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自由主义危机与共生、共享发展模式的探索:以法国社会团结经济为例
2021-08-23庄晨燕邓椒
庄晨燕 邓椒
摘 要:自1970年代石油危机以来,新自由主义取代凯恩斯主义,成为主導西方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并在1980年代以《华盛顿共识》为依托强加给发展中国家。新自由主义所向披靡的“诀窍”在于制造了一个简单却深入人心的神话:只要坚持经济理性和自律性市场,就能实现个人自由和社会繁荣。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治理困境表明,新自由主义虽然在财富创造方面可圈可点,但造成了前所未有的个体原子化和社会分化,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则是其神话破产的标志。在剖析新自由主义危机渊源的基础上,以法国2014年立法承认的社会团结经济为例,阐述这一源于工业革命时期社会经济学传统的经济形式如何超越经济理性和市场逻辑,探索个体与社会共生、共享的发展模式,回归发展的人文主义本源。法国社会团结经济是1980年代以来全世界范围内兴起的旨在创新发展模式的团结经济运动的一部分,也是国际社会从强调经济增长到追求人类发展的发展理念转型在国家发展实践层面的体现。
关键词:新自由主义;社会团结经济;经济理性;共生共享发展模式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 - 621X(2021)03 - 0058 - 12
从20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开始,全球陷入19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严酷的经济危机。正如大萧条迫使新古典主义经济学退居二线,这次世界经济金融危机宣告此前风光无限的新自由主义濒临破产。1970年代初以来,面对石油危机引发的经济萧条,继承新古典主义衣钵的新自由主义取代辉煌近半个世纪的凯恩斯主义,成为主导西方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1980年代末、1990年代初,新自由主义以《华盛顿共识》为依托,利用拉美、非洲国家的经济困境,以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援助为幌子,成为西方控制发展中国家经济政策制定的重要工具。
新自由主义之所以能够在短短30年里所向披靡,关键在于其基于新古典主义制造了一个极其简单却深入人心的神话:只要坚持经济理性(Economic Rationality)和自律性市场(Self - Regulating Market),就能实现个人自由和社会繁荣。2008年席卷全球的危机让这个神话彻底破灭。正如奥巴马在2009年新年献词中指出:市场究竟是为善还是作恶,这不再是我们思考的问题。市场本身没有能力创造财富和扩展自由……经济发展成功与否从来不只取决于国内生产总值规模,而是经济繁荣能否为每一个心有所愿之人提供更多机遇。1奥巴马这段话的后半部分是对量化经济指标主导的发展模式的反思。二战结束后,“发展”成为各国政府和人民的重要使命。尽管自1970年代以来,追求量化经济增长的现代化理论在现实中屡屡碰壁,但这一理论无论在政策实践还是观念舆论层面依然无处不在。究其原因,从凯恩斯主义到新自由主义,对于经济理性主导的发展模式不但没有反思,反而将其推广至个人乃至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本研究将以法国2014年正式通过法律予以承认的社会团结经济(Economie sociale et solidaire)为例,阐述新自由主义危机如何促使精英和民众反思经济理性主导带来的负面影响,如何在继承工业革命时期社会经济学传统的基础上,构建个人与社会和谐共生的全新发展模式?
