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法下长沙银行纳税筹划与分析
2021-08-18王科棋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王科棋 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一、公司税务情况简介
长沙银行,1997年成立,总部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其包含业务众多,个人业务主要包括储蓄、消费贷款、投资理财等;企业业务主要包括存贷款、投行、贸易金融和结算等业务。2018年9月,长沙银行A股首次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随着2016年5月我国营改增的全面展开,银行作为金融服务业,也成为试点之一。营改增的广泛推进,使我国税制变革又往前迈了一步,但银行业受各个方面因素影响真正实施起来有一定的困难。
二、纳税分析
由于银行业纳税主体税种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我将主要分析该两种税的税负特点并进行相关分析。
(一)纵向比较
如表1和图1所示。
表1 长沙银行各税种纳税金额(单位:千元)
图1
由表1可以看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支出比例较大,因此增值税和所得税将是本篇探讨的主要对象。从纵向看,自全面营改增后,2017-2019年,长沙银行增值税逐年增高(将2017年营业税并入到增值税中看)。由于银行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从而导致税率不减反增。企业所得税在三年间也是逐年上升,其中2017-2018年涨幅最快。2018年长沙银行顺利上市,使其市场份额快速提升,收入大幅增加,从而所得税税负也相应增加。
(二)横向比较
表2为2019年各企业应交税费情况,由表2三家银行对比可看出,银行主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从横向看,由于北京银行和华夏银行相对规模和实力较大,所以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数额也会更大。而长沙银行,作为上市短短两年的企业,实力与规模相对较弱,从而税负也相对较轻。
表2 长沙银行、北京银行和华夏银行2019年纳税情况(单位:千元)
(三)增值税分析
1.计税方法及税率
金融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应税销售额*税率(6%)
金融业增值税实际缴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2.营改增后增值税税负变化分析
此次营改增改革中,金融业属重中之重,而银行业更加应该予以重视,其作为此次改革的重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谓“变化莫测”,不仅涉及税率的变动,而且也涉及了纳税范围、计税方法等诸多因素的变革,所以这更加要求银行业在营改增改革过程中,紧跟政策变化,做好税务管理和规划。
长沙银行作为商业银行,营改增后,税负发生明显变化,原营业税计算方法简便,缴纳环节简单,不涉及进项税抵扣等环节,而营改增后,从长沙银行年报得知,自2017-2019年,长沙银行增值税逐年上升,且增值税计算缴纳复杂,涉及价税分离、进项抵扣、进项转出多项计算规则,任何环节的出错都会导致最后税款的错报、漏报,最终导致税负成本的上升。
我认为导致企业增值税实际税负逐年上升有如下两个原因:
(1)税率上升
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原税率5%,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首先要将将含税价格进行价税分离,再对增值税销项税进行计算,列式=含税价格/(1+6%)*6%=含税价格*5.66%,相较于营业税的5%,有了明显提高,因为银行业体量较大,收入数额较高,税率的明显上升,对于税负的上升有较为显著的影响。
(2)进项抵扣项目少
营改增后,虽然进项抵扣可以抵扣了,避免了重复征税的弊端,但是对于银行业而言,进项链条并未完全打通,换句话说,银行业允许进项抵扣的范围较小,主要也就包括与贷款业务不相关的利息支出及业务管理费、固定资产购买增值税发票等。另一方面,由于公司员工对开增值税专票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覆盖率并不高,导致进项税额的数额较低,对于抵减销项税效果不明显。
根据规定,存款利息支出和贷款利息支出是不能抵扣的,但是对于国内银行业而言,主要还是依靠传统的存贷款业务支撑,利息支出及与贷款业务直接相关的支出占营业支出的比重较高,而与贷款业务不直接相关的业务支出仅占银行业支出的小部分。综上所述,银行业的进项抵扣是不完全的,抵扣范围狭窄,相对于增值税销项端,进项端允许抵扣的金额较少:
(1)固定费用和业务管理费用
尽管新规定扩大了固定资产抵扣范围,但由于银行经营场所相对固定,基本无该项进项税额。日常出差餐饮以及车票报销等费用不能进行抵扣,使银行产生的费用支出里面能够提供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项目其实非常少。
(2)利息支出
现行税法己经确定由贷款业务所产生的利息支出是不允许实行进项税额抵扣。相当于该业务所产生的利息收入都需要进行税款缴纳。贷款业务作为目前银行业最主要收入来源,税负将会快速上升。
(3)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现行税法扩大了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的进项抵扣范围,相关的各类手续费支出可以作为进项抵扣。只是与贷款业务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开支,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四)企业所得税分析
1.企业所得税相关情况
对于企业所得税,以长沙银行2019年为例,所得税支出占该行税费总支出的66%左右,属于银行的主体税种。长沙银行需要缴纳的所得税收入是贷款服务收入和金融服务收入等。银行目前主营业务是贷款服务收入项目。贷款服务收入包括提供给客户的贷款利息收入等等。银行主营业务牵涉资金量通常来说非常大,货币的时间价值对于银行税负而言意义格外重大。
对于长沙银行而言,能够获得减免税收的途径相对较少,也不属于高科技企业,所处地域也不能享受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在日常业务中能够享受减免税收优惠的途径主要是向购买国债和一些国家支持开展的金融业务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税法规定,银行能够享受所得税减免业务如下:有指定用途的贷款业务利息收入、国债持有利息收入、政府专项奖励收入、代收政府各项税收收入、非税收入。
对于所得税目前有业务优惠和区域优惠,但是对于目前长沙银行来说并未享受到该项优惠政策,则更应该利用好此政策来降低税负。同时将企业的经营方式调整为符合国家政策指引,以获得财政奖励扶持基金。
2.企业所得税分析
