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工程专业认证的人才培养目标修订探讨
2021-08-03林少华荆肇乾王郑陈蕾
林少华 荆肇乾 王郑 陈蕾
摘 要:工程教育认证有利于提高工程教育质量与专业国际认可度,但当前在工程教育认证工作中,关于人才培养目标修订存在混淆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与教学质量评价、混淆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忽视“以学生为中心”理念等问题。参与工程教育认证的院校应该通过多种形式,理清并加深对相关概念的理解,提高认识;建立培养目标修订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以使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和修订工作有章可循,做到按计划、有步骤进行。
关键词:工程专业认证; 培养目标; 合理性评价; 修订
中图分类号:G5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21)7-183-002
为提高工程教育质量、专业国际认可度,我国于2015年颁布了适用于高校本科层次各工程专业的《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15)》,并于2016年6月正式加入《华盛顿协议》。自此,以“以学生为中心”“以成果为导向”和“持续改进”为核心理念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在国内得以广泛展开。成果导向指的是学生最终取得什么样的学习成果或成就,即人才培养目标是什么,并由此派生出“如何有效地帮助学取得这样的学习成果”,即人才培養的毕业要求是什么。可见培养目标是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顶层设计,是所有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1]。任何教学活动都必须围绕人才培养目标来开展,培养目标的达成则以各教学活动目标的实现为基础。
《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15)》中关于培养目标的描述包括3个方面:一是目标的定位: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定位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二是目标的预期:培养目标能反映学生毕业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够取得的成就。三是目标的合理性评价:定期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有行业企业专家参与。分析上述描述可以发现,前两个方面定义了什么是合理的培养目标,并对其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三个方面,则是为如何制定更加合理的培养目标,在时限、参与人、功用等方面提出了建议或要求,即必须对已有的目标合理性进行评价与修订;应定期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合理性评价结果应该作为培养目标修订的依据;评价与修订过程应有行业企业专家参与等。
本文梳理了培养目标修订工作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并提出了建议,供相关兄弟院校参考,以利于扎实、高效推进专业认证工作。
一、培养目标修订中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的相关专业认证中,国内院校通常都能够满足上述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和修订基本要求,但在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与修订工作中,仍存在以下一些不足:
1.混淆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与教学质量评价
培养目标制定或修订后需要定期评价其合理性,需要评价专业的培养目标期望与内外需求是否吻合,即评价学校发展对人才培养的定位是否准确,明确当前的培养目标是否满足校友主流职业发展对学校教育的需求,是否满足用人单位对人才发展潜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的需求等[2]。
但有些院校出现了将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与教学质量评价或者教学目标是否达成评价相混淆的现象。他们会将对本专业学生掌握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程度进行评价误以为是对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为了进行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采取的错误做法包括:(1)通过评价学生是否达到相应课程的培养目标和能力要求,来评价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2)通过毕业前座谈会,调研经过四年培养的学生所具备的能力,来评价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3)通过学生评教对教学效果、学习成效等进行评价,来评价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甚至有的院校将学生信息员制度也误以为是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一种制度。虽然教学质量高低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反映出人才培养目标设置是否合理,因为如果教学质量不高,也存在培养目标超出学生能力范围的可能,但上述这些所谓的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做法,体现出来的是将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与教学质量评价或者教学目标是否达成评价相混淆,这显然和“评价专业的培养目标期望与内外需求是否吻合”的要求是不符的。
另外,也有学校将保障本科教学质量的本科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质量标准、教学年度考核制度、二级教学管理模式等作为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的内容,显然也是不合理的。
2.混淆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
《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15)》中要求培养目标“能反映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够取得的成就”。培养目标是对该专业毕业生在毕业后5年左右,经过工作实践锻炼后,所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体现出来的是“能够做什么”,而毕业要求是为了保证上述目的实现,对学生毕业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学生毕业时应该具备的知识、能力、素质。可见人才培养目标决定了人才培养的毕业要求,而毕业要求则是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撑,二者不可以简单等同。