一、从新古典主义到新自由主义:个人自由与社会繁荣的神话
19世纪中期创立的边际效用学派(Marginalist Economics)标志着经济学开始摆脱政治经济学的社会科学定位,逐渐向帕累托倡导的以数学为主要工具的纯科学迈进,个体行为取代国家财富成为经济学的主要研究对象。经济学科学化的前提在于理性个体假设,经济人模型(Homo Economicus)和自律性市场被赋予主导地位,这正是新古典主义的核心内涵。以自然科学为范本、以数学为主要工具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自此远离了鲜活的社会现实,在自身制造的由原子化理性个体和自主调节的泛化市场构成的幻境中追求所谓的经济规律。
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的政治形势进一步“确认”了经济学科学化转向的合法性,诸多经济学家得以避免与执政当局合作,移民美国。他们是战后在美国创立新自由主义的主要推动者。尽管哈耶克等奥地利经济学派学者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最终决定新自由主义理论走向和现实影响的是以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贝克(Gary Becker)等为首的芝加哥经济学派。他们一方面确立了经济学的绝对主导地位,将经济理性和自由市场竞争逻辑渗透到个人生活和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另一方面通过双边和多边渠道将新自由主义强加给拉美、非洲等发展中国家。然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发展治理方面的困境最终让新自由主义制造的神话彻底破灭。
(一)经济人与经济理性:个体原子化与社会分化
18世纪中期,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政治经济学关注的是整体国家财富的增长与分配。从标志着经济学“科学化”转向的边际效用学派开始,经济学摆脱了政治经济学的整体主义(holism)范式,转而从个体主义视角研究经济现象,即追求效用(utility)最大化的个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如何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推动经济均衡(Economic Equilibrium)的达成。帕累托随后提出“纯经济学”概念,即效仿自然科学,以数学为主要分析工具,描述理性个体如何通过逻辑行为达成总体经济均衡[1]。1898年,法国经济学家夏尔·吉德(Charles Gide)第一次将这些“数学经济学家”定义为“新自由主义学派”,1而凡勃伦(Thorstein Veblen)则将他们称为“新古典主义”[2]。新古典主义是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模型的起点,科学化框架下将经济活动抽象为理性个体在市场供需法则作用下实现均衡为个体原子化和社会分化埋下伏笔。
两次世界大战期间以及二战后大量欧洲经济学家移民美国,以数学手段为基础的新古典主义逐渐跻身主流经济学地位。1932年,罗宾斯在《论经济科学的性质和意义》中提出著名的经济学定义:经济学是研究在各种目标和具有各种用途的稀缺手段之间建立关联的人类行为的科学,并强调经济学应该坚持理性个体假设,摒除任何伦理价值的考量[3]。1968年,《国际联合科学百科全书》(International Encyclopaedia of Unified Science)经济学卷正式出版,标题为“数学经济学与计量经济学方法论”[4],该书是经济学界旷日持久的学科定位争论尘埃落定的标志,表明从边际学派开始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最终获得了绝对主导地位,数学和数理统计成为研究经济现象的核心方法。以“朝圣山学社”(Mon Pèlerin Society)为标志的新自由主义诞生是二战后美国经济学主导地位的集中体现,以芝加哥大学为核心的美国经济学界秉承新古典主义传统,将“科学化”经济学的影响力从学界推广至政界、整个社会,进而向世界其他地区渗透。经济学“帝国主义”的出现,将新古典主义理论的内在缺陷进一步放大。
