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读
2021-08-10
江苏教育·书法教育 2021年6期
书字之结体诚勿得淆同于画物之象形,顾书法之运笔又未尝不可与画法之运笔相通;二者未宜混为一谈。
——钱锺书
書画同源是艺术史上的大问题,固非三言两语就可阐明。书法与绘画既然划科分明,必然各具艺术特质。自古论书家就有“观物取象”之观念,就表现形式来说,书法与绘画关于“观物取象”亦自有别。钱锺书先生指出,“书法之运笔又未尝不可与画法之运笔相通”,然书法的结体是绝对不能与绘画应物象形相混淆。如写“高山流水”四字,绝不能“山”画高山形,“水”写流水状。否则,书将不书。
如今,我们仍然看到不少教师对学生进行书法美育时,还在借助绘画形象教学生作“文字画”,以为特立之发明,实在落了下乘。这不仅不能揭示书法之美感,更有可能会将学生的审美格调引向庸俗的境地。师者须自明其理,书法就是书法,绘画就是绘画,还其本来面目,莫作“以盲引盲”者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