在不断提升,都市圈经济发展如果进行抽象思维考量就是城市群的资金运动过程。因此,都市圈的发展离不开金融圈的支持。但金融的生态布局与城市圈有重复交叉之处,既有合力也有分力,处理好这两者关系对于双方的发展十分重要。
4.协调好都市圈经济与金融之间的关系实质是如何围绕经济发展新格局的总体战略目标,做好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金融需求侧管理,在运用技术引领上寻找共同点,确保价值链、产业链、资金链能长期、稳定、加速运行,实现两者相向而行,从而实现两者双赢的结果。
(二) 研究建议
1.在重视都市圈经济研究与发展的同时,要同步研究都市圈金融发展与战略规划。金融的发展有其特定规律,同时,金融的城市化也十分明显,如何实现重影、同力,要进行提前布局与规划。
2.加大都市圈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构建都市圈金融方面新的监管体制与机制,为圈内金融机构大胆创新与开展业务提供坚强的后盾,为都市圈金融的发展提供相应的制度环境。
3.将都市圈经济和金融的循环作为构建新经济发展格局中区域循环的重要布局,都市圈经济与经济的循环是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经济不确定性、复杂性不断增大的背景下,扎实做好各个区域、板块的小循环有利经济大循环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