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租赁企业减税的积极意义
2021-08-10
6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明确对租赁企业进行减税,为租赁企业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会上明确提出,为保障城镇化进程中新市民、青年人的基本住房需求,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鼓励市场力量参与,增加租金低于市场水平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可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建设或利用闲置商业办公用房等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自10月1日起,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缴纳增值税,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规模化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征收房产税。
对租赁企业减税的政策是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市场新格局会产生深远影响。此次政策最大的亮点在于提及了减税的内容。其中,对于增值税而言,政策明确可以减按1.5%的比例进行缴纳。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之下,企業提供的租赁房源有所增加。此次针对租赁企业给予了税费减免,可以起到调动租赁企业积极性的作用,有利于租赁市场的活跃和发展。对于房产税而言,政策明确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规模化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征收房产税。可以看出,在减税政策的刺激下,能够调动各类实体企业主动提供房源,从而大大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
对租赁企业进行减税的政策意义重大。首先,这标志着国家针对租赁企业首次提出了系统和全面的减税政策。之前的减税政策更多体现为廉租房或个人出租住房等方面,而现在开始重视租赁企业的经营压力问题,能够鼓励租赁企业更好地做好住房租赁。其次,闲置房源能得到更好利用,尤其是将闲置商业办公项目和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对接,不仅盘活了闲置房源,而且增加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最后,对于经营压力极大的长租公寓,通过减税可以降低经营成本,充分保障长租公寓企业的利益,最终能够更好地保障城镇化进程中新市民、青年人基本的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