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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场全球化中构建新发展格局

2021-08-15刘志彪凌永辉

产业经济评论 2021年6期
关键词:要素竞争发展

刘志彪 凌永辉

摘 要:从客场全球化向主场全球化进行转场来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国内外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下的必然选择。中国要保持战略定力,充分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最大限度地吸收全球要素资源,从而促进以创新驱动为主要特征的经济高质量发展。在这种主场全球化中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其战略前提是要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使国内市场循环产生能够虹吸全球创新资源的强大“向心力”;重点任务是要培育内需主导型GVC,尤其是GVC上的“链主”和“隐形冠军”企业,这是关乎双循环下产业链安全稳定的关键节点;政策保障是要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以此来完善和优化市场机制,从而实现良性、畅通的国内大循环以及国内国际相互促进的双循环。

关键词:主场全球化;新发展格局;统一市场;全球价值链;竞争政策

一、引 言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十四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这实际上是说,在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我国积极主动应对新发展阶段机遇和挑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战略选择。三个“新”字深刻地反映出中国经济的发展阶段、发展理念、发展格局的转变和调整,其最终目标是要实现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这也就意味着与三个“新”字相对,过去存在着旧发展阶段、旧发展理念和旧发展格局,其主要特征是利用别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市场需求来拉动国内经济的快速增长,是一种典型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模式。然而,在这种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模式下,中国主要通过嵌入发达国家主导的全球价值链(GVC)进行深度的国际代工,赚取的是“微笑曲线”底部低附加值环节的微薄利润,而且还有可能陷入全球价值链的“低端锁定”陷阱,这对于打好产业链现代化、产业基础高级化的攻坚战是极其不利的。为此,在“十四五”及未来更长时期内,中国经济发展需要从出口导向转向内需主导,利用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最大限度地吸收全球高级创新要素,服务于我国以创新驱动为主要特征的经济高质量发展。可见,中国的经济全球化需要进行“转场”,即由过去的客场全球化转向主场全球化,在这种转场中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从而加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对于上述这种转变和调整,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中作了精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加入国际大循环,市场和资源‘两头在外,形成‘世界工厂发展模式,对我国快速提升经济实力、改善人民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随着全球政治经济环境变化,逆全球化趋势加剧,有的国家大搞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传统国际循环明显弱化。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把发展立足点放在国内,更多依靠国内市场实现经济发展。”也就是说,中国经济过去也是双循环,但那是以国际循环为主的双循环,因而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自主安全性相对不足,这在新冠疫情冲击下表现得十分明显。我国经济是发展中的大国经济,最大的优势就在于內部有能力也有条件实现良性循环。譬如,从国内市场需求的增长来看,我国拥有14亿人口总量,人均GDP已经突破1万美元,而且有着全世界规模最大的中等收入群体,无疑是全球最大和最有潜力的消费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显然也是要双循环,但发展重点要从国际循环转到国内经济循环上来,在扩大内需的基础上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的循环堵点,从而形成能够虹吸全球资源要素的国内市场效应。这是我国未来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最大优势来源。

从目前世界上国内人口和市场规模较大的发达国家来看,它们的经济发展格局基本上都是基于内需的全球化经济(刘志彪,2012),即具有主场全球化的特点。在这些国家中,美国尤为典型。这一方面是由于美国居民的收入水平和购买力水平均比较高,形成了国内强大的最终需求;另一方面,这种强大的最终需求也进一步扩大了国内市场的专业分工,大大提高了中间生产的迂回程度,使美国制造业在包括化学化工、医药医疗、机械制造、航天航空、软件设计等众多领域,不仅产生了规模十分可观的中间需求,而且也始终保持着世界领先的优越地位。毫无疑问,这些强势的国内市场需求及其所引致的活跃创新力,是美国建立和完善强大国内市场循环体系的关键动力,也是美国在经济全球化中占据主导地位的重要因素。尽管美国的这种全球化经济体系有着其特殊的条件,如美元作为世界主要储备货币的“过度特权”等,但这种成功经验至少可以表明:中国在新发展阶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必须要放到基于国内主场的经济全球化中进行,这无疑是中国作为大国经济的主要发展战略。本文将对在主场全球化中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前提、重点任务和政策保障等问题进行剖析。

