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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化与产业化:德州市国家非遗“一勾勾”地方戏的保护与传承

2021-08-06赵芬

文教资料 2021年11期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戏曲

赵芬

摘   要: 2006年国家发布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德州市地方戏曲“一勾勾”成功入选,这体现了国家对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视和关注,同时说明了这些地方剧种到了要政府出面保护和传承的紧要关头。“一勾勾”地方戏曲艺术属于文化资源,具有精神层面的无形性、差异性和适境性特征,其保护开发应该通过物化呈现、旅游化表达、产业化发展。本文指出通过遵循“资源是依托点、创意是聚焦点、策划是突破点、吸引物是变现点”的思路,按照“动静结合”“或实或虚”“深入浅出”旅游化路径,进行“三引入一打造”运营,使“一勾勾”地方戏曲艺术得到完整保护和永续传承。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勾勾”戏曲   旅游化   产业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1],有文学、音乐、曲艺、技艺、古方、民俗、游艺等各种具体形式。自2006年国家发布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来,国务院分别在2008年(第二批)、2011年(第三批)和2014年(第四批)先后公布另外三批国家级项目名录。这四批总共涉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372个,涵盖3154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

“一勾勾”作为德州市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由于在快节奏的现代社会中戏曲艺术发展乏力,因此在全国倡导文化自信的要求下,其保护、传承形势较为严峻。做好“一勾勾”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保护与传承是新时代文化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

1.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勾勾”:独具地方特色的稀有戏曲文化资源

1.1文化资源的内涵

文化资源指的是一切与文化活动有关的生产与生活内容的总称,它是人类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智慧和才识的积累和概况。文化资源从形而上的角度看,有哲学和艺术两大源流;从形而下的方面思考,文化资源表现为技艺、舞蹈、歌曲、用具、园林、曲艺、民俗、节庆、民居、文化遗迹等具体形式。无论怎样划分,文化资源都是人类精神财富,具有精神层面的无形性、差异性和适境性特征。

1.2“一勾勾”文化资源概况

1.2.1“一勾勾”简介

作为文化资源典型之一的“一勾勾”戏曲,是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的地方传统戏剧,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勾勾”最早由山东聊城地区高唐县一带的鼓子秧歌衍化而成,创于清代初期,兴于清末及民国时期,在德州市临邑县得以普及和传播。由于其唱腔在每个上、下句结束时,通常出现七度、八度的大跳,因此被称为“一勾勾”[2](81)。“一勾勾”的发展曾经很红火,产生了诸如“三十二坛子醋”焦连坤等一大批深受当地民众喜欢的艺术家。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勾梆联合”剧团解散,“一勾勾”剧种逐渐走向衰落。重新振作的契机是2001年中央台《文化与生活》栏目到临邑采风,沉寂三十多年的“一勾勾”传统戏曲重新走进人们的视野。2006年“一勾勾”被评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一勾勾”戏剧被提升到国家层面。

1.2.2“一勾勾”发展概况

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一勾勾”戏曲艺术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得到了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尽管如此,在娱乐多元、生活节奏快速的当代,越来越多的娱乐形式和内容文本充斥我们的生活,传统戏曲特别是地方小剧种在夹缝中艰难前行。面对电视节目、互联网多媒体等的冲击,目前像“一勾勾”这样的地方小剧种面临的发展桎梏主要是从业人才出现断层、欣赏观众越来越少、知名演员或艺术家不多难以形成明星效应、发展经费不足、营销宣传弱化等。

目前“一勾勾”戏曲传承艺术中心有20余名演职人员,且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上。在政府倡导的传统文化進校园活动号召下,2018年临邑“一勾勾”戏曲传承艺术中心对20余名中小学生进行了一勾勾戏曲艺术暑期专题培训,2019年与德州学院音乐学院进行工作交流。除此之外,该戏曲艺术除了接受一些商演外,基本默默无闻。由此可见,仅仅依靠政府层面通过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大力保护显然还不够,需要多元化开发、多渠道施策,“一勾勾”戏曲保护与传承任重道远。

2.旅游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勾勾”保护与传承的活化状态

文化资源与旅游产业历来都是相伴相生的,即使是纯自然风光游览,也或多或少融入一些当地文化的痕迹。文化旅游是当今世界旅游发展的主流,文化已经成为旅游业发展的灵魂和动力,如何丰富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是世界各地旅游业长远发展的关键问题[3](169-177)。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勾勾”保护与传承的理想模式应该是旅游化。

