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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为宋中丞自荐表》写作时间补证

2021-08-06朱思玉

文教资料 2021年11期
关键词:李白

朱思玉

摘   要: 李白生年有长安元年(701)与神龙元年(705)之争,其卒年,有宝应元年(762)、广德元年(763)、广德二年(764)、大历元年(766)、大历二年(767)等诸多观点。虽各有所据,却绕不开对《为宋中丞自荐表》创作时间的争论,王琦从李璘兵败入手,认为该《表》作于至德二年,已成定论,但当世仍多质疑者。本文从唐官制、郡县划分及李白诗文出发,可再对王琦之论进行补证,使其更具说服力。

关键词: 李白   宋若思   至德二年

对李白生卒年,清王琦之说影响最广,其《李太白年谱》注:

李阳冰《序》载:“白卒于宝应元年十一月”“李华作《太白墓志》曰年六十二,则应生于长安元年。以《代宋中丞自荐表》核之,《表》作于至德二载丁酉,时年五十有七,合之,长安元年为是”[1]。

文中所提《自荐表》极为关键,关于《自荐表》的真实性问题,源陵《对李白生卒年新考之我见》[2]已非常明确,此不赘述。《表》载“臣伏见前翰林供奉李白,年五十有七”[1],再结合李华《太白墓志》“年六十有二”,因此,若能确定《自荐表》作于何时,则李白生卒年问题将迎刃而解。王琦认为“作于至德二载丁酉”,吕华明提出作于乾元二年二三月间[3],舒大刚认为作于上元二年[4],都是以此入手探究李白生卒年问题。

一、关于宋若思官职及任职时间

除《自荐表》外,李白有关宋若思的诗文仍有《为宋中丞请都金陵表》《为宋中丞祭九江文》《中丞宋公以吴兵三千赴河南军次寻阳脱余之囚参谋幕府因赠之》及《陪宋中丞武昌夜饮怀古》等,由这五篇诗文中李白皆称宋若思为宋中丞可知,宋若思此时必担任中丞一职。据《唐六典》载唐御史台官员设置:“大夫一人,中丞二人,侍御史四人,主簿一人。”[5]对宋若思其人,史料所载不多,其为官经历,仅有:

天宝十五年五月……以监察御史宋若思为御史中丞充置顿使[6]。

彭泽汉县,属豫章郡。隋为龙城县。武德五年,置浩州,又分置都昌、乐城二县。八年,罢浩州,以彭泽属江州,仍省乐城入彭泽。至德二年九月,中丞宋若思奏置[6]。

十五年六月,玄宗苍黄幸蜀,琯请自选参佐,乃以御中史中丞邓景山为副,户部侍郎李揖为行军司马,中丞宋若思、起居郎知制诰贾至、右司郎中魏少游为判官,给事中刘秩为参谋[7]。

由此可知,宋若思至少天宝十五年五月到至德二年九月任御史中丞,至德二年九月后史料无载,唐代文官任期一般是三年或四年,即“三载考績,著在格言”[6]“今之在任,四考即迁”[6]。且据张卫东先生《唐代刺史若干问题论稿》研究:唐代高级文官都存在任期过短且更换频繁的问题[8]。从天宝十五年到至德二年九月恰好是宋若思任中丞之职的第三年,即使任满四年,李白与宋若思浔阳相遇的时间下限最多到乾元元年止,不可能到乾元二年,更不必说上元二年。

由《系寻阳上崔相涣三首》,可知李白坐狱地点为浔阳,浔阳属浔阳郡,唐时与宣城相接,且至德二年,唐廷曾析鄱阳、秋浦县地置至德县,属宣城郡。《元和郡县志》载:“至德县,……至德二年刺史宋若思奏置,因年号为名,初属浔阳郡。”[9]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则考证至德二年宋若思刚好任宣城太守[10],其《李太白全集》中对《中丞宋公以吴兵三千赴河南军次寻阳脱余之囚参谋幕府因赠之》一诗题解时说:“证知至德二年九月宋若思在江南西道采访使兼宣城郡太守任,时江西采访使驻宣城郡,江州属江南西道。”[11]这印证了《元和郡县志》载宋若思奏置至德县一事(属其宣城辖境内)。结合上文所考宋若思任御史中丞的时间可知,至德二年(上半年),宋若思当是身在宣城,其官职为江南西道采访使(唐时采访使由御史中丞充任①)兼宣城郡太守。至于为何到了浔阳,且宣城太守有无职权处理在浔阳坐狱的李白,则可从安史之乱背景及御史中丞职权两个方面进行论证。