二、战略前提: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

如果将经济全球化描述为一国或地区的要素、产品及服务在全球范围内的跨区域流动过程,那么,所谓主场经济全球化就是利用国内大循环的“向心力”虹吸全球资源要素向国内集聚和整合,促进本土企业和产业的创新发展、攀升全球价值链高端,进而在更高水平开放中走出去、走进去、走上去。从上述逻辑中不难看到,主场经济全球化战略有一个关键条件,那就是国内市场必须形成了一体化、高度开放、充分竞争和运行有序的格局,这样的国内市场循环才能产生足够的“向心力”。因此,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是在主场经济全球化中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前提。

(一)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的现实意义

与超大规模国家往往会给国内基础设施负荷和治理水平带来复杂严峻的挑战不同,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给国家发展带来的更多是机遇,这是小国经济无法比拟的。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对于积极主动地构建新发展格局来说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第一,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有利于推动经济增长。从国民经济构成与循环的角度来讲,经济增长的推动力来源于供给侧与需求侧两个方面。就供给侧而言,主要是通过要素驱动下的资源配置效应大幅提高经济效率,如改革开放几十年中所释放的人口红利就是典型;就需求侧而言,则是通过消费、投资以及出口所产生的需求乘数效应来引致经济扩张和增长。如果国内市场是分割的、封闭的,那么资源配置就会产生严重扭曲,而且乘数效应也会大打折扣,这样一来,无论是供给侧还是需求侧,对于经济增长的推动力就大大减弱了。事实上,近年来的经济增速下滑就是供需两端的资源配置效应和乘数效应均疲软的直接结果。因此,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就是要消除这种市场分割和封闭,有助于促进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畅通循环,增强资源配置效应和需求乘数效应,从而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推动国内经济增长。

第二,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有利于促进专业化分工并提高生產率。著名的斯密定理揭示了“分工取决于市场规模,而市场规模又取决于分工”的基本原理。市场规模与专业化分工之间实际上有着相互决定、互为因果的内在联系,它既可能是不断产生相互限制的螺旋式衰减过程,也可能是不断产生相互促进的螺旋式增长过程,其关键性的决定条件在于国内市场统一与否。当国内市场是统一的大市场,那么其中的庞大市场能力就能够支撑精细化的社会分工,同时在这种分工基础上产生规模经济效应来实现降低成本,从而进一步扩大和强化专业化分工并提高生产率。

第三,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有利于向内向外集聚资源以激励创新。“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点在“循环”,其中国内大循环是主体,国际循环镶嵌于国内大循环进行赋能。只要打通市场循环中各种人为的、制度的堵点,那么这种双循环格局就会产生强大的“向心力”:一方面表现为高水平地引进来,即利用国内市场提供大量的发展机遇来吸收全球人才、知识和技术,在国内聚集起巨大的创新要素,从而可以迅速缩小与发达国家产业结构和人均收入的差距;另一方面也表现为大规模地走出去,即推动我国品牌企业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和产能合作,推动中国装备走向世界,从而就地利用所在国的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为中国企业发展创新经济服务。因此,这当中的核心问题显然就是能否形成国内统一大市场。可以这样说,建设和完善国内统一大市场,将培育出我国企业参与新一轮经济全球化的新的动态竞争优势。

(二)阻碍国内统一大市场形成的因素及其表现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以来,我国商品市场中的市场割裂和市场封锁问题已经得到了基本解决,因此,在当前的新发展阶段谈论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实际上有着新的深层次含义,那就是要从商品市场的开放转向更加深层次的要素市场开放。然而,目前国内要素市场还存在十分明显的分割现象,包括生产要素流动的社会分割、区域分割以及制度分割等等1,这主要是由于纵向的政府治理机制所导致。这在土地、劳动、资本、技术、数据等五个方面均有所体现。

一是政府直接控制着土地要素。当前政府不仅全面控制农村土地征用权和城市土地分配权,以及使用者选择权、期限和用途等,而且在土地交易、管理等方面缺乏足够的灵活性。譬如,在产业用地方式方面存在制度僵硬,其中的租赁方式、使用年限、作价入股等均无法变通;又如,在土地计划管理方面,不仅没有建立起全国性建设用地、耕地指标跨区域的交易机制,而且城乡之间用地供应指标的使用,也缺少一定的制度弹性。这种土地市场功能的残缺和制度僵硬,极大地限制了自身以及其他生产要素市场的利用效率。其实,土地公有制和使用数量、使用方向虽然存在着控制,我们也仍然可以大力地推进其市场化利用。这是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提高生产要素使用效率的基础性机制之一。