2.1文化资源保护与传承需要旅游化

文化资源的旅游化是由文化资源的特征决定的。文化资源具有无形性,其精神和气质存在于人们的思想意识中;文化资源具有差异性,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精神风貌和生产生活习俗不同;文化资源具有适境性,所有的文化资源都是在一定情境或环境中产生的,是民族、大众的精神沉淀。文化资源的差异性、适境性,决定了文化资源有很强的异地吸引力,具有先天的旅游元素;文化资源的无形性,决定了文化资源需要多元化开发出具象化的物化活态。

旅游产业发展离不开文化资源的参与。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4](62-71)。一般来说,当一国(地区)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经济水平的时候,观光旅游需求成为人们的主要旅游诉求;一国(地区)人均GDP达到6000美元经济水平的时候,休闲度假、文化消费需求逐渐成为旅游的关注点。2019年我国人均GDP已经达到9900美元,文化和旅游消费必将成为人民文娱活动的主战场,成为人们追求美好生活和精神追求方面不可或缺的一种替代,文旅消费已成为我国居民追求幸福生活的刚需。

2.2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勾勾”资源旅游化的实现思路及路径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口传心授、世代相承的无形的、活态的文化资产,代表着一个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文化基因,是智慧和精神的集中体现[5](232-243)。“一勾勾”地方戏曲剧种这一文化资源,由于地域限制和艺术形式等原因,仅仅依靠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虽能够实现发展,但要得以繁荣与有效传承还需要欣赏该戏曲的受众多、从业人员代代相传、社会关注高等多元因素。旅游化是“一勾勾”这一地方戏曲获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護后另一保护与传承的法门。

文化资源要旅游化,必须是地方特色的,不求第一,但求唯一;必须是有价值的,符合时代要求,顺应社会发展,能够被开发且具有普世价值和审美需求。“一勾勾”戏曲是符合旅游化条件的。在旅游化过程中,一定要遵循“资源是依托点、创意是聚焦点、策划是突破点、吸引物是变现点”的思路。

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勾勾”资源旅游化,要做到“动静结合”。所谓动是在旅游化过程中,要保持戏曲的表演形态,在服装、道具、舞美、灯光等展示该戏曲艺术表演的元素中既保持传统又崭新精致,坚决防止出现影响观瞻的硬件不硬的问题。所谓静就是除了戏曲表演的天性外,还要整理“一勾勾”的历史资料,利用历史遗留下来的剧本,传承下来的服装道具。与该戏曲有关的老物件、故事、传说等,建成“一勾勾”戏曲艺术博物馆或展览馆,在时光隧道中静静倾诉这门古老艺术的前世和今生。这个静还包括设计开发与该戏曲或者戏曲艺术相关的文创产品,文创产品甚至可能成为网红经济的引擎,为该戏曲艺术带来超级IP。

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勾勾”资源旅游化,要做到“或虚或实”。所谓或虚或实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勾勾”戏曲本身属于文化资源,文化资源的典型特征是无形性或者说是精神层面的东西,在旅游化过程中,一方面,让游客或观众能够看到“一勾勾”戏曲艺术,获得精神享受,可以理解为虚。另一方面,选取”一勾勾”戏曲艺术中特色的唱腔、动作、幽默片段或精彩情节让游客或观众参与其中,获得实实在在的接触和感受。所谓或虚或实还指本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勾勾”戏曲资源(无形的文化资源可以理解为虚的资源)与临邑当地富有地方气息的现代农业、民俗节庆、乡村休闲度假项目(可以理解为实的资源)等结合,开发“非遗+”旅游模式。在非遗这一核心吸引物的引领下,结合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风情及乡村风俗等开发独具临邑特色的“非遗+”乡村旅游业态。

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勾勾”资源旅游化,要做到“深入浅出”。所谓深是在旅游化过程中,对“一勾勾”戏曲艺术开发要深,无论是纵有千古横有八荒,深入挖掘整理,梳理出“一勾勾”戏曲音乐艺术特色、节目剧本文学艺术特色、表演艺术特色、传承脉络、历史演进与兄弟剧种渊源、老艺人风采、少儿“一勾勾”戏曲艺术比赛等。总之,要借鉴兄弟剧种的发展经验,深入挖掘整理“一勾勾”戏曲艺术资源。所谓浅是在旅游化过程中,对“一勾勾”戏曲艺术呈现方式要采用观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游客、观众觉得接地气的形式展示出来,比如建立“一勾勾”戏曲艺术时光隧道智能化馆,与现代科技结合,既普及传统文化又充分展现现代科技。