二、关于宋若思将兵过浔阳及与李白相遇时间

首先,唐代刺史,尤其安史之乱间,皆有军事权力。如张卫东研究:安史之乱爆发后,唐廷为了尽快平定叛乱,在大州、要郡广设团练、防御使,其刺史皆加团练、防御等使号。较之前期,刺史的权力有所扩大[8]。

《新唐书》载:

天下兵兴,凡要州权署团练、刺史。载用事,授刺史者悉带团练以悦人心,故谟指而刺云[7]。

宋若思之所以能“以吴兵三千赴河南”,应是其任刺史(太守别称)之故,而非以其他官职身份带兵。

再据《中丞宋公以吴兵三千赴河南军次寻阳脱余之囚参谋幕府因赠之》,此诗显然是李白为感念宋若思帮自己摆脱罪名所作,且作此诗时,宋若思已到浔阳。对诗题中“次”字(临时驻扎和住宿),吕华明《李白〈为宋中丞自荐表〉写作时间考辨》[3]与杨栩生《对李白〈为宋中丞自荐表〉写作时间考辨的几点质疑》[12]文有过争论,主要围绕浔阳是否为宋若思辖地及在此处驻扎能否用“次”。由上文证,宋若思是以宣城太守之职将兵,而非中丞或采访使身份,且中丞或采访使之职无地方郡县领导权,故对这两个身份说,无论宣城抑或浔阳,都不是其辖境,无法用“次”字。但从宣城太守的身份看,浔阳郡在其辖境外,临时驻兵此地自然要用“次”字,当无争议,这从另一个角度论证了宋若思必是以宣城太守身份统兵,时间亦与郁贤皓先生所证至德二年任太守吻合。

最后,对“以吴兵三千赴河南”的写作时间问题,舒大刚认为是唐廷上元二年军事形势变化的需要[4]。检阅史料知,整个上元二年,唐廷平乱不顺,自二月李光弼同鱼朝恩进攻洛阳大败后,一直没有再发动大的攻势,仅与史朝义有零星交战。且宝应元年前期,李光弼忙于剿灭江南饥民起义,如衢州(今浙江衢县)袁晁起义、方清歙州(今安徽省歙县)起义等。直到十月,代宗继位,启用仆固怀恩为朔方节度使,进军洛阳,才有能力在河南展开大的攻势,因此对宝应元年十月战事,提前一年宋若思就带兵前往,固然于理不通,在无大战前提下,舍近求远从起义军遍地的江南仅征兵三千远赴河南,也有悖常理,故舒大刚所证《自荐表》作于上元二年说绝无可能。

考至德二年十月知,唐军在陕郡之战后,乘势收复洛阳,在河南境内发动了一系列攻势。史载:“张镐帅鲁炅、来瑱、吴王祗、李嗣业、李奂五节度徇河南、河东郡县,皆下之。”[13]其中吴王祗即李祗,时任吴王,可知当时确有从吴地调兵前往河南参战,这与“宋中丞以吴兵三千赴河南”一事完全符合。再由郁贤皓考证知,上元二年宋若思已不再担任江南道各郡刺史一职,如宣城郡的继任者是李行穆和郑炅之,浔阳郡元载之后从乾元元年到宝应元年分别是韦儇、韦元甫与张休[10]。因此,宋若思再无军事权力带吴兵赴河南,宋若思带兵过浔阳并处理李白坐狱一事必发生在至德二年。