二是政府直接控制着劳动力要素的流动和配置。目前,我国还没有正式建立按常住地登记户籍的制度。除了少数特大、超大城市落户严格限制外,一般的城市也存在各种政策限制。由于本地公共福利往往与户籍进行挂钩,这就天然地排斥劳动力要素的进入和退出。更为重要的是,高级劳动力(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事业单位技术技能型劳动者等)按市场原则进行配置的比例越来越少,按行政机制配置的权重越来越大,这其中往往涉及身份、档案、人事关系、职称评审、人才选拔等各种挂钩关系,十分不利于要素市场的统一开放和有序竞争。只有推动公共资源和福利按缴税的常住人口进行配置的制度设计,才能真正鼓励劳动力要素流动、鼓励农民市民化。

三是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着资本要素的配置。这主要表现为通过几大国有商业银行系统控制货币资本的流动,这些银行依据行政垄断力量实施的市场经营行为,是中国实体经济企业盈利能力微弱的主要因素之一。而且,纵向的行政力量也限制了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如就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问题来说,目前每个省、直辖市都限定可办一个股权交易市场,这些市场的跨区域经营都受到纵向严格限制,都只能接受本地企业而不能接受外地企业来本地交易市场挂牌。显然,金融主管部门限制跨地区经营的政策,阻碍了资本市场一体化。

四是技术要素存在明显的制度性分割现象。其实,阻碍技术要素供给活力和效率的因素,不是行政直接控制配置过程,而是要素的制度分割。具体包括:①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与处置权、收益权的制度分割,使科研人员对职务发明的科技成果推广使用缺少激励的动力;②科技成果的学术评价与市场评价之间的制度分割,片面强调发论文、拿项目、获奖励的体制机制,脱离市场评价,长期自我循环、自我游戏;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高技术使用企业之间的制度分割,缺乏把其连接起来的中介市场和机制,缺少一大批技术经纪人员,难以通过资产运作进行纵向的紧密联合;④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的制度分割,如商业银行形态的间接融资制度,天然就不适合支持高风险的高科技产业发展。

五是数据要素市场缺乏治理规则。当前我国要素市场化显然还处在起步阶段,不仅缺少数据管理综合部门,无法统筹推进数据要素配置管理和监管工作,而且也缺少为数据要素高效配置的基础性法律法规,在涉及数据产权界定、数据开放共享、市场体系建设、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和跨境流动等方面,没有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因此,数据要素市场治理体系亟待完善,进而推动数字资源在国内外的安全高效配置。

为什么转轨经济中纵向的政府治理会阻碍统一大市场形成?说到底是赶超型体制中的增长追赶战略诱发的,需要政府而不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第一,赶超型政府的决策结构,往往以政府代替市场主体进行直接决策,这天然与横向协调的统一市场体系相对立,必然会纵向上撕裂统一市场体系,造成条条、块块形状的人为分割。第二,赶超型政府的动力结构,往往嫌市场驱动型增长的速度太慢,经常会认为——与其让市场自我调节,不如让有形的手直接干预效果更好。第三,赶超型政府的协调结构,往往在资源约束下进行差别对待和突出重点优先发展,因此偏爱于使用分类管理方法,这与讲究平等竞争、突出效率取向的竞争政策存在着根本的不同。

(三)从五个方向努力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

从上述分析中不难得出,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的真正突破口在于改革和优化地方政府的职能,破除行政区经济的形成基础。总的说来,就是要以新发展理念修正地方政府竞争的目标函数及其构成,淡化地方政府的经济增长尤其是赶超型增长导向的职能,更多地融入公共服务和保障的职能,使其形成为高质量发展而竞争的机制。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消除地方政府搞市场分割、地区封锁和利益藩篱的内在动机,降低其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程度,大幅减少产业政策的种类和数量。不过,破除“行政区经济”、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分区域、分步骤、分阶段推进。也就是说,应当从具体的经济区域的市场一体化开始,以消除区域分割、拆除要素资源的流动壁垒为目标,实施相互开放和市场配置,为全国统一市场建设的实现机制探路;在各个区域统一市场建设和一体化发展的基础上,再通过鼓励各区域市场的竞相开放,那就完全有可能形成全国统一市场体系。比如,长三角地区就完全有条件和能力试点以国家战略推动区域统一市场建设的使命与任务,率先探索示范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机制,并成为促进形成国内强大市场的重要推动力量。