具体而言,从边际效用学派到新自由主义,以效用最大化为核心的经济人模型經历了一个不断抽象化的过程。杰文斯(W. S. Jevons)等边际理论家采用边沁功利主义理论基于人类快乐或幸福的效用概念。但由于快乐或幸福很难量化,马歇尔(A. Marshall)提出以人们为实现或满足欲望愿意付出的价格来度量效用[5]。当代新古典主义个人选择理论摒弃了边沁的效用概念,将效用看作个人选择的一种数量表述[6]57。二战后美国主流经济学将效用最大化定义为消费偏好的排序,即理性消费者将选择排序最高的物品,不需要考虑不同排序对应的量化差异[7]。芝加哥新自由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的贝克尔进一步提出偏好稳定理论,即经济学家并不试图理解偏好如何形成,而是作如下前提假设:偏好不会随着时间变化而发生实质性改变,富人和穷人之间、不同社会和文化之间没有显著差别[8]7 - 11。该理论标志着经济人从最初能够感知幸福、快乐、存在差异的个体逐步演变成只有固定偏好、完全同质化的个体,每个个体都是工于计算,努力建构效用最大化的机器[9]。在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眼里,企业与个人没有差别,他们都是没有价值观,没有情感,甚至是没有意识的效用最大化计算器,经济学因此成为类似物理学的“客观”科学[10 - 11]。
经济人模型的不断抽象化为经济理性和市场机制控制全部社会生活铺平了道路。正如贝克指出,经济研究的领域已囊括人类的全部行为及与之相关的全部决定。最大化行为、市场均衡和偏好稳定的综合假定及其不折不扣的运用构成了经济分析的核心,经济分析……能够对各种各样的人类行为作出统一的解释。价格和其他市场手段在社会范围内分配稀缺资源……执行着全部或绝大部分社会学称作“结构”的职能[8]7 - 11。新古典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遵循方法个人主义(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范式,即一旦每个个体努力实现效用最大化,不同个体聚合在一起,整个社会就能实现效用最大化,这就是市场均衡、也是效率(efficiency)最优状态[12],不同个体之间的充分竞争是实现均衡的保障。1
简言之,新自由主义勾勒的理想社会是工于计算的理性个体在与他者不断竞争过程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和社会“善治”。社会只是一个原子化个体的集合体。正如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所述:我们这个时代,太多孩子和百姓把自己的问题归结到社会头上,社会是谁?根本就没有社会!有的只是一个个男性和女性……2
(二)新自由主义在西方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神话破灭
福柯指出,现代国家日益复杂的治理术(governmentality)引发了针对构成社会的每个个体的生命政治(biopolitics)的知识需求,即了解个体在各自生活中如何行动[13]148。以“科学”解释个体选择为出发点,将社会简化为追求效用最大化个体组成的自由竞争市场的新自由主义在凯恩斯主义频频碰壁的1970年代迅速蹿红,成为英美等西方大国政府的座上宾。随后在以美国为首的大国操纵下被强加给拉美、非洲等发展中国家,成为衡量所谓“善治”的标准。以经济理性和自由市场为支柱的新自由主义落实到国家治理层面,集中体现为福柯所说的以“企业”逻辑对全社会进行格式化[13]226。具体而言,政府部门不再是公共物品的提供者,不再致力于社会公平和正义,而是借鉴企业管理技术,按照市场供需法则,尽可能追求高“效率”和“效益”。经济事务方面,实施取消管制(deregulation)、自由化(liberalization)和私有化(privatization)[14]。我们将从西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两个角度,审视新自由主义承诺的个人自由和社会繁荣是否现实存在。
里根和撒切尔主政时期是新自由主义全面介入国家治理的开始,双方虽然在具体政策层面存在一定差异,但指导原则与前文所述基本一致,政策效果同样大同小异。对于极少数社会上层阶级,特别是经济精英而言,新自由主义的承诺完全有效,他们占有的权力和财富迅猛增长[15 - 16]。而占据人口绝大多数的工薪阶层面临的则是就业不稳定加剧、购买力下降、不安全感与日俱增,社会两极分化日益严峻[17]。对20世纪美国人均收入的追踪研究显示,罗斯福新政之前,90%普通民众与10%精英阶层之间存在严重不平等,双方差距随后不断缩小。1960至1974年出现完全同步增长,自1974年到世纪末重现罗斯福新政前不断加剧的不平等现象[18]。无论在美国还是英国,最富裕的1%人口占据国民收入的比例自1980年代初以来都翻了一番,美国从8%增至18%,英国则是从6.5%提至13%。美国企业CEO的薪资在1990年代平均增长400%。这些财富精英通过政治献金、游说集团、媒体私有化等各种渠道逐渐控制国家治理的核心领域。举例而言,2011年,90%的美国媒体被6家公司控制,而在1980年代初是50家公司。在英国,3家公司控制了全国70%的报纸,其中默多克的公司就占据超过1/3[19]。2014年普林斯顿大学的一项研究证实,经济精英和代表商业利益的团体对美国政府政策具有实质性独立影响,而广大公民和公民为基础的利益团体几乎无法产生独立影响,美国因此更像是寡头政治而不是民主[20]。
