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数字乡村建设 激活“全面小康时代”乡村振兴新动能
2021-08-04罗卫红
罗卫红
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解决了区域性整体贫困。在“全面小康时代”,建设和发展数字乡村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动力源泉,也是乡村提升内在发展动能、巩固脱贫成果、实现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
数字乡村建设是在“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业农村信息化的深入系统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向乡村延伸,是信息技术在农业和农村各个领域的全面应用和深度融合。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数字乡村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已赋能农业生产、经营、管理、销售、服务各个环节。
一、数字乡村建设具备良好基础
一是基础支撑能力得到有效增强。国家工信部发布的《2020年通信业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全国农村宽带用户总数达1.42亿户,全年净增712万户,比上年末增长5.3%。全国行政村通光纤和4G比例均超过98%,农村和城市实现“同网同速”。二是生产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智慧农业快速发展,物联网、大数据、空间信息等信息技术在种植、养殖、设施农业等方面均得到不同程度应用。三是经营信息化成效逐步显现。国家商务部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县以下地区注册网店数量1300多万家,参与农民3000万人,农村电商等新业态迅猛发展。
二、数字乡村建设中的难点堵点
对照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与乡村振兴对数字赋能的需求,我国数字乡村建设总体发展水平还有待提高。主要问题有:
(一)“烟囱林立”,信息基础设施仍然不完善
相较于城市信息网络与智能设备的普及程度,乡村数字基础较为薄弱。一是乡村5G布局尚未提上议事日程。随着网络直播、智慧农业等数字化场景普及,乡村5G建设需求巨大,但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还没有乡村5G整体推进规划,制约数字乡村建设和应用推广。二是数字融合度有待提升。一些县域在数字乡村建设中,除了建立智慧乡村总平台外,还建立了几十个子平台,同一平台上又建立十几个应用模块,技术架构上缺乏统筹安排,形成“烟囱式应用”。三是一些地方委托数智企业投资创建的信息化平台动辄上千万元,盲目追求“高大上”,但应用软件和服务设计无法满足实际需求,以致“软硬失衡”、功能繁杂,使得农民群众适用度、体验感较差。
(二)“鸿沟难逾”,数字开放共享水平不高
近年来,虽然农村信息化不断推进,但与智慧城市相比差距依然较大。据统计,我国城镇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75%,为农村两倍。“城市大脑”等智慧城市平台已在不少城市广泛应用,但农村“乡村小脑”应用缺失。如在数字经济发达的浙江杭州,数字应用场景主要着力在城市,尚未覆盖农村。此外,数据开放共享水平仍然不高。数字乡村涉及数据资源、信息技术、国土资源、人力保障、交通运输、产业发展等众多业务、众多部门、众多主体,同时,乡村数据种类较多、范围较大、内容较杂,需要密切沟通、紧密合作、积极协作,而实际上大部分数字乡村的牵头工作放在农业农村部门,由于工作机制不全,部门之间数据协同共享不顺畅,数据开放利用程度不高,尚未实现乡村数据资源价值最大化利用。
(三)“水乳待融”,数字项目产业化融合程度较低
当前,数字乡村相关应用场景仍偏重政府部门的管理功能和公益效能,缺乏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全产业链的链接与融合,提升集体经济水平,实现农民增收。虽然一些地区在数字乡村总平台上开发了土地资源、特色产业、乡村旅游、测地施肥、质量溯源、自然灾害预测预报等模块,或者建立了农业特色产业数字化园区,但缺乏全产业链数字资源整合融通以及数字赋能乡村治理、乡村文化、农村金融等功能,缺乏相关数据的适时更新,仍未能呈现出数字乡村技术的集成效应,无法与乡村产业发展实现深度融合,不能形成成熟(成功)的商业模式,进而提升村集體经济水平,增加农民收入。
(四)“地广人稀”,数字乡村复合型人才极度匮乏
一是农民群体的信息化素养不高。我国农村网民目前有2.5亿,占网民整体的28.2%,远低于城镇地区;青壮年进城打工,留守群体在知识储备和接受新事物能力方面不足问题愈加凸显,精通网络和熟练运用数字资源的农村中青年人才十分缺乏。作为参与者与应用主体的村民的信息化素养有待提升。二是数字经济领头人才占比较低。当前涉农高校专业以农学、园林、动物医院、管理为主,数字乡村建设缺乏懂得运用数据的综合型专业的应用型人才。三是人才激励机制不够健全。近年来,县乡农技事业单位受编制影响,一些高级职称岗位无法设置,影响人才干事积极性。与城市相比,农村用地、财政、金融支持方面措施不够,无法吸引该类人才长久留乡。
三、相关建议