围绕这一目标,可以从以下五个方向进行努力:

一是采取先易后难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推进要素市场建设。目前生产要素市场建设的低水平状态,反映了市场取向的改革不彻底。当前应立足于新发展阶段,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特别是要利用我国作为大国的空间优势,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

二是从生产端入手着力提升生产率,并且在生产领域推进以共同富裕为导向的分配体系改革,这是市场规模建设的重点。生产端的创新和分工水平的提升,将降低企业成本,从而使其可能用较低的市场价格去扩大销售,扩张市场规模;同时,要保持劳动生产率增长大于平均工资增长的态势,才能在稳定宏观经济运行、实现较低通胀水平的前提下,不断地提高人民收入水平、消费水平、福利水平,不断地扩大市场总需求规模。

三是强化竞争的过程中,建设与高标准市场体系相适应的产业组织体系和结构。这就要求下大力气解决中国地方政府公司化的倾向问题。在现阶段可以推进主要产业的“链长制”,由政府首长充当“链长”,帮助“链主”协调产业链中企业之间重大的要素供求关系,以及突发事件的冲击;同时也需要建立和完善服务于各类专业市场的组织机构,如重点建设去除行政化职能的商会和行业协会,形成多元参与的协同治理体系。

四是矫正地方政府激励功能,使其为高质量发展而竞争,推进市场功能建设。譬如,对地方政府的政绩和干部晋升,要减少GDP、财政收入增长等指标的考核,增加区域内民众满意度、幸福度、获得感的考核。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改变地方政府的收入结构,建立以直接税为主的收入结构,减少对土地财政依赖,引导地方政府去优化生活环境,而不是热衷于保护本地企业。

五是以降低市场主体的交易成本为目标,加强市场环境建设。市场环境建设归根结底是要降低企业的综合成本,包括直接生产成本和市场交易成本。这两类成本的降低,都可以通过大力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的途径来实现。这是因为,现代服务业有利于供给侧的创新发展,如交通、通信、流通和融通等生产者服务业可以大大地提高信息传递和物流的效率,而且现代服务业既是制度供给的载体,又对制度极为敏感,发展现代服务业有利于推动体制和机制的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

三、重点任务:培育内需主导型GVC

在主場经济全球化中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显然需要适宜的产业组织分工机制作为载体。作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产业组织载体,这种分工机制必定是开放的、全球化的,而“适宜”意味着它也必须同建设国内统一市场联系起来。这样看来,培育内需主导型GVC就是符合要求的首选。因为内需主导型GVC是指在扩大内需战略下依靠超大规模国内统一市场建立起的“以我为主”的GVC(凌永辉和刘志彪,2020),其中从原料采购和运输,中间品、最终品的生产和分销,直至最终消费和回收处理的整个过程都是安全可靠、自主控制的。而且与过去依附性嵌入发达国家主导的GVC相比,内需主导型GVC拥有自生能力、强调动态竞争、重视大国优势、产业链延伸较长,从而能够有效地促进本土企业实现从工艺、产品到功能、链条的全方位创新升级。在当前全球产业链重组的背景下,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必须依据不断增长的、规模巨大的内需优势建设独立自主、开放的工业技术创新体系,因此,内需主导型GVC治理的重点,就是培育GVC上的“链主”和“隐形冠军”企业。

(一)培育内需主导型GVC中的“链主”型跨国公司

一般来说,GVC要么是购买者驱动型,如在那些由大型零售商、品牌商和贸易商在生产网络中扮演关键角色的产业,以劳动密集型的服装、鞋类、玩具、家具等消费品产业为典型;要么是生产者驱动型,如在那些由大型国际产业集团控制全球生产系统(包括前向关联和后向关联)的产业,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汽车、计算机、飞机和电力产业等(Gereffi,1994)。这种区分显然对于我们依据产业性质培育“链主”企业是有所帮助的,但必须指出的是,在内需主导型GVC的治理结构中,最重要的驱动力来源其实在于超大规模内需优势。

