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企业IPO前后研发支出会计处理措施探究
2021-08-23周立明
周立明
[摘 要] 在经济新常态的趋势下,医药企业要想占据竞争的优势地位,就需要加强对药品研发的资金投入,研发出更好的药品。而医药企业用于药品研发的资金将是一大笔投入,并且短时间内无法实现资金回收。如果医药企业想寻求上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就成为一个难题。这项操作需要接受主管部门监督,要遵循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特别是在医药企业上市准备进行IPO时,这项操作产生的影响更突出。基于此,文章分析了2008—2017年我国医药企业的IPO现状,然后总结了医药企业上市IPO前后不同时间进行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情况,并总结出现研发支出会计处理差异的原因,为医药企业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 医药企业;IPO;研发支出;会计处理
中图分类号: F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2(2021)13-0042-03
药品是疾病治疗必不可少的用品,而且一些难以治愈的疾病只能使用药品进行控制,这就凸显出药品的重要性。医药企业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企业,它主要为公众提供需求的药品。随着时代的发展,疾病种类多样,对于药品的需求更多,社会资本纷纷进入制药行业。在当前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背景下,药品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加剧,要想保住竞争的优势地位,提升竞争实力,医药企业就需要做好药品研发工作,研究更加有效,成本更低或当前没有的药品。但是药品研发工作对于资金的需求很高,研发支出是一大笔费用支出。当前国际上对于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主要分为三类:完全费用化(美国、德国)、资本化+费用化(中国、英国、法国、日本、澳大利亚)以及完全资本化(荷兰)。在药品企业上市进行IPO时,如何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成为企业财务人员需要解决的难题[1]。
一、我国医药企业IPO现状分析
IPO即首次公开募股,是企业寻求上市的一种常规操作。一般企业出售股份就是为了借此获取资金,以支撑企业进一步发展。一般情况下,医药企业想要上市,需要按照证监会提供的相关程序和要求,通过经济商或者做市商进行销售,在IPO过会之后,企业就可以对股份进行正常交易;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IPO之前,需要先转变成股份有限公司。IPO新股的定价过程:先是选择合适的估价模型,评估出上市公司的理论价值,然后选择合适的发行方式,对股份进行售卖,表现出市场的供求关系,确定最后的价格。医药企业申请进行IPO上市,通过股份的售卖,可以快速募集大量资金,为自身各个项目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促进医药企业自身资金资产的流通,有利于医药企业树立良好信誉和社会形象,同时这也给股市注入新鲜血液。
从最初医药企业申请上市之后,截止到2017年年底,共有282家医药企业分别申请了沪深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其中2008年之后做出IPO决定的共有168家,占比59.57%;2008—2017年,分别有4家、11家、25家、26家、11家、0家、15家、20家、14家、42家医药企业做出IPO决定;其中部分医药企业是在国外上市的。自从2016年以来,国家对于医药行业发展提出很多新要求,并做出政策改变,推动了新医改的进行,这导致2017年IPO医药企业出现爆发式增长,整体上也表现出增长趋势[2]。
按照证监会的分类,医药行业可以分为7个细分类: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生物制品、化学制剂、化学原料药、中药以及医药商业。从2008—2017年,在医药行业7个细分类中的IPO医药企业数量占比分别为19%、7%、17%、21%、11%、18%、7%,从中可以看出医药行业7个细分类中IPO最多的是化学药剂类医药企业,最少的是医疗服务和医药商业类医药企业;从中也可以分析出,IPO医药企业数量占比较多的分类都是对于研发要求比较高,同时政策集中提供扶持的行业。
从各个上市板块进行分析,这10年间,在沪深主板、中小板IPO的医药企业数量与在创业板IPO的医药企业数量相比差距不大,基本持平。但从医药行业7个细分类进行分析,化学原料药+医疗服务类的医药企业与其他类型医药企业在上市板块上的数量相比并没有明显区别,而化学制药、中药和医药商业类医药企业在沪深主板上市的数量占比更大,特别是后者的占比达到100%;剩余两类则大部分是选择创业板上市,数量更多。
二、医药企业IPO前后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分析
