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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炼化企业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2021-08-21宁*

化工装备技术 2021年4期
关键词:炼化承包商人员

郭 宁*

(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0 引言

炼油加工过程较为复杂,并且炼化企业的生产过程具有高压、高温、易燃、易爆、易腐蚀、易中毒、生产过程连续性强、人员集中等特点。由于其生产具有特殊性,安全风险较大,再加上承包商人员安全意识普遍偏低、流动性大,涉及各类作业点,现场作业环境条件复杂,施工时间长,且交叉双边作业多,如果不能有效提升承包商员工的安全素质来管控风险,将会酿成安全事故,给企业、人员家庭和社会带来危害与灾难。新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的领导层、管理层及基层操作者的义务和职责,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基于炼化企业的特点,必须通过强化承包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来提高承包商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通过安全培训教育使承包商员工学习并掌握安全知识,只有掌握了安全知识及技能,才能够在施工作业时得心应手,减少和避免各种安全生产事故,为企业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1 炼化企业承包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现状

根据炼化行业的特点, 90%的行业事故发生在装置检、维修期间,其中直接作业环节事故占80%以上,而检维修与直接作业等施工主要由承包商人员承担。2014年,某公司进行罐顶脚手架作业平台焊接作业时,脚手架突然向一方倾斜造成整体坍塌,11名作业人员从19 m高度坠落至罐底,受到不同程度伤害,其中5人抢救无效死亡;2016年某石油化工公司由于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导致了硫化氢中毒事故,使1人死亡,1人中毒;2019年3月,承包商人员在某石化公司装置现场更换彩钢板时,未将安全带挂在生命绳上,最终导致死亡。由承包商人员直接或间接造成的类似事故不断发生,这已成为炼化行业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较大风险点。

深入剖析这些事故的原因,大部分是由于承包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够、思想意识不高、安全素养及技能较低。承包商人员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致使这部分 “无知无畏” 人员反复出现“低老坏”和“三违”的问题,从而达不到“四不伤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保护别人不受伤害)的目的,为各类事故发生留下隐患。因此,加强与规范承包商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极其重要。目前炼化企业承包商人员须坚持上岗必培训、考核合格等原则,除了进行三级入厂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培训时间满足72学时,并建立培训档案)以外,还需进行专业培训教育及现场验证培训,同时强化每年再教育培训、日常理论和实操培训,对于培训时长0.5个工作日以上的安全培训要组织考核,理论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内容要与公司或承包商自身特点及承包商员工工种、服务业务等内容相结合。

2 炼化企业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存在问题分析

2.1 承包商人员素质偏低、流动性大和安全培训难度偏大

承包商施工作业人员数量多、流动性较大、劳动强度较高,主要以临时劳务用工为主,通常针对不同的施工作业招收不同的承包商人员。承包商为了节约成本,经常使用“低素质”和年龄较大的廉价劳动力。经调查60%,某企业承包商的施工人员的文化素质均达不到高中学历(不包含管理人员),大部分为初中水平,培训实施难度较大。

2.2 承包商部分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欠缺

在现实实践中,大部分承包商的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为大专学历,安全知识与能力相对欠缺与匮乏,与炼化企业的要求偏差较大。在知识更新和安全技能培训上也不能满足企业要求,或者不参加外部的安全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时间短、内容不全、不系统,直接影响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同时也影响着企业安全绩效。

2.3 承包商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视不够

承包商的管理人员往往存在对安全教育培训重视度不够的现象,一方面在繁重的生产任务压力下,承包商方人员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视为“额外负担”,从心理上不愿意主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即使组织培训,也存在“走形式”应付的现象,培训方法较为简单,培训时间短,培训效果差。另一方面,承包商大部分以利益目的为主导,不愿意将大量的资金和时间投入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中,其内部未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教师队伍多数也为兼职,同时对甲方要求的培训也仅为被动接受。

2.4 培训内容不全面,缺乏针对性

对炼化企业承包商方引发的各类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后可以发现,承包商的施工作业人员既缺乏炼化专业基本理论知识与实战经验,也不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对现场危害认识与风险辨识不足,同时也缺乏危害识别和自我防护与救护能力。现场一些施工作业人员的“低老坏”与“三违”行为得不到及时纠偏,以致形成习惯,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人-机-环”不和谐造成的,其中人为因素是根本原因,如果作业人员存在侥幸心理,不引起重视,那么最终会造成不安全的行为,从而引发事故。

3 解决措施

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实施者为业主方和承包商双方,两者均需要引起重视。由于承包商具有流动性、被动性和功利性等特点,完全靠其自身建立完整的培训体系,强化内部安全培训,提升自我管理水平很难达到。所以建立以业主方为主导的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体系是目前炼化企业的必然选择,督促提高承包商队伍本身自检、自查、自学的能力,强化全过程管控。

