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治理视域下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研究
2021-08-23王旎
王旎
【关键词】现代治理;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的关键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 “要把提升国民素质放在突出重要位置,构建高质量的教育体系”“优化人口结构,拓展人口质量红利,提升人力资本水平和人的全面发展能力。”据统计,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共2738所,其中高职(专科)院校1468所,占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由此可见,高职教育质量直接影响国民素质的提升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因此要切实发挥教育质量评价的指挥棒作用,有效对接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建立更加科学的评价体系,提升高职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一、高职教育现代治理的内涵
大学治理最早由美国学者科尔森(John Coulson)提出,他在《大学与学院治理》一书中首次运用现代治理理论对大学内部运行机制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将治理理论引入大学管理的理念。美国学者保罗·维斯梅尔(Paul Westmeyer)进一步明晰了大学治理内涵,界定了治理和管理,指出“治理注重决策过程,管理注重决策结果”。从国内看,“治理”一词源于企业管理,2005年后逐步运用到高职院校的管理研究中。在高职教育现代治理体系中,政府不再是管理的单一主体,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企业行业、学生、家长等利益相关者都是高职教育管理的主体,它们通过互动建立起平等的伙伴关系,以实现共同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在协同参与的基础上,持续不断改进治理体系,从而实现善治。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该方案为评价改革指明了方向。新时代的高职教育质量评价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凸显类型教育的地位和作用,以服务高质量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为目标,深入推动管办评分离,多元协同共治共建共享,建立健全评价质量体系,不断提升办学质量。
二、当前高职教育质量评价存在的问题
(一)多元主体参与不足
从政策来看,我国的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是政府自上而下推动开展起来的,较多沿袭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特征不足,以政府单一主体为主。2006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开始关注到多元主体问题,提出要吸收用人单位及社会参与到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中。随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下称《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下称“职教二十条”)等文件从宏观政策层面提出了由政府、行业企业、第三方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构建质量评价体系,但由于有效的运行制度及机制的缺失,未能实现高职教育质量评价多元主体的参与。从实践看,2003年教育部教学工作试点评估正式开启高职质量评估工作,先后开展了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示范性、骨干、优质院校及“双高计划”遴选,多元评价主体逐步引入,但行业企业参与度不高,第三方评价组织不健全、权威性受质疑,家长学生作用有限、话语权不高等问题普遍存在。
(二)发展性评价关注不够
从评价内容看,早期的质量评价侧重于对办学条件和办学资源的定量评价,简单地以是否达到量化指标進行评价,形成了“一刀切”的评价结果,忽略了对高职院校个性化、多样化发展的评价,导致一些学校尤其是行业主办主管的学校被“误判”。这些学校在行业内知名度高、影响力大,能很好地支撑起行业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等重要职责,但在质量评价中处于劣势,在一些以评价结果决定资源分配的领域,得不到公平待遇。近年来,高职教育评价体系中加入了对学生学习成果、用人单位满意度的评价,但又以追逐升学率、高端就业率、北上广深一线就业率等为评价指标,间接导致三线城市、县域经济发展严重缺乏人才,毕业生“下不去”“不愿去”的结构性矛盾凸显。
(三)评价模式单一
当前,高职院校教育质量评价普遍采取院校自评+专家组评价模式。即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确定指导思想、制定评价指标;院校自评阶段,各学校依据指标搜集佐证材料,形成自评文字并打分;专家组根据自评结果,有针对性到院校调研走访、评价。这一模式存在一些弊端,比如自评阶段,各院校往往耗费大量时间、精力搜集佐证材料,甚至为了符合指标故意造假,对存在问题刻意避重就轻;又如专家组现场评价阶段,专家组一般由其他兄弟院校领导、高级职称人员等同行构成,容易受“先入为主”、亲疏关系等主观因素影响,导致结果偏差。近年来开展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数据造假,但仍以院校“自说自话”式的简单数据罗列为主,数据的充分挖掘和动态对比较少,不利于院校充分发现问题并改进。
三、现代治理视域下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构建
现代治理视域下,要以《规划纲要》《总体方案》、“职教二十条”为根本指导,基于现代治理理念,构建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一)推进多元主体参与
要从高职教育的类型教育属性出发,注重评价体系的开放与合作,积极发挥各利益相关方的协同作用,推进共建共治共享。首先,政府主要承担顶层设计、价值引领、主导及监管职能,制定宏观政策,引导高职教育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正确的教育发展方向;实施宏观管理和分层分类指导,引导各校合理定位、办出水平和特色,切实提高办学质量;进一步简政放权,制定鼓励激励措施,引导行业企业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其次,各院校积极转变观念,化被动为主动,强化质量意识,完善质量内控及保障机制,将质量评价与控制贯穿于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学及管理服务全过程,持续改进,切实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水平。最后,行业企业及第三方专业组织应成为评价主体。行业企业是人才培养的直接受益者,应全过程参与到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中去,对人才培养目标、教学基本要求、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教材建设、课堂实施及实验实训等进行评价,协同参与高职教育质量的诊断与改进。第三方专业组织主要指教育政策制定者与执行者之外的专业性、独立性组织,包括研究机构、专业评估机构及各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要积极培育、规范第三方专业评价组织,充分发挥其评价与监督职能,加强信息沟通反馈。另外,还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鼓励学生参与各种形式的质量评价。
(二)改革评价内容与标准
首先,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总体方案》一大亮点就是回归教育本真,强调立德树人根本,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的育人功能,以德技并修為主线,将学生的职业素养、工匠精神的培养作为评价的重要指标,贯穿于各类评价中。其次,实施的“双高计划”以及3年扩招300万,标志着高职教育迎来重要发展机遇期。评价内容标准要更契合新时代赋予的人才供给结构改革、高质量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终身教育理念践行等新使命,重点评价高职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登记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等情况,加大职业培训、服务区域和行业的评价权重,推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切实推动高职教育与经济社会同频发展。最后,结论性评价与动态发展评价相结合,既关注高职教育发展现状,也关注可持续发展的增量和动态发展指标,切实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进高职教育内涵的提升。
(三)健全质量评价运行机制
对照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要求,以推动政府、高校、社会构建新型关系为主线,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结果反馈与运用的运行机制,将常态化评价与专项评价相结合。首先,依托大数据平台和智能化手段,加强基础信息的采集、分析及利用,充分挖掘数据信息,进行纵向发展动态及横向对比评价。其次,各院校健全制度执行及落实机制,对照评价标准,进行常态化质量监控与保障,将评价重点前移,抓源头、重过程,切实发挥质量评价的导向、鉴定和调控作用。各级政府通过委托或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支持第三方专业性组织对院校的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区域及行业影响力等进行综合性或专项评价,及时公布评价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最后,科学有效运用评价结果。政府可依据评价结果科学施策,发挥典型示范引领,鞭策后进。各院校则依据评价结果对自身办学进行动态调整,发挥优势,补齐短板,大幅提升教育质量,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强国目标提供优质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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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双一流建设背景下高职院校治理能力建设研究”(2019JJ70019)、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现代治理视域下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研究”(ZJGB201918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