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可奈何花落去 似曾相识燕归来
2021-08-23党绍辉
党绍辉
摘 要:看似简单的一个字,在人们阅读欣赏古代诗词之时如果做出错误的解释,就会影响到对诗意本身的理解。而且像这样的语词人们很容易因熟悉而忽视,因忽视而误解。张相先生在其《诗词曲语辞汇释·叙言》里把诗词曲里出现的语词分为“字面生涩而义晦”与“字面普通而义别”两类,文章就中学阶段所学的古代诗歌中“字面普通而义别”类语词进行归纳阐发。
关键词:训诂;望文生训;以今律古
元曲大家马致远的一首小令《秋思》,以其手法的高超和情感的沉郁凄恻,成为元曲小令的扛鼎之作。可是如此广为人知的作品,单就这个曲题讲,大多数人未必都能做到正确理解。若问“秋思”是什么意思,很多学生可能会不假思索地回答“秋天的情思”。如果笔者说这个解释是错误的,也许有人还会质疑。要解释这个题目,首先得弄明白“思”字的含义。《文选》所收录的西晋著名诗人张华的《励志》诗中有一句“吉士思秋”,唐人李善注云:“思,悲也”。《淮南子·缪称》中有句“春女思,秋士悲”,据郭在贻先生解释:这里“思”“悲”对文,则“思”即“悲”意。再比如《毛诗·大序》中的名句:“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前人解释说:“哀以思”者,“哀而悲”也。由上述可知,思字古有“悲哀”之意。然则“秋思”,即“秋悲”也。回头再看看马致远这首小令,正是抒发“断肠人”在秋风萧瑟、他乡日暮之际,漂泊无依的悲伤之情。熟悉古代文学的人都知道古代文人的审美情调之一即为“悲秋”,于是这首曲子手法之高超、境界之浑融、底蕴之深厚乃得为今人称赏。看似简单的一个字,在人们阅读欣赏古代诗词之时如果做出错误的解释,就会影响到对诗意本身的正确理解。而且像这样的语词我们很容易因熟悉而忽视,因忽视而误解。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现象呢?这是因为古今许多语词在不断变迁的同时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人们径直用现代语词的词义解释古代诗文中出现的貌似熟悉的语词,就很容易犯“望文生训”和“以今律古”的错误,从而导致对诗句乃至整个诗歌意境情韵的误读。倒是那些生僻偏难的名物语词,比较不容易错误地理解和解释,因为这样的语词常常会引起人们的注意,人们就会通过查工具书等途径弄明白其具体的意思。张相先生在其《诗词曲语辞汇释·叙言》里把诗词曲里出现的语词分为“字面生涩而义晦”与“字面普通而义别”两类,文章拟就中学阶段所学的古代诗歌中“字面普通而义别”类语词进行归纳阐发。
杜甫《春望》诗“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句,这里“恨别”是什么意思,是憎恨离别吗?这样解释显然不大能够讲得通,纯属望文生训。其实在古代,“恨”字常作“惆怅,遗憾,伤感”解。比如东汉秦嘉的《赠妇诗》之三“一别怀万恨,起坐为不宁”,夫妻分别,百感交集,乃至于起坐不宁,如果当仇恨或愤恨讲,自与诗意情境不合,很明显不合适,这里应作“惆怅”解。再如《孔雀东南飞》“生人作死别,恨恨那可论”句,有人解释“恨恨”为“愤恨到了极点”,实际上同样犯了望文生训的错误。过得好好的一对恩爱夫妻,迫于封建家长的压力而分离,在生离死别的关头,怎能是“仇恨”或“愤恨”之类的心情概括得了的呢?这样的例子还很多,诸如白居易《长恨歌》:“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秦观《鹊桥仙》:“纤云弄巧,飞星传恨。”
