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金融集聚区对区域经济影响的实证研究
2021-08-11唐冬卉
唐冬卉
[摘 要]金融集聚区作为金融产业发展到特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区域内的金融产业与其他产业由物理集聚逐步拓展为功能集聚的产业空间结构。文章以2003—2017年长三角地区的宏观面板数据为样本数据,运用单位根平稳检验、脉冲响应函数的计量方法,采用区位熵来测度长三角金融集聚区对区域经济的影响,并根据实证研究结果提出针对性建议。
[关键词]金融集聚区;经济发展;区位熵;实证研究
[DOI]10.13939/j.cnki.zgsc.2021.07.030
2017年8月,随着全国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的召开,建设功能互补、协同发展的金融集聚区被正式提上了日程。之后,尽管全国多地都在推进金融集聚区建设,但建设金融集聚区是否能够长期有效地正面推动区域内经济发展,成了一个亟须严谨验证的问题。文章正是基于此角度,实证研究长三角地区金融集聚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结果可为全国各地今后制定金融集聚区发展建设提供针对性的参考依据。
1 测度指标的选择
区位熵能够测度一个地区的生产结构与全国平均水平之间的差异,是衡量产业聚集度的重要指标。具体来讲,区位熵是一个地区特定行业的产值在该地区总产值中所占的权重,与全国该行业产值在全国总产值中所占权重的比率。
2 数据的选取与整理
文章的相关数据来源于2001—2018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金融年鉴》《江苏统计年鉴》《浙江统计年鉴》《上海统计年鉴》,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根据数据和区位熵公式计算可得2003—2017年长三角银行业区位熵、保险业区位熵、证券业区位熵,详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2003—2017年,长三角地区的银行业区位熵、保险业区位熵、证券业区位熵长期保持在2左右,明显高于同期的全国平均水平1,这表明长三角地区的银行业发展态势傲视全国,同时又拥有上海证券交易的证券行业发展的先天优势,对周边区域的金融业形成了明显的有效吸附。简而言之,目前长三角地区已初步形成规模领先、功能较为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
3 实证分析
3.1 平稳性检验
平稳性检验共涉及4个变量的面板数据,包括2003—2017年长三角地区的GDP增长率的自然对数,用lnGGR表示,还包括2003—2017年长三角地区銀行业区位熵、保险业区位熵、证券业区位熵的自然对数,分别用lnB1、lnB2、lnB3表示。文章的平稳性检验采用基于SIC信息准则的ADF单位根检验来检验上述4个变量的平稳性是否符合要求,最终得出的ADF单位根检验结果详见表2。
检验结果显示,4个变量二阶差分的ADF检验值在99%置信水平上均明显小于其对应的临界值,且P值均小于显著水平0.01,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lnGGR、lnB1、lnB2、lnB3均为二阶单整序列,可以进行下一步的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3.2 脉冲响应函数
通过脉冲响应函数可以进一步分析,在本期分别给予3个自变量lnB1、lnB2、lnB3一个单位标准差的冲击后,因变量lnGGR在本期和未来发生的变化情况。
在图1中,横轴表示10期的冲击期,纵轴分别表示lnGGR在受到lnB1、lnB2、lnB3一个单位标准差的冲击后的响应量。lnB1对lnGGR产生一个单位标准差的冲击后,对lnGGR产生了立竿见影的正面影响,但影响逐渐减弱,在2年后趋于稳定。lnB2、lnB3对lnGGR产生一个单位标准差的冲击后,lnGGR小幅上升,并在2年后达到顶峰,之后始终保持较为稳定的正面效应,这表明lnB2、lnB3对lnY的作用力具有时间上的滞后性。
4 实证研究的主要结论
2003—2017年,长三角地区的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的区位熵均值明显高于同时期的全国平均水平1。长三角地区的金融集聚对区域经济增长有着长期可持续的正面效应,且银行业集聚的正面经济效应立竿见影,而保险业集聚和证券业集聚的经济效应存在时间上的滞后性,在2年后达到效应顶峰。
5 关于长三角金融集聚区发展的建议
5.1 扩大长三角金融集聚区的辐射地
文章的研究结果显示长三角金融集聚区的确能够推动区域经济发展,那么,扩大长三角金融集聚区的辐射地可以进一步推动华东地区的经济发展。通过长三角金融集聚区带动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可以充分发挥金融、信息、物流、人力资源等要素向外辐射的作用,有助于与周边地区形成融合配套、优势互补的经济发展格局。
5.2 加强金融产业的规模经济
当金融集聚区的交易量达到一定规模时,才能够真正发挥其规模效应,从而带动区域内经济发展。而产业交叉合作、公共基础设施、人才资源等都是扩大金融产业规模经济的核心要素,因此可以着重从以上三个方面,为长三角金融集聚区提供生产要素的区域集中,这样有利于扩大金融集聚区规模,从而深度激发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
5.3 明确政府在金融集聚发展过程中的角色
在金融集聚发展过程中,应当有效发挥政府有力的主导作用。长三角地区的金融集聚发展领先全国,正是由诸如政府行为、法律制度等外在因素决定的。在之后的金融集聚区发展道路上,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当持续推进制度和政策创新,在金融集聚区规划布局中发挥积极推动作用,加快金融聚集发展的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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