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以读促写”法在提升初中英语写作教学水平
2021-08-22张莹
张莹
摘要:我国传统的初中英语教学中,虽然将阅读与习作分为了两部分,但两者之间的关系相当密切,可以借助阅读来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因此,本文首先阐述初中英语“以读促写”的教学现状,进而提出初中英语利用“以读促写”法提高写作教学策略,希望使得初中生阅读和写作能力得到双重提升,以便于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初中英语;“以读促写”法;写作教学;现状及策略
引言
在初中英语的教学过程中,借助“以读促写”的教学方法,可以将阅读与写作充分的相结合,从而让学生在阅读的过程中提高自身的写作能力。由于阅读与写作之间的联系相当密切,能够有效的促进学生英语学习能力的提升,如果将阅读与写作单独教学,不仅降低了学生的学习能力,还对英语课堂的教学质量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初中英语的写作教学中落实“以读促写”的教学方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我国初中英语课堂写作教学的现状
(一)并没有形成“以读促写”的教学观念
在初中英语课堂写作教学的过程中,教师是开展各种教学活动的重要组织者,对学生学习英语写作方式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只有英语教师形成“以读促写”的教学观念,才可以促使学生学会读写结合的学习方法。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许多学生并未形成“以读促写”的学习理念,有些学生认为多读书,就可以提高写作能力,对教师写作指导并未有足够的重视,从而使得阅读和写作无法结合。这就需要教师提高对“以读促写”教学观念的重视度,始终将其融入到教学中,促使学生学习英语写作能力的提升。
(二)阅读与写作训练相分离
在现阶段的英语写作教学中,虽然多数英语教师应经意识到“以读促写”的重要性,并且将教学方法进行创新,深入贯彻“以读促写”教学理念,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却存在阅读与写作训练相分离的情况,这严重影响学生对英语写作知识的深入学习。与此同时,部分英语教师对阅读与写作教育没有进行准确的定位,导致无法将两者有机的融合在一起,从而使“以读促写”的教学方法难以顺利落实。
二、利用“以读促写”法提升初中英语写作教学水平的策略
(一)加强学生对英语阅读的练习
初中英语教师通过借助阅读来培养学生的英语写作能力时,要加强学生的英语阅读的锻炼。由于学生对英语阅读能力的掌握对是否能够顺利阅读有着一定的作用,进而对之后的英语写作也有着极大的影响,因此,初中英语教师在学生日常的教学过程中,应该将学生的阅读训练作为首要的教学任务,从而帮助学生提高自身的阅读能力。部分学生在空闲时间并不会出现主动阅读英语的情况,基于此,英语教师可以布置一些学生感兴趣的阅读作业,并让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阅读。在学生阅读的过程中,英语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将文章的中心思想或者重要的情节总结下来,让学生对文章的写作手法和写作技巧有基础的掌握。比如教师可以定期的为学生推荐两三篇英语短文,并将文章中的写作思路整理下来,同时将不理解的地方标记出来,便于和教师交流,从而更全面的掌握英语阅读的内容,并将阅读的质量有所提高。
(二)借助阅读材料积累写作素材
阅读是积累语言的关键阶段,英语教師可以引导学生在阅读的过程中将优秀的英语词汇积累下来,当做写作素材,使学生在写作时可以有话可说。教师对学生进行积累素材的指导时,要结合学生实际的英语阅读水平以及写作水平,将有着一定意义的词汇从阅读中积累下来,从而帮助学生掌握英语词汇的正确用法,避免出现“中国式”英语的现象。与此同时,初中英语教师尽量引导学生把阅读文章中的案例和事件记录下来,通过自己的语言进行加工之后应用在写作中,可以成为不错的写作素材。借助阅读材料让学生积累写作素材时,最为重要的是要引导学生积极的发挥自身的创造性思维,将所积累的素材正确的应用到写作中,从而达到写作与阅读相结合的效果。
(三)通过阅读指导对学生进行写作练习
在“以读促写”法的教学中,英语教师还可以通过阅读指导对学生进行适当的写作练习。多数初中生对英语写作存在着恐惧的心理,就算是已经有写作的主题时,但也只是在脑海中幻想,并没有在写作过程中落实,这样的方式学生并不清楚自身对于写作的欠缺之处。久而久之,“以读促写”的教学方式并没有提高初中生的写作能力,反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学生英语写作的水平。针对于这种情况,英语教师需要在学生阅读时,让其依照所阅读的内容进行适当的写作练习,如仿写。所谓的仿写就是让学生分析文章的主要内容,对写作手法进行仿写,帮助学生提高自身的发散性思维。
结束语
综上所述,教师应要树立“以读促写”的教学理念,在教学中可以将两者有机结合在一起,促使学生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的双重提升,从而培养学生良好的英语学科素养。
参考文献:
[1]李洪兵.浅谈“以读促写”法在初中英语写作教学中的应用[J].中学课程辅导(教师通讯),2018(19):76.
[2]郑丽君.谈如何利用初中英语教材中的阅读材料以读促写[J].科技信息,2011(05):245+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