据李白《陪宋中丞武昌夜饮怀古》中“龙笛吟寒水,天河落晓霜”[11]句可知李白随宋若思到武昌时应是深秋季节。再由《中丞宋公以吴兵三千赴河南》中“组练明秋浦、楼船入郢都”[11]句,其中,“明”为映明、照明之意,即组甲被练映明秋浦,李白单单点出秋浦、郢都两地,绝非虚指。关于秋浦,《大清一统志》载:“隋为秋浦县,仍属宣城郡,唐武德四年(621年)始置池州,贞观元年州废仍属宣州,永泰元年(765年)复置(池州),亦曰秋浦郡。”[14]可知至德二年时秋浦属宣州(宣州即宣城别称),这与宋若思任宣城太守的时间相吻合,故秋浦当是宋若思率兵出发的地方,然后沿长江溯流而上,其间经浔阳、武昌,最终到达郢都(今荆州)。查阅地理,从郢都弃船登陆北上,正可直抵洛阳,且是秋浦沿水路转陆路到达洛阳的最近行程。再从上面所证时间看,若宋若思是深秋时携李白到武昌,再辞别李白去参加至德二年冬日收复河南(以洛阳为中心)的军事行动,恰好能衔接。故宋若思率吴兵赴河南的大致路线亦可考出是从秋浦沿长江到郢都,然后由陆路北上入河南,结合其任刺史时间及安史之乱背景,他与李白浔阳相遇时间必为至德二年深秋去武昌前。

三、李白坐狱时间及唐御史中丞职责

由《系寻阳上崔相涣三首》《浔阳非所寄内》及宋若思军次寻阳脱余之囚等诗可知,李白坐狱地点为浔阳,再由《狱中上崔相涣》《上崔相百忧章》二诗,李白皆称崔涣为崔相,知此时崔涣仍在宰相任上,《新唐书·宰相表中》:“至德元载七月庚午,蜀郡太守崔涣为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二载八月甲申,涣罢为左散骑常侍,余杭郡太守。”[7]由是可证李白浔阳坐狱时间当为至德二年八月崔涣罢相前。

再《新唐书·卷八十二》载:

明年(至德二年二月)……仙琦与璘奔鄱阳,司马闭城拒,璘怒,焚城门入之,收库兵,掠余干,将南走岭外。皇甫侁兵追及之,戰大庾岭,璘中矢被执,侁杀之[7]。

永王璘至德二年二月于鄱阳兵败被杀,其从者或死或逃,如“偒为乱兵所害,仙琦逃去”[7]。李白作为幕僚,当是在李璘败亡时或其兵败前夕逃去,结合前证《系寻阳上崔相涣三首》知,李白逃到浔阳并入狱的时间应是在至德二年二月到八月间,故其与宋若思浔阳相遇的时间必在这年二月与深秋之间。

至于《新唐书》中认为李白浔阳入狱是在流放夜郎遇赦后,“有诏长流夜郎。会赦,还寻阳,坐事下狱。时宋若思将吴兵三千赴河南,道寻阳,释囚辟为参谋,未几辞职”[7]。有文亦据此推测说李白入狱时间非为至德二年,以此否定《自荐表》作于至德二年。对此,郁贤皓《唐才子传·李白传》校笺中已很明确:“《新传》叙事颠倒,《旧传》则略去系浔阳狱事。”[11]证得《新唐书》之误,故不能作为参考。

唐御史中丞职责是纠正冤狱、巡查各方、处理地方诉讼,并对皇帝能直接上书。由御史中丞所充任的地方采访使同样延续了此职权,以掌管检查刑狱和监察州县官吏为主。如《旧唐书·职官三》载:

大夫、中丞之职,掌执邦国刑宪典章,以肃正朝廷,中丞为之贰。凡天下之人,有称冤而无告者,与三司讯之。凡中外百僚之事,应弹劾者,御史言于大夫,大事则方幅奏弹之,小事则署名而已,若有制使覆囚徒,则与刑部尚书参择之[6]。

据前证知宋若思于至德二年深秋前率军来到浔阳,因此考虑到宋若思与李白的世交②情谊及自身中丞身份,宋若思有足够理由与条件干涉李白之案,故才有《自荐表》里“寻经奏闻”“敢陈荐以闻”[1]等语。且前文已证,宋若思乃当年十月去参加收复河南的军事行动,故其与李白分别时间当在此前。再由《流夜郎闻酺不预》,此诗作于至德二年冬日已成定论,不再赘述,此诗亦可证李白至德二年冬日作此诗前确与宋若思分离,未随其北上。因此,结合当时战争背景,宋若思官职、职权,及李白入狱时间看,《为宋中丞自荐表》写作时间只能是至德二年。