培养目标制定时重点要体现学生毕业5年左右从业的专业领域、职业特征和所具备的职业能力。一般要体现:服务面向、专业能力、职业成就、职业特征、人才定位等几个要素。但在培养目标制订/修订时,部分院校出现了将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进行混淆,在培养目标的描述中,往往含有对本专业学生毕业时所应掌握的技能、知识和能力要求的内容。如“具有从事某专业技术研究、设计和开发所需的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知识及计算机和外语应用能力”“掌握扎实的某专业基本理论,具有从事某专业工程创新和管理必需的相关知识”等。
3.忽视“以学生为中心”理念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中“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强调:资源配置和教学安排围绕培养目标和全体学生毕业要求的达成进行,并将学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作为专业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3]。通用标准的7个指标中,学生为首要指标,其余6项指标都围绕着为让学生满足毕业要求,进而达成培养目标设置的。学生中心理念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高校应重点关注学生的学习和需要。所以在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时,既要有企业行业专家、用人单位、学校教师等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更需要有学生(包括在校生、毕业生)的参与。
在对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进行评价时,一般来说各学校都会依据各专业质量标准、专业认证标准、专业规范以及学校相关规定等,从校内评价和校外评价两个方面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校内评价主要是教师、教学督导等通过座谈会等形式的培养目标合理性进行评价;校外评价主要是邀请企业行业专家、用人单位负责人召开座谈会,或通过电话咨询、函评等形式请他们就人才培养目标合理性进行评价,并给出意见或建议等。但在这个过程中往往忽略了学生的角色和作用。
二、针对当前问题的对策
1.理清概念,提高认识
从上述存在问题的现象分析中不难发现,出现混淆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与教学质量评价、混淆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的根本原因在于对工程专业认证概念体系的把握準确度不够。为此,首先应理清相关核心概念,如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等,加深对《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15)》中关于培养目标的3个方面描述的理解。并提高对工程专业认证3个核心理念:“以学生为中心”“以成果为导向”和“持续改进”的认识。
这个过程中,在充分调研兄弟院校专业认证成果和经验基础上,发挥团队协作优势,对标《工程教育认证标准(2015)》关于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主要由从事专业认证工作团队骨干成员间进行自我研讨,加深对有关概念和对人才培养目标修订工作的理解,提高工作水平,还可以寻求从事工程专业认证工作专家的帮助,也可以通过积极参加权威部门组织的工程专业认证学习班来提高高校自我专业认证和人才培养目标修订工作水平。
2.建立培养目标评价与修订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培养目标修订制度,并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可以使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和修订工作按计划、有步骤进行,做到有章可循,不会因为不同人的认识差异等各种人为因素而出现工作疏漏。该制度应该依据教育部专业质量标准、专业认证标准、专业规范要求,以及各学校相关规定而确立,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和培养目标修订。
就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具体而言,制度文件应该明确评价对象、评价方式、实施主体、评价周期、评价重点等内容,尤其应该明确评价对象为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即该专业毕业生在毕业后5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评价重点应为人才培养目标是否与学校办学定位相一致、是否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相一致等。
就培养目标修订工作,制度文件应该明确修订周期、实施主体,更应明确具体工作流程。具体工作流程既应该体现专家、用人单位、学生的工作内容,又要体现系室、学院、学校之间的工作关系,还应包含研讨论证意见的反馈过程。只有建立相关制度,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才能使培养目标修订工作扎实有效。这恰恰也应该是各个高校“以评促建”,推动工程专业发展的初衷。
三、结语
培养目标是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顶层设计,专业的人才培养定位是否准确,培养目标制定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工程专业教育能否满足学生主流职业发展的需求,能否满足用人单位对人才发展潜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的需求。无论是从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出发,还是从有效推进专业认证工作出发,都应该提高对工程专业认证核心理念和具体概念的认识,并建立完善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与修订制度和工作机制。
参考文献:
[1]赵玉娟,郑丽萍.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背景下课程目标设置的思考与研究[J]教育教学论坛,2020(40):180-181
[2]尤园.基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研究[D]绵阳:西南科技大学.2018
[3]侯红玲,张军峰,任志贵,何宁,白海清,何亚银.基于OBE理念反向设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J]高教学刊,2018(24):167-169