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年间的瑞麟与蒋益澧
2021-08-16邱捷
邱捷
【瑞麟:晚清任职时间最长的两广总督】
鸦片战争以后的70多年,广东省城先后来过28位两广总督,平均每位总督任期大约只有两年半。在这28位两广总督中,林则徐、张之洞、李鸿章、岑春煊等都为人熟知,但对同治年间任粤督近十年的瑞麟,史学界研究甚少,一般人可能更不了解。
瑞麟(1809--1874),姓氏为叶赫纳拉,字澄泉,满洲正蓝旗人。同治二年(1863年),瑞麟任广州将军,开始宦粤生涯,同治四年,兼署两广总督,同治五年实授,一直做到去世。咸丰九年(1859年),瑞麟在户部尚书任上升大学士,次年罢免,同治九年又授文渊阁大学士,十年改文华殿大学士,故广东官场都称瑞麟为“中堂”(大学士的尊称)。在清朝,文华殿大学士被视为首席大学士。瑞麟是晚清任职时间最长、官衔最高的两广总督。
咸丰、同治年间,瑞麟在镇压太平天国、捻军过程中是独当一面的将帅,也曾率兵同英法联军作战。清廷赞扬他:“在粤十年,练兵训士,绥靖边疆,办理地方事宜,均臻妥协。”粤海关的报告说,瑞麟去世后,同他接触过的外国官员都对其交口称誉,并说“他完全可与欧美的模范政治家媲美”。这些当然都是溢美之词,不过,瑞麟任粤督那十年,确实是晚清广东相对平靖的时期。洋务运动期间,瑞麟在创办新式学堂、购买船炮、设立官办新式企业等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
瑞麟作为清皇朝在广东最高级别的官员,处理对外事务,以同外人相安无事为原则,经常妥协退让;对内,则以严刑厉法治理广东。瑞麟特别倚重方耀、郑绍忠两名武将,方、郑在清乡时滥杀,很多官员、绅士都看不过眼。瑞麟有一个有精神病且瘫痪的儿子,天天咒骂父亲何故尚不死,民间认为这是瑞麟纵容方、郑滥杀平民、“伤天和不轻”的报应。
但在下属看来,瑞麟不失为一个有威望、有能力的“好上司”。南海知县杜凤治在日记写道,瑞麟“为人诸凡明澈,且有决断”。他位高权重,能处处维护官场的规矩和官员的整体利益,对细节也不昏聩糊涂,掌握了各级官员的情况;但平时对下属很亲切、谦和与体恤。对官员的贪污、违法行径,只要不闹大,瑞麟都采取“眼开眼闭”的态度。
瑞麟本人也有贪财好货的名声,经常收受下属贿赂,给亲信和行贿者以优差美缺,其亲属、家丁倚仗权势更是无所不为。杜凤治在日记说,南海县衙为应付督署的各种需索每年要支出白银约二万两,逢瑞麟生日及节日,还要馈送珍宝。瑞麟死后,广东民间对其颇有恶评。出殡时官府强迫商民路祭,“而各铺民有说无钱者,有说中堂无甚好处到民间者,有说设祭要出于人心情愿,岂有抑勒压派者”,只有少数商人应付一下。瑞麟家属、亲信把督署一切物品拆下带走或卖钱,“闻说督署唯有地皮不镵”,致使地方官员不胜负担,民间怨声载道。
【蒋益澧:清代最年轻的广东巡抚】
在清代,总督、巡抚都被称为“封疆大吏”。巡抚在一个省有时是第一把手(如山东、山西、河南),有时是第二把手。在广东,因为两广总督驻在广州,巡抚是第二把手。尽管两广总督品级是从一品、广东巡抚品级是正二品,总督名义上可以节制巡抚,但在官场的实际运作中,总督、巡抚地位是平行的。总督的职权偏重于军事、外交,巡抚职权偏重于吏治、财赋,但没有严格界限。巡抚可以单衔上奏,因都兼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使衔,所以也有督兵、弹劾之权。同治年间,全国只有15个巡抚,四五十岁当上就算年轻了。但在同治五年(1866年),广东迎来了一位新巡抚——湘军大将蒋益澧,他是有清一代最年轻的广东巡抚。
蔣益澧(1834—1875),字香泉(或作芗泉),湖南湘乡人。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军进攻两湖地区,攻陷岳州,其时不满20岁的蒋益澧已参加湘军,他天生是打仗的料,有勇有谋,很快就崭露头角。咸丰五年蒋益澧跟随湘军大将罗泽南进攻义宁州(今江西铜鼓县),蒋益澧率领几百人对阵太平军七八千人,率领部众凶猛冲锋,将对手击败。咸丰七年蒋益澧获按察使衔(三品),咸丰九年升为布政使(从二品),同治元年被任为浙江布政使,在左宗棠统率下与攻入浙江的太平军作战。
同治三年(1864年)冬,蒋益澧以布政使护理(暂时代理)浙江巡抚,两年后,又被任命为广东巡抚,这年他才32岁。翰林杨泰亨曾当过蒋益澧的幕僚,赠蒋一联“中兴建节最年少,天下英雄唯使君”,蒋益澧非常得意,把这副对联悬挂在厅堂最显眼的地方。当日的湘、淮军将帅出任督抚者不少,但确实数蒋益澧最年轻。创立淮军、翰林出身的李鸿章当上巡抚时39岁,而秀才功名都没有的蒋益澧当上巡抚时比李鸿章还年轻7岁,难怪他踌躇满志了。
对蒋益澧这个晚清重要人物,学术界甚少研究。史书上有关蒋益澧的资料很零散,《清史列传》之蒋益澧传,主要篇幅都写其战功,对其抚粤经历,着重写了两件事,一是奏革太平关给广东巡抚衙署每年25800两规费;二是被瑞麟奏劾罢免,其他方面则着墨无多。
杜凤治在其日记中对蒋益澧也有不少记载。杜凤治的官职只是知县,而蒋益澧是巡抚,两人地位悬殊,但因蒋益澧在杜凤治任广宁知县时与该县绅士发生矛盾冲突时站在杜一方,让他保住官职,因此,杜凤治对这位比自己年轻20岁的上司怀有感激之情,对其功业、才情也相当钦佩。
蒋益澧来粤后不久就做了一件大事:奏请减少州县征收色米的折价,《清史列传》的蒋益澧传对此事完全没有提及。众所周知,清代各州县的“正赋”包括地丁(以银两征收)和粮米(实物),后者在广东有“省米”“府米”“民米”等名目,主要用于发放旗营、绿营的粮饷。官府征收米粮时往往不收实物而折合成银两,称之为“折色”。但州县征收并不按实际上的粮价折算,咸丰、同治年间正常年景广东米价每石不过一两银左右,而各州县折色有的竟达七八两。完成赋税上解后,剩余的部分就成为州县官的收入。当然,州县官也不能独吞,公务开支、馈送上司等银钱也要从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