3.1 严把承包商人员准入关,形成完善的培训管理体系

首先业务主管部门应严格从承包商从业人员的持证资质、年龄、文化程度和健康等方面进行审核与制约,建立人员档案。培训实施部门在培训前也须再次进行检查审核。普通工种年龄超过60岁的人员严禁入厂,防止 “老龄化”带来的风险与隐患;从事高空作业及特种作业的人员年龄不宜超过50周岁,女性不宜超过45周岁。承包商的从业人员HSE教育管理流程应严格遵照图1执行。

图1 承包商的从业人员HSE教育管理遵照流程

应对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要提出严格要求, “文盲”人员严禁入厂,确保承包商人员的整体文化素质水平满足要求;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素质需满足一定要求,进厂前需体检合格。其次,对承包商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管理,必需同时取得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相应的安全培训合格证(包括接收、监护等许可证)。另外,对于反复违章的承包商人员,应实行脱产 “回炉”再教育机制,对于严重违章的承包商人员,则严格实施“黑名单”清退管理机制。

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全覆盖培训理念,使安全培训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最终落实到承包商,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现场,注重抓好安全责任意识和事故警示教育,严格按照培训环节程序实施(如图2所示)。

图2 培训环节程序

3.2 抓牢承包商关键“少数”的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与知识内容更新应纳入企业安全培训,采用与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统一的安全培训管理标准,缩短差距,促使其安全培训知识与技能不断提升。其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监护人、接收人等应取得业主方要求的相应资质,做到持证上岗。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包商关键“少数”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工作主要由业务主管单位组织实施。项目管理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承包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工或复工上岗。且应不断强化风险识别与管控、作业许可、现场规范化管理、法律法规、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3.3 加强专业和属地管理责任的直线管理原则,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承包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培训,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属地谁负责”的直线管理原则,每级都要树立“安全是我的责任意识”,强化安全培训管理。建立由业主方“专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培训部门组织实施、属地单位强化落实、相关单位积极配合”的分级管理机制,同时承包商单位须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为提高培训的质量与效果,日常加强师资队伍的轮训,指派其不定期参加地方政府及企业的安全培训,同时培训教师须加强自学,不管更新与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和培训能力。各级按照责任体系积极落实培训责任制度,提高重视度。实现承包商人员培训“无死角”,达到培训全覆盖、全员考试合格,全员持证上岗,全过程得到监督的目标。

3.4 分类教育,分类考试,分工种课件

该企业为了提高承包商的安全教育效果,教育对象向“因人而异”延伸,由于承包商人员组分较为复杂,根据承包商作业人员的施工作业类别, 建立公司承包商员工安全培训矩阵如表1所示。

表1 公司承包商员工安全培训矩阵示例

针对承包商中的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等特殊作业的安全培训,编制不同类型的教育培训课件,开展针对性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同时编制不同类型的试卷,开展分类考试,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通用+专项”相结合的安全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教育内容向细化延伸,编制不同类型的课件,主要包括编制PPT和动画教育视频等形式,制作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禁令、防火防爆、职业卫生防护知识,用火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受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防范措施、各类作业危害识别、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方式,以及现场应急处置、事故案例剖析等内容的课件,还包括用火作业、高处作业和起重作业等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视频教育片。培训之后还应进行分类考试,除普工是通用一级考试试卷外,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还要加测专项试卷,同时应在二级安全培训时重点实施专项安全培训,试卷内容主要包括选择题、判断题。以满分为合格,只有首次考试80分以上的可以在原试卷上补考,在错题地方签字确认,首次考试未达到80分的人员应重新进行考试。

培训教育地点应向施工现场延伸。在属地单位进行培训时,主要利用现场安全喊话及对身边的人、事、物进行讨论等,强化承包商人员的安全意识。属地单位主要进行的是验证式安全培训,对于验证达不到要求的情况则不能进行施工作业。

4 结论

4.1 提高承包商安全意识,强化安全培训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周围的环境因素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即“安全人机学”。以“安全人机学”的理念为依托,高度重视人为因素,加强外来施工人员及全厂员工的安全教育。积极推行承包商安全准入制,依据PDCA循环这一科学的管理方法,结合企业的安全培训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表2所示),使承包商充分认识到施工及环境中存在的危险,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与危险因素,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劳动防护。

表2 PDCA循环与安全培训相结合

4.2 安全教育培训方式多样化

应“因人而异”,立足施工作业的现场,重视关键岗位人员引领作用。同时充分利用多媒体,使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注重现场接班前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与安全喊话,同时以鲜明生动的事故案例为抓手,通过案例讨论分析,采取启发式培训,使安全培训更加生动形象,安全意识和知识才能更易被接受, 由被动变为主动,从而达到由“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和“我能安全”的目的,为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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