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残疾人事业现代化“走在前列”
2021-08-14朱京芝
朱京芝
“十四五”时期,更好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必须始终不懈地做好残疾人工作。残疾人事业是在传承接力中推进的,残疾人群众美好生活的愿景是在不懈奋斗中实现的。南京市残联将牢记“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要求,深刻把握新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新特点,主动识变应变求变,把工作做到更精更准更实。持续推动残疾人事业现代化,全面开启残疾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推进残疾人福利水平提标扩面
强化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工作政策法规体系。制定出台《南京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地方性法规,从预防和康复、教育和就业、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等方面对我市残疾人保障事业予以全面细化规范,提高我市殘疾人事业法治保障水平。
完善保障政策,逐步扩大基本保障和福利救助政策覆盖面。积极出台各类惠残政策,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特惠”与“普惠”相结合,逐步扩大残疾人福利救助范围、提高福利和救助标准,把更多残疾人纳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保障范围,着力兜底线、织密网、拓外延,实现特惠福利在残疾群体内部的普惠。加强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
优化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残疾人综合救助格局。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残疾人福利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托养补贴标准,补齐民生短板。加大社会资金引入力度,促进事业投入多元化发展。创新社会救助方式,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建立救助需求与慈善资源精准对接机制,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
提升残疾人教育就业水平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形成以普通学校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专业标准,按需提供特殊教育服务的融合教育发展格局。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在各个学龄段普通学校就读提供必要条件,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为残疾学生参加招生考试提供合理的便利条件。建立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的相关数据共享平台,在卫生健康、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之间建立数据互通机制,为区域资源配置和融合教育奠定基础。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及少年送教服务工作。提高在普通高级中学就读残疾学生比例。保障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权利,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强残疾人教育与就业服务的统筹衔接。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助力残疾人用劳动创造价值、融入社会、实现自我。探索建立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建立残疾人“就业率高、稳岗率高、晋升率高、就业层次高、满意度高”的高质量就业标准。扩大按比例安置就业规模。加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录、国有企业招聘中残疾人就业比例和预留残疾人就业岗位力度,逐年扩大规模。不断提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比例,优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方式。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大力开发适应残疾人的按摩、手工品加工、销售、客服等岗位,引导并支持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培训及就业,促进残疾人“非遗+创业+就业”。利用各种平台支持残疾人开发个人劳动潜能,增加就业机会。加大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居家就业、电商和网络就业扶持力度,开发更多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加大对智力、精神、肢体等重度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扶持力度,落实政府采购优先、税收优惠等政策。强化稳岗政策支持。对吸纳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加大政策帮扶范围和力度,激发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的内生动力。
完善就业服务保障措施。精准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与培训,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和培训层次。开展“就业援助月”“助盲就业脱贫”“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等专项活动。推动残疾人就业精细化服务,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需求能力数据库、用人单位岗位供应库和创业项目意向库“三库”,形成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匹配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残疾人就业服务办法,充分发挥就业中介平台在残疾人岗位供需对接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就业服务效率予以适当奖补。
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全面实施托养能力提升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区依托专业服务机构,为居家照护有特殊需求残疾人开展生活照料、康复训练、心理咨询、文体健身等专项服务。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购买服务、评估监管等制度,为低保、低收入等困难重度残疾人提供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推进托养服务从单一供给方式向精准服务方式转型,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多元化需求。推进“残疾人之家”提档升级,完善优化多功能一体化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加强托养机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将社区(村)“残疾人之家”的特色工作加以延伸和推广,切实把“残疾人之家”打造成残疾人家门口的特色之家、温暖之家。坚持党建引领强根固基,实现党建工作和助残工作深度融合发展,为“残疾人之家”注入红色基因。加快发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充分利用现有养老机构福利设施、医疗机构、农村集体闲置资源,建立健全以社区(村)为依托、“残疾人之家”为主体的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全面实施精准康复提升工程。建立以残疾人需求与精准服务为导向,残疾预防与康复服务联动、医疗机构与康复机构衔接、涵盖全生命周期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健全和完善市、区、街镇、社区(村)四级康复服务网络,巩固服务阵地。扩大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范围,争取适度提高医保支付标准。引导机构康复资源下沉社区(村),支持社区(村)康复服务向家庭延伸,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残疾人社区(村)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和考核内容。加强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奖惩制度,树立优秀康复机构品牌。加大救助力度,实现14岁以下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率100%。全面落实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政策,适度提高补贴标准,确保有辅具适配需求的残疾人“辅具适配率”达98%以上。
全面实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程。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和无障碍环境建设,不断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长效工作机制。将民法典中涉残法规和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内容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涉残法规宣讲活动,引导残疾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靠法。规范运行市、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范围和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探索建立“12385”维权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相融合新模式。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市、区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规划,修订《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推进信息、网络、通讯和交流无障碍环境建设力度,持续完善残疾人生活出行无障碍软硬件环境。优化市级无障碍环境督导员队伍构成,建立区级无障碍环境督导队,吸收残工委单位相关人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加入队伍,定期对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实地督导,力争将城市无障碍设施内容网格化管理。
(作者系南京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责任编辑:刘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