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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治理现代化视角下家校合作价值的实现

2021-08-14沈丽夏晋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21年8期
关键词:共治家校现代化

沈丽 夏晋

摘   要

合作共育是提高教育有效性、提升学校管理质量的基本途径,在家校合作协同育人得到社会普遍认同,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的当下,以教育治理现代化的视角重新发现家校合作价值取向的新内涵,剖析制约家校合作价值发挥的因素,探索新时期下家校合作价值取向的实现路径,对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走向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教育治理现代化  家校合作  学校管理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指出要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学校自主管理能力,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推动社会参与教育治理常态化发展[1]。家校合作不再仅仅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更成为了国家层面提升教育质量、完善教育体系、推动教育现代化发展的国家战略。以教育治理现代化视角,对新时期家校合作价值进行反思和澄清,探索运行制度化、过程民主化的家校合作实践路径,形成教育强磁场和聚合力,是教育研究的本义。

一、传统家校合作的问题审思

1.家校合作价值内涵挖掘不深

家校合作涉及的首要问题是价值问题,即有无价值和有何价值[2]。多年的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表明家校合作对教育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教育对象,家校合作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现实场域互通的连通器,有利于教育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有效串联;对于教育主体,家校合作是教师和家长两个教育主体互动沟通的增强剂,有利于保持教育的一致性;对于教育管理者,家校合作是学校教育管理的良好创新素材,推动了学校的改革创新。我们应当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更高的站位、全新的视野,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藩篱,重新审视家校合作,更深层次地挖掘家校合作对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的价值内涵。

2.家校合作共治认知缺失

受学校教育“知识化”取向和“行政本位”思想的影响,传统家校合作的范围大多局限于信息交换式或列席式等“形式上的参与”,合作内容被窄化。在家校合作中,活动的发起者和制定者一般是学校和教师,这决定了家校合作主体的地位不平等,甚至处于支配与顺从的关系,合作被边缘化。这种角色定位偏颇,使得家长的治理参与权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应然和实然的落差加剧,家校合作日渐式微、不可持续。同时,家校双方跨界合作,超出了行为主体的传统固化立场和行动边界,容易在多场域、多主体的交叠场域中滋生消极互赖性。家长认为“教”好学生是学校的责任,消极应付校方活动;学校认为家长作为监护人,“管”好学生是家长的义务,从而依赖家长培养和管理学生。

3.家校合作教育主体能力不足

家校合作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路径和治理方式,对教育各方能力提出了挑战。对教师而言,新的教育主体的介入加剧了教育复杂化和多元化,教师原有的教育观、价值观、学生观将受到冲击,教师多元价值的包容力和融合力需要提升;教师将成为家校合作重要的引领者和实践者,这一身份和角色的转变对教师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实践反思能力等都形成了冲击。同时,家长的教育经历、生存环境、职业种类等存在很大差异,家长到底是否具有教育治理的能力存在疑问。家长教育管理能力短缺问题已成为制约家校合作价值发挥的沉重桎梏。

二、教育治理视角下家校合作的新内涵

1.家校合作是教育各方主体的成长场域

家校合作的价值挖掘不仅应指向学生的发展,还应指向教育主体各方的相互促进。对教师主体而言,新的教育主体、理念和方式的介入,将打破教师发展原有生态,迫使教师不断提升自身教育能力,而人际交往中的摩擦又会推动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对家长主体而言,教师通过专业的影响和引领,提升家长家庭教育能力,转变家庭教育方式,甚至可以形成新的家庭生活内容与方式,改变原有待人接物的态度,从而影响其生活体验。对学校而言,家校合作是学校改革创新,依法自主办学的实践途径,是学校内涵发展和品质提升的必经之路。对社会而言,通过教育施加影响在一定程度上能阻断贫穷的代际传递,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民主和谐。

