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课程标准小学习作目标的讨论
2021-08-11常志丹
常志丹
【关键词】课程标准,小学习作,记叙文,小论文
为什么教作文?为什么让小学生写这么多记叙文?不知道全国的小学语文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有多少人想过这两个问题。笔者曾就此作过一个口头调查,被问到的教师给出的答案五花八门。有人说没想过,有人说教材编什么我们就教什么。显然绝大多数人并没认真思考过小学习作的这两个基本问题。
课程标准是语文教学的“根本大法”,这两个问题还应从课程标准中寻找答案。
翻开《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们可以找到这样一些相关表述:“对写话有兴趣,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愿意与他人分享习作的快乐”“懂得习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前两个学段提到要对书面表达产生兴趣,“乐于书面表达”,強调兴趣的培养,但没有直接回答为什么要教作文。第三学段指出要让学生“懂得习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则对“为什么教作文”这个问题给出了答案。
再来看第二个问题,在课程标准中可以找到这样的表述:“写自己想说的话,写想象中的事物”“观察周围世界,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把自己觉得新奇有趣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写清楚。能用简短的书信、便条进行交流”“能写简单的记实作文和想象作文,内容具体,感情真实……学写读书笔记,学写常见应用文”。我们可以看到在前三个学段中,课程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写什么文体的作文。但是从“注意把自己觉得新奇有趣或最受感动的内容写清楚”“内容具体,感情真实”等表述中,可以看出课程标准主要是在引导学生写记叙性文章。到了第四学段,课程标准才明确提出写记叙性文章、说明性文章、议论性文章。从课程标准的目标设定安排来看,小学作文应以记叙性文章为主。第二个问题似乎也有了答案。
回望一线课堂,学生有时会问,作文为什么要写一个人,为什么要写让自己印象深的一件事。我们无法回答。目前小学语文教学中让学生写的作文,可以说是符合课程标准要求的,但不完全符合学生成长的需要。
与一线教师交流,笔者发现其最难教的就是作文,学生最怕的也是写作文。两周一次的作文成了学生的受难日、老师的受苦日。要解决写作文难这个问题,恐怕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课程标准、教材、教师的共同努力。课程标准是“根本大法”,起到引领方向的作用,教材和教师都是在它的制约下发挥作用的,所以课程标准应率先做出改变。2011年版课程标准已颁布十年,到了该修订的时候。关于小学习作目标的设定,有几条建议供课程标准修订专家参考。
第一,让学生在学习写作之初就明白为什么要写作,培养学生的读者意识和写作目的意识。笔者赞同课程标准第三学段提出的“习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的观点。但这个观点在第三学段提出,对一线教学影响甚微,建议提前到二年级。
有了一年级的学习基础,学生从二年级开始学习书面表达。以统编教材为例,二年级上册编排写话三次,二年级下册编排写话四次,共七次。这七次写话中,有三次是引导学生写自己的玩具、朋友和宠物,有两次是看图写话,有一次是留言条,还有一次是引导学生把自己头脑中的问题写下来,有什么就写什么。除了留言条,我们看不出为什么要写玩具、朋友、宠物等。但从课程标准设定的目标来看,这些写话没有任何问题。因为课程标准对写话内容的要求就是“留心周围事物,写自己想说的话,写想象中的事物”。从内容角度看,这些不仅是学生熟悉的,还是学生比较感兴趣的。但是,这里存在一个比较大的遗憾,就是通过这些写话,学生还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学习写作。从学生的角度来看,这些写话无非就是老师让我写或者教材让我写的。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须要从二年级写作学习一开始,就把“习作是为了自我表达与人交流”的理念在学生头脑中树立起来。日本母语课程标准的写作部分从一年级开始就明确提出“写作时,考虑到写作对象和写作目的”,美国的课程标准中也有类似的要求。让学生懂得写作是日常生活中的一种需要,在与人交流中体会到写作的价值,才能真正激发学生写作的兴趣。如果课程标准在二年级提出相应的要求,相信教材和一线教学必然做出回应,让写作尽量在情境中开展,使其具有交流价值,让学生懂得写作的意义和价值,这将对整个中小学作文教学产生莫大的益处。
第二,改变以写记叙性文章为主的格局,把写说明性文章和议论性文章的要求提前。前文已经分析过,小学阶段课程标准主要是让学生写记叙性文章,不涉及说明性文章和议论性文章。这种目标设定的考量是什么,现在我们无从知晓,不过从实际来看,这种以记叙性文章为主的作文格局已不适合当前小学生生活的需要。