3.产业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勾勾”保护与传承的运营策略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6](5-12,163)。文旅融合开发文化资源,将文化旅游产业做实做好,就是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追求的一种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勾勾”旅游化是文化资源开发的“标配”,产业化发展是文化资源保护传承的持久动力。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勾勾”资源产业化运营的策略可以概括为“三引入一打造”。

3.1政府支持下引入社会资本

文化资源旅游化开发产业化发展,政府支持是关键。“一勾勾”戏曲艺术属于德州市临邑县的文化资源,而且集中在兴隆镇。这种局限性较强的地方文化资源,没有政府的政策、财政等支持很难存续和发展。但要想持久传承,单靠政府的扶持显然不够,需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开发,在政府的主导下招标有志于文化产业事业、有经济实力和有运营思路的“三有”社会资本与当地“一勾勾”戏曲艺术剧团进行PPP项目合作,社会资本负责投资开发建设“一勾勾”戏曲艺术文化资源的旅游化设施和智能化场馆,“一勾勾”戏曲艺术剧团提供文化资源,在政府的主导下按照一定的协议进行项目开发、宣传推广、资源整合、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等。政府+社会资本+“一勾勾”戏曲艺术文化资源+当地特色民俗的产业化模式比较适合地方戏曲这样的非物质文化资源发展。

3.2保持本真上引入创新呈现形式和艺术内容

虽然地方戏曲相对制作较粗糙、表现形式单一、设备陈旧、唱词原生态、表演接地气,但正是基于这些原因,类似“一勾勾”这样乡土气较浓的地方戏曲才更吸引游客的关注。互联网上,各种知名的艺术形式和文化资源基本上每天充斥其中,反而稀缺的地方特色文化资源更显得新奇,更能吸引流量。在流量为王的时代,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和手段,将最本真的地方文化资源加以技术性包装,通过多种形式呈现。“一勾勾”戏曲艺术传承中心可以建立专属网站;可以在当地建立数字展示馆,运用现代VR、AR等技术创新地呈现“一勾勾”戏曲艺术历史资料;可以开办“一勾勾”戏曲艺术少儿明星班,暑假寒假开班,将简单的戏曲知识或动作通过小朋友喜欢的形式和游戏活动培训,培训时间要短,要给每位学员留下音像资料,颁发证书等。

3.3传统宣传外引入多媒体营销

文化资源旅游化产业化,需要形成落地产业,关键是做好营销宣传。除了传统的电视广告、旅行社代理产品、旅游联盟推荐等宣传外,还应该紧密结合互联网,打好融媒体宣传战。利用抖音、快手等直播平台将一些“一勾勾”戏曲小段发布到网上,提高“一勾勾”戏曲艺术的移动多媒体平台曝光度;充分利用网络推广,做好搜索引擎营销,培养网络文案写作人才,图文并茂地在网上发布有关“一勾勾”戏曲的文案,强化软文营销的技巧等。

3.4场域建设中打造文化IP

文化资源旅游化生存产业化发展,要文化创新化呈现、旅游品牌化包装、商业人文化气质、生活场景化氛围。德州市与临邑县政府应该支持“一勾勾”戏曲艺术传承相关各方构建特色的场域建设,营造与“一勾勾”戏曲艺术特征、临邑地方特色乡风民俗、现代农业等相匹配的氛围,构建集“一勾勾”戏曲艺术、乡村田间游学、乡村休闲娱乐、农事普及及农事劳动、采摘活动等于一体的“一勾勾”文旅综合体。此综合体要精心设计,特色建设,要充分展现与众不同,比如借助当地庄稼秸秆、树木枝条等做材料,建筑一些特色展馆,编织一些特色物件,让“非遗+”特色文化资源形成的IP能够自带流量,形成IP的社群。互联网时代人们喜欢打卡发朋友圈等形成自媒体流量溢价效应,加之运营主体提供鼓励他们转发、自拍等的优惠活动,最终打造本地特色IP,使非遗文化资源实现网红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Z].2011-02-25.

[2]杨英涛.德州临邑地方剧种“一勾勾”研究[J].北方音乐,2016(01).

[3]程晓丽,胡文海.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开发模式[J].地理研究,2012,31(01).

[4]张朝枝,朱敏敏.文化和旅游融合:多层次关系内涵、挑战与践行路径[J].旅游科学,2020(03).

[5]李少惠,赵军义,于浩.文化治理视域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J].西北民族研究,2018(02).

[6]卫兴华.应准确解读我国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科学内涵[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8(09).

基金项目:山东华宇工学院人文社科一般项目(2019 RW02):德州市文化资源的旅游化生存及产业化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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