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参股股权管理问题的探讨研究
2021-08-09崔颖
崔颖
摘 要:参股股权投资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部分,如何做好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工作,促进国有参股项目的长足发展,是国有企业股权管理中最需重视的问题。本文将结合实际业务,介绍目前国有企业参股投资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探讨其解决问题的路径。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参股;法人治理;项目后评价
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央实施做强做大国有企业方针的重大战略步骤,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参股股权投资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呈现扩大化、复杂化的发展态势。如何确保国有企业享受国企改革带来的红利,也是当下国有企业股权管理工作需要重视的问题。
一、国有参股企业股权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人治理较薄弱。
目前国家法律法规上关于国有企业对参股股权管理方面的内容较少,大部分规定较为宏观,难以对国有企业参股股权管理业务形成有效的指导意见,实际管理中主要还是依赖于《合资合同》、《公司章程》及股东合作协议等合同性文件。
尽管国有企业按协议规定在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中委派了相应的代表,但由于人数占比较低,客观上国有权益受侵害的风险较高。
(二)信息渠道较弱势
一般来说,国有企业对参股公司常用的管控手段主要分两大类:一类是仅派出董事、监事等决策权人员,但不插手参股单位的经营情况,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行使参股股东权利;另一类是既派出董事、监事,同时也派出企业实际经营人员(如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等),但由于公司的实际经营权主要在大股东手里,小股东的委派人员如不占据关键职能部门,难免在权限上受到的限制较大;即使占据核心岗位,小股东一派往往属于势单力薄,面临的困难和阻碍重重,导致国有企业所掌握的信息不足,难以了解参股单位的实际运营情况。
(三)管理重视程度不足
大部分国有企业投资参股公司项目是根据自身战略发展方向和行业定位等各方面因素综合形成的,从分散风险的角度出发,一般参股公司所涉及行业都不是国有企业的主业,且参股股权也不是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因此国有企业对参股单位通常既无法充分了解、也无从参与参股股权单位日常经营活动,相对而言关注点更多的落在参股项目的投资收益上,由此对参股股权的管理缺乏足够的重视。
(四)各方協同有障碍
参股单位的控股股东一般属于非国有企业,因此从管理风格来说,国有企业与参股单位的管理流程、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尤其涉及到外资控股股东的情况,各方几乎不可避免地在沟通上存在障碍。比如跨文化交流方面,同样的表述在可能在不同的情景语境下存在不同的含义,容易造成对对方意思表达的误解。另有因为不了解对方的管理文化和管理背景,对同样的事情做了大量无效繁琐的工作,也容易激化双方股东之间的矛盾,使各方的配合工作停滞不前。
(五)股权管理不规范
目前国有企业对股权管理工作的重视度不高,尤其涉及参股股权管理工作,缺少统一的机构调度和体系化的流程管理,存在着多部门多头协调、互相推诿扯皮等情况,非常容易形成无人办理或重复办理等局面,联动性不强,主要表现为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不清、相互配合程度不够。
二、关于提升国有参股股权管理水平的对策
根据以上国有企业参股股权管理的难点问题分析,若想国有参股股权项目的业绩提升,必须提升国有企业的国有参股股权管理水平,围绕加强国有参股股权管理水平的对策如下:
(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是实现和维护参股股权国有权益的根本之路,国有股东的利益归根结底要通过合作协议和公司章程才能落到实处,尤其是涉及到国有权益的重要事项,比如关联交易、股权变动及利润分配等,国有参股股东应当拥有一票否决权。具体做法包括:首先,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公司章程内容,维护国有企业股东应有的权利;其次,根据参股企业的行业特点和股权比例,在董监高三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上合理界定少数股东职权,参与参股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管理;再者,督促参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完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治理结构调整,确保参股公司三会一层规范运行,落实国企股东的管理意志。
(二)打造科学的股权管理流程,实现股权管理精细化和专业化
股权管理涉及到法律、市场、财务、风险防控等多个方面,对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有一定的要求,尤其在涉及参股股权,还需要同时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较强专业水平,才能发挥股权管理的中间桥梁作用。因此从人员培养方面,则需要做好业务和股权知识方面的培训工作,打造专业化的股权管理团队;从管理手段方面,小股东需要组织专业团队,定期对参股公司实施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在不断完善股权管理制度和建设风险控制体系过程中,有效积累和提升股权管理能力。
(三)从自身优势出发,提供协同作用
从长远来看,参股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各方股东的共同协助,而参股公司的长足发展也是有资本获取优厚投资回报的必要保障。国有企业可充分利用自身在资金、管理及人才方面的本土化优势,为参股公司提供各方面的资源、为参股公司提供必要的支持,使得参股公司愿意与国有企业业务上加强合作,管理上加强沟通,实现参股公司与国有企业互惠互利。
(四)开展参股股权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参股股权项目后评价的数据总体来说较为真实客观,不仅能如实反馈国有资本的投资收益情况,也为下一次股权投资项目提供了真实的绩效样本和参考依据。对于国有企业的参股股权投资项目,可围绕投资立项、决策审批、实施过程及事后效果等五个方面进行回顾。比如建立搭建股权管理信息系统,对关键经营数据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当数据出现异常波动时,比如财务数据短时间大幅度波动、不正当关联交易、长年扭亏无望、多年盈利不分红等情形时,要及时了解原因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有利于逐步提升国有企业参股股权投资的管理水平。
(五)建立委派人员的KPI考核机制
对于委派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国有企业不仅应提供必要的工作培训与指导,还应从约束和激励两方面设立工作核机制,督促委派人员关注并推动国有股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派往公司的贯彻落实,了解其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多提供合理化的工作改进建议,及时制止侵害国有股东权益的情况。每个年度终了,国有股东要组织委派人员行为操守和履职业绩评价工作、编制年度工作总结报告。行为操守主要评价忠实履职、勤勉工作、廉洁从业等情况;履职业绩主要评价决策效果和对参股公司建设的价值贡献等,国有企业可视情况部组织相关委派人员现场述职并接受质询,坚决制止“走形式、走过场”思想。
(六)借助外部力量加强监督管理
除了国有企业内部的整合监督,还可以从社会审计、税务、工商管理及各种社会机构的监督威慑作用,对参股企业形成强有力的威慑作用,约束和促进参股企业的规范管理。
参考文献:
[1]施畅.混改背景下国有参股企业股权管理问题探讨 [A].商讯,2020(03):11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