《孔雀东南飞》里焦仲卿与刘兰芝被焦母活活拆散之后双双以身殉情,才使得焦刘两家悔悟,于是“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旁”。生不能相聚,死后永相依,乃魂化鸳鸯,昼夜相向鸣,使得“行人驻足听,寡妇起彷徨”。这里的“行人”“寡妇”是当“路人”“死去了丈夫的女子”讲吗?估计多数学生是这样理解的。其实古今这两个词的词义已发生了变化,如果再拿今天的词义去解释,就会犯以今律古的错误。这里的“行人”应作“游子”讲,而“寡妇”当作“思妇”讲,正确的理解就是“游子驻足听,思妇起彷徨”。我们且从诗情诗意角度来审视这首诗。这首凄美的爱情诗,目的是要告诉世人应珍重爱情,不要轻易拆散别人的婚姻。而这样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最容易打动什么人呢?当然是那些天各一方、不能相聚的夫妻双方。当远游的丈夫听到这种鸟的哀鸣,自是触目惊心,想起远在家乡的妻子;而独守空房的妻子听到这种鸣叫,何尝不会“起坐彷徨”,想起远方的游子呢!在这里游子和思妇相对,显然比泛指的路人和现代意义上的寡妇好得多。在古代,“行人”和“浪子”“荡子”都可指远游在外的游子,例如晋代的《清商曲词·夏歌》:“田蚕事已毕,思妇犹苦身。当暑理絺服,持寄与行人。”这里思妇寄细葛布的衣服与“行人”,这“行人”当指丈夫无疑。再看“寡妇”一词。《说文》:“寡,少也”,引申为“孤独、孤单”意。三国时陈琳《饮马长城窟行》:“边城多健少,内舍多寡妇。作书与舍内:便嫁莫留住,善事新姑嫜,时时念我故夫子。”长年服役不得归家的丈夫寄信给家里的“寡妇”,要她改嫁,显然“寡妇”应作独居的妻子讲。晋·潘岳《关中诗》:“夫行妻寡,父出子孤,”“寡”也作孤独讲。因此,古代的“寡妇”应作“独处的女人”理解,而不是“死去了丈夫的女子”。现代意义上的寡妇在古代叫做“嫠妇”。如《左传·昭公十九年》“莒有妇人,莒子杀其夫,已为嫠妇”,“嫠妇”正指“死去了丈夫的女子”。
杜甫《彭衙行》是一首非常优秀的现实主义的长诗,其中写到主人公拖儿带女奔波在逃难路上的情景时,有这样几句写孩子们的表现:“痴女饥咬我,啼畏虎狼闻。怀中掩其口,反侧声愈嗔。小儿强解事,故索苦李餐。”跋涉经旬,食不果腹,孩子们饿呀,最小的女儿在主人公怀中哭闹不休,因饿生愤,竟然狠咬爸爸,怎么也安抚不住。相反,小儿子稍稍懂点事,也不怎么哭闹。可是毕竟是孩子,忍受不了饥饿,因此“故索苦李餐”。“苦李”就是味道苦澀的野生李子,这种野果没有人吃,可是饿极了也顾不得苦涩了。问题在于这里的“故”字作何解释呢?是“因此”之意吗?如果不知道“故”字在古代还训“常,素”,这样的解释似乎无懈可击。联系诗意,这两个孩子一个是幼小无知的“痴女”,一个是勉强“解事”的“小儿”,但是在残酷的饥饿面前,都不能无动于衷。“强解事”的小儿虽不像“痴女”那般哭闹,但也想吃点什么压压难捱的饥饿感,于是就频频索要难吃的“苦李”充饥。吃了不饱还要,这正是孩子的特点。所以在这里“故”训为“常,频频”,诗意就比“因此”饱满得多,合理得多。同样是杜甫的诗,《羌村》之二:“忆昔好追凉,故绕池边树,”吴小如先生在《吴小如讲杜诗》一书中明确指出这里的“故”当“常常”讲。“故”当“常”讲的例子也不少,如:黄庭坚《次韵知命永和道中》诗中“虚舟不受怒,故在蓼滩横”、杜甫《闷》“猿捷长难见,鸥轻故不还”中的“故”都当“常”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