在过去那种依附性嵌入型的GVC中,国内本土企业主要经营的是简单加工制造出口,这既无法充分利用内需促进迂回式生产以实现国内产业链的延伸,也无法掌控核心技术、建立自主品牌,导致企业乃至整个产业链受制于人。只有立足于国内市场的开发和利用,才能掌控价值链两端的技术和市场,形成有利于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治理规则。这是因为,国内市场需求的规模和结构,一方面决定了需求引致型创新的容量和质量,这是支撑生产者驱动型GVC“链主”企业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也决定了企业自有品牌的市场认可和接受范围,这对于购买者驱动型GVC“链主”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在主场经济全球化中构建新发展格局,应该强调在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其中的市场规模效应、累积因果循环效应和要素结构优化效应(刘志彪和凌永辉,2021),从而培育出能够攀升GVC的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等高附加值环节的本土跨国公司。基于此,分别提出以下两个方面的对策建议。

第一,在市场需求终端,鼓励零售企业进行资产的兼并重组成为大型商业巨头,形成既有一定市场势力又相互竞争的垄断竞争格局。特别是在数字经济的大浪潮下,更需要利用数字赋能提升治理能力,如发挥国内广阔市场能提供多样化应用场景的优势,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同时也有助于改造传统产业进而产生新的商业需求。这些都是培育购买者驱动型GVC“链主”企业的有利条件。据专业机构统计,我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2018年规模已达31.3万亿元,位居世界前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4.8%1。这意味着我国数字经济与产业深度融合将成为未来发展的大趋势,也将深刻影响中国制造业服务化进程。比如,中国制造企业可以沿着“制造—零售”的纵向产业链条进行前向一体化的投资活动,或者积极收购兼并国外已有的品牌、网络、广告以及营销系统等,从而快速成长为价值链上的“链主”企业。

第二,在生产供给端,要加强建设开放包容的生态社会环境,千方百计地吸引全球高级人才、技术和资本向国内市场流动,这是培育生产者驱动型GVC“链主”企业的首要条件。这就要求国内市场要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明确和规范交易规则,形成良好的创新生态系统(陈劲和尹西明,2018)。在这个创新生态系统中,政产学研各主体也可以就一些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的内容进行联合开发,建立起强大的产业技术链。这是能否成功培育出生产者驱动型GVC“链主”企业的直接决定因素。因此,灵活运用新型举国体制也是十分必要的,特别是对于突破产业链中“卡脖子”的关键技术环节来说,发挥国家动员科技力量和资源的制度优势集中进行研发攻关和突破,显然是一种快速高效的路径选择。现在经常有人质疑举国体制的有效性,这其实是由于过去的固有偏见和误解所致。实际上,对于产业发展来说,新型举国体制本质上要解决的还是如何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问题。

(二)培育内需主导型GVC中的“隐形冠军”企业

在内需主导型GVC的治理结构中占有重要位置的不仅仅是“链主”企業一种,往往容易被忽视的“隐形冠军”企业对于整个GVC的正常运转和升级来说也是极其关键的。譬如,近些年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对中国发起贸易战、科技战的背景下,华为公司之所以遭遇芯片断供,不是因为华为设计不出世界领先的芯片,而是因为国内芯片制造技术由于缺乏高端光刻机而无法实现突破。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光刻机设备制造商是荷兰的ASML公司,就是典型的“隐形冠军”企业,它虽然不是半导体产业链上的“链主”,但却是产业链上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这种“隐形冠军”企业是指在某个细分市场绝对世界领先但却鲜为人知的企业,其不直接与终端消费者发生联系,但却因掌握行业的关键知识和技能,享有其他企业无法替代的优势地位,因而可以说是具体产业命运的真正控制者(许惠龙和康荣平,2003)。