新自由主义是美国与拉美国家自19世纪末以来控制与反控制博弈的一部分。拉美主要国家始于1930年代,致力于经济独立自主的国家发展主义政策严重威胁美国利益,新自由主义成为美国重新掌控拉美经济命脉的工具。新自由主义的输出首先从人才培养开始。早在1950年代,弗里德曼等在芝加哥大学、美国政府、美国公司和福特基金会等支持下启动了拉丁美洲经济人才培养计划,拉美留学生在美系统学习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学成归国后成为主导政府经济决策和垄断经济学界的知识精英。这些被称为“芝加哥男孩”(Chicago Boys)的精英人才在智利、阿根廷、墨西哥、巴西等国1980年前后的自由市场经济改革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其次,美国借助债务危机迫使拉美国家接受新自由主义。1970年代,拉美国家由于石油危机出现巨额贸易逆差,急需国际贷款。在美国的操纵下,大量石油美元经过华尔街投资银行,以短期贷款方式借给拉美等第三世界国家。1975至1982年,拉美国家的外债规模以每年超过20%的速度增长,1982年占本地区国内生产总值50%以上,相当于当年出口的3.8倍,完全失去还债能力,爆发主权债务危机[21]。随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推出“结构调整计划”,受援国获得救助的条件是实施自由市场改革,即此后汇总提出的《华盛顿共识》。
新自由主义在拉美横行的1980年代被联合国拉丁美洲与加勒比经济委员会(ECLAC)称为“失去的十年”(lost decade)。经由“芝加哥男孩”制定、实施的各项改革措施给拉美各国带来的不仅是“丧权辱国”,而且是社会崩溃。一方面,国家治理的重大决策完全被国际组织及其背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大国和跨国公司控制,各国民选领导人被架空,他们存在的唯一“合法性”在于惟命是从,如若不然则被以各种方式推翻。毫无悬念,这些国家的财富源源不断地流入发达国家,与殖民时期惊人相似。1另一方面,广大民众实际收入和购买力大幅下滑,失业或就业不足,社会两极分化加剧,犯罪率持续攀升。1950年代,拉美人均收入超过世界其他发展中地区,大约为发达国家数据的50%。而1999年,拉美不仅远远落后于亚洲、中东和中东欧地区,而且仅仅是发达国家数据的不到30%。1980年代,拉美地区的贫困人口比例高达48.3%[22]。绝大多数拉美民众(83.6%)生活的国家从1975至1995年社会不平等持续加剧,1%最富裕人群与1%最贫穷人群的平均收入比从1980年的237:1,发展到1995年的417:1[23]。深陷社会危机的拉美国家同样是全世界犯罪率最高的地区之一。以谋杀为例,拉美每10万人的年均谋杀案数字是30.7,是全世界平均数据的6倍。无论是犯罪者还是受害者,都呈现明显的年轻化趋势[24]。新自由主义没有给拉美社会带来承诺的自由和繁荣,反而引发了前所未有的社会危机和普遍的悲观失望情绪。2004年一项调查表明,即使在整个地区取得5%经济增长的良好态势下,59%的民众依然认为未来经济形势会变坏,超过半数的人认为孩子的处境会比自己更糟[25]。
二、法国社会团结经济:个体与社会共生、共享的发展探索
正如波兰尼指出,在市场制度急速扩张、气势汹汹地将全世界方方面面收入囊中的同时,来自反方向的保护社会运动应运而生,努力修复被市场破坏的社会肌体[26]。2014年法国颁布法律予以正式承认的社会团结经济正是源于19世纪工业革命时期为缓解社会危机而涌现的民间自救行动,最初国家完全没有涉足[27]。此后,社会团结经济主体始终没有摆脱“创伤修复”的边缘定位,游离于国民经济体系之外。二战结束后,以经济理性、市场主导为基础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正如莫斯科维奇指出,自私、工于计算、漠视他者、只热衷于追求财富的“经济人”主宰着每个人的精神和身体,无所不在,金钱成为衡量一切的尺度[28]。2008年的全球金融经济危机成为反思自由市场经济的转折点,一直以来默默无闻的社会团结经济因为自身与自由市场经济完全相反的理念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实际地位和潜力第一次真正进入国家视野。
2009年法国政府委托国民议会就社会团结经济提交调研报告,从而启动了这一延续数个世纪、始终被漠视乃至无视的民间经济发展探索的合法化进程。2010年4月国民议会提交题为《社会团结经济:实现增长和就业的另一种方式》的报告。报告指出,社会团结经济承载着一种与自由市场经济完全不同的历史和哲学传统,尝试将经济活动与社会公益目标相结合,突出基于参与和责任的管理逻辑,倡导个体和群体的伦理价值。这种经济形式促使我们重新思考、调整现有的发展模式,反思人类发展的终极目标和意义。而社会团结经济在实现经济增长、创造财富和就业方面的表现证明,1将效益和人性更好地结合是完全可能的[29]。2014年的《社会团结经济法》正式赋予这一经济形式合法地位,本文将以该法律为分析对象,探讨社会团结经济如何超越经济理性和市场逻辑,将个人发展与社会繁荣紧密结合。