从表3看,对于发生的员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支出表现较为良好,均在抵扣范围内。因此长沙银行可以将工资奖金一部分转化为福利费进行发放,为职工减税。同时为了充分利用这一空间,可以进一步提高职工福利,和对职工进行继续教育,积极组织文体活动,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向心力和工作热情。
表3 2018-2019年职工薪酬具体费用及变化
三、纳税筹划
根据上文分析,针对长沙银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进行税收筹划更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增值税税务筹划
1.增值税进项税额筹划
(1)合理选择供应商
一般来说,供应商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和服务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只能开增值税普票,进项税率仅为3%,且小规模纳税人总价纳税且纳税税额较低,不具有较高的议价能力,所以一般小规模纳税人的货物报价标准均低于同品质一般纳税人的报价。因此,长沙银行在质量、价格差距较小的情况下,应该选择一般纳税人供应商,来加大进项税抵扣的金额。
(2)合理实施业务外包
细分银行业,其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根据上文得出,人力费用占营业支出的比例较高,与全年的业务及管理费不相上下,最新税法规定,人力费用因为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如果能够将人力成本中的一部分人力成本进行服务外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理抵扣进项税额,那么长沙银行的整体税负也能够有所下降。
(3)扩宽直接金融服务
直接金融服务收入对比贷款业务收入,从税基看,都是对全额收入进行征收,但贷款业务是需要对本金来源支付利息,其成本通常比较高,而直接金融服务收入,并没有那么高的业务成本。因此,可以考虑拓宽直接金融服务业务,其税负水平低于贷款业务,收益质量也会更高。
2.增值税销项税额筹划
(1)加大金融创新,拓展中间业务
长沙银行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存贷利差收入,收入结构较为单一,贷款利息支出并未纳入进项税额抵扣的范围当中,手续费中,与贷款服务不直接相关的各类手续费或类似手续费性质的费用所对应的进项税可以抵扣,手续费相比较利息收入受“营改增”的影响也会更小一点。
以长沙银行利息收入50万为例,因为利息支出不允许进行抵扣,则银行应纳增值税=50/1.06*6%=2.83万元。
(2)推动同业业务,调整利息结构
在营业税体制下,规定同业业务往来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进行营改增改革后,增值税税制下,同业业务往来利息收入同样也不征收增值税,但是,因为实际税率的上升,在增值税税制下,同业业务的推广更能够获得减税效应。
(3)充分利用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对税收政策进行充分利用。财税规定“自2017年初至2019年末,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村镇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那么长沙银行子公司祁阳村镇银行、湘西村镇银行以及宜章村镇银行金融保险业相关收入的增值税自2016年5月1日起均可按3%的标准计缴。
(二)所得税税务筹划
金融业作为一个现代金融服务行业,能够加计扣除的费用基本全无,如何进行税收筹划更加依赖于会计政策处理,对收入时点确认,获得免税收入,折旧方式选择,成本和各项业务费用摊销等诸多会计政策选择将会明显影响企业的所得税税负。
1.税收政策利用
(1)财政补贴
按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政策,持有国债利息收入都是可以免除增值税和所得税、开展涉农,妇女创业,中小企业融资等领域的小额贷款不仅可以减免税款还可以获得财政补贴和奖励基金。银行应该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投身这些领域,不但可以减免增值税,也可以减免所得税。同时加快业务转型,提升金融业务服务比重,将业务重点投入到直接金融服务上面,同样的收入金额可以保障更好的收益质量。以涉农贷款收入为例,其计算所得税时享受只计算90%收入的应纳税额,并且在限额内全额免除增值税。
(2)西部大开发
针对国家西部大开发文件政策的有关规定,银行业可以享受15%所得税优惠政策。长沙银行可通过前往该地域设立村镇银行或者分支机构,将能够归置于当地办理的业务放在当地进行业务处理,直接享受15%的税率优惠,大大减轻银行的税负负担。因此长沙银行要积极在低税率地域开展业务,投资村镇银行,实现业务承接,享受更低税负。
(3)减值准备管理
依照财税文件规定:只能够抵扣当年准予提取贷款风险金额的1%,在实际发生损失时,先冲减计提的准备金,仍有未冲减的部分可以在据实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2.加强财务内部管理
(1)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长沙银行在2019年发生工资支出2,840,802千元,由前文数据可知,福利费,教育费,工会费仍有比较大的抵扣空间,可以进一步利用,改善银行内部福利和做好对员工的继续教育,提升银行竞争软实力。调整员工收入组成结构,将部分工资改为福利费,工会费使用发放,在支出总额控制的情况下,尽可能获得费用抵扣,也可为员工节省个人所得税费用。
(2)捐赠支出
我国税法有关规定,企业进行捐赠应在年度应纳税所得12%以内的捐赠支出可以进行抵扣。因此长沙银行需要合理规划捐赠支出,依照税法的要求,响应国家法律号召,将银行的各项捐赠支出都通过当地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红十字会进行,而不是直接进行捐赠。
(3)选择合适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折旧政策主要包括折旧时间和折旧方式。因此可以采用两种方法进行纳税筹划:第一是利用税法给予的最低折旧期限和银行实际情况,尽可能选择最短的折旧期限,以加大当年的折旧费用,抵扣当年的所得税,第二是尽量使用加速折旧法,从长沙银行年报上看,目前长沙银行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而并非加速折旧方法,按照货币的时间价值来看,货币每时每刻都在产生利息。固定资产折旧一般来说时间长,折旧金额高,如果延缓一段时间所得税支出,将会产生巨大的效应。
四、结语
在当今社会,商业银行已成为人们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新税法下,伴随着对商业银行纳税筹划重要性的进一步深入了解,我们应当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充分了解最新税务知识以及与本行业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安排纳税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