过去我们往往以静态比较优势理论来指导国内企业嵌入GVC的最低端从事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专业化生产,充分利用廉价劳动力、土地、资源等传统要素红利,使得我国在短短几十年中就成长为世界制造大国、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国内许多产业往往大而不强,高度缺乏拥有核心技术、关键部件和关键材料的“隐形冠军”企业2。大到精密机床、半导体加工设备、飞机发动机,小到圆珠笔的球珠、高铁的螺丝钉、电子产业的芯片、微电子链接用的导电金球等都严重依赖进口。统计资料显示,2018年我国16.9万亿元的进口中,有12.7万亿元是用于中间使用即用于生产,占比高达75.5%,而且进口额排在前10位的行业占总进口额的48.6%,主要集中在高技术产品、资源性产品以及基础材料1。

更何况,随着传统要素红利的逐步消失以及国际发展环境日趋复杂,静态比较优势的这种“扬长补短”做法已然不合时宜,而应该以动态比较优势理论为指导(干春晖和余典范,2013),依托庞大内需市场向GVC上游的某些知识技术密集型的中间投入品环节进行全力拓宽和延伸。实际上,这种知识技术密集型中间投入品行业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显示度低,它们往往“精耕细作”于某个产品细分市场,虽然处在世界绝对领先地位,但由于不直接与终端消费者发生联系,不能成为著名的消费类品牌,因而鲜为人知。因此,未来某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就可以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紧密结合下,激励本土企业逐步向上延伸产业链,专注于链上的技术知识密集环节,把技术一层一层地往上做,直至掌握GVC上某一部分的不易被取代的重要价值环节。这是历史上德国、日本等后发工业大国的实践经验已经证明行之有效的发展路径。

四、政策保障: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

竞争是市场制度的灵魂,竞争政策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一项基本政策,之所以要如此强调市场的竞争性质,是因为市场有效配置资源和形成兼容的激励机制这两个基本功能,都是要通过竞争才能实现的(吴敬琏,2016)。然而,在我国现实经济运行中,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企业垄断,违法给予优惠政策或减损市场主体利益等不符合建设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现象仍然存在2,不利于实现良性、畅通的国内大循环以及国内国际相互促进的双循环。因此,在主场经济全球化中构建新发展格局,最为关键的政策保障就是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那么,什么是竞争政策呢?根据Motta(2004)的正式定义,竞争政策是指为了保障市场竞争不受限制从而经济福利不至于下降的全部政策和法律。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就意味着要大幅提高这些与促进竞争有关的政策和法律的地位,用竞争政策去审查、评估产业政策的实际效果和对竞争性市场的影响,这样才能最终提高社会经济福利。

一方面,从需求看,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有利于提升消费者的购买力,增加居民总消费需求。根据产业经济学理论,如果国民经济被垄断者或卡特尔组织所主导,那么在这种缺乏竞争的局面中,垄断者可以任意抬高商品价格而不会导致客户大量流失,其最终结果必然是消费者的实际支付能力下降。但如果存在竞争者或潜在竞争者,那么商品价格就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从而消除消费者的垄断价格锁定。另一方面,从供给看,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有利于促进企业创新和提高生产效率,增加高质量供给。一般说来,企业生产率提升要么是通过现有企业改善自身的经营管理、要么是通过高效企业对低效企业的替代来实现,而竞争政策对这两种渠道均有重要影响。比如,市场竞争会消除在位企业的垄断租金,使其迫于生存压力而增加创新;而如果在位企业不愿或无力进行创新,那么这些企业就不得不退出市场,具有创新力的新企业则进入市场。