2.家校合作是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构建协同育人机制,形成多方共治的教育格局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战略内容,是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新时期家校合作关系体现为由“管”到“伴”,从管的辛苦到伴的愉悦,从管的压抑到伴的自由;家长和教师的关系体现为由“看”到“干”,家长从教育的旁观者成为实干者,两者摒弃“假合作”,走向“真团结”,既各司其职又通力合作;学校与家长的关系体现为由“评”到“管”,家长由学校学校教育的强化者,学校管理的评价者转变为教育管理的参与者[3]。这一系列转变都与教育治理的核心要义和价值追求不谋而合。家校合作共治,超越传统教育的“共育”价值和具有强制性的教育管理方式,走向多元教育主体互动、民主、科学的教育治理是推动教育治理现代化的的重要抓手。

三、教育治理现代化视角下家校合作价值的实现路径

1.社会层面

(1)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家校合作行为

制度是组织有序运行的载体,是家校合作价值实践的政策保障。以刚性约束来统筹教育主体关系,规范家校合作主体行为,让教师和家长在多场域、多主体交叠情境中准确定位、合力育人。这是现代学校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障[4]。首先,出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的总体行动方案等,推动教育治理参与权和决策权的结构性调整。政府应进一步简政放权,做好赋权用权,坚持放管服结合,扩大办学主体的自主办学权力,变权力运行的向度由自上而下的为上下互动的双向过程。其次,以制度打破家校跨界合作的消极互赖性。完善家校合作实施意见等制度,確定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等多元管理主体,明确教育主体的合作关系;以“家校合同”等制度,厘清家校双方的教育权责,确保权力、责任、义务三者的统一。最后,教育主管部门要做好指导和引领。出台家校合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为各学校开展家校合作提供指南,指明方向;将家校合作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制定督导细则,以评促改;建立社区服务体系,组织区域内学校建立家庭教育服务站,成立家庭教育讲师团,整合社会力量促进家庭教育稳步提升。

(2)搭建家校共治平台,优化智能教育管理

人工智能与家校合作的融合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信息壁垒,缓解了监管困境,为教育治理提供了智慧管理和服务,是政府层面推动家校合作的新途径。一是政府牵头购买家校互动服务,搭建家校共治平台,优化教育管理,增强互动沟通。打破原有单一的内容与功能瓶颈,在通知、公告等基本功能的基础上,丰富平台功能。如开发在线投票与调研功能,了解教师与家长治理意愿;开通智能教育咨询服务,为家长提供个性化智慧服务;设置“校园论坛”“校长信箱”等功能,提升情感互动体验。二是借势人工智能,将智慧家校平台打造成汇聚优质教育资源的在线学习场所。开放在线讲座、家长课程等学习资源,使教育主体可以突破时空的限制,随时随地实现碎片化学习,以互联网+教育的深度融合推动教育治理主体的深度参与,催生家校合作智慧。

2.学校层面

(1)创新机构设置,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

在现代教育治理理念下,家校合作应超越点对点的合作方式,依托组织架构科学高效开展。家长委员会是我国学校开展家校合作的主要机构,但是实际运行中“权贵化”“附属品”等现象却层出不穷,健全家长委员会运行制度迫在眉睫。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组建程序和管理规则,借助网格化管理理念,实行校级、年级、班级的三级分层网格管理,建立家长督学制度,严格落实家长委员会各项权利,监督履行各项义务,提高家长委员会的主体地位和履职能力,促使家委员实现从“有”到“优”的转变。另一方面要结合校情,细分职能分工,提高治理权力实施的精准性和针对性。家长委员会可设置督学部、宣传部、活动部、后勤部等多个职能部门,拓宽家校合作和家长治理领域,丰富共治活动组织载体。

(2)共建特色课程,突出活动驱动

要改变传统家校合作“沟而不通”、日渐式微的低效局面,要在家长参与深度和持久性上下功夫。首先,结合校情学情,成立家校合作研究团队。对接家长诉求,紧盯家长期待,分析问题成因,从而确定校本课程的课题和主题;邀请家长参与家校合作的校本课程建设,开发科学合理、各方认同的“家校课堂”“家长讲坛”等特色课程,做好政策的宣传人、课程的建设人和家长思想的引领人。其次,突出活动驱动,巧借活动与家长衔接。举办主题鲜明,贴合实际的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以活动促沟通;在重要的时间节点邀请家长共同见证学生的成长,提高家长对学校的认同度。最后,梳理和总结家校共治的先进校本经验。在家校合作整体推进的进程中,树立优秀班级,发现优秀教师,评选“最美家长”,培育“最美家委会”,将具有操作性和适切性的实验性范例在校域或区域内宣传推广,以身示范,以点带面,发挥出示范、引领、辐射的强效应,为新时期家校合作价值的实现提供新思路、树立新标杆。