目前来说,在IPO前医药企业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分为完全费用化、完全资本化、资本化+费用化三种方式,不同方式对于医药企业上市以及申请IPO有不同的影响[3]。
(一)医药企业IPO前后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
对于2008-2017这十年间上市IPO的168家医药企业,去掉其中重组之后的2家医药企业,同时去掉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不合理的71家医药企业,剩余的95家医药企业符合本次研究的选择标准,并且分别给出95家医药企业IPO前三年(列为T1)、IPO年份(列为T2)、IPO后一年(列为T3)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的样本。其中,在T1有0家完全资本化的医药企业,43家资本化+费用化的医药企业,52家完全费用化的医药企业;在T2有0家完全资本化的医药企业,35家资本化+费用化的医药企业,60家完全费用化的医药企业;在T3则分别有1家完全资本化的医药企业,43家资本化+费用化的医药企业,51家完全费用化的医药企业。可以看出,T2中“完全费用化”的医药企业数量大幅增长,“资本化+费用化”的医药企业数量出现降低;与T2相比,T3的各种医药企业更多的是选择“资本化”的处理方式。整体来说,上述医药企业在T1和T2时,更多的是选择“费用化”的处理方式,而医药企业在T3时则更多的是选择“资本化”的处理方式。
(二)细分板块分析
对于研发支出会计处理信息披露都很全面的95家医药企业中,有9家在沪深主板上市,33家在中小板上市,53家在创业板上市。首先分析在沪深主板上市的9家医药企业。在T1到T2时,使用“完全费用化”处理方式的医药企业数量有所增长,使用“资本化+费用化”处理方式的医药企业数量减少,支持上述“医药企业IPO前后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中的结论,但比较在T2与T3时医药企业之间数量的变化,这项差异并不突出。然后是分析在中小板上市的33家医药企业。在中小板上市的33家医药企业在T2时选择“完全费用化”处理方式的占比更大,而在T3时,实施“资本化”处理方式的医药企业占比逐渐增加。这说明,医药企业在IPO前后大部分都选择“资本化”处理方式,支持了上述“医药企业IPO前后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中的结论。在T1时,虽然使用“完全费用化”处理方式的医药企业数量多于使用“资本化+费用化”处理方式的医药企业数量,但无法得出医药企业在IPO前更可能选择“费用化”处理方式的结果。最后是分析在创业板上市的53家医药企业,在T3时,使用“费用化”处理方式的医药企业数量数量减少,使用“资本化”处理方式的医药企业随之增加。可以说,医药企业在IPO后为了更好的发展,企业有更大的可能选择“资本化”处理方式,支持了上述“医药企业IPO前后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中的结论。在T1和T2时,选择使用“完全费用化”处理方式的医药企业数量远多于选择使用“资本化+费用化”处理方式的医药企業数量,但这并不能说明医药企业在IPO前更可能选择使用“费用化”处理的方式。总之,医药企业在IPO之前和进行IPO时,选择使用“费用化”处理方式的可能性更大,而医药企业在IPO之后就表现出选择使用“资本化”处理方式的更大可能[4]。
三、医药行业IPO前后研发支出会计处理差异的原因分析
(一)IPO前更多选择“费用化”处理
医药企业IPO前会有十分严格的标准要求,并要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相关医药企业为了保证IPO目标顺利实现,一般会选择使用“费用化”处理方式。IPO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相比净资产的占比要小于等于百分之二十,无形资产指的是账面价值去掉扣除项目,然后增加开发支出和商誉的部分,所以开发支出与无形资产的总数需要小于等于百分之二十。这意味着如果医药企业进行“完全资本化”处理,会使得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金额较高,最终不能符合IPO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要求,可能導致IPO失败。同时,在提出IPO的当年时间,进行“费用化”处理可以减少开发支出金额,这样就能减少无形资产金额,从而使医药企业更有可能顺利IPO过会。另外,主管部门在进行审查操作时,会对企业提出申请之后的业绩去掉开发支出,也就是将之完全费用化,评估企业的账目是否满足IPO过会的条件,如果不能支撑企业上市,该企业会存在借助“资本化”处理方式来管理盈余的可能,这会影响到企业盈利能力的可信度,进而可能导致IPO失败[5]。
还有一点,IPO企业为了获得更多投资,可能实施平滑利润的盈余管理,这样为外界群众展示出一种经营良好,收益稳定增长的印象;但如果企业试图减少当期费用,会存在虚增利润等问题,表现出比较明显地将研发支出资本化处理的趋势,这也可能导致企业IPO失败。
(二)IPO后更多选择“资本化”处理
一是会计规定许可的情况下,医药企业更乐意选择“资本化”处理方式。比较上市之前主管部门对此的规定,上市之后主管部门对这方面的要求表现出适当的放松趋势,不再那么严格,也就是说允许企业在会计准则规定范围内的前提下,合理反映出资产情况和盈利情况。基于此,医药企业为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一般都进行“资本化”处理。这样不仅更容易使企业IPO过会,在过会之后进行研发支出的处理也更加简单[6]。
