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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实践探索

2021-08-04蒋琼高兰英

教育教学论坛 2021年22期
关键词:法律硕士实践探索

蒋琼 高兰英

[摘 要] 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是提高法律硕士法律理论基础和实务能力的有效措施,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自2018年建立联培基地以来,为全方位提高法律硕士的培养质量,在联培基地的建设过程中把关注焦点放在了以下几个方面:联培基地的选择从学院法学和知识产权专业特点出发,首选了综合性法院及知识产权法院;在前期与意向单位进行充分接触和了解后共同提出建设目标与方案、培养目标与方案,双方共同进行实践与探索,牢固把握基地建设和学生培养的质量,以期取得理想的效果。

[关键词] 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基地;实践探索

[基金项目] 2020年度广西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暨联合培养基地示范建设项目“桂电—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2020年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建设项目“桂电—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作者简介] 蒋 琼(1977—),男,湖南武冈人,法学硕士,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知识产权与刑法学研究;

高兰英(1978—),女,湖南武冈人,法学博士,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国际法学与国际知识产权法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1)22-0077-04   [收稿日期] 2021-01-25

我国自1996年试办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JM)以来,教育部和各培养高校就其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培养方式等进行了持久的探索和系列的改革,用实践行动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2009年教育部新增法硕(法学)专业学位的改革凸显了学生起点的区别,自然会给法律硕士的培养带来新的问题和挑战。在实践中,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对法律硕士的培养不仅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培养方式上依据教育部的要求,充分体现出了区别,而且在针对不同起点的法律硕士学生联合培养基地的选择和建设上也充分考虑了学生的特点。

一、联培基地的滥觞

2013年4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提出了要建立研究生培养单位与行业企业相结合的专业化教师团队和联合培养基地[1]。2013年11月,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积极联合相关行(企)业,建立稳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2]。2014年起,教育部组织企业支持高校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3]。2015年5月,教育部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中对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性意见[4]。201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了工程教指委制订的《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明确培养单位应积极开展校企联合培养,吸收企业优质教育资源参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产学结合、协同育人,提高校企联合培养质量[5]。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6]。2020年9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正式向全国提出了实施“国家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计划,决定大力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7]。自此,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在全国走向高潮。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自2018年起就开始了校级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法学院于第一年就获批建设桂电—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研究生校级联合培养基地。往后,陆续获得桂电—东莞市人民法院研究生校级联合培养基地、桂电—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研究生区(省)级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的建设。几年来,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在专业硕士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专业硕士的培养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二、联培基地的选择

法学院为了加强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生法律实务能力的培养,拓宽学生的视野,对培养方案进行了调整,把原来分散性的实习时间整合为连续不少于半年的实习时间,有利于学生深入理解法律实务流程,且能在实习中获得毕业论文写作的灵感。

从法律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的基本条件和学院制定的法律硕士培养方案要求来看,对实践教学的环节要求“安排研究生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部门开展专业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从法律硕士的专项评估或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是“实习时间是否充足、合作是否密切、效果好否”,这是法学院建立法律硕士校外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的制度要求。另外从学生就业执业看,建立联培基地也十分必要。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具有特定的职业指向性,对学生的知识要求体现复合性,对学生的能力要求体现应用性。

在联培基地建设的选择上,可以选择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事务所、政府机关、公证部门、金融机构等单位。但是考虑到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其他单位,其工作都具有一定的单一性,且不管是哪个单位,其法律争议的解决绝大部分都会归交给法院,所以法院是解决法律纠纷最为集中的地方,学生也能在这里遇到多种类型的法律问题。因此,法学院在选择联培基地时首选法院,再又因为我院培养的学生中相对偏向知识产权方向的学生占据了一定比例,在选择法院时也考虑专门法院,在普通综合性法院的选择上首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专门法院的选择上首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为我院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联培实践基地,可以提升学生知识和能力的专业性、复合性和应用性,有利于其未来就业执业。

三、联培基地建设的前期准备

法学院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2019年先后签订了《法律硕士研究生实习协议》,并于2018年开始每年派出1~4名法律硕士生赴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双方围绕学生实习实践、校外导师安排、课题研究合作方面开展了前期活动,形成了“资源共享、双向互动、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在前期的学生实习中发现:第一,我校的学科背景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专业性高度契合。我校理工科背景特色突出,在学科建设领域,倡导围绕法律法学主题进行学科的交叉整合。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受理的案件中,新型案件多、专业性强,完全可以支撑我校法学学科的发展。第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够提高我校法律硕士解决处理各类案件的实务能力。我院法律硕士每年都会自由选择知识产权或法学方向,部分学生本科阶段为理工科专业,法学基础知识与法律实践能力稍有欠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刚好可以弥补此种不足。据学生实习回校反映,广州知识产權法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实习经历成为其人生中的宝贵财富。第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了极佳的实践条件。广州、东莞与桂林之间高铁畅通,交通便利;法院为学生提供食宿和生活补贴,管理严格;法官作为实习导师,对学生要求高;法院在学生实习过程中开展多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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