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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企业危险废物环保处置监管措施研究

2021-08-09张文俊魏俊奎李滢

中国集体经济 2021年21期
关键词:监管措施危险废物电网企业

张文俊 魏俊奎 李滢

摘要:危险废物环保处置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工作,必须依赖处置过程高效、有力地监管。受制于监管力量有限、技术手段不足,电网企业在危险废物环保处置监管上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基于危险废物处置监管现状和问题,提出了电网企业面向利益相关方健全完善处置监管机制的建议,并提出以物联网技术驱动处置监管手段创新的总体思路。

关键词:电网企业;危险废物;环保处置;监管措施

一、引言

危險废物是指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感染性等一种或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和液体废物。与普通废物相比,危险废物最大的特点在于其危险性,若不妥善管理,会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完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大力推动利用和处置设施建设,努力提升管理和技术支撑能力,着力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在2019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三个能力”。现有文献已经对多个行业的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展开了研究,提出针对性的管理策略。

对于电网企业而言,危险废物环保处置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专业多、工作链条长、业务环节多,实际情况复杂,加之基层单位及员工环保意识不足,危险废物处置过程的风险隐患较多,亟需加强危险废物处置监管,推动各单位实现危险废物的绿色、环保、经济处置。但从电网企业现状看,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工作起步晚、基础薄弱,信息化技术手段不足,监管措施不到位、监管覆盖不充分等问题日益凸显,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处置监管机制,优化完善危险废物处置监管手段。

本文从电网企业危险废物处置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出发,并基于利益相关方视角,提出完善处置监管机制的建议,并针对处置监管技术手段不足的问题,提出基于物联网技术创新处置监管手段,实现危险废物处置“全过程、全覆盖”的规范管理、科学监管。通过完善危险废物处置监管机制,加强物联网技术手段的应用,可以有效提升电网企业基层单位和员工处置管理效能,提升危险废物科学监管水平,从而促进危险废弃物处置经济效益、管理效率和生态效益的提升。

二、电网企业危险废物处置监管现状问题分析

目前,电网企业在危险废物处置监管方面,主要依赖于检查、抽查,以及事后问责,缺乏对危险废物处置全过程的精细、高效监管,尤其是信息化技术手段应用不足,危险废物处置监管的效率较低,监管难以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处置监管覆盖面不足

由于技术手段应用不足,对各基层单位危险废物处置全过程难以做到全覆盖,信息严重不对称,加之处置监管人员力量有限,往往只能通过对一些容易产生问题的重点领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抽查,以发现基层单位在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此外,对于回收商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的监管方面,也难以实现有效的覆盖。

(二)处置监管不及时

电网企业对于基层单位在危险废物处置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不环保、不经济的问题,往往不能及时发现,多数情况下仅能做到事后监管,或问题发生后被动追责,难以做到主动监管、提前预警、及时制止。例如,对于基层单位各类危险废物的适时产生量、贮存量、贮存周期等情况不能及时掌握;危废设备移交入库时内部元器件缺少,甚至仅剩空壳等,但是移交环节没有严格把关,未留下影像资料或其它证明材料,导致问题责任划分不清。此外,由于目前基层单位大多是采取手工台账记录,处置监管时需要查阅、梳理大量手工台账,监管工作量大、工作效率低。

(三)处置监管约束性不足

由于电网企业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省级公司物资部门虽重视危废处置监管,但对基层单位相应条线部门的约束性有局限性,一些有关危险废物的决策建议和管理要求可能在基层单位的受重视程度不足,基层单位仍以自身经济收益为出发点进行危险废物的处置管理,绿色化、规范化成为次要考虑因素,可能存在环境风险。

(四)处置监管准确性不足

由于危险废物处置涉及的有关环保政策、法规、标准要求较多,且近年来更新速度加快,电网企业内部监管部门对于最新政策、法规和标准掌握不够及时,对于政策、法规和标准内容的理解也可能因部门而异、因人而异,从而导致在实际监管工作过程中产生偏差。

总之,危险废物处置机制的不健全和信息化技术手段的缺失,降低了电网企业处置监管的工作效率、效果,加大了对问题单位监察问责的难度。

三、基于利益相关方视角的处置监管机制

危险废物处置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主要包括电网企业省级公司、基层单位、回收商等。本文从利益相关方视角出发,提出了电网企业面向各利益相关方的危险废物处置监管机制。

(一)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危废环保处置考核与监督机制

建立危险废物环保处置考核激励机制。通过对标管理考核,对危险废物报废计划执行准确、运营管理规范的单位予以嘉奖,评选先进单位。同时,建立基于对标管理考核结果的处置收益分摊系数调整机制,提高先进单位在下一年度中危废处置效益的分摊比例,促进各产废单位提升危险废物环保处置的计划性、规范性。

完善危险废物环保处置监督约束机制。结合对标管理考核结果,通过不定期现场随机抽查,发现各单位在危险废物处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找问题、补漏洞;对发现存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推进不力的单位,一律通报、警示、约谈;对危废管理有重大问题隐患的单位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实行“登记、申报、核查、挂牌、整改、复查、销号”闭环管理。此外,建议将危险废物处置管理规范性纳入相关单位的经营绩效考核,进一步加强基层单位对危险废物处置管理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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