(一)社会团结经济:超越经济理性、推动合作共生
《社会团结经济法》开篇即明确,社会团结经济是适应人类活动所有领域的产业和发展模式,以此表明,这不再是一种边缘性、辅助性的经济形式。而法律第一章对社会团结经济的定义,对社会效用的阐述以及社会团结企业运营指导原则的规定则表明,经济效益不再是发展的首要目标,在尊重个体人权的基础上构建人与自然、人与人合作共生的和谐社会才是发展的核心要义。从这个意义上看,社会团结经济还原了波兰尼对于经济的“实质含义”(substantive meaning of economic)的阐述。波兰尼指出,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完全忽略了经济的“实质含义”,单单突出经济的“形式含义”。经济的“实质含义”源于一个事实:人的生存依赖于自然环境和他的同胞,经济活动则是人与所处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的互动。從维护道德的角度出发,必须保证“实质含义”相对于“形式含义”的绝对优势,只有“实质含义”层面的经济活动才能确保人与人之间的合作与互惠。2
《社会团结经济法》第一条规定社会团结经济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首先,经营目标不只是利润分享;其次,企业民主管理,保证员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员工的发言权与他们在企业的身份以及资本投入无关;最后,企业利润大部分用于维持和发展企业业务,必须建立储备金而且不能发放到个人,一旦企业破产或解散,相关收益转移给另一家社会团结企业。这三个条件是判断社会团结经济企业的标准,条件一和三表明,企业经营不再以个人和组织的经济收益为主要目标,企业利润主要服务于创造财富以外的业务活动,这些业务活动对应的正是法律第二条定义的“社会效用”(utilité sociale)。法国经济财政部对于社会团结经济的定义进一步明确了这一经济形式的上述特性:社会团结经济企业内部运营和业务活动遵循互助和社会效用原则。这些企业采取民主和参与的管理模式,严格控制经营所获利润的使用,禁止个人收益,经营收益重新投入企业发展。3
如前文所述,新古典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核心假设之一是理性个体对于“效用”最大化的追求,而每个个体“效用”最大化就意味着社会整体“效用”最大化。社会团结经济反其道而行之,从3个角度对“社会效用”进行定义:首先,企业业务必须致力于帮助由于经济社会原因、个人原因或健康问题而处境脆弱的个体,这些个体可以是企业员工、用户、顾客或企业经营的受益者等;其次,企业经营目标为消除健康、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的排斥和不平等现象,推动公民教育和人民教育,维护和发展社会联系,维系或加强地区凝聚力;最后,企业致力于在经济、社会、环境和参与领域的可持续发展,推动能源转型和国际互助合作。“社会效用”的3重含义体现了社会团结经济的宗旨,即维护社会每个成员的平等权利,强化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联系和整体的凝聚力,促进不同社会之间的合作以及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共生共荣。换言之,社会团结经济致力于在尊重每个个体的前提下,推动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为了确保上述与主体自由市场经济迥异的各项原则的落实,监督社会团结经济企业在运营中切实体现这些原则,《社会团结经济法》第3条规定了社会团结企业运营六大指导原则,1企业必须在此基础上制定内部运营规定,并周知每个员工。
(二)合作社、协会与互助机构:个人与群体的共生和共享
社会团结经济主要由合作社、协会和互助机构3种类型组成[30]。这3种类型虽然拥有各自的历史轨迹和特点,但均在运营实践中致力于个体和群体的共同发展。
《社会团结经济法》第24条对合作社定义如下:合作社是由多人自愿联合建立的公司,旨在通过筹集资金和共同努力,实现经济或社会方面的需求。合作社可以在人类生活的所有领域开展活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自愿加入并向所有人开放,民主管理(每个合伙人或员工无论入社资本均为一人一票),每个成员均入股,对员工进行培训,与其他合作社进行合作,合作社盈余优先注入储备金用于机构发展。