2020年11月,《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0年)》发布。据报告显示,2020年,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加快推进,浙江、河北、江苏等22个省份相继出台数字乡村发展政策文件,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可以预见,在顶层整体规划的指引下,试点地区将形成各具代表性的经验和模式,逐步推广并带动全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
(一)建设“新高地”,着力夯实农业数字基础设施
一是提升网络宽带和4G覆盖面。加快农村光纤宽带、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发展,逐步实现网络信号行政村全覆盖、光纤入户全覆盖。二是谋划数字乡村新基建。按照城乡一体化思路布局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及其应用,加快推动农村水利、公路、电力、冷链物流、农业生产加工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加快发展智慧农业和智慧乡村。三是推进数字技术集成。引进移动通信运营商、科技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多方技术力量,整合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数字乡村技术集成创新。比如,将数字乡村平台中的乡村服务模块置入数字电视,农民可以直接从电视机点击使用,大大提升数字乡村可及性。
(二)用好“精算师”,加快乡村产业数字化融合发展
一是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与互联网、物联网融合应用,打造精准农业、智慧农业;推进信息化与农业装备、农机作业服务和农机管理融合应用,加快“机器换人”步伐,通过数字化管理模式,实现“喝着咖啡挑种猪”的新型种植、养殖、销售生态模式。二是打造数字农业集成创新示范区。利用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打造“产业融合”“城乡融合”“未来乡村”等不同类型的集成创新示范园区,推进农村电商、村货直播、众筹农业、共享农业、云农场等数字乡村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三是实施农业产业数字赋能。结合农村特色产业,以特色产业云服务平台建设为核心,重点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加工技术、农业气象、农产品质量溯源、市场营销等农业数字服务体系建设,通过云平台向生产大户、合作社、加工企业、消费者、政府部门输出数据赋能成果,提供数字农业全产业链服务。
(三)當好“大管家”,提升数字乡村治理能力水平
一是要融合城市优质资源,实现城乡数字发展一体化。数字乡村与智慧城市要深度关联、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在充分吸取智慧城市建设经验,结合农村地区产业结构、基础设施、人员素质,发挥好供销社贴心于农、服务于农的作用,开发“乡村小脑”,推动城乡之间数据资源流动和均衡配置。二是建设数字乡村综合服务平台,有效整合县级有关涉农业服务部门资源、空间地理信息、遥感影像数据等涉农政务大数据,统筹建设农村、农业、商业、交通物流、通信等信息服务平台,制定数字乡村数据资源整合管理标准和共享规范。如由浙江农林大学开发,在杭州临安应用的“智慧社区”平台,实现“互联网+社会治理”相融合,打通多个部门数据壁垒,实现了信息互联互通,有效提升了社区治理现代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并通过平台,促进农村的劳动力资源、农产品资源、旅游资源等生产要素流动,实现社区与乡村一对一、多对多线上线下互动,促进要素循环。三是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根据各地乡村的实际情况建立特色网站或APP小程序,为县级数字乡村数字平台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四)打造“蓄水池”,振兴数字乡村人才队伍
一是打造队伍。摸清数字乡村建设所涉及的各类人才标准、数量,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乡贤回家投资创业创新,以农业合作社或村集体经济股权转让为突破口,吸引城市数智公司或产业公司来乡村合作开发,开展股份合作;对照人社部农业技术员、农业经理人等新职业目录,协同发挥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力量,合力培育本土数字人才;提高“三农”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农人的数字技术应用技能和管理水平,提高数字技术管理应用效率。二是留住人才。要不断完善乡村复合型人才管理考评制度,把考核与职称评定和聘任相结合;要着力推进产业、文化、旅游多元融合,形成生产、生态、生活三结合的“产城人文”新格局,加大乡村公共配套,合理布局教育、医疗、文体资源,构建新型社区,提升乡村人才归属感和稳定度。
(作者为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九三学社杭州市委会主委)
责任编辑:尚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