以上显然可以说明,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是建设国内统一市场的有力举措。实际上,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的本质目标就是要建立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资源配置机制,消除各种扭曲、分割、限制市场的因素,使国内市场产生能够虹吸全球资源要素的强大“向心力”,从而助力主场全球化中的新发展格局构建。这与竞争政策的内涵是一致的。一般说来,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一样都是进行市场调节的工具,但与产业政策不一样的是,竞争政策主要规定的是各类市场主体(以企业为主)在国民经济活动中不应该和不能做什么,反映的是市场活动空间的范畴(刘志彪,2019)。在实践中,政府主导的产业政策往往会与竞争政策发生矛盾甚至较大的冲突,在竞争政策地位较弱势的情况下,就容易造成行政区经济、扭曲市场信号,导致国民经济循环不畅1。因此,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进而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就必须要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以其為统领来调整其他相关政策,创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也是培育内需主导型GVC“链主”和“隐形冠军”企业的重要手段。过去我国民营企业由于缺少人才和资金实力而集中分布于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产业,但随着国内产业链不断被拉伸、生产过程不断迂回化,民营企业对资源的加工程度大大加深了,已然呈现出技术、知识和人力资本更密集投入的“高加工度化”轨迹和趋势。因此,通过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大幅放宽市场准入管制,加大对内开放尤其是对民营企业的开放,有利于促进民营企业在全产业链上的广泛布局,既能在竞争激烈的消费终端创造品牌,又能向GVC上游延伸,在中间投入品环节做专做精,从而大幅提高国内产业竞争力。而且,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也并非意味着GVC上制造商与零售商之间的纵向约束与纵向合并行为一定是反竞争的,因为当GVC上存在外部性时,这种纵向约束与纵向合并有助于增加经济福利,此时它反而是与竞争政策的定义相符合的。比如,制造商与零售商都拥有市场势力的情况会导致双重加价问题(Spengler,1950),如果采用纵向约束手段或实施纵向合并,那么就会使价格下降而生产者剩余和福利都会增加。这其实是基于价值链优化相关企业关系使其协同行动,从而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的一种典型表现。在这种情况下,内需主导型GVC上的本土企业更容易成长为“链主”或“隐形冠军”企业。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必须要积极妥善地加以应对,才能真正为主场全球化中的新发展格局构建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譬如,数字经济冲击下的竞争政策适用性问题。数字经济促进了产业组织结构的网络化,企业技术创新的集成和协作性质变得更加显著,而且具有典型的动态性特点,这使得现行竞争政策的规则(如相关市场的界定、市场支配地位的判断等)在具体适用时,遇到了不小的困难。又如,国际贸易规则重构对竞争政策带来的挑战。从2017年至今,美国、欧盟、日本三方已经举行多次贸易部长会议并发表联合声明,致力于推动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改革,而且这种共识是在美国政府奉行单边主义背景下达成的,这其中可能存在针对中国的含义,势必会在未来对我国竞争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产生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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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ild a New Development Pattern in the Home-Market Globalization: Strategic Premise, Major Task and Policy Guarantee

ZHIBIAO LIU YONGHUI LING

(Yangtze Industrial Economic Institute, Nanjing University)

Abstract: It is an inevitable choice for China under the development environment with profound and complex changes to accelerate the construction of a new development pattern in the transition from the away-market globalization to the home-market globalization. China must maintain the strategic determination and leverage the advantages of its super-large market and domestic demand potential to maximize the absorption of global resources, and promote the innovation and high-quality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the home-market globalization, the strategic premise of constructing a new development pattern is to build the unified domestic market which can generate a strong “centripetal force” to siphon global resources; the major task is to cultivate domestic demand-led GVCs, especially the “chain owners” and “hidden champions”companies in the GVCs, which are the key nodes related to the safety and stability of the industrial chain under a dual circulation; the policy guarantee is to strengthen the foundation of competition policy, so as to optimize the market mechanism and to achieve a positive and smooth domestic economic circulation and a dual circulation where domestic and foreign markets can boost each other.

Keywords: home-market globalization; new development pattern; unified market; global value chains; competition policy

執行编辑〔秦光远〕

刘志彪,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凌永辉,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经济学博士。

本文为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内需主导型全球价值链视角下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研究”(项目编号:21ZDA0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1 生产要素流动的社会分割,如城乡之间因身份、户籍不同而导致的生活方式、收入水平、社会公共福利等方面的巨大差异;生产要素流动的区域分割,如基础设施存在严重的跨地区互不配套和互不衔接、信息跨地域流通不畅等问题;生产要素流动的制度分割,如某些地区的文化、习惯、地方法规、政策和条例等对生产要素的市场流动造成抑制。

1 资料来源:参见魏琪嘉(2020)。

2 目前全世界处于GVC上游的“隐形冠军”有3 000多家,其中尤其以德国为最,独占1 300多家。

1 资料来源:参见杨伟民(2021)。

2 参见《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6/14/content_5082066.htm。

1 譬如,地方政府的区域性产业政策就在客观上助长了分散竞争体制下的对统一市场的分割,形成了非常明显的“行政区经济”特征,这是限制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作用、人为割断产业链联系、实质性地阻碍产业集群成长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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