《社会团结经济法》继承了1901年7月1日法律对于协会的定义:协会是2人或多人通过共享知识或共同行动,为追求利润分享以外的目标而协商一致成立的组织。协会遵循自由组织、自由选择宗旨或目标、自由决定运行程序等原则。
《社会团结经济法》继承了《互助机构法典》的定义,互助机构是非赢利的私营法人,机构在成员缴纳会费的基础上,为成员提供救助和互助服务,致力于促进成员在文化、道德、知识、健康领域的发展和生活条件的改善。
对比以上3类机构的定义,共同之处在于,机构的成立是每个成员自由选择、自愿投入(包括物质和非物质两个层面)的结果,机构运行过程中,每个成员以1人1票的方式平等参与管理和决策。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可以认为这3类机构在保证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的基础上确立了每个成员对于机构的所有权,体现了张小军论证的马克思提出的共有与个人所有深层逻辑的一致性,即共生性[31]。与此同时,机构的宗旨在于为所有成员服务,实现他们的愿望和诉求,而不是创造更多利润,经营产生的利润优先用于机构发展,而不是个人致富。这一规定突出了这3类机构对于共享价值观的追求,发展的根本在于每个人都能有机会得偿所愿,而不仅仅在于物质收益的增长。社会团结经济因此呈现出与自由市场经济决然不同的价值取向。
相较于协会和互助机构,合作社是最接近商业企业的形式,特别是由最初的工人生产合作社发展而来的 “合作公司”。1与其他类型的合作社相比,“合作公司”的特别之处在于其绝大多数成员同时拥有雇员和合伙人双重身份,每个员工既是企业的所有者也是企业的管理者。“合作公司”的宗旨在于改变工业革命以来资本剥削劳动的企业模式,企业为员工共有,是员工共同奋斗、共享收益的事业。具体而言,“合作公司”主要从股权、决策权和收益分配以及日常运营方面实践“共有、共生、共享”的企业价值。根据1947年9月10日《合作社章程法》、1978年7月19日《工人生产合作公司章程法》以及1992年7月13日《合作企业现代化法》三部法律的规定,“合作公司”员工至少拥有企业51%股权和65%表决权,非企业员工合伙人,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拥有股权不能超过49%、表决权不能超过35%。公司股东大会执行每个合伙人1票的民主原则,与拥有股权数量无关,全体合伙人选举总经理(必须是员工)(股份有限公司)或董事会(股份公司)负责公司日常管理。经营收益分配方面,至少25%归全体员工所有,至少16%注入公司发展基金,不能分配。
日常运营方面,“合作公司”致力于让每个员工参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在个体与群体之间建立一种共生共赢的关系。加埃尔·特里维迪克(Ga?l Trividic)总结了5大类内部管理措施:1.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任命充分体现民主原则,不仅董事会或总经理由全体合伙人民主选举产生,主要部门负责人同样需要得到部门成员至少三分之二的选票。2. 建立内部信息公开系统,保证每个员工公开、透明地了解企业管理、经营、发展方面的所有信息。3. 共同构建企业发展战略,尽可能广泛地吸纳员工参与研讨,并通过股东大会保证所有员工 - 合伙人参与决策。4. 根据公司集体管理、集体决策原则,确立每个员工 - 合伙人的义务,要求签署承诺书,保证参与企业管理、决策。同时,建立员工互助合作制度,特别是老员工传帮带制度。5. 建立企业教育、培训机制,在吸纳每位员工培训诉求的基础上,定期提供经营管理、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2
为了保证合作社在实际运营中切实体现上述原则,2014年法律规定了“合作社核查”(révision coopérative)机制:所有经营达到一定规模的合作社每5年接受1次“核查”,确保机构组织和运营符合法律规定,切实为成员利益服务。如果合作社连续3年亏损,或3年亏损金额超过注册资本一半,则需要即刻接受“核查”。此外,“核查”程序也可經由以下方式启动:至少10%的合伙人提出要求,董事会或监事会1/3成员提出要求,主管行政部门或社会团结经济部长提出要求。“核查”由专门认证的外部核查员负责,核查报告在呈交合作社全体成员大会讨论的同时,将送交主管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如果报告显示存在违反合作原则和成员利益的问题,相关机构将被要求限期整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整改,主管部门将主持召开合作社特别成员大会。大会召开6个月后依然没有实质性整改行动的合作社将被吊销执照。1
三、结论