小学阶段的学生虽然年龄小,但是他们探索世界、研究各种事物的愿望非常强烈,因此须要写说明性文章;他们见到各种社会现象,也有着表达个人意见的欲望,因此须要写议论性文章。考察统编教材三至六年级的习作,可以看到教材并没有完全依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只安排写记叙性文章,还是编排了一定数量的其他类型习作,如三年级上册“我有一个想法”、三年级下册“我做了一项小实验”、四年级上册“推荐一个好地方”,等等。不过,受制于课程标准,这类习作数量并不是特别多。要改变这种状况仍然须要课程标准率先做出改变,笔者建议将写说明性文章和议论性文章的要求提前至小学第二学段,甚至第一学段。
相较于记叙性文章,开展说明性文章和议论性文章的写作更容易让学生体会到“写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的目的。议论性文章是学生在生活中经常用到的,容易建立起与生活的联系。如四年级上册习作《推荐一个好地方》,让学生把自己认为的一个好地方推荐给同学。这个好地方可以是风景名胜,也可以是游乐场,还可以是书店,甚至可以是一片小树林,只要你觉得它是个好地方就可以。这篇习作的关键是要把推荐理由说清楚。要写好这篇习作,须要考虑习作对象,最好是同学们感兴趣的,如这个地方有没有好玩的、好吃的。开展本次习作教学还可以组织“好地方推荐会”,更容易实现写作的交流功能。与记叙性文章强调具体生动不同,说明性文章和议论性文章更多强调的是言之有序、言之有理,对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是极为有益的,这些都是记叙性文章训练不容易实现的。所以建议课程标准在第二学段的习作目标中,加入说明性文章和议论性文章的写作。
第三,把小论文写作纳入课程标准,通过小论文写作提升学生的思维品质,培养学生规范撰写论文的能力。经常听到大学老师抱怨学生不会搞研究,不会写论文,要从头教起。学生们也很委屈,因为他们在中小学阶段并没有接受过相关训练,不会不是很正常吗?视野稍微放开一些,2010年美国颁布的《共同核心州立英语标准》中,规定学生从一年级开始就要参加撰写小论文方面的训练。一、二年级是以小组合作的方式开展共同研究,共同撰写。从三年级开始,独立开展项目研究,撰写小论文,建立某个主题的知识。经过中小学的系统训练,美国学生升人大学后能够顺利开展自主学习。而我们的学生由于没有经过系统的训练,在这方面欠缺较多。笔者曾经参与某杂志的审稿工作,经手的稿件引用他人论述不加引号、不注出处、没有参考文献的问题是家常便饭。语文教师写文章尚且如此,学生的论文素养更可见一斑。语文作为基础教育的主干课程,理应承担起培养国人论文素养的重任,因此建议把小论文写作纳入课程标准。
一说到写论文,有人就会皱起眉头,他们认为让中小学生搞研究、写论文,学生有这个知识、有这个能力、有这个时间吗?只能说这部分人把论文看得过于神秘了。其实写小论文一点儿都不难。“如果你的暑假作文写的是海豚、岩画、古文明,或者某项特殊运动项目的历史,那它可能就与一篇论文类似。因为关于这些题目,你不是专家,但是,你可以通过阅读专家的文章来学到许多东西。这样一来,你就是在作研究了。作完研究之后,你通过写文章,将你学到的知识讲出来,与大家分享,这就成了一篇论文。”让中小学学生写小论文的目的并不是让他们做出某些具有独创性的研究成果,而是让学生经历一个完整的研究过程——学会确定研究对象、搜集资料、分析整理资料、得出结论、撰写成文,与他人分享研究成果。只要引导适当,小学生在中高年级撰写小论文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这一点在国外已经被证明,我们的学生没有理由做不到。
通过撰写小论文,学生可以了解研究的一般过程,掌握撰写论文的规范,更重要的是还可以使学生的思维得到发展与提升。可以说,撰写小论文对学生有着莫大的益处。目前,批评学生高分低能的报道时常见诸报端。改变高分低能,是一个系统工程,须从多个方面做出改变,把写小论文纳入课程标准,可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第四,改变课程标准中的模糊表述,让课程标准更易于使用。目前,课程标准针对习作目标的表述,存在一些比较模糊的地方,比如“写清楚”“内容具体”“感情真实”。什么是“清楚”,什么是“具体”,什么是“感情真实”,这些模糊的表述给教材编写和一线教学带来很多问题。统编教材根据课程标准把第二学段的习作要求定位为写清楚,第三学段的习作要求定位为写具体。但由于对“清楚”和“具体”缺乏界定,一线教师在指导第二学段习作的时候常常会把“具体”作為目标,由于要求比较高,增加了学生的负担,降低了学生的写作热情,不利于学生习作兴趣的培养,对写作教学的影响很大。课程标准作为顶层设计,应对语文教学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给予界定。这样,教材编写和一线教学才能有所依傍。比如,在不同文体中写到什么程度就是清楚,什么程度就是具体,须要给出样例,把抽象标准变得具体可感,这样在一线教学中才好把握,才不至于出现习作要求千篇一律的现象,总是强调“生动、具体、真情实感”。
课程标准是语文课程的指路明灯,其中涉及的概念越明晰,实施的时候就越容易达到理想效果。课程标准如果修订,建议对目标中涉及的概念仔细梳理,并且对重要概念予以界定,甚至举例说明,才能避免多样化解读,从而促进语文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