二是税收政策的影响。自从“营改增”提出后,国家税务部门为了减轻各类企业的税负压力,持续进行税务体制改革,税收政策出现较大的变化,比较突出的就是增值税的税率在不同行业都出现更改。在这个背景下,医药企业选择“资本化”处理方式,还要考虑这样操作会影响到企业净利润,这个过程中税收机制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税收政策规定医药企业中,符合要求的研发支出能够实施150%的加计扣除,所以这项操作可以减少医药企业当期的税负了;另一方面,这项操作会形成无形资产,进而增加医药企业当期税费。所以总结来说,考虑税收政策中提出的加计扣除要求,将研发支出进行“资本化”处理,既可以减少医药企业当期损益增加利润,也可能增加医药企业的税负。所以医药企业需要联系自身实情,按照运营目标,选择合适的时间点进行这项业务处理[7]。
三是企业规模扩大之后,研发进度提升。IPO后医药企业获得融资支持,增加了可使用资金,这样可用于支撑其他项目的进行,促使企业规模扩大。大部分医药企业选择上市是为更方便开展药品研发,所以产生的融资大部分都分配给技术研发方面,这样就可以提升研发进度和水平,缩短研发周期,更方便出现研发成果。从这方面考虑,医药企业可以选择“资本化”处理操作模式。
四是相关法律规定和制度建设不足。主管部门在开展IPO审查时,针对医药企业处理这项业务的内容是一项重点。这是因为当前我国法律制度对这方面的规定并不完善,为了保证适应社会形势的发展,我国颁布了新会计准则,允许对其“资本化”处理,这显然增加了会计人员处理这项业务的灵活性,所以部分人员可能借助选择的会计处理方式的不同,为盈余管理创造条件。还有,医药企业上市前主管部门进行相关审查的标准比较严格,但上市后相关审查的标准相对放松,这也促使很多医药企业在合法的情况下,对这项业务进行“资本化”处理,以此调节和粉饰财务报表,这也是产生差异的原因。
四、结语
研发支出包括医药企业进行产品或技术研发过程中使用的资产折旧以及消耗的原材料,研发人员工资和福利,研发期间产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一系列的支出。对于医药企业来说,这部分支出占据总支出的较大比例。主要是医药企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需要发挥创新优势,发展新技术、创造新产品,才能发挥竞争优势。而对于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是医药企业申请上市时主管部门重点审查的主要内容,特别是新会计准则发布之后,允许符合条件的研发支出进行“资本化”处理。
基于此,笔者将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医药企业IPO的现状,同时分析了企业在IPO前后对于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情况,时间点选择在2008—2017年期间,然后分别得出在IPO前三年、IPO年份、IPO后一年以及不同细分行业/板块这些因素对比下的企业相关数据,以此通过不同的数据对比出不同情况下医药企业开展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不同形势。本次研究表明:对于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方式,医药企业在IPO前和IPO年份大部分情况下选择“费用化”处理,并在IPO后更多选择“资本化”处理;医药企业在IPO前和IPO年份,更多选择“费用化”处理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希望能够顺利过会,所以故意选择这种方式,同时在IPO后选择“资本化”处理的原因,主要是企业需要遵循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工作,同时也受到税收政策、研发进度提高、相关法规等方面的影响。
参考文献:
[1]潘皓青.医药企业IPO前后研发支出会计处理探究[J].商业会计,2019(11):57-59.
[2]李雨凡.医药企业IPO失败原因与对策研究----以稳健医疗为例[D/OL].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
[3]余梦阳.KL药业研发支出会计政策选择研究[D/OL].武汉:华中科技大学,2019.
[4]柳芝,罗颖.医药上市公司研发支出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J].财会通讯,2019(01):23-27.
[5]曾雪瑞.浅析制药企业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影响——以复星医药为例[J].福建质量管理,2020(07):84.
[6]刘一麟.医药制造行业研发支出与盈余管理研究[D/OL].昆明:云南财经大学,2020.
[7]李惠娟,张新晶.税收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基于158家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研究[J].税收经济研究,2019,24(01):7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