尽管新自由主义承继于标志着经济学科学化转向的新古典主义,但在学科服务宗旨和基本假设方面依然与亚当·斯密开创的自由主义经济学一脉相承。无论是经济理性还是财富创造,新自由主义的“建树”无疑无可匹敌。正因如此,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在宗旨和假设方面的缺陷在新自由主义框架下被进一步放大,随着全球金融资本主义的扩张,物质财富的创造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但在经济理性和自由市场的操控和异化作用下,绝大多数个体的自由幸福和他们所在社会的繁荣稳定最终成为无法企及的神话。
2014年在法国正式获得法律承认的社会团结经济的理论渊源正是亚当·斯密时期与自由主义经济学相对立的社会经济学传统。以西斯蒙蒂(Sismondi)、圣西门(Sain - Simon)、欧文(Owen)、傅立叶(Fourrier)、蒲鲁东(Proudhon)等为代表的学者面对工业革命和早期资本主义扩张带来的巨大社会灾难,认为经济发展的宗旨不是财富创造,而是人的福祉,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片面强调财富的生产,忽略了如何分配以造福于人,从而导致不断恶化的社会危机和循环往复的生产危机[32]209 - 210。他们认为,亚当·斯密为代表的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的核心假设,即个体对于自身物质利益的追求将通过市场“看不见的手”促成整体社会利益的实现无法成立,关键问题在于产权与劳动的分离和资本对于利润的无限度追索。在此基础上诞生了欧文、傅立叶等空想社会主义实践、圣西门的社会改革理论以及蒲鲁东的社会团结理论……。其核心理念在于,不再以追求利润为首要目标,而是致力于建立共有、共生、共享的生产和分配体系[33]。正如蒲鲁东指出,何谓正义?正义就是承认他者与自身平等,就是无论面对何人、何种情境都能够保证对人的尊严的尊重。落实到人与人的经济关系上,正义意味着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助[32]349 - 350。
今天的社會团结经济不再是“乌托邦”,而是经历数个世纪的风雨洗礼后成长为与自由市场经济并肩的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法国2014年《社会团结经济法》是1980年代以来全球团结经济(Solidarity Economy)(社会经济)运动的一部分。这一运动旨在证明,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不惜牺牲大多数人利益以及生态环境为代价的资本主义经济或市场经济并非如主流经济学家所论证的那样,是人类实现发展的唯一选择,为人民大众及其生存环境服务的经济与社会完全可行,而且这是一种具有非凡创造力的新型经济模式。团结经济秉承与主流市场经济完全不同的价值观,强调个体和群体的福祉、经济与社会公正以及生态系统的健康、可持续优先于利润和财富的积累[34]。1团结经济的兴起同样是1970年代开始国际社会从强调经济增长到追求人类发展为标志的发展理念转变的结果。1970年代后期,面对现代化理论在西方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困境,联合国对发展的本质、目标和路径进行反思,确立人是发展的起点和终点[35],一个人群自身的发展道路应当源于其独特的文化,而不是遵循所谓科学标准或固定路径[36]。以人为本、内生发展(endogenous development)等理念在1990年代初凝炼为《人类发展报告》,后者为联合国发展规划署(UNDP)在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等学者推动下每年发布,从寿命(longevity)、知识(knowledge)和体面生活(decent living standards)3个角度制定“人类发展指数”(Human Development Index)[37],重新衡量世界各国的发展程度。其核心思想是森所提出的自由发展理论,即发展不只是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个人收入提高、工业化或技术进步,而是致力于消除那些影响人们享受自由的障碍,只有这样发展才能带来人的可行能力的增长,才能保证公平服务于每个人的福祉[6]1 - 7。2014年法国社会团结经济的合法化以及团结经济在世界各地的发展表明,国际社会对于发展理念的反思正在落实为从国家发展模式到基层发展实践的创新,经济发展正在走出国家 - 市场二元对立的僵局,开启国家 - 社会 - 市场三位一体的全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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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