四、李白生卒年补证

《自荐表》时间既定,则据“年五十有七”上推,李白生于长安元年当无误,故神龙也就只能为“神功”之误,遵王琦之论。其卒年,李华《墓志》载:“年六十有二,不偶,赋《临终歌》而卒。”[1]曾巩《李太白文集后序》说:“年六十有四,是时宝应元年也。”[1]若依李华,当卒于宝应元年,况李华乃与李白同时代人,可信度高,而依曾巩六十四之说,则卒于广德二年,非宝应元年,其论本就自相矛盾。又范传正《新墓碑》说其与李白“共生唐代,甲子相悬”“与公有通家之旧”,所见有关李白生平,则是“公之孙女搜於箱箧中,得公之亡子伯禽手疏十数行”。可谓李白生平的第一手材料。范《碑》虽未言及李白卒年,但有言:“代宗之初,搜罗俊逸,拜公左拾遗。制下于彤庭,礼降於元壤。生不及禄,殁而称官,呜呼命欤!”[1]刘全白《唐故翰林学士李君碣记》载:“代宗登极,广拔淹瘁,时君亦拜拾遗,闻命之后,君亦逝矣。”[1]《新唐书》亦有:“代宗立,以左拾遗召,而白已卒,年六十余。”[7]三则史料皆载代宗继位初,曾授李白左拾遗之职,此时李白已亡故,故若能考出代宗授官李白的时间,亦可知李白卒年。检索代宗宝应元年继位来的几次授官:

宝应元年五月,赐文武官阶、爵,子为父后者勋一转。免民逋租宿负。

广德元年七月,赐内外官阶、勋、爵。给功臣铁券,藏名于太庙,图形于凌烟阁。

广德二年正月,诏举堪御史、谏官、刺史、县令者。

二月辛未,赐内外官阶、爵;武德功臣子孙予一人官;成都、灵武元从三品以上加赐爵一级,余加一阶;宝应功臣三品以上官一子,仍賜爵一极,馀加阶、勋两转,五品以上为父后者勋两转[7]。

其中,拾遗一职属谏官,当在广德二年正月授官之列,因此李白当卒于广德二年之前,再由李阳冰《序》:

阳冰试弦歌于当涂,心非所好,公遐不弃我,扁舟而相欢。临当挂冠,公又疾殛。草稿万卷,手集未修。枕上授简,俾余为序……时宝应元年十一月乙酉也[1]。

文中说宝应元年十一月李白“疾殛”,虽未言其病逝之日,结合李华“年六十有二”的记载知,李白当卒于宝应元年无疑,盖病逝而终。

注释:

①李白与宋若思之父宋之悌相交甚厚,其诗《江夏别宋之悌》有“平生不下泪,于此泣无穷”之句(郁贤皓.李太白全集校注[M].南京:凤凰出版社,2015:1867)。

②开元二十一年,全国划为十五道,每道置采访处置使,简称采访使,掌管检查刑狱和监察州县官吏,且常以御史中丞充任采访使。如唐孙逖有《授王敬从御史中丞充京畿采访使制》文。韩愈《裴君墓志铭》载:“大父旷,御史中丞,京畿采访使。”《资治通鉴》亦载“玄宗开元四年(716),以尚书右丞倪若水为汴州刺史兼河南采访使。二十二年,置十道采访处置使,以御史中丞卢绚等为之。”

参考文献:

[1]王琦.李太白全集[M].北京:中华书局,1977.

[2]源陵.对李白生卒年新考之我见[J].内江师范学院学报,1990(3).

[3]吕华明.李白《为宋中丞自荐表》写作时间考辨[A].中国李白研究(2000年集)[C].2000.

[4]舒大刚,黄修明.李白生卒年诸说评议[A].中国李白研究(2000年集)[C]2005.

[5]李林甫,等.唐六典[M].陈忠夫,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2.

[6]刘昫.旧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7]欧阳修,宋祁.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2003.

[8]张卫东.唐代刺史若干问题论稿[M].郑州:大象出版社,2013.

[9]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M].北京:中华书局,2008.

[10]郁贤皓.唐刺史全编[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

[11]郁贤皓.李太白全集校注[M].南京:凤凰出版社,2015.

[12]杨栩生.对李白《为宋中丞自荐表》写作时间考辨的几点质疑[J].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03,22(1).

[13]司马光.资治通鉴[M].沈志华,张宏儒,编.北京:中华书局,2019.

[14]穆彰阿,潘锡恩,等.大清一统志[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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