(3)注重教师培养,提升教师共治能力

建立基于教育治理现代化理念的科学、规范、多元、高效的现代家校合作格局离不开教育的主导者——教师。教师抛开“前理解”,重视家校合作的价值,自觉更新对家校合作的理解,以教育专业性的视角正确处理角色冲突,学会悦纳和包容。将现代教育治理理念、家校合作理念纳入教师培训体系,设置系列课程,使家校合作共治理念扎根教师职业素养,使家校共治能力成为教师专业必备技能。同时,教师也要学会反思。学校所营造的家校共治的组织文化中为教师反思提供了场域,教师对日常教育实践的关注是教师研究和反思的范式转型。教师要在“规约”的显性指导和校园文化的隐形指导下,自觉认同和选取与角色相符合的行为。

3.家长层面

(1)正视合作价值,树立共治意识

著名的教育家福禄贝尔说过:“国家的命运与其说是掌握在当权者的手中,倒不如说是掌握在母亲的手中。”[5]家長应正确理解家校合作的价值内涵。家庭教育不因孩子进入学校而退场,亦不能将孩子的成长空间完全隔绝,家长要正视并主动承担教育的责任。对合作价值的理解要避免走向极端:一是过度焦虑,成为功利化教育的“帮凶”,成为“助教”;二是过度干预学校教育。在理解和正视家校合作的价值之后,家长要摒弃以往被动合作的局面,主动与教师和学校沟通联系,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活动,为学校建设建言献策;增强家校合作主人翁意识,提高家校合作的责任感和认同感,形成正确的家校合作观,树立共治意识。

(2)强化学习,提高共治能力

家长作为教育治理现代化发展中家校合作的新型主体,其共治能力的提升迫在眉睫。家长应主动积极参与社会和学校开展的教育基本理论思想培训、家庭教育专题讲座、家校教育活动等,以专业知识对照自身,产生问题意识。家长要注重自我学习和言传身教,在定期的家长研讨交流会中学习先进经验,自我反思、吸收和内化。家长要认识到其一言一行都是学生学习的鲜活教材,家长的修养和品行都对学生有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在专业引领和自我学习中,实现育人先育已,做真正有底气的“硬核”父母。而在参与学校治理过程中,家长要高度重视,敢于发出不同的声音,体现参与的价值,贡献自己的才智,在活动实践中不断提升家校共治能力。

长久以来的隔离倾向和家校合作的现实困境都表明重构学校与家庭的教育生态,重塑教师与家长的行为关系,以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共治”理念保障双方主体地位和自主权利,既合适地规约又有机地融合,建立家校共治共同体,才能建立真正的科学、民主、开放、高效的现代教育管理格局。这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必然选择,也是学校内涵发展和创新实践的改革动力,更是提升学校办学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必经之路。

参考文献

[1] 喻聪舟,温恒福.融合式教育治理现代化——新时代中国特色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新趋势[J].现代教育管理,2019(07):22-27.

[2] 张润田.家校合作制度化的困境与出路——基于新制度主义的视角[J].当代教育科学,2020(05):47-51.

[3] 谢新道,黄淑婷.家校同构:提升中小学家校教育合力的有效机制——以教育治理的现代化为视角[J].中小学德育,2018(01):16-20.

[4] 俞燕,张琼琼.自主与规约:家校合作的现实矛盾与未来选择[J].教育理论与实践,2020(11):7-10.

[5] 江平,李春玲.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视角下家校合作创新实践[J].上海教育科研,2020(02):58-62.

[作者:沈丽(1984-),女,湖北鄂州人,武汉工商学院教务处,助理研究员;夏晋(1980-),男,湖北鄂州人,中南民族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博士。]

